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气质发展的影响因素
第一节 气质研究的先天与后天之争
气质这一概念常被认为是个体生理不同而导致的行为差异,受到遗传因素的高度影响,呈现出稳定、连续及持续性。长久以来,个体行为差异被归因于气质上的差异,气质也被作为行为问题引发的诱因。
进入20世纪后,人格理论学者从情绪表达、情绪反应强度及行为速度等方面来研究气质,发展和完善了已有的理论。如儿童心理学家格赛尔结合对婴幼儿成长的系统观察记录证实气质的遗传作用,并强调儿童心理发展受到生理和成熟等的影响,提出婴儿行为上的差异主要由先天因素造成。在个体差异概念问题的探讨中,先天论后天论之争成为20世纪后半期学术界的热点问题。首先,以洛伦兹为代表的先天论者认为基因和生理能很好地解释个体间的差异问题,而以鲍尔比为代表的教养论者更强调早期环境和抚养者的作用。在先天论与教养论争辩中,后者在对个体差异解释中更占优势。托马斯和切斯用大量研究打破了环境论统领的格局,又将个体差异研究转向先天论的角度。一直以来,气质稳定性与发展性始终是先天论与教养论争论的焦点问题。遗传因素决定着气质的稳定性,环境因素却可以激活基因,使气质发生变化,这两种观点的争论丰富了该领域的研究,并推动了气质理论的发展与完善。
随着研究的深入,有关气质先天遗传性与后天可塑性的研究有了突破性进展,研究者不再各执一词,而是将两种研究思路融汇起来对气质进行探究。如大样本的追踪研究、行为研究证实了气质可变性和发展性的存在;借用认知神经科学研究的手段,持气质先天遗传论者在生理水平上得到气质稳定性的论据支撑。近年来,基因与环境相互作用(G×E)的研究范式为气质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证实了气质的稳定性与发展性的共存(Rutter,2007)。因此,我们对有关
一、气质稳定性的研究论据
(一)基因加性效应和非加性效应
在早期研究中,研究者认为气质由遗传因素所决定,其与个体所在环境相互作用,最终形成稳定的人格特征。在婴幼儿期便出现个体气质的差异性,且相对稳定。在12~30岁气质会表现出中等程度的稳定性,相关性约为0.47~0.57,30岁后气质的稳定性程度将增强,50岁后其稳定性最强,其相关系数上升为0.75,呈高相关水平,年龄是影响气质稳定性的关键因素。气质的这种稳定性可用遗传学中的基因加性效应加以阐释。所谓基因加性是指影响数量性状的多个微小基因的基因型值的累加,也称性状的育种值,是性状表型值的主要成分。这种加性遗传效应使基因在传递过程中呈现出相对稳定性。基因加性效应常被应用于双生子的研究中。麦奎因及其同事(McGue,Bacon,& Lykken,1993)考察了遗传和环境对20至30岁双生子气质的影响,研究结果支持了遗传因素是气质稳定性成因的结论。维肯等(Viken et al .,1994)通过对芬兰的大样本双生子研究同样认为遗传因素可以解释人格稳定性,而非共享环境因素能够解释个体气质的发展性,在个体40岁以后,其人格特征不受基因的影响。但新近研究不但把气质稳定性归于基因加性效应,也提到了非加性效应。非加性效应是指在同一轨迹(支配地位)或穿过不同的位点(上位),等位基因间的相互作用,其影响不可直接测量,可通过对同、异卵双生子的样本研究间接获得。同卵双生子的基因型和表现型相同,其遗传率最高。异卵双生子和同胞兄弟姐妹间,平均只有25 %的机会遗传相同的一组基因位点。带有一半血缘关系的同胞兄弟姐妹继承相同基因的概率更低,因此很难考察其遗传的内在同一上位效应。因此,研究中常选取同、异卵双生子及同胞兄弟姐妹组或亲属组进行对比,从而为气质稳定性的非加性遗传效应提供足够的证据。一项挪威的双生子研究虽未证实加性与非加性效应的差异性,但通过对被试父母的测查发现社会抑制性和活动性两种气质特质有较高的遗传性。在澳大利亚和美国进行的大样本双生子和非双生子对比研究中,通过自我报告法获得的研究结果显示基因加性效应比基因非加性效应更能对神经质特质的变异性进行解释(Lake et al .,2000)。
雷图等(Rettew et al .,2008)选取3 314对12~18岁双生子为研究对象,采用自我报告法考察外倾性特质的先天与后天因素的影响,同样发现与其他模型相比,基因加性效应基因非加性效应环境因素模型的拟合度最优,且无性别差异。加性效应随着年龄的增长略有增强。非加性效应可解释气质变异的31 %~33 % ,而加性效应对气质变异的解释率仅为20 %~23 % ,此研究结论与科勒(Keller)等的研究结果相一致。在基因非加性效应中,影响外倾性特质的均为同位显性基因,而异位显性基因非加性效应对气质变异的贡献率约为10 % 。格尼班等(Ganiban et al .,2008)通过对14.7~16.2岁双生子和非双生子青少年进行比较,发现非加性效应和兄弟姐妹间的相互影响是气质和人格稳定性的主要影响源,而以往研究忽视了非双生子的考察,低估了非加性效应的预测力,甚至削弱了其对气质遗传性的作用。
然而,一些研究结果却显示出相反的结论。在某种程度上,基因可加性效应说明了气质的发展性。吉莱斯皮等(Gillespie et al .,2004)通过对540名12~16岁澳大利亚青少年个性自我报告的分析,发现基因加性效应可以解释外倾性特质变异的47 % 。在青春期,由于某些新基因受到激活,其稳定性发生变化。有研究者采用自评、家长评定和教师评定等方式相结合对9~16岁儿童气质进行调查,发现在9~12岁的被试中,家长在评定孩子的情绪性、活动性及注意力等气质特征上并未显示出遗传性;教师评定的结果表明,消极情绪特质随年龄的增长其气质稳定性的遗传影响有所增强(Gagne,Saudino,& Cherny,2003)。
由此可见,从基因遗传角度对气质稳定性的研究较为深入,有关基因加性效应和非加性效应的研究呈如下特点:(1)沿用传统的双生子研究,结合纵向追踪测量法,间接地考察气质的稳定遗传基因中的加性效应;(2)通过大样本双生子与非双生子的对比研究,对基因加性效应和非加性效应加以区分,探明两者对气质稳定性的遗传贡献及贡献的差异性;(3)多项研究证实基因加性效应在婴儿期对气质稳定性的影响更显著,而基因非加性效应会随年龄的增长而不断地凸显,在个体中年期,其气质稳定性程度最强。
(二)与气质相关的生理基础
除双生子研究外,认知神经科学研究也为气质理论所提出的某些特质维度与激素、脑机能相关的假设提供了支持。
焦虑特质的研究,主要在脑功能上和性别差异上取得了突破。大量研究已表明健康群体焦虑特质不同是由杏仁核和前额叶区域内控制情绪活动性差异造成的(Hariri et al .,2005; Most et al .,2006)。还有几项研究证实在正常的成人中,大脑形态变异性以及高遗传基因与焦虑特质相关,小样本研究发现整体脑容量较小、前扣带回较大的个体有高焦虑倾向(Wright et al .,2006)。大村和他的同事(Omura Constable,& Carli,2005)运用计算机形态学技术对脑功能进行分析,表明大脑整体区域与焦虑特质相关,但在大样本的验证性研究中这一结论并未得到支持。此外,有研究认为焦虑特质所存在的性别差异可从大脑结构的不同来解释(Farmer et al .,2003;Good et al .,2001;Luders et al .,2004)。肯利迪(Canlid)等的研究表明,神经系统对情绪的调节同样存在性别差异(引自Canli et al .,2002)。这些研究充分证实焦虑特质具有神经解剖学的生物基础。此外,在行为研究中,研究者运用气质性格量表(TCI)评估个体行为特质上的差异,发现回避伤害维度是焦虑特质的恒定指标,受基因和生理结构的影响。根据该理论假设,法梅尔等(Farmer et al .,2003)指出回避伤害维度主要受遗传因素的影响,早期环境和遗传基因(如五羟色胺转运基因)也对该气质维度有影响作用。还有研究者采用体素分体素的形态测定分析(voxel-by-voxel morpho-metric analysis)技术考察了伤害回避得分与脑内海马回、杏仁核及大脑皮层前侧灰质的相关。结果发现,右侧海马回体积大小是焦虑特质的生理基础,且不存在性别差异;前侧皮层面积大小则影响着女性焦虑特质。
