制度、市场与中国农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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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发展

一、乡村建设

中国农村发展问题一直被视为社会发展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而在如何推进农村发展问题上,乡村建设的观念则一直备受重视。在20世纪上半叶的社会思想中,以梁漱溟、晏阳初为代表的乡村建设学派,就大力倡导通过乡村建设运动,来解决中国社会落后的发展面貌。

对什么是乡村建设、如何进行乡村建设等问题,不同的知识分子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观念。即便在乡村建设学派里,虽有一些共识,但对乡村建设的侧重点或路径的理解仍有较大差异。例如,梁漱溟所倡导的乡村建设,侧重点或入手处可能在于乡村文化建设和组织建设。梁漱溟认为:

我们的乡村建设,是建设社会组织……我们的组织包括两面,一是精神(姑名之为精神),一是物质。或说一是文化,一是经济。关于经济问题一面的解决,与政治关系很密切,须靠政治力推行,唯关于文化这一面,则决不能用政治的力量。……乡村运动是一个社会运动……这个社会运动,亦可名为文化运动。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70—171页。

由此可见,梁漱溟所提倡的乡村建设,乃文化建设,或乡村新文化运动。由此逆推,乡村建设的理论逻辑是:中国社会之落后,关键是乡村落后;乡村之落后,乃乡村文化之落后;改变乡村落后面貌,需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在乡村推进文化建设,就是要改变乡村居民旧有的习俗和习惯,以及这些习俗、习惯背后的文化观念。

传统乡土文化的转型与创新之于乡村社会的现代转型和发展而言,可谓是必要的。然而,乡土文化的转型与创新是否可以人为地、单独地进行,仍是未知数。与此类似的想法和观念,在新中国的农村改造中也曾推行过,那就是“破四旧”和“移风易俗”的政策。但结果似乎与政策目标相差较大,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一些被政策压制或禁止的乡村传统习俗重新在乡村社会出现,甚至“复兴”。这种事实表明,文化建设如果以人为改造尤其是外部进入推行的改造为主,则是很难取得建设成就的。更何况,改变礼俗和文化观念就一定能带动乡村社会发展吗?

事实上,文化的存在和发展遵循着自身的规律和逻辑。文化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并对生活中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所以,文化是对社会客观现实的反映,同时又以其特定方式影响社会过程。乡土文化之所以具有乡土特征,是因为它满足乡村社会生活的需要。那么,文化是不是不能改变呢?显然不是。如果乡村社会生活的基础发生变迁了,乡土文化自然也会变迁。所以,文化建设要想达到目的,就不能单纯从文化本身入手,为文化改造而改造文化。文化建设需要寓于经济与社会建设之中。文化建设之于乡村建设虽然重要但不是首要的任务。

此外,梁漱溟提出乡村建设的另一个支点是新的乡村组织建设,或者说是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正如其所言:

所谓建设,不是建设旁的,是建设一个新的社会组织构造,即建设新的礼俗。为什么?因为我们过去的社会组织构造,是形著于社会礼俗,不形著于国家法律,中国的一切一切,都是用一种由社会演成的习俗,靠此习俗作为大家所走之路(就是秩序)。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8页。

传统的乡村社会是以一个个独立的村落形态而存在的,每一个村落相对封闭、独立和完整,自成一个社会单位。村落社会的秩序形成,依赖于日常生活的互动中形成的、成为众人认可的并长期维续的风俗习惯和礼节规制,即“礼俗”。礼俗也就是乡土社会的基本社会制度,它影响乃至决定着村落社会生活的基本架构,以及人民的行动方式。既然传统礼俗型构了乡村社会行动及社会结构,那么,要推动乡村社会的变迁与发展,乡村礼俗制度的变迁就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改变乡村传统礼俗,如同文化改造那样,都面临着一个悖论的困局。这个困局是:一方面,乡村礼俗有着深厚的乡村社会基础,如果社会基础未变化,那么我们能否构造一个新的社会组织体系;另一方面,如果我们不能改变乡村社会规范系统和组织架构,那么又何从谈起乡村社会的变迁与发展。

