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小结与讨论
农村发展问题一直备受人们的关注,因为这一问题之于中国社会和谐与协调发展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乡村建设学派,主要从文化建设、社会组织重建和平民教育等方面,对中国乡村建设和发展提出了理论设想和开展了实践试验。如今,新农村建设又作为新时期中国农村发展的重要战略而提出来,表明这一问题在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内仍将是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挑战。
旨在促进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的新农村建设,需要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作保障。中国农村发展历程中,有着政策调整优先而制度创新滞后的特点。改革开放后,中国部分农村地区得以迅速发展起来,它们的发展经验及其条件可以抽象为不同的发展模式。农村发展模式的意义在于其所包含的建设和发展经验,而不在于模式本身。任何模式其实都不可能在另一个地方得到复制,所以,总结发展模式的主要价值在于从中可以看到各地是如何为高效率的生产方式和制度创造合适环境的。就具体发展实践而言,虽然高效率的生产方式和制度是统一的,但各地农村仍需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制度建设,为高效率的发展创建适宜的基础环境。
通过对不同地区农村发展的经验的总结,我们可以看出,新农村建设对这样几种制度改革的需求是非常强烈的:一是造成城乡身份不平等、增加农民发展成本和阻碍农业劳动力逐步转移的户籍制度;二是制约农民收入、福利和保障水平提高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三是导致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较低的城乡分割的公共财政制度;四是不合理的农业产品价格政策。
改革这些制度,进行制度创新并非易事,而是长期的、逐步推进的过程。并且在制度供给过程中,还需要注意制度供给的策略,才能真正发挥制度的作用。具体来说,首先,政府在制度供给中的主导作用是必要的,但地方和基层的制度创新也非常重要。其次,既要强调制度创新的差异性,又要注重制度目标的一致性。最后,既要充分发挥规制原则的作用,又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就必须合理地协调政府与农民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这些关系的协调,也在制度供给和制度建设的范围之内,因为不同社会关系的协调,需要依靠制度与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