活动性气质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幼儿的精神病理学障碍。如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等儿童精神病理问题源于神经系统的发育不完善,而大脑损失易使幼儿产生情绪障碍,所以有人提出了气质是神经机能障碍的内在诱因的观点。但样本规模差异、精神病理障碍的变异性、实验控制手段差异及药物疗法的滥用等问题导致并未得到一致性的结论。但研究结果一致表明,脑结构和神经系统发育不完善是幼儿活动性气质差异、精神病理障碍的主要诱因,如:儿童孤独症为一种结构异常疾病,主要表现出脑体积较大、胼胝体较小等症状;ADHD儿童的脑体积也要比同龄正常发展儿童小5 % ,特别表现为大脑皮层前侧、右侧尾状核、胼胝体和小脑等区域的异常(Krain & Castellanos,2006; Valera et al .,2007)。脑成像技术解决了儿童大脑的发育情况与其精神病理障碍是否有关这一问题。对早产儿等精神病理障碍的高分群体的研究发现,由于神经系统发育迟缓,早产儿普遍比正常儿的脑体积小(Thompson et al .,2007;Dyet et al .,2006)。气质是个体生命早期的社会性和情绪性行为特征。本质上,气质是个体活动性和自我调节能力差异的先天因素。目前,很多研究表明气质是儿童期和青少年期的行为问题的根源(Rothbart & Posner,2006;Nigg,2006)。婴幼儿早期生气和愤怒等的敏感气质特点是个体问题行为的最初表现。一项针对幼儿的调查显示,高易怒性、高活动性和抑制性控制困难等对ADHD症状有预测作用(Nigg,Goldsmith,& Sachek,2004)。针对7岁儿童的活动性的对比研究,也证实高活动性组比低活动性组更易患有焦虑症。神经生理研究和行为研究仅在各自角度来研究活动性特质,为深入研究婴儿的气质特点,罗萨等(Roza et al .,2008)从母亲孕期开始对1028名婴儿进行跟踪观察,共实施五次测查。首先在胎儿期,利用3D头颅超声波分别在母亲孕期的中期和后期对胎儿脑室进行测查。之后三次为对出生后的婴儿进行的测查,包括在婴儿6周时运用同样技术对其脑体积进行测查。同时婴儿出生后3个月时,研究者请其母亲填写一份母婴量表;出生后6个月时,研究者再次请母亲填写该量表,对婴儿气质特点进行评定。分析发现,胎儿中期的脑体积与出生后的气质无关,而胎儿后期的脑体积则与出生后的气质有关。胎儿后期脑体积较大的个体,其在出生后6个月时会表现出高活动性;而出生后6周时脑体积较小的婴儿,会出现易怒、兴奋和无方向感等特点。这项研究证实了脑体积的大小与气质性问题有关,因为出生前个体的形态差异由先天因素所决定,该研究从精神病理学角度支持了气质活动性特质具有稳定性的观点。
此外,人格特质中外倾性与皮层及皮层下某些组织激活(左中前回、梭状回、杏仁核等)相关。已有研究表明,杏仁核对正性刺激的反应受到外倾性的调控,而杏仁核对恐惧等负性信息的加工却存在跨个体的一致性;而对愉悦表情的反应也受外倾性的调控,如用愉悦表情刺激外倾者,其杏仁核会受到左侧化激活。这些结果都充分证实气质和人格特征受到大脑皮层组织和脑体积等影响,从生理结构角度的为气质稳定性提供了生理学的论据。
二、气质发展性的研究论据
(一)父母教养方式
关于气质发展性的探讨始于格赛尔对同卵双生子为期14年的追踪研究。随着个体的成熟,气质的性质、组织结构将发生改变,气质这种发展性体现的是个体内的差异性,不同时期内个体的相关特点相对稳定(左志宏,席居哲,2006)。有人认为基因的作用并非固定不变,它们的变化贯穿一生,并影响个体的成长。个体出生后的最初几年形成的气质特点,在随后的生活中不断累积达到质的变化。虽然气质稳定性可以通过基因影响来解释,但气质这种稳定性却是相对而言的,社会环境、后天教养对气质的发展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易怒和易分心水平高的学前儿童,在青少年时表现出低水平的回避伤害性、控制性及高水平的攻击性和疏远性。父母教养方式对气质发展的影响可表现在其对气质变化的直接作用上。父母极端和压制型的教养方式会引起孩子的消极情绪,这种消极情绪是童年早期问题行为产生的萌芽。易怒、消极应对等与抑郁有关的气质品质,与父母的惩罚、斥责、消极教养及漠然的教养态度存在共变倾向。罗林和他的同事(Loe-hlin et al .,2003)发现,如果个体在青少年早期显示出高水平的反社会行为,那么在青少年期晚期,父亲将会忽视品行不良的孩子,而关心其他较听话的子女;对于高情绪性水平的孩子,这种教养方式会使父亲按照原有的印象评价子女,并非根据儿童青少年的实际行为而给予合理的反馈。但凯根和他的同事(1998)则发现,一个在30个月大时表现为极端抑制型的男孩,经过家庭教育和后天环境的影响,在5岁时其气质转变为非抑制型,在这个过程中教养方式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刘云芬等(2009)在其研究中建立了父母教养方式与儿童行为、气质的双向影响模型,得出儿童气质与父母教养方式之间存在相互影响关系,如教育方式中的温情和过度保护对气质影响较大。黄春香等(2009)采用早期婴儿气质问卷(EITQ)对1~4个月婴儿的气质进行评定,发现核心家庭的孩子反应阈较低、较敏感,而家庭经济水平、居住面积、家庭总人数、父母生活习惯等与婴儿气质特征相关性不强,这说明了婴儿早期的气质特征受环境影响较弱。格尼班等(2008)的研究证实青少年期是个体气质转变的关键时期。在非双生子的研究中,研究者发现青春期时同胞间所表现出的差异性比童年期时更明显,这种差异性是由父母对每个子女的不同期待造成的。由于消极情绪表现不断受到教师和同伴的否定性反馈,即使消极情绪水平较高的个体进入新的社会环境中,这种否定的反馈也不会消退,从而强化了个体的行为和情感问题。可见,一方面,遗传基因和环境因素都会导致个体的气质品质发生变化;另一方面,环境会激活某些新的遗传基因进而促使气质发生变化,环境因素在气质发展过程中起的作用更显著。这些事实说明,气质虽然存在生物先决条件,但仍然需要在特定的环境中才能表现出来,儿童的行为表现出受环境影响而改变的可能性(陈会昌,张越波,2000)。
从以往研究来看,考察父母教养方式对气质影响的研究多采用纵向跟踪方法。以往研究根据长期的观察记录及父母问卷评定等来衡量气质的发展性。因此,个体发展的动态进程研究不免会出现如下问题:(1)被试自然成熟会造成测量误差。在追踪研究中,早期特质对后期特质的预测程度需要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不同时间点的测量,测量时间的间隔会较长,难免出现测量误差。(2)采用父母评定法测量气质时会存在刻板效应。父母评定常常受自我保护、首因印象等影响,对孩子气质特点的评定缺乏一定客观性,从而影响研究结果的真实性。
虽然气质特质有充分的生物学基础和遗传因素作为支撑,但行为遗传研究范式还是认为环境因素影响着气质特质的稳定性和发展性。假定遗传因素可以解释气质特质变异的30 %~60 % ,那么气质剩余的变异量则由环境因素所决定。气质形成于胎儿期,在社会和外界等环境中得到发展。因而,气质逐渐被作为一个发展性的课题来探讨。这种发展往往是一种自然成长过程,如害怕、注意等与气质特质相关的心理品质会随着年龄不断增长而逐渐凸显。特别是婴儿期的气质特质会随着生理的成熟而逐渐彰显,集中表现如下两个方面:(1)以外显情绪变化作为气质发展指标的研究。如童年期的痛苦情绪体验是由早期害怕和生气等情感发展而来的。婴儿在4个月时对痛苦的体验常常表现为害怕和抑制行为(Ka-gan,Snidman,& Arcus,1998)。婴儿期被评定为具有害怕特质的个体,在童年期会出现冲动性水平、活动性水平均较低等特点。在出生后的前4个月,婴儿的注意仅是一种应答行为,而4个月以后,婴儿可将应答行为与注意分开,形成转换注意的能力,即与气质相关的内在动机、认知能力、社会情感技能和行为均发生了改变(Rothbart,Ahadi,& Evans,2000)。婴儿在6~12月时会比6个月前表现得更激烈和积极,他们的起居、饮食、排泄行为等变得更有规律性,并会留意到周围环境的改变,特别是带有积极情感的4个月婴儿,会发展成易接触且外向的孩子(Calkins & Fox,1996)。安静、易教养型的婴儿也随着内部动机和依恋机制的完善,形成积极或消极的特点。在出生后的6~12月中,婴儿对环境刺激的敏感性会降低,坚持性和注意力水平会下降,消极的情绪情感体验会出现,这种变化会带给家长养育上的困难。(2)以外显行为作为气质发展指标的研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气质都会出现变化,且不同的行为反映出相同的气质特点。在婴幼儿期,家长常通过转换注视点来吸引孩子的注意力。在学前期,分心程度高的孩子表现为易受到新刺激物的干扰而将注意力转移。在小学阶段,儿童的注意分散表现为上课溜号等现象。在儿童气质发展性研究中,研究者常常将个体学前期与童年中期的气质进行对比,发现5岁时儿童适应性、生理规律性和积极情绪体验会提高,坚持性和敏感性水平也会升高,而集中程度、活动性和冲动性则会降低,因而5岁是幼儿气质转变的关键期。从发展角度来说,在整个儿童时期,活动性和冲动性水平呈现出由高至低的发展趋势。总之,研究者可从情绪和行为两个方面考察儿童期气质特点的发展趋势。
