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图书编校质量检查的十类常见差错
·李 红·
目前,图书质量处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政府层面、市场层面都对图书质量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每年既有 “规定动作”——每年两批次的图书质量检查、通报,又有 “自选动作”——专项检查,2017年进行了地图专项检查、三审三校专项检查等活动。读者对图书质量的重视程度也在相应提高,他们不仅重视书中的语言文字、内容、观点等,而且关注图书的印制、环保、油墨等方面。同时,对于个别图书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由于网络传播手段的快捷与多样,质量问题会在短时间内急剧扩散,在更大范围内对出版社的品牌、形象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作为图书出版从业人员更应重视图书质量,重视上级的图书编校质量检查活动。
编辑对图书质量检查,从某种程度上就像学生面对考试,心底难免会有一丝紧张,总担心书中存在这样那样的差错。本文对图书编校质量检查的依据、内容进行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并将图书编校质检检查中发现的常见差错分类说明,以供编辑参考。
一、图书编校质量检查的依据
国家对图书编校质量进行检查,根据的是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依据的是国家颁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中把图书质量分为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装质量、设计质量。其中规定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的判定以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制定的行业标准为依据。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的计算按照 《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执行。
依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列出如下几类依据:
1.法律法规类
如 《产品质量法》《著作权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出版管理条例》《地图管理条例》等等。出版物的内容必须符合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像 《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内容,是判定图书内容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是所有编辑都要牢记的内容,是出版的一条 “高压线”。
2.部门规章类
如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是新闻出版总署2004年12月发布、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该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对图书质量的管理,确定了对图书质量进行认定、检查职责、检查范围、奖惩等的细节。《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规定,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制四项,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上述四项均合格的,其质量合格,其中一项不合格的,其质量不合格。并详细规定了各种合格与不合格的具体要求。还以附件的形式细化了如何界定和计算编校差错(《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规定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这是图书编校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
3.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类
这类技术标准也是编辑加工工作的技术标准。如 《标点符号用法》《出版物数字用法》《量和单位》《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图书书名页》《图书在版编目》等都属于国家标准,此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也发布并实施了一系列的出版规范的行业标准,如 《科学技术名词》《图书版式》《中文译著》等。这些标准能让编辑加工时做到规范、统一,符合一般意义上的出版习惯。
二、图书编校质量检查的范围和方法
1.检查范围
按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编校质量检查包括:图书的正文、封面 (包括封一、封二、封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扉页、版权、版权页、前言 (或序)、后记 (或跋)、目录、插图及其文字说明等。正文部分的抽查必须 (或页码)连续且不少于10万字,全书字数不足10万字的必须检查全书。
