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法律解答书(职场卷)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16.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结束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吗?

职场在线

郑某是某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研究生,毕业后,其经过激烈的竞争,成功应聘到某市的杂志社工作。在郑某被某杂志社录取后,杂志社告诉郑某他的试用期为三个月。随后郑某在杂志社开始工作,然而,一个月过去了,杂志社一直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为此,郑某便向杂志社询问情况。而杂志社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只有在三个月的试用期结束后,他们才能与郑某签订劳动合同。在听到杂志社的回答后,郑某认为杂志社签订合同的时间太晚了,而且这样也不利于保护自己权益。因此,郑某便向杂志社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而杂志社却予以拒绝。

法律疑点

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结束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吗?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不能在试用期结束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享有的权利。由此可知,用人单位应当在试用期前或者试用期内就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外,根据该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则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以便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在上面的案例中,杂志社应当在郑某入职后马上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表示要在郑某试用期结束后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如果杂志社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和郑某订立劳动合同,郑某可以要求杂志社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每月两倍的工资。

条文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职场人生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用人单位为了减轻用工成本,经常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此,劳动者一定要明确,此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入职后,劳动者应当要求马上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使自己的工作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