幼儿园和学校是个体童年期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儿童气质差异常常在这个小环境中呈现出来。总体而言,幼儿园和学校教育对个体气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1)幼儿园和学校环境为儿童气质发展提供空间。通过观察儿童入园后的第一天的自由游戏,研究者发现,那些事先被测定为抑制型的儿童,在陌生情境中的反应与那些被测定为非抑制型的儿童的反应大不相同。抑制型儿童多半会独自一个人待着,看着其他儿童。他们不跟别的儿童玩,不接触别的儿童,不给同伴提供玩具,更不会大笑。显然,抑制型和非抑制型的儿童在幼儿园里第一天的反应非常不同,这种差异正是借助这种小社会环境而展现出来的。(2)师生关系是影响儿童气质发展的间接因素。对于一般儿童来说,受到教师的惩罚可能导致抑制、躲避;失败可能导致抑制和挫折;与教师建立积极的情感关系,能促进儿童活动性特质的发展。活动性、坚持性、注意分散性三种气质维度与师生关系的关联最为密切,它们之间具有双向影响作用(张晓,王晓艳,陈会昌,2010)。因而,幼儿园和学校对气质发展的促进作用也是个体社会适应能力发展的要求。
气质能反映反应性和自我调节上的个体差异性。婴儿早期气质特点体现在情感、注意和行为方式等方面,它是人格最早的雏形。气质的发展是个体在不同年龄阶段社会性和情绪性特征的表现,这种发展过程要求研究者从个体出生开始连续地考察不同年龄阶段气质结构特点,纵向研究是其最佳的研究方法。气质呈现出的个体差异反映的是一种表现型的特质,可用简单的数学公式,即VP=VG+VE来表达(Strelau & Plomin,2008)。其中,VP表示气质表现型的变异;VG是遗传变异,决定个体早期气质特点;VE表示环境变异,是决定气质发展性的因素。在这种假设的驱动下,气质的研究取得长足的进展。以往研究认为VG与VE互不关联,而新近研究倾向于将VG与VE结合起来,考察两者的交互作用对气质的影响。可见目前研究倾向已缓解VG与VE两者对峙的状态,试图求证气质稳定性与发展性的共存,以此不断地开拓新的气质研究思路,完善气质的研究方法,丰富气质的研究内容(Sheese et al .,2007)。
此外,对气质的研究偏向于理论探讨,需要更多的实践研究来服务社会,同时实践研究须以以往研究的结论为理论支撑,而不是单纯建立理论模型。研究者应结合社会需要,灵活运用问卷法、访谈法、个案法、实验法等各种方法从不同角度进行研究,全面揭示不同阶段正常个体的气质特征,以及特殊群体气质特点的独特性,从而实施合理的干预策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相比较而言,国内气质研究还处在行为研究的层面。从以往研究来看,国内气质研究还须在以下方面有待提高:第一,拓展研究样本的年龄段。在婴幼儿心理研究中,对气质领域的探讨十分重视,测量气质的本土化问卷也已形成,而对青少年阶段气质的关注较少,尚未拥有评定此群体的测量工具,因此,编制青少年气质测量工具是研究的重要一步。第二,国内气质的生理研究尚不深入。国内相关研究多数是重复验证国外研究的某些假设和理论,而对不同气质特质的生理机制的探讨是认识气质本质的途径,因而还须建立本土化的研究范式。
第二节 气质与人格的关系
气质是人的个性心理特征之一,它规定着人的心理活动,对人的行为起动力作用。从表面上看,气质与人格的关系似乎是很明确的,但实质上,关于气质与人格的区别与联系、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与相互作用等问题,直至今日,仍存在各种完全不同的观点。
一、气质与人格的联系
气质与人格均被用来描述个体行为的相对稳定的差异,这两个领域的研究者们均用特质这样一个方便的概念来探讨个体差异。但不同的心理学家由于对气质和人格的界定不同,因而在气质与人格的关系问题上也持不同的看法。这些观点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气质和人格两个概念混用
在可归入特质论的那些有生物学倾向的人格理论中,常常有混用气质与人格这两个术语的现象。这种现象在体质理论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例如,克雷奇默把性格(即人格)同气质视为同义词。同样,谢尔顿在其气质类型论中,在表示由体质构成所决定的行为个体差异时,亦常混用气质与人格这两个概念。英国心理学家格雷在讨论焦虑、强迫性、内外倾及神经质时也交替使用这两个术语。艾森克也把气质同传统意义上的人格(不包括能力)看成是等同的,认为人格包括两个方面,即气质与智力,大多数人格教科书只讨论气质。在研究感觉寻求时,祖克曼根据他探讨的问题,或者把它看作人格特质问题或者把它看作气质特质问题,但是对气质和人格之间的区别和相互作用却无从谈起。
(二)气质是人格结构的一部分
把气质看作人格结构的一部分的观点,在关于气质与人格关系问题上最为流行,也是国内目前绝大多数学者的看法。奥尔波特认为: “人格是个体内在心理物理系统中的动力组织,它决定人对环境顺应的独特性。”其原始材料是体格、智力和气质,它们被认为是依赖于遗传的。显然,奥尔波特是把气质看作人格结构的一部分。卡特尔也持这种看法,他认为: “气质特质可以被解释为除不受诱因影响之外的那些特质,它们是像强度、速度、能量及情绪反应性之类通常观察表明是体质的特质。”在卡特尔看来,气质是指人格中指向脾气、情绪性及体质反应性的那一部分。布斯和普洛明把气质看作“在儿童早期表现出来的遗传的人格特质”。所有这些,显然是把气质看作人格结构的一部分。实质上,只有认识到气质在人格结构中的位置及其与其他人格现象之关系,研究气质与其他人格维度之间的依赖和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才会成为可能。
(三)气质与人格相对独立
在许多人格理论中,根本就没有气质的位置,它们把气质与人格看作两个相对独立的心理现象。例如,精神分析与新精神分析理论、学习理论(尤其是社会学习论)、现象学的人格自我理论和认知理论等就不探讨气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些理论忽视人格发展中的生物基础。例如:在学习理论中,就有深厚的神经生理学基础;有些人格认知理论把气质看作一种与人格可能有交互作用的现象,但是它并不包括在人格结构中。
二、气质与人格的区别
虽然研究者们普遍认为气质与人格有许多共同点,但它们也毕竟有各自的独特特征。所以把二者混用的观点和做法尽管在今天仍存在,但显然已不是主流,并已受到许多学者的批评。例如,艾森克就曾把二者混用,但在1986年他指出,交替使用气质与人格这两个概念容易使人产生一种误解,即人格主要是由生物学因素决定的。此外,斯特里劳也曾多次批评这种观点,认为它使人不能掌握气质机制的独特性,认识不到气质特点同其他人格特征的区别。他认为,把二者视为同义词不仅可以说是一种还原主义,而且可能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
实质上,学者们在界定气质时就不同程度地揭示了气质与人格的区别。1981年普洛明在界定气质时,就把气质同其他人格维度加以区别,认为气质在很大程度上是遗传的或体质性的。此后,较系统地探讨气质与人格区别的要算斯特里劳。他在自己的《气质·人格·活动》一书中,说明了它们之间的四个不同特征:第一,气质是生物进化的结果,人格是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第二,人和动物都有气质,而人格仅为人类所特有。第三,个体从出生起就具有气质,因为气质是由先天的生理机制决定的,但是,它也会受环境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相反,人格是人的活动的内容,它是在社会环境的作用下形成的。因此,个体在生命开始时,并不存在人格。第四,气质是行为的外显特质(维度),它与行为内容无关。人格主要由行为内容构成,可以表现个体与外界的关系。1987年,他又在一篇论文中增加了一点,即气质与人格在人类行为中的作用不同,气质具有调节作用,人格具有整合作用。见表2-1。
三、气质与人格关系的研究
关于气质与人格的相互关系问题,在心理学文献中,并没有多少系统的研究证据,仅有的研究集中在对作为气质特质的神经系统特性与生物学基础的人格维度之间关系的探讨上,虽然其中不乏实验研究,但绝大多数仍为相关研究。
众所周知,巴甫洛夫神经活动特性类型学说构成了气质的生理机制。 《巴甫洛夫类型学》首次把巴甫洛夫的学说介绍给西方读者,在格雷所写的一章中,他指出作为气质特质的神经系统特性,尤其是神经活动强度与由西方心理学家建立的以人格维度为基础的唤醒理论具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从而把气质特质与人格维度联系起来。艾森克也在其论文中指出,神经系统强度与外倾性之间具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该论文也是激起心理学家探讨作为气质特质的神经活动特性与生物学基础的人格维度之间的关系的一个诱因。