乡村建设的制度建设和组织创新要走出这一悖论困境,可能需要从更宏观的层面而非局限在农村内部去寻找出路,也就是跳出“三农”来解决“三农”问题,正如要撬动地球必须在地球之外找到支点一样。所以,乡村制度创新和组织建设可能需要开放的视野,而不是仅仅着眼于乡村内部的礼俗制度和自治组织。如果乡村建设实践依据的是“不破不立”的原理,那么,这种实践对乡村社会来说所产生的破坏大小,以及新构造的社会组织能否发挥新功能,其实都有待讨论。在大量历史和现实经验中,我们不难看到这样的结局,那就是我们破除了旧的制度和组织,但新的制度和组织却并不能发挥新的功能。

诚然,乡村建设和发展需要有制度创新,但制度创新并不像破除旧制度建立新制度这么简单。旨在推进农村发展的制度创新,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在乡村建设学派里,晏阳初的乡村建设思想及平民教育运动也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关于乡村建设的重要性,晏阳初将其提升到民族振兴、国家兴亡的高度。在晏阳初看来,中国问题关键在农村,如他所说:

中国之所以贫弱,主要的原因是“忘本”。“本”是什么?“本”就是“民”, “民为邦本”,因为“忘本”,所以快要“亡国”。……农村建设就是固本工作。晏阳初:《农村建设要义》,见《晏阳初全集》,第2卷,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34—35页。

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百分之八九十的人口都生活在农村,所以,农村社会发展的落后自然就代表了中国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农民的发展状况也就代表国民发展的基本状况。所以,改变中国落后面貌,首先从农村开始,这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乡村建设之于民族振兴、国家富强来说,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那么,农村发展滞后的问题症结是什么呢?晏阳初认为,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的根本原因有四个,即“愚、贫、弱、私”。“愚”指的是广大农民普遍缺少足够的教育,尤其是现代教育,因而愚昧落后;“贫”是指小农生产水平落后,农民普遍处于贫穷状态之中;“弱”即指农村卫生健康水平低下;“私”意指小农意识仅关注自家事务和自己利益,缺少公共意识,因而农民总是处于分散状态而不能有效组织起来。

针对农村问题的“愚、贫、弱、私”四个病因,晏阳初开出的药方是四种平民教育:“文艺、生计、卫生和公民”。也就是说,在晏阳初看来,乡村建设的根本出路就在于教育,他提出:

教育乃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民族复兴的基础工作,建设乡村的社会工程,乡村建设的各方面,无论是自治组织,经济合作,公共卫生,公路建筑,如不先下一番教育功夫是不会有成效的。晏阳初:《晏阳初文集》,四川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56页。

为了将其乡村建设理念付诸实践,晏阳初在河北定县(今定州市)翟城村建立了乡村建设试验基地,主要向广大农民推广文化知识教育、生计技艺教育、卫生健康教育和公民素质教育,旨在改变乡村的“愚、贫、弱、私”。

无论是梁漱溟还是晏阳初,乃至农村社会学家杨开道参见杨开道:《农村社会学》,世界书局1929年版。,在乡村建设问题上,他们的观念实际上是高度一致的。首先,他们都认为中国乡村是落后的,需要建设和发展;其次,他们都认为农村落后的重要原因是文化落后,即农民的文化落后;最后,他们都主张通过教育来建设农村,促进农村发展。由此看来,乡村建设学派最终是将乡村建设落在农村教育之上,希冀通过改变农村教育状况,提高农民受教育水平,以此带动农村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从农村教育中去探寻农村建设和发展的路径,或者说从教育方面去寻找乡村建设的突破口,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中国农村发展策略的重要构成。这一策略主张实际反映了当时知识分子乌托邦式的理想主义特征,他们从自我本位及客位视角出发,试图给复杂且艰难的农村发展问题提供一种灵丹妙药。所谓自我本位,是指从知识分子的自身特点角度去理解和看待农村发展问题。由于知识分子都受过良好教育,甚至是西方教育,因而在他们眼里,传统农民的问题根源在于受教育水平很低,这也就成为发展滞后的根本原因。所谓客位,是指站在农村和农民之外的立场来分析和判断农村发展问题。也就是把乡村与城市作比较,首先看到的是农村存在大量的未接受学校教育者,因而把农村落后的根本原因判定为教育的落后。

