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约定试用期或服务期
12.用人单位将试用期定为一年的行为是否合法?
职场在线
小梅是某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其应聘到当地的某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策划工作。但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小梅看到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只有两年,而试用期就有一年,觉得合同规定的试用期时间太长,便向公司询问原因。该公司称,由于小梅没有任何经验,需要对她进行专门的指导培训,因此,她的试用期至少是一年。对此,小梅觉得非常不合理,认为一年的试用期对自己来说非常不公平。但是,公司却说,他们一直是按照这个规定执行的。于是,小梅便向自己正在做律师的表哥进行咨询,以确定公司是否可以设定一年的试用期。后来,小梅的表哥告诉她,用人单位设定的试用期最长是六个月。
法律疑点
用人单位将试用期定为一年的行为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将试用期定为一年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又进一步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由此可知,我国法律规定的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考察期。对用人单位而言,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对劳动者而言,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法律对试用期进行限定,是为了避免企业滥用试用期而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小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因此,用人单位给小梅设定的试用期最长可以为两个月。该公司以小梅没有工作经验为由延长试用期至一年的做法是错误的。
条文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职场人生
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和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需要劳动者注意,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六个月是试用期的上限,即不论什么工作岗位的试用期都不得超过六个月。不同行业、工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在此范围内对试用期作具体规定。试用期结束后,对符合要求、适应生产经营需要的劳动者,应当转为正式职工,享受正式职工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