自艾森克和格雷分别提出假设,认为兴奋强度与外倾性存在正相关后,学者们开始探讨它们之间的关系。早期研究用实验室实验来判定神经系统特性,用心理测量判定人格维度,得出的关于二者关系的结果极不一致。弗里戈恩(Frigon)用脑电图(EEG)和艾森克人格问卷(EPQ)发现二者之间存在正相关。这同卡尔波娃(Karpova)用反应时曲线斜率来测定神经系统特性(强度)得出的结论一致,吉利兰德(Gilliland)的结果也是如此。但是,也有一些资料否定了艾森克和格雷的假设。鲁(Loo)用反应时斜率和EPQ测定兴奋强度和外倾性,结果发现二者之间有负相关;佐洛夫(Zhorov)和叶尔莫拉耶娃托米娜(Yermolayova-Tomina)用明尼苏达人格问卷(MMPI)和反应时曲线斜率,发现外倾性与兴奋强度之间有不显著的负相关,科汉(Kohan)、吉普塔(Gupta)和尼基尔森(Nicholson)用类似的手段,表明兴奋强度与外倾性不存在相关。并且,一些关于神经系统强度与外倾性之间的关系的因素分析研究也得出了极不一致的结果。
除了探讨兴奋强度与外倾性关系的研究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研究试图揭示外倾性与其他神经系统特性之间的关系。这些研究都是用实验法测定神经系统灵活性,它们并未得出明确的一致结论,劳林斯(Rawlings)研究发现,灵活性与外倾性无关。关于神经系统平衡性、抑制强度与外倾性的研究也是如此。
(二)焦虑与神经系统特性
在早期的实验研究中,研究者们偶尔注意到这种现象,即焦虑反射乃是神经系统弱型个体的典型行为,后来有人用心理测量法研究了焦虑与神经系统特性之间的关系。斯特里劳用泰勒的显性焦虑量表(MAS)和斯特里劳气质调查表(STI),扎齐加(Zarzycka)、索斯诺夫斯基(Sosnowski)用斯皮尔伯格的状态特质焦虑量表(SYAI)和STI,均发现轻度兴奋与焦虑之间存在负相关,而灵活性、抑制强度与焦虑之间存在不显著的负相关,而平衡性与焦虑不存在相关。
(三)神经质与神经系统特性
同外倾性与神经系统特性关系研究相比,神经质与神经系统特性的关系讨论,相对来说要少得多。早在1947年,艾森克就首先注意到两者有一定的联系,后来,格雷也持这种看法,认为神经质与神经系统强度有联系。这种观点,还在一些实验研究中得到验证。但是曼根(Mangan)和法梅尔用反应时曲线斜率测定兴奋强度,用MMPI测定神经质,发现二者不存在相关;同曼根等的结果一样,弗里戈恩等也都用实验法否定了二者相关这一假设。在用EPQ和STI作工具的研究中,研究者们均发现神经质与抑制强度存在负相关;大多数研究发现神经质与兴奋强度、灵活性存在负相关,与平衡性不存在相关。
(四)感觉寻求与神经系统特性
祖克曼指出,感觉寻求这一人格维度可能与神经系统类型存在某种联系。他的这一假设,引发了关于这一假设的许多验证研究。这些研究大多是用祖克曼的感觉寻求量表(SSS)和STI进行的,结果发现兴奋强度与SSS的总分和激动和冒险寻求分量表(TAS)存在正相关,与其余三个分量表(DIS,ES,BS)不存在相关,抑制强度与SSS的四个分量表存在负相关,平衡性、灵活性与SSS的四个分量表存在正相关。1991年,鲁奇(Roch)等也用同样的方法探讨了这个问题,取得了与上述研究一致的结果。除了上述这些相关研究之外,还有不少学者,运用实验研究探讨了气质特质(主要是反应性)与其他一些人格维度之间的关系。比亚洛瓦斯(Bialowas)研究了个体对认知不协调的耐受性与气质特质的关系,结果发现,在认知不协调状况下,高反应性个体比低反应性个体的心理生理消耗大。斯特莱科夫斯卡(Stry-Kowska)探讨了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的不一致性同反应性之间的关系,他运用对比实验发现,由反应性水平直接决定的人格维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个体的气质特质。
从上述关于气质特质与人格维度的关系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这样几个特点:第一,这些研究证据可以较充分地说明气质与人格是密切相关的,但要说明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还是相当困难的。第二,关于气质与人格的关系研究中,相关研究的结论也有分歧,这种分歧主要表现在用以判定神经系统特性的方法不同(实验室方法与心理测量法,主要是用STI),所得出的相关结论亦不同。但在用STI进行的相关研究中,却得到了较一致的结论。第三,所有这些关于气质与人格关系的研究主要是以神经系统特性作为气质特质来进行的,而其他气质特质与人格关系的研究还极为少见。第四,相关研究多于实验研究,且仅有的一些实验研究结论尚不太一致。我们知道要揭示心理现象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主要依赖于实验研究。因此,我们要准确地揭示气质与人格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还有待于实验研究。目前的实验证据还难以充分地解释气质与人格之间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
斯特里劳及其弟子们运用他编制的气质量表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正如前面所介绍的那样,这些研究同样都充分证明气质与人格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但仍尚未完全解释它们的关系。为此,斯特里劳在系统地分析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在他的《气质·人格·活动》一书中,提出了关于气质与人格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的观点。他认为,气质本身是参与人与其环境相互作用的许多变量之一,它可以借助于环境来影响人格塑造;相反,人格由于可以产生刺激效应,因而同样也可以影响气质特质的发展。他的这种看法可以用图2-1来加以说明。
为了清楚地阐释气质与人格的关系,斯特里劳把这两者的相互作用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气质对个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影响(T-E-P)。行为受环境的影响,而气质通过减少环境变化、个体认知结构的发展、活动模式和动机机制,也会影响行为,这是一种间接的影响,因为人格结构直接依赖于教育和社会相互作用的性质和方法。因此,个体气质(T)会引起环境变化(E),进而影响人格的发展(P)。(2)气质是环境影响的调节者(E-T-P)。在一定程度上,情境意义依赖于个体的气质。气质对人格的作用表现为调节环境,包括教育实施。由于个体气质特质不同,环境对不同个体的影响也不同:或许较强,或许较弱;或者持续时间较长,或者较短。正是由于个体气质特质(T)的不同,环境(E)对个体的影响也会不同,这就对人格(P)的发展产生间接影响。(3)由气质决定的刺激需求是影响人格发展的一种因素(T-A B,E-P)。气质特质(T)可以通过采用适当的活动来决定活动(A),这种适当活动是一种直接的刺激来源(B)。气质特质(T)也可以通过具有一定刺激意义的环境(E)来达到影响人格发展(P)的目的。(4)人格维度对气质的影响(P-S-T)。人格维度本身就是一种刺激来源,可以影响个体的行为,而且由于在个体中发展的人格模式会接受刺激的影响,人格维度又可进一步引起接近或逃避具有一定刺激意义的活动。人们可以谨慎地说,人格维度(P)在具有一定刺激意义(S)时,可以间接地影响气质特质(T)。
五、气质与幸福感
自从20世纪60年代主观幸福感(SWB)研究在世界范围内形成热潮以来,主观幸福感逐渐成为衡量人们身心健康的一种重要心理指标。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主观幸福感的研究备受心理学家的重视。主观幸福感是指个体依据自己设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所做的整体评价。主观幸福感包括生活满意度(认知因素)和积极情感、消极情感三个因素。主观幸福感分为外显主观幸福感与内隐主观幸福感。前者是能够被个体意识到的对生活质量所做的整体评价;后者是个体意识不到的、自动激活的对生活质量所做的整体评价。目前关于主观幸福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其与人格特征、文化、身体状况、睡眠时间以及感激等的关系上。有研究表明,高、低自我监控者之间的外显主观幸福感水平没有差异,而高自我监控者的内隐主观幸福感水平显著高于低自我监控者。目前关于气质类型的研究则主要集中在其与注意集中性、孤独感、应对策略等的关系上。有研究发现,气质类型偏社会性的大学生体验到更少的孤独感,气质类型偏情绪性的大学生更容易体验到亲情孤独感。既然气质类型会影响个体的人格特征,而人格特征又会影响主观幸福感,那么气质与主观幸福感有何关系呢?