简单来说,就是检查图书的 “封、扉、版+文前辅文+后记 (跋)”,再加上10万字正文。其中 “封、扉、版+文前辅文+后记 (跋)”部分属于人大社新书普查的内容。
2.检查方法
图书编校质量的检查,和图书编辑加工类似,在检查范围内,逐字逐句审读、核查,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是否符合图书出版的规范与惯例,等等。
三、图书质量检查中发现的十类常见差错
根据图书质量检查的相关规定和具体的实践操作,图书的编校质量差错大体可分为几大类:知识性差错、语法逻辑性差错、文字差错,以及标点符号及数字用法、插图表格、专有名称、量和单位、解题计算、辅文、格式版式差错等。下面进行较为详细的解释。
(1)知识性差错。这方面内容包罗万象,和人大社出版图书联系较多的有如下几点:一般性的政治性差错,涉及内容有港澳台、国家主权、领土、地图、政党、历史问题、宗教、民族、党和国家的政策等等方面;历史事件表述错误、年代错误等;中国传统文化方面的问题,诸如人名、地名、机构名、典籍名称内容等等的差错;法律法规内容、条目、修订时间错误以及引用过期的法律法规等。知识性差错涉及范围广,有些专业性很强。这就要求我们的编辑首先要积极提高自身修养,涉猎广泛,做 “杂家”,既专又博,同时也要求我们的编辑工作中勤查勤问,多存疑。
(2)语法逻辑性差错。这方面可以按 《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认定细则》第四部分来论述。常见的语法逻辑性差错有词性误用、数量表达混乱、指代不鲜明、虚词使用不当、搭配不当、成分残缺等。人大社出版的多为社科类图书,这方面尤其应该注意。这方面检查的是编辑的基本功,对语言文字的敏感度。编辑应该把握好改稿子的度,既注意修改书稿中的各种语法性问题,也应该保留作者的写作风格,避免替作者 “写稿子”的现象。除了上面提到的 《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认定细则》中的讲解,编辑还可以参考一些相关工具书。
(3)文字差错。这方面出现的差错占了图书差错中的大部分。如一般性的错别字、多字、漏字、颠倒字、繁简混用等。这类差错有些产生在录入阶段,如拼音录入的同音字同音词,五笔录入的形近字形近词,还有各种录入方式中的智能联想方式等;还有些产生于编辑加工阶段,编辑校对改稿子字迹不清、标注不明等都有可能使排版员改错。
(4)标点符号及数字用法差错。这也是图书质检中出错较多的。标点符号差错一处扣0﹒1分,编辑不是很重视,但标点符号累计计错,错得多了,也会影响图书质量。编辑应该注意的是 《标点符号用法》中的一些新提法,如半字线、一字线、波浪线和破折号的区别,顿号、逗号、分号使用时的层次关系,熟悉哪些标点符号不能分开、不能用在行首、不能用在行末,哪些情况下用书名号、哪些情况下用引号,等等。
(5)插图表格类差错。插图表格能够简洁而直观地表述,人大社出版的图书有不少配有图表。这方面容易遗留问题的地方如下:图表序号有缺漏或与正文中提及的序号不一致,图表的标题、图表内文字与正文叙述不一致,图表设计不合理,图表中数字统计等有误,图表中单位错误,等等。据悉,关于插图与表格的行业标准即将出台,以后出版物中的图表将有标准可依,图书检查中将会更加重视图表的规范性问题。
(6)专有名称类差错。人大社主要出版社科类图书,此类问题相对不多。编辑应该注意的问题如下:外国公司名、人名翻译要一致,一些比较专业的学术用语应该使用通行的用法,避免使用生造词。对于自己不熟悉的专业领域的术语,可以通过 “术语在线”和相关专业网络查找确认。
(7)量和单位类差错。这类问题在社科类图书中也不多。如果编辑认真学习了 《图书编校差错认定细则》第七部分的内容,这方面一般的问题应该都能解决。
(8)解题计算类差错。这类问题在我们的教材和考试类图书中都有涉及。质检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答案和解析不对应,答案错,题干与问题不相关,等等。这类问题对读者的影响很大,有时候书中的一个差错,会令读者在考试中无所适从,影响考试成绩,从而影响出版社的品牌。编辑应该对此提起足够的重视。
(9)辅文类差错。图书的前言、序言、出版说明、编委会名单、目录、后记等等,都属于图书的辅文。在实践中,辅文经常晚于正文交稿,甚至会出现在正文付印后编辑才拿到作者的序言、后记的情况。这种时间差,增加了出错的概率。编辑要注意的是不同辅文、辅文和正文中涉及相同内容时候的一致性,如作者名、书名、章节名等,同时要特别留心在编辑过程中正文章节的增删,是否与辅文表述一致。此外,编委会名单的排序也要特别注意,在新书普查中就曾发现,有一套书的编委会名单,在第一本书出版的时候是错的,而之后的每一本也都未改正。
(10)格式版式类差错。编辑在工作中,往往都很重视内容、文字的加工,习惯于把版式、格式类的问题当成排版厂的责任。其实,这类问题在图书编校质量检查中也是重要的一项内容。字体、字号、空行、换行的差错,以及外文单词未按音节转行、单双书眉位置差错、注码讹误等,都是要计错的。建议编辑在书稿付印之前,把格式、版式作为单独的一项,集中整理核对,避免在这方面出错。
以上介绍了图书编校质量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重点介绍了编辑质量检查中发现的十类常见差错。前面说过,不同类型的书稿、不同作者的书稿,存在的问题也不同。编辑拿到书稿以后,应该对书稿进行大致的浏览和样章的细读,借此发现书稿加工的重点和难点,也就是确定编辑加工的主要方向。针对以上列出的十类常见差错,有所侧重,分层次进行编辑加工,当有助于提高图书的编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