但是,如果我们从相互主体性的角度去思考乡村教育问题,就会有一个问题让人困惑,那就是农民为何没有接受或接受很少的学校教育呢?或者说,乡村教育为何落后呢?如果我们在现实中发现存在这样的一种情形:较多农民并没有强烈的愿望去接受更多的学校教育,通俗地说,他们中有较多的人对学历文凭并没有太大兴趣。那么,我们从外部强力推行自己的教育理念就可能达不到我们所想象的理想目标。历史发展经验也表明,晏阳初在河北定县翟城村推行的平民教育试验,经过八十多年的变迁,翟城村虽有很多进步的地方,但农民的受教育水平似乎并无太大的、实质性的变化。

当然,强调改变乡村教育现状在乡村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有着重要的意义,因为这至少为乡村建设找到了一个关键点。在发展经济学理论中,同样也强调向农民和农村教育进行投资是改造传统农业的有效方法之一。参见 [美]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梁小民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或许,向农村教育增加投资的方法,对改善乡村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来说,是一种更为宏观的、更为积极的方式。这种方法相对于我们直接向农民和农村灌输某些具体的教育理念而言,则更为实用,更容易被农民接受。

二、新村建设

新村建设是基于日本、韩国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推行“新村运动”政策提出的一种农村建设理念。关于中国新时期的农村建设和“三农”发展问题,林毅夫提出:

由我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一场以实现农村自来水化、电气化、道路网化为核心的新农村运动,加快农村地区和生活消费有关的基础设施的建设,来启动广大的农村市场。政府以积极财政政策的资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对启动我国的投资和消费需求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林毅夫:《从新村运动到新农村建设》, 《理论参考》2006年第1期。

所谓“新农村运动”,实际上非常类似于日、韩特别是韩国从1970年代开始推行的新村运动。韩国的新村运动就是通过政府增加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的财政补贴,以项目建设方式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并通过加强对农民教育和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来大力引导农民建设新农村。参见李水山等:《韩国农业与新村运动》,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版。相对而言,林毅夫倡导的新农村运动更加强调农村投资和消费市场建设,强调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增加粮食直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基础设施,以及促进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事业的发展。

无论是新村运动还是新农村运动的政策主张,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强调政府在新时期农村建设和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政府的主导作用并不等同于政府直接干预农村发展,也不等同于政府强行地改造农村和农民。政府的主导作用包含以下两层意义。一是在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投入中,要以政府的财政投入为主。例如,在粮食生产及其他食物生产方面,由于农民的赢利空间和收益弹性都很低,农民完全依靠农业而实现收入持续增长是非常困难的。但食物生产对抑制通货膨胀、维持宏观经济稳定增长又是必要的。所以,必须依靠政府的财政补贴和投入来维持农业和农民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同样,在农村生产和生活方面,由于投资的比较收益率较低,依靠市场很难吸引投资者的投入,因而只能以政府投入为主,通过政府投入改善农村投资环境之后,才能带动投资市场向农村的投资。二是政府要在农村建设中发挥引导作用而不是直接干预。例如:在韩国,政府采取的是项目投资方式,引导农民参与农村现代化建设;日本则主要以帮助农民组织起来的途径,加强“农协”建设,以提升农民的现代化水平;中国的新农村运动则主要依靠政府的投资,带动农村市场的发展,让农民在市场中找到更多的发展机会。