(一)气质影响机体的行为和情绪情感水平
气质作为一种由生理或神经结构和机能决定的心理活动的动力属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机体的行为和情绪情感水平。有研究表明,神经质和外倾性会影响个体的外显主观幸福感。也有研究者以总体幸福感量表为工具,探讨气质类型与外显和内隐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气质类型影响外显主观幸福感,其中多血质被试的外显主观幸福感水平最高,黏液质、胆汁质被试次之,抑郁质被试最低;气质类型不影响内隐主观幸福感。还有研究通过气质类型对大学生主观幸福感三个成分的影响作用分别进行了探讨。结果表明,气质类型对大学生的主观幸福感具有较强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多血质的大学生在生活中通常会产生较高的生活满意度和经历较高的积极情感体验。这主要是因为气质类型为多血质的人通常活泼好动,思维灵活,注意力容易转移,喜欢交往,具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和维护自我的身心健康。而抑郁质的大学生在生活中表现出较低的生活满意度和经历较高的消极情感体验。这可能是由于抑郁质的人体验情绪的方式较少,对情感的体验深刻、持久,具有高度的情绪易感性,他们对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挫折,往往会采取消极的应对策略。
(二)气质与主观幸福感的相关研究
大学生群体心理健康状况已经成为学校乃至整个社会所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而主观幸福感作为衡量个体心理健康状况的重要心理指标,越来越多地受到学者的广泛关注。事实上,主观幸福感是指个体依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的整体的评价,包括生活满意度和情绪体验两个基本成分。前者是个体对生活总体质量的认知评价,是主观幸福感的主要指标;后者是指个体在生活中的情绪体验,包括积极和消极的情绪体验。以往研究显示,个体生活的外部条件和生活质量能够影响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因而,很多研究者把主观幸福感当成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晴雨表”。主观幸福感是一种社会心理的综合指标,不仅体现个体的生活质量,而且反映躯体的社会心理状况。因此,要全面系统了解主观幸福感对个体心理健康的影响,必须充分考虑个体稳定心理品质与主观幸福感的内在关系。国外研究表明,气质与情绪反应具有较强相关。气质作为一种稳定的个性特征,影响个体的行为或情绪反应。而主观幸福感作为个体对生活质量的评价,能够有效地反映个体在生活中的情绪反应,无论是积极的情绪体验还是消极的情绪体验,都是个体对其生活质量的一种反应。因此,个体的气质类型可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大学生的主观幸福感。
国内大学生人群主观幸福感的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逐渐开展,主要涉及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的状况,大学生主观幸福感与人格特征、社会支持、归因方式等影响因素的关系以及跨文化研究。而大学生人群的主观幸福感与气质类型的关系研究却较为鲜见。气质是一个人心理活动的稳定的动力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先天基因成分。正因为如此,在国内外很少有人研究主观幸福感和气质的相关,已有的研究也只是立足于双生子的研究。但气质同时也具有可塑性,气质受情境、时间影响而被塑造。另外,在认知活动、情绪情感活动中都会表现出一个人固有的气质特点,气质的差异使不同的个体在主观幸福感上体验倾向不同。有研究探讨了不同气质类型的大学生群体总体主观幸福感以及在主观幸福感的各影响因子上的特点。结果发现,不同气质类型群体在主观幸福感总分上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
六、气质与精神健康
心理学家逐渐地把气质概念应用在实践中。虽然很多人不认可气质在儿童身上的意义,很多心理治疗师也承认天性对儿童行为的影响,但他们大部分不理解气质是如何与环境相互作用而导致儿童产生行为问题的。儿童治疗师如果更多地了解天性对儿童行为影响的贡献,就会发现气质是生物影响因素的首要方面。
气质维度本身可能不能构成儿童或成人精神病理学的一个解释,但其真正的意义在于这些特点是如何与一些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持续的时间、天性和压力的强度,来自家庭的情感支持和儿童气质在儿童行为特征的表现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甚至当一个因素如父母的障碍是一个问题的原因时,儿童会有不同的反应,功能障碍和病理之间的模式也是不一致的。例如,一个儿童可能会对严厉的、权威的治疗表示反对与蔑视,然而另一个孩子可能会焦虑和退缩。关于气质与经历的压力之间关系的研究表明,当存在压力的时候,高活动性水平、低适应性、退缩、高反应强度、消极情绪、低坚持性、低节律性与行为问题的发展是相关的。换言之,气质在儿童压力应对和行为问题发展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不熟悉气质的心理治疗师会存在高估或低估行为问题的风险,并提供不相关的治疗。关于气质的知识可以让治疗师了解一个特殊儿童对于特殊创伤经历可能存在的反应,气质的概念能够帮助他们把与气质相关的典型行为和病理行为区别开来,并且帮助选择适合每个当事人的最佳治疗方案。
大部分接受心理治疗的儿童都有行为问题,研究证实气质和行为问题是相关的。一方面,气质特征可以预测儿童以后行为的发展;另一方面,行为问题的发生可能和气质没有关系。然而,气质可以决定行为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方向。一些行为症状也能代表气质的极端情况。纽约纵向研究(NYLS)发现,困难型儿童具有更高比例的行为问题。这些儿童和容易型儿童相比,适应能力不强,对新的情况有消极反应。托马斯和他的同事发现了五个与行为问题相关的气质特征:一是不规律性、适应性差、退缩、消极情绪和高反应强度的组合;二是退缩、低反应强度和适应性差的组合;三是明显的高反应强度或低反应强度;四是过度的坚持性;五是注意力过度分散。厄尔斯(Earls)发现3岁儿童注意力不集中、高反应强度、低适应性与行为问题的数量有关。巴隆(Barron)和厄尔斯把这组气质特征标记为低灵活性。他们发现,这种低灵活性的亲子关系和家庭压力导致了学龄前儿童的行为问题。还有研究以4岁的孩子为对象,发现不安全依恋和放任的气质能预测攻击行为并使行为问题具体化。具有高情绪性和低控制性的儿童在2岁时经历的积极冲突能够预测4岁时外在的行为问题。莫瑞(Murray)和康查斯卡(Kochanska)发现努力控制会抑制第一反应并激发第二反应,且与适应功能相关。母亲们报告低努力控制水平的儿童有更多的行为问题。
七、气质与创造性人格
有些研究者指出,由生物因素决定的某些人格特点与创造力并不存在绝对的因果关系,气质与创造性人格关系不明显。如有些研究发现,并不是任意性质的精神质都与创造性人格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经自我力量或自我控制有所缓解的精神质才与创造性人格具有高度的相关,而不加控制的、放纵性的精神质品质与创造性人格没有什么明显的联系,高创造性者似乎是情绪高度波动的,同时又能进行很好的自我控制(Russ,1993)。
