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公司治理理论
随着现代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变革,公司治理的概念及内涵不断得到丰富与完善。公司治理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治理仅指公司的内部治理,即对公司内部各个机构及权限的制衡与监控机制的设计,以及对公司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进行分配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其核心内容是公司内部权限结构的设计和公司权力的分配。具体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权结构、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等。广义的公司治理包括公司的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方面,泛指借以管理和控制公司的一切制度(辛悦,2012)。其中,公司的外部治理是指对公司内部治理边界以外的产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以及其他市场环境等采取的管理与控制机制。公司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的划分是以公司管理的边界为依据的,公司治理是联系各利益相关者的制度安排,目的是通过这种制度安排分配和制衡利益相关者的权、责、利,以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合理统一,实现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因此,广义的公司治理概念是指用以监督和控制公司高层管理者,维护股东、员工、消费者、商业合作伙伴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公司长期发展的一套组织架构和制度安排(李伟,2007)。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司治理理论的各个流派从自己的逻辑假设出发,对企业的战略管理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其中有代表性的四个理论分别为委托代理理论、古典的和现代的管家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李维安,2002)。公司治理理论始终以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为终极目标,只有处理好企业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企业才能够获得利益相关者的支持,从而实现长足的发展。因此,企业和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好坏是影响企业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同时,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注入了一定的投资,他们或是分担了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或是为企业的利益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企业的经营者必须考虑他们的利益,并给予相应的报酬和补偿(王凯和黎友焕,2007)。鉴于利益相关者在企业的经营中的这种关键性地位,本书选取利益相关者理论来对各个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差别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