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技术应用与技术进步
1.技术应用
在企业进行内生型技术创新或引进先进技术的过程中,常常存在着这样一个误区——技术越先进越好,技术好了就能把事情干好。实际上,这是混淆了技术实体和技术的具体应用这两者之间的差别。现实社会中,展现技术-社会关系的核心环节正是技术应用(张茂元、邱泽奇,2009)。技术自然属性的某些方面会在应用主体的具体应用过程中被开发和强化,而另外一些属性则可能被掩盖、冻结或忽略、扭曲(韦吉克曼,2003)。一位被访者在谈到先进技术和技术应用效果、企业发展的关系时,也曾有这样的评论:“像丰田在日本是很有名的,但是也不一定说它所有的技术就是最好的,那么丰田为什么能做过美国三大汽车公司呢?它们三家加起来也做不过丰田一家的利润。当然,丰田有世界上效率最高的冲床、压床,是很多企业比不了的,但是它也有人的原因,靠人的效率,或者说是人的责任感,这跟日本的团队意识、社会文化有关联。”(访谈资料WZS0719)在本研究中,技术应用的概念界定如下:
新技术在被引入组织之后,用以完成组织任务和实现组织目标的方式和过程。
大体而言,根据组织社会学和经济社会学的长期研究成果,尤其是制度学派的相关讨论,技术应用既遵循效率机制,也受到合法性和制度化机制的影响。从效率机制来看,新技术应用是追求效率的结果,并以效率最大化为目标;从合法性机制来看,新技术应用还必须谋求充分的外部合法性、内部合法性,需要考虑到外部制度环境和内部组织政治因素的影响。
从技术应用的角度来分析技术和组织之间的关系,意在强调:技术在组织中的应用是一个包含着组织及其相关利益主体选择的主动建构过程。同时,技术的引入和应用本身也会携带结构性要求,需要组织做出结构上的相应变革。相应地,技术应用的关键条件正在于技术要求与组织要求之间的集成或匹配模式,这也就是邱泽奇教授所说的技术与组织、社会的“互构”关系(邱泽奇,2005)。本书也是受此启发,从技术应用角度而非单纯的技术发明、创新角度,关注不同层级技术的实际应用过程及其影响组织结构的具体机制,进而分析“朝阳轿车”的技术进步与主体利益结构之间的关系。
2.技术进步
无疑,技术进步是一个使用广泛但同时又缺乏一致性理解的概念。虽然社会学、经济学、科技哲学等诸多学科都将其视为核心概念之一,但这一概念的学科间及学科内分野却无法回避。笔者无意纠结于对这一概念的准确界定,而是试图从本研究需要的角度,对其进行概述性分析,并借此明确本书相关分析的方向及维度。虽然常规语境下技术进步指向技术的进化与变革,但针对不同的现实问题,技术进步这一概念往往聚焦于下列三个不同层面:首先,技术进步被认为工具或功能逻辑上的物化产品、设施或工艺更新过程,类似于技术发明、技术创新概念,又集中体现为产出或效率的提升;其次,技术进步还被视为特定主体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意义上的知识或能力水平提升,例如劳动者的技能、收益增加;最后,技术进步也是相关主体、技术共同体的组织方式、制度规范及行为模式调整过程,更多涉及技术进步过程的社会性及社会影响因素。
而在笔者看来,社会学视域下的技术进步概念,虽然正视丰裕物质生活意义上的技术进步意涵,并承认效率和绩效考虑对于理解技术进步过程的重要性,但是却更为强调不同主体利用其技术存量和相关资源实现特定社会目标的过程(Salaman,1978:38),并关注从新技术发明到技术扩散、技术应用过程中的社会主体建构性作用。也就是说,虽然技术进步往往具有技术更替和效率提升的意涵,但并不局限于先进替代落后的科学逻辑,也并非单纯服从于效率最大化诉求的理性经济过程,而是涉及复杂利益均衡、规范均衡的社会过程,嵌入特定的制度环境及社会情景(Thomas,1994)。据此,本书所论及的企业技术进步概念可以作如下理解:
技术进步是企业组织发明、引进、应用特定技术,并持续更新和建构其技术体系,以改善组织绩效,进而实现特定组织目标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