国内外大量有关研究表明,具有创造性人格的儿童具有独特的气质特点:(1)对外界刺激极为敏感,反应性高。(2)情感丰富,情绪反应强烈,有时冲动,表现出中等程度的焦虑感。(3)具有开放性和好奇心。
对于气质与创造性人格的关系国内外学者有很大争论,至今仍然没有统一的结论。在发生学意义上,创造性人格的特点是,在不同领域的活动中,儿童既有的某些气质特点与该领域的特定活动会发生相互作用。这就决定了成年人高度发展的创造性人格与儿童正在发展中的创造性人格有所不同。
高创造性儿童通常具有“双性化特点”:在艺术领域主要表现出高度的灵感性和焦虑等特点;在自然科学领域表现为情绪稳定、自我控制等;在社交、领导领域则表现为非社会抑制性等(Feist,1999)。
例如,琼·弗里曼(Joan Freeman)、莱肯(Lykken)和奇凯芩特米哈伊(Csikszentmihalyi)等研究者认为,具有创造性的人就是天才,强调气质对创造性的影响。斯泰普托厄(Steptoe,1998)在《天才与心智:关于创造性与气质的研究》一书中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她认为气质在很大程度上是遗传的,而遗传决定了一个人是否具有创造性,也就是说具有创造性的人的人格特质是由遗传决定的。大量研究也证明了生物唤醒水平与创造力之间的关系(Eysenck,1991)。
有研究分别选取了儿童创造性人格中两种公认的特质,即自我延迟满足和同伴关系,采用实证的方法考察它们与气质的关系。结果表明,气质对儿童自我延迟满足(Yang & Liu,2008)、同伴关系类型的形成(Liu,Yang, & Jin,2006)均有影响。
从气质与创造性人格研究总体来看,情绪性与独立性、合作性、敏感性呈显著负相关。根据日常经验我们也可以看出,情绪化的幼儿与成人合作时会显得相对不适应。活动性与独立性、合作性呈负相关,与新异性、自信心、好奇心呈正相关。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活动性水平越高的幼儿,对新鲜的事物越感到好奇,越容易关注和觉察新异事物。气质中的反应性与创造性人格的每一个维度的相关都极其显著,这也就表明,气质的反应性越强烈,创造性人格的得分就越高。反应性水平高的幼儿对周围环境的变化十分敏感,能够观察到一些细小事物的变化,更喜欢提问和主动探索,好奇心较强,对新异事物以及事物变化所带来的情感体验更深刻、强烈。社会抑制性与成就感、合作性、自信心、敏感性、好奇心均有极其显著的负相关,这也就意味着,社会抑制性越低,创造性人格中的合作性、成就感、自信心和好奇心发展得越好。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社会抑制水平较高的幼儿成就感的情绪体验较少,自信心不高,他们也很少主动与人交往,从而合作性相对也较差。除幽默感外,气质的专注性与创造性人格的每一个维度均有显著的正相关,这说明,幼儿的专注性水平越高,创造性人格发展得越好。
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具有高创造性人格特征的儿童其气质特点为低情绪性、高反应性、高专注性和低社会抑制性。这与前人研究发现的具有高创造性人格的儿童的气质特点表现为对外界刺激极为敏感,反应性高,情感丰富,情绪反应强烈,有时冲动,具有中等程度的焦虑感,具有开放性和好奇心等特征存在某种程度的一致性。
第三节 遗传与环境因素对儿童气质的影响
早期气质理论家强调气质的跨时间稳定性。例如布斯和普洛明(Buss &Plomin,1975)就认为气质的标准之一就是表现出跨越生命全程的稳定性。因此,气质这一概念常被认为是个体生理不同而导致的行为差异,受到遗传因素的高度影响,呈现出稳定性、连续性及持续性。随着研究的深入,研究者们逐渐认识到气质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影响气质的因素也逐渐被发现。研究者们对影响因素的理解也逐渐从单一作用、共同作用向交互作用转变。
行为遗传学是在遗传学、心理学、行为学和医学等学科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一门交叉学科。行为遗传学研究那些原本在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研究范围内的行为特征的遗传基础(白云静等,2005)。它以解释人类复杂行为现象的遗传机制为根本研究目标,探讨行为的起源、基因对人类行为发展的影响,以及在行为形成过程中,遗传和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早期行为遗传学研究(20世纪90年代前)成功地证明了很多行为(包括异常行为和正常行为)都受到遗传因素的影响。在遗传学家看来,就像那些可以测量的物理和化学指标一样,遗传物质在生物整体层面的表现可以通过其外部表征进行分析,这种分析方法通常被称为行为的“表现型” (phenotype)分析。目前很多气质领域的研究者使用行为遗传学方法进行了大量的研究。
(一)定量遗传学证据
定量遗传学是早期行为遗传学最经典的研究方法,对发展行为遗传学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Plomin,2013)。
在定量遗传学中,遗传度是一个核心概念。遗传度是指,在某一群体中,个体的表型差异可以归因于遗传差异的比率。遗传度能够告诉我们当前考察的遗传因素“是否”会影响心理与行为,以及影响的程度“有多大”。早期的定量遗传学研究简单地把个体表现型的差异分解为遗传影响和环境影响两个部分。但研究深入之后,学者们渐渐认识到以往分为两部分的方法过于笼统简化,比如生活在同一个家庭中不等于就生活在同样的环境里,每个个体生活的环境都有独特之处,因此环境因素对人的心理与行为的影响也需要在个体的基础上加以分析。由此普洛明提出了行为遗传学中两个著名的概念:共享环境和非共享环境。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研究将个体心理与行为的差异归因于三个因素,即遗传、共享环境和非共享环境因素。其中,心理与行为中受到基因控制的部分被称为遗传因素;共享环境因素指生活在同一家庭中的兄弟姐妹所分享的使他们在心理与行为上具有相似性的环境,包括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父母职业、受教育水平、邻里等;非共享环境是指使同一家庭环境中长大的兄弟姐妹在心理与行为上产生差异的环境,如不同的出生顺序、父母的不同教养态度、所处的同伴团体等(张文新,王美萍,曹丛,2012)。
我国学者李玉玲等(2014)采用双生子人群估计3~7岁儿童气质的遗传度。研究采用随机抽样法,通过凯瑞和麦克丹维特的3~7岁儿童气质问卷对131对双生子的气质进行测评。对测评结果进行结构方程模型拟合,估算各气质维度的遗传度。结果发现,3~7岁儿童气质类型的遗传度为45.96 % ,特殊环境因素对气质维度的影响(方差为4 %~6 % )具有普遍性。其研究发现我国3~7岁儿童气质受遗传与环境因素的共同影响,节律性、情绪本质、反应阈、男孩活动水平与反应强度可能更多受环境因素的影响。
(二)分子遗传学证据
分子遗传学是行为遗传学研究的新兴方法,它是分子生物学技术与行为遗传学的结合,其主要目的是从分子水平上测定与心理和行为特征相联系的基因,进而揭示基因作用于心理和行为特征的机制。识别与特定心理和行为相关联的易感基因的研究策略包括连锁研究(linkage study)、候选基因关联研究(candidate gene associ-ation study)和全基因组关联研究(genome-wide association study,GWAS)。连锁研究主要用于早期的遗传流行病学研究,目前在发展行为遗传学研究中已较少使用。下面对与气质相关的基因及其研究进行简要介绍。
1.多巴胺D4受体