新村运动和新农村运动的政策与实践都是在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提出来的,旨在解决小规模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与社会经济现代化相协调问题。在工业化完成之后,现代工业和现代都市处于高度发达和快速发展状态,相比之下,小农生产和农村则面临凋敝和衰落景象,显现出较大反差和不协调。为此,政府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帮助农村和农民改变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劣势地位,以及发展滞后的面貌。

虽然新村运动和新农村运动都倡导“以工补农”政策,都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但是,中国的新农村建设所面临的问题与日本和韩国的农村问题还是存在较大差异。某种意义上说,韩国、日本的农村建设问题所要解决的主要是“两农”问题,而中国需要解决的是“三农”问题。韩国、日本的“两农”问题是指农村和农民相对于都市和市民而言,发展显得滞后与不协调,新村运动只是帮助农民去改善农村的面貌和自身的生活环境。而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所以除了要解决农村和农民的发展相对滞后问题之外,还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解决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而且中国的农村幅员辽阔、农民人口庞大,政府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通过有效的新农村建设政策,引领“三农”得到新的发展机会,要比日本和韩国的新村运动复杂得多,任务也艰巨得多。

三、新农村建设

2005年,中共中央第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并要求按“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各地根据实际,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的提出,表明政府已经意识到农村发展关系到能否建成更加和谐、更加稳定、更加安全的社会。如果不改变农村发展现状,如果允许城乡差别继续拉大,社会结构的失衡就难以避免,随之也将危及中国食物生产和供给保障。因此,农村社会的发展水平,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来说,具有“短木效应”的作用,也就是说,中国社会发展水平在某种意义上取决于农村发展水平。陆益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模式及误区——一种社会学的理解》,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作为一项宏观政策,新农村建设首先将21世纪中国农村建设与发展提升到重要的战略高度,即把农村发展问题视为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农村发展关系到国家安定和民族复兴。从这一意义上说,新农村建设是21世纪中国农村发展的重要战略,即新农村建设,是指在新时代、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农村发展战略,或促进当代中国农村发展的新战略。新农村建设作为新的农村发展战略,并不仅仅局限于农村,而最为本质的目标是推动农村发展。所以,新农村建设包括各种能促进新时期农村发展的各种制度创新、政策改革和有效措施。

就战略的基本原则而言,新农村建设包含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原则。这一政策原则意味着新时期农村发展所处的大环境将发生根本转变,即农村从“被索取”转向“被给予”,政府在农村发展中的角色也将从“索取者”转为“供给者”。新农村建设战略从2006年起,就已经开始见诸一些重要的政策实践之中。如2006年,国务院正式出台政策,彻底废除向农民征收农业税制度。这一重大政策改革可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它也标志着中国“三农”迎来了发展的新世纪。此外,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各种各样的城乡统筹政策措施,加大了地方财政对“三农”的倾斜力度,对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就战略的基本目标而言,二十字方针涵盖了农村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和环境五个方面,涉及“三农”的综合性发展。这些目标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基本精神,即把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社会主体——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发展紧密地联系起来,把农村建设成为农民真正安居乐业的新家园。

就战略的推进策略而言,新农村建设强调尊重农民的意愿。这一策略对协调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政府与农民、外部支持与内生发展之间的关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如果新农村建设依然遵循以往那种外部力量强行推动和试图改造农村的策略,那么会无形中损害农民的自主选择权,同时也可能造成对农村内部自身发展机制的破坏。政府是通过财政支持的倾斜来扩大农民的选择范围,并引导农民进行合理选择,而不是迫使农民按照某种意志去改变自己。

让农村面貌焕然一新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但这并不是根本目的,亦非主要内容。相对于更新乡村面貌而言,调结构、促发展或许更加重要。调结构是指调整城乡社会结构、调整乡村社会经济结构,使乡村社会有新的结构,如多样的生计、多种经营、多种组织。促发展就是要促进“三农”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如现代农业的发展、现代农民的发展和现代农村的发展。要达到调结构、促发展之目的,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有进一步的改革和制度创新,必须通过有效的制度为农村新发展提供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