多巴胺D4受体(dopamine receptor D4,DRD4)基因定位于人类11号染色体,研究发现DRD4基因的第三外显子区含有一段48bp (碱基对)的可重复序列,重复单位在3~9之间,约有60 %的人具有4个重复单位。1996年,艾布斯坦和他的同事(Ebstein et al .,1996)首次报告了含有7个重复单位的人群的新异刺激寻找得分明显高于缺乏该重复序列的人群。艾布斯坦等运用克洛宁格的三维人格问卷(Tridimensional Personality Questionnaire,TPQ)在犹太人群中进行的研究也表明,DRD4基因中含有7个重复单位的多态性与新异刺激寻找呈正相关。奥尔巴赫等(Auerbach et al .,2001)运用实验室观察法对12个月大的婴儿进行相关性研究发现,含有DR D4长基因多态性的婴儿与含有短的DRD4基因的婴儿相比表现出更多的与生气相关的负面情绪特征和多动行为。但是,拉卡托斯和他的同事(Lakatos et al .,2013)运用婴儿行为问卷对同样12个月大的婴儿进行研究,发现在白人婴儿中DRD4基因多态性与气质无关。国内郭贞美等(2002)的研究也发现基因型中只含2个短重复片段的S组儿童和基因型中至少含有3个、5个或9个长重复片段的L组儿童其气质类型无差异。但是,L组儿童气质维度中的注意力分散度更低,更难被外界刺激干扰而改变他正在进行的活动。虽然DRD4基因多态性与婴儿气质之间的相关性研究结果存在不一致性,但是这种不一致性主要是由研究方法的不一致造成的:婴儿行为问卷是母亲对婴儿气质的评价,受到母亲自身因素的影响;而实验室观察法则相对能客观评价婴儿的气质,我们应该尽量使用客观评价儿童气质的方法研究儿童气质与基因多态性之间的相关性(张明浩,陈欣银,陆祖宏,2010)。
2.多巴胺D2和D3受体
多巴胺D2和D3受体(dopamine receptor D2 & D3,DRD2 & DRD3)基因分别位于染色体的11q23和3q13.3位置上。研究人类的D2受体发现,在D2受体基因3′端转录非编码区有双等位基因TaqIA,即出现频率较低的基因A1(含310kb)和频率较高的基因A2 (含130kb和180kb两片段),在其5′端第一个外显子密码处有一个双等位基因TaqIB,分别是一个出现频率较低的基因B1(含459kb)和出现频率较高的B2(含192kb和267kb两片段);在其内含子6处有一个双等位基因,由T和G相互替代形成。诺布尔(Noble)等发现在DRD2基因上存在3个核苷酸多态性(Taq1B,Taq1A和intron6)人群的新异刺激寻找得分比没有多态性人群的得分要相对高一些。斯坦纳(Staner)在躁狂抑郁症(bipolar disor-der)人群中发现DRD3基因第一外显子区的A/G突变与新异刺激寻找显著相关。儿童早期的气质会影响儿童以后的行为和人格发展,双生子研究发现新异刺激寻找以及伤害避免两种气质类型均与抑郁有关。因此研究DRD2及DRD3基因多态性与儿童气质的相关性有助于及早发现儿童发展的不良倾向,从而进行及时矫正。
3.五羟色胺转运体基因
五羟色胺转运体基因由位于17号染色体的五羟色胺转运蛋白基因编码,目前已经在启动子区发现一段44bp的可重复序列(5-HTT gene linked polymor-phism region,5-HTTLPR)和位于第二内含子区的可变数目串联重复序列多态性(VNTR)。缺失44bp可重复序列的五羟色胺转运体的转录,表达和淋巴细胞中五羟色胺的吸收都会随之降低,由此改变五羟色胺系统的平衡,引起气质的改变和精神疾病的发生。奥谢及其同事(Osher, Hamer, & Benjamin,2000)以以色列同胞兄弟姐妹为研究对象发现五羟色胺转运体启动子区的短重复序列的多态性和气质与性格量表中的伤害避免及神经质有关。在波兰人群中进行的实验表明五羟色胺基因启动子区的多态性与气质调节理论(RTT)中的活动性相关,而位于第二内含子区的基因多态性与R T T中的任何气质维度均无相关性(Oniszc-zenko & Dragan,2005)。
有研究证实遗传因素对气质的影响会随着年龄而发生变化,即遗传效应的年龄间差异。有人认为遗传因素对气质的影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减小。但是很多研究并未发现这种年龄间遗传差异(Plomin et al .,1993;Saudino,2012)。此外有研究表明受到遗传因素影响的气质特征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多(Ganiban et al .,2008)。例如在路易斯维尔双生子研究中,观察评定的气质特征在新生儿阶段不存在遗传效应,但是在婴儿晚期和童年期则表现出了中等的遗传效应(Matheny,1983; Matheny,Riese, & Wilson,1985)。
对于这种现象有以下几种理论解释。第一种解释,新生儿的气质的遗传效应可能受到围产期环境的影响(参见后文的个体内特定情境效应)而受到掩盖(Torgersen,1985);第二种解释,婴儿期气质的遗传效应虽然存在,但是其效应较小,这种较小的遗传效应随着儿童的发展而被放大(Plomin & DeFries,1985);第三种解释,研究者认为这是由于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遗传环境的关系经历了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Scarr & McCartney,1983),即随着个体的成长,个体会营造和选择适合其独特遗传类型的环境。以上的解释都是心理学家的假设,仍旧需要更多的证据去验证。
二、环境因素对儿童气质的影响
(一)亲子关系与儿童气质的相互影响
家庭环境是个体生命早期最为重要的外部环境,个体通过与抚养者建立关系而得以健康地成长和发展。目前很多研究都发现家庭环境中的亲子关系对于儿童的气质有着重要的影响。
贝尔斯基(Belsky)等的研究发现婴儿在出生第一年中,如果父亲较少地与婴儿沟通,婴儿的负面情绪性就会由低变高。相反,如果负情绪性占主导的婴儿的母亲表现出更强的敏感性,婴儿的负情绪性就会降低。范·登·布恩(Van den Boon)对6个月高焦虑婴儿的母亲进行了干预实验。这些母亲参加了3个月的课程以提高母亲的敏感性和适当的反应性。与那些母亲未参加课程的婴儿相比,干预组中的婴儿更为乐群,更能自我安慰,在9个月大时,表现出了低水平的负面情绪性。鲁宾(Rubin)发现母亲过度热情、冷淡、强制、嘲笑这样的行为能影响学步儿害羞的气质与抑制行为之间的关系。研究也表明被母亲评价为害怕的学步儿,当母亲表现出过度关注时,就会表现出抑制行为。因为过度关注孩子害怕气质的母亲,没有表现出对孩子需要的敏感和反应,这实际上阻碍了孩子处事技巧的发展,他们无法克服拘谨的倾向,也就无法形成较高的自我效能感。
国内也有一些父母教养因素对儿童气质影响的研究。张涌静、张金梅等研究表明,不同气质类型儿童的父母教养方式在情感温暖、惩罚严厉和过度干涉三个因子上差异明显。容易型儿童父母的情感温暖理解得分高于困难型和慢热型儿童;在惩罚严厉因子的得分上,容易型与慢热型儿童有显著差异;容易型儿童父母的过度干涉得分最高。
除此之外,已有研究还探讨了子女的气质对夫妻双方的婚姻状态的影响。刘文、白一卉和安玲(2011)的研究发现,幼儿气质的情绪性、专注性和活动性会影响父母的婚姻质量。刘文、姜鹏和邹庆红(2013)研究了子女气质对我国“80后”父母婚姻质量的影响,发现子女气质的高情绪稳定性能够有效预测父母的婚姻质量。刘文、王志强和邹丽娜(2006)研究了听力障碍儿童的气质对母亲教养方式的影响,结果表明,影响听力障碍儿童母亲教养方式的积极气质因素包括高专注性、低活动性、低社会抑制性;而低专注性、高活动性和高抑制性气质则对母亲教养方式有消极影响。刘文和夏明珠(2007)对正常儿童的研究也发现,幼儿气质中的活动性对女孩父母教养方式中的溺爱性和放任性存在影响,高活动性的女孩的父母更可能采用溺爱和放任的教养方式。
张凤和姚凯南(1998)研究3~7岁儿童气质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不同管教方法对孩子的情绪反应有影响,采用耐心说服的教育方式较命令方式、罚站打骂的方式培养出的儿童情绪反应温和些。陈会昌和张越波(1998)对2岁儿童抑制行为的相关父母教养因素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父母对抑制型、非抑制型和中间型儿童在接受性上没有显著差异,这一点与国外的研究明显不同。对于抑制型儿童,母亲既给予他们较多的关心和保护,又较多地采用惩罚的教育方式,和中间型、非抑制型儿童相比,对孩子独立性给予的鼓励最少。父亲对抑制儿童的成就要求较高,惩罚也较多。对于非抑制儿童,母亲鼓励他们的独立精神,给予的保护较少,父亲对他们的惩罚和拒绝最少。周莉娜在对小学高年级的研究中也考察了父亲教养方式对儿童气质和其社会行为的影响,对近500对父子(父女)进行的研究发现,父亲的教养方式会影响到儿童的气质发展。侯静等对100名儿童长达5年的追踪研究发现,气质中的抑制性在社会化过程的影响下会逐渐发生变化。随着对外界环境接触机会的增加,儿童渐渐地克服了自己对陌生人与物的恐惧,学会了应对陌生情境的反应,这是社会化对儿童气质特征影响的结果。家庭教育方式也直接影响气质的发展。父母的惩罚、斥责及忽视等消极教育态度与易怒、消极应对及抑郁气质特征有关。王茜和陈会昌(2007)对56名儿童的跟踪研究发现,母亲的教育行为某些方面的变化与儿童的抑制性关系密切。当低反应性、强抑制性的儿童对母亲的鼓励未能做出回应时,母亲可能会放弃原有的教养行为。凯根也发现,一个30个月大的极端抑制的男孩,经过家庭教育后,5岁时转为非抑制型,这与教育方式中的情感温暖和过度保护关系密切。
父母与儿童关系对气质影响的理论模型中最为著名的是托马斯和切斯提出的拟合优度模型(goodness-of-fit model)。该模型用来描述气质与环境因素是怎样共同作用以产生良好结果的,并认为当父母的抚养方式与婴儿气质特征有敏感的适应时,儿童可实现最佳的发展。如最近一项研究发现,在对童年早期情绪失调的预测中,气质中的反应性与母亲对婴儿情绪的敏感性具有交互作用:反应性高的婴儿与敏感的母亲相匹配时,儿童的情绪失调会减少。拟合优度模型主张创造儿童抚养环境,在这种环境中识别每个孩子的气质类型,同时鼓励其表现出更多的恰当行为。于是,如果父母能够采取平和的心态来对待那些经常烦躁不安的困难型婴儿,坚持让儿童遵守规则,约束他们但也允许他们慢慢去适应,长此以往,这些儿童就不会那么任性了。很多困难型儿童在耐心、敏感而又有要求的培养下,到了童年晚期和青春期就不再属于困难型或者表现出问题行为了,这就是儿童气质与父母教养方式的良好拟合;相反,有些父母不能始终如一地耐心而敏感地对待那些活动水平高、喜怒无常、通过违抗命令吸引注意的儿童,反而自己也变得极端暴躁,没有耐心,常常惩罚这些困难型的儿童。有研究就曾经指出,儿童的气质与父母的教养方式不相匹配而导致的冲突增加了儿童后来出现问题行为的可能性,从而导致儿童的破坏行为和攻击行为的出现,而与此同时,这种攻击行为的出现对同伴接受有着显著的负效用(李丹等,2004)。
(二)教育环境对儿童气质的影响
根据布朗芬布伦纳的生物生态模型,儿童与所处环境系统中的客体不断发生双向互动。对于儿童来说教育环境是除了家庭以外最能为其发展提供支持的环境,而教育环境这一功能是能够通过教师和儿童、学校与家庭等关系中的双向互动来实现的。其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环境为儿童气质发展提供空间
有研究发现,抑制型儿童会在教育环境中表现出其气质的发展特点,如他们会独自呆坐,不与他人玩耍,不大笑。刘文等从幼儿气质入手,对社交劣势地位儿童进行干预,结果成功地改善了幼儿的同伴交往地位并提升了儿童的自信心,改变了由于先天因素而无法改善同伴关系和人格特征的观点。
2.师生关系是儿童气质发展的间接动力
气质中的活动性、坚持性、注意分散性与师生关系最为密切且相互影响(刘文等,2014)。同时,幼儿气质也能够影响师生关系。张晓等的纵向研究表明,幼儿气质中的活动性、节律性、趋避性对两年后的师生关系有显著的直接预测作用,幼儿气质与家庭情感环境共同对师生关系具有显著的预测作用。
3.气质与社会学习
气质与社会学习密不可分,有些儿童对奖励做出积极反应,有些儿童则对惩罚敏感,还有一些儿童对二者都做出很高的反应。这些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学习成绩及与教师的关系。气质的个体差异会影响儿童积极探索或者回避环境,这种交互作用称为“小环境选择” (niche picking)。
4.教师与家长的关系会影响到儿童的气质发展
丘奇尔(Churchill,2003)拓展了适合度的概念,考察了教师儿童适合度(即儿童气质与教师期望的一致性)以及教师家长适合度(即教师与家长对孩子行为期望的一致性)对儿童的影响。结果发现其对儿童的学业和社会成就会产生影响,且教师与家长适合度高时,儿童的行为适应性更高。该研究也提示我们除了学校环境,家庭与学校的关系也非常重要。
三、遗传与环境因素的共同影响
除了单纯的遗传和环境因素外,最近的研究逐渐关注遗传因素与环境因素是如何对气质的发展产生共同影响的。目前这个领域最新的研究主要在两个方面:主要关注环境变化的个体内特定情境效应(within-individual context-specific effect)和主要关注较为稳定的环境因素的个体间情境效应(across-individual contextual effect)。
(一)个体内特定情境效应
个体内特定情境效应研究考察的是遗传和环境因素对气质的影响是否随着个体在环境间的移动而变化。研究者要在不同情境下进行相同的气质测量。双生子研究表明,害羞和活动性水平存在特定情境效应。在家中和在实验室中被观察认为害羞的婴儿具有明显的跨情境的基因重合(rG=0.81),但是在家庭情境下仍具有特定遗传效应。此外,对学步期双生子的活动性水平的测定表明,在家庭、实验室和游戏室三种情境下的结果也相同。跨情境的遗传相关性是存在的,相关系数从家庭与实验室之间的0.68到实验室与游戏室之间的1.00,而且也存在家庭特定遗传效应(在实验室和游戏室中都没有的新的遗传效应,该结果在学龄期的研究中也存在)。
情境效应可能更加微妙,对5个月的双生子进行的评估发现,其观看投放的中性或快乐面部表情时的活动性水平的遗传度会受到演员的影响(即是孩子的母亲还是陌生女演员)。在陌生女性情境下和中性、快乐条件下的活动性水平的遗传效应量都在20 %左右,剩余的变异都由非共享环境解释;而当同一个婴儿面对母亲的表情时,其活动性的个体差异完全由环境因素解释,其中共享环境解释其中14 %~23 %的变异,余下则由非共享环境解释。
从上述研究可见,随着个体所处情境的不同,基因和环境因素对气质的影响也会随之改变。这为气质的影响因素增加了新的变数,也为教育和干预、培养研究提供了启示,使我们了解到在哪些情境下能够更有效地对气质进行干预和培养,这些教育工作的效果的有效范围是什么。
(二)个体间情境效应
个体间情境效应又被称为基因环境交互作用(G×E),相关研究考察的是遗传因素与环境因素交互作用对个体气质产生的影响。研究表明,家庭中的家庭教养方式以及某些家庭整体环境都会调节基因对儿童气质的影响。在学步期双生子研究中,母亲消极养育得分较高的婴儿的愤怒性更多地由遗传因素解释;而母亲消极养育得分较低的儿童其愤怒性则更多地由共享环境解释。在童年中期,外向型和努力控制在混乱的家庭中更多地由遗传因素解释,而消极情绪性在物理条件较为不理想的家庭环境(不安全或拥挤)中则更多地由遗传解释。在童年期,在积极环境中气质更多地由遗传解释。亲子关系的冲突则会调节基因对消极情绪性的影响,当冲突加剧时,遗传因素的影响下降而共享环境的影响增加。
也有研究从分子遗传学角度考察G×E的作用。史密斯等(Smith et al .,2012)的研究考察了DRD4基因型与儿童努力控制间的关系。对3823对儿童及其主要抚养者的调查研究发现,儿童的DRD4基因型对父母教养方式与努力控制间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相比于其他儿童,含有7个重复单位的儿童在消极养育情境下表现出较低的努力控制。这些研究都表明,遗传因素与环境因素间的复杂关系及其对气质的影响具有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