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策(繁體豎排校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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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策卷二

西周

鮑本西周︰漢志,河南、洛陽、穀城、平陰、偃師、鞏、緱氏,皆周地也。正曰︰按大事記,周貞定王二十八年考王初立,封其弟揭於河南,是為河南桓公。河南即郟鄏。武王遷九鼎,周公營以為都,是為王城。洛陽,周公所營下都,以遷頑民,是為成周。平王東遷,定都王城。王子朝之亂,敬王徙都成周。至是考王以王城故地封桓公焉。平王東遷之後,所謂西周者,豐鎬也;東周者,東都也。威烈王以後,所謂西周者,河南也;東周者,洛陽也。何以稱河南為西周?自洛陽下都視王城,則在西也。何以稱洛陽為東周?自河南王城視下都,則在東也。河南桓公卒,子威公立。威公卒,子惠公立。考王十五年,河南惠公復自封其少子班於鞏以奉王,號東周,沒亦謚惠。是時東、西周雖未分治,河南惠公既號奉王者為東周,亦必自號西周矣。顯王二年,趙與韓分周為二,於是東西各為列國。顯王雖在東周,特建空名。是後史傳所載致伯賜胙之類,周王也。征伐謀策稱東、西周君者,皆謂二周也。周本紀云,赧王時,東、西周分治,非也。赧王特徙都西周耳,當以趙世家為正︵以上并大事記文︶。按高誘注,西周王城,今河南;東周成周,今洛陽。世本云,西周桓公名揭,居河南;東周惠公名班,居洛陽。及索隱正義所載甚詳。獨邵子經世書紀赧王為西周君與東周惠公並,而不紀西周公,仍舊誤也。鮑考之不精,即以西周為王,謂之正統,謂東不得先於西,亂易舊次,此開卷第一繆。近時陳振孫書錄,特舉其首西周為美,亦失考,所當改正從舊。又考春秋,書王城、成周。公羊傳曰,王城者何?西周也;成周者何?東周也。說亦甚明。昭二十六年,天王入于成周。左傳以十二月入王城,三十二年,城成周。蓋敬王定遷,在既城之後,而孫莘老、胡康侯皆以成周即京師,亦未考王城、成周之實,而誤合為一也。要之,此文古今說者,多以迷瞀致誤。故大事記辨之甚詳,且實因鮑氏而發。近有著東西周辨者,其說亦然,而不引呂子,豈未之見邪?徐廣云,周地亡,凡七縣,河南止緱氏。此是合東、西周地言之。今總注,蓋因正統之說而誤者。

薛公以齊為韓魏攻楚

薛公[一]以齊為韓、魏攻楚[二],又與韓、魏攻秦[三],而藉兵乞食於西周[四]。韓慶[五]為西周[六]謂薛公曰︰‘君以齊為韓、魏攻楚,九年而[七]取宛、葉[八]以北以[九]強韓、魏,今又攻秦以益之[一〇]。韓、魏南無楚憂,西無秦患,則地廣而益重[一一],齊必輕矣[一二]。夫本末更[一三]盛,虛實有時[一四],竊為君危之[一五]。君不如令弊邑[一六]陰合於[一七]秦而君無攻[一八],又無藉兵乞食[一九]。君臨函谷而無攻[二〇],令弊邑以君之情[二一]謂秦王[二二]曰︰“薛公必[二三]破秦以張[二四]韓、魏,所以進兵者,欲王令楚割東國以與齊也[二五]。”秦王出楚王以為和[二六],君令弊邑以此忠[二七]秦,秦得無破[二八],而以楚之東國[二九]自免也,必欲之。楚王出,必德齊[三〇],齊得東國而益強[三一],而薛世世無患。秦不大弱[三二],而處之三晉之西[三三],三晉必重齊[三四]。’薛公曰︰‘善。’因令韓慶入秦,而使三國無攻秦,而使不藉兵乞食於西周。[三五]

[一]姚本薛,齊邑也。齊公子田嬰也,孟嘗君田文之父也。封於薛,號靖郭毛君,今屬魯國也。鮑本靖郭君田嬰之子孟嘗君田文也。襲其父封薛。薛屬魯國。

[二]鮑本楚懷二十六年,齊、韓、魏攻楚,此十二年也。

[三]鮑本齊閔二十六年為韓、魏攻秦,此十七年也。正曰︰此據。按通鑑大事記,赧王二年,當閔王元年。此當作十六年。

[四]姚本食,糧也。鮑本藉,猶借。

[五]姚本韓慶,西周臣也。鮑本凡韓皆韓人,其在周,去韓仕周也。凡非本國人,皆自其國求仕者也。

[六]姚本續史記,蘇代為西周。

[七]鮑本‘年’下無‘而’字。‘九’字誤,當云‘六’或‘五’。

[八]鮑本二縣屬南陽。補曰︰宛,於袁反,鄧州縣。葉,舒涉反,汝州縣。

[九]鮑本‘以’作‘為’。補曰︰一本‘而取宛、葉以北以強韓、魏’。札记丕烈案︰史記作‘以’,無‘而’字。

[一〇]姚本益韓、魏之強也。鮑本益其強。

[一一]姚本廣,多也。重,尊也。

[一二]姚本益韓、魏,韓、魏重而齊輕也。

[一三]鮑本更,猶迭。

[一四]鮑本言不可常。

[一五]姚本謂薛公。危,不安也。鮑本并言齊、薛今雖善,韓、魏復或為患。

[一六]鮑本周也。

[一七]姚本陰,私也。鮑本‘於’作‘為’。札记丕烈案︰史記作‘於’。

[一八]姚本無攻秦也。鮑本但出兵臨秦,不用攻也。

[一九]姚本勿示秦以少兵少糧也。鮑本勿示秦以弱。

[二〇]姚本臨,猶守也。函谷,關名也,在弘農城北,今在新安東。無攻秦。鮑本臨,言以兵至其地。補曰︰正義云,陝州桃林縣西南有洪溜澗,古函谷也。今屬靈寶縣。

[二一]鮑本心所欲也。

[二二]鮑本昭襄。

[二三]鮑本‘必’下補‘不’字。補曰︰,下有‘不’字,是。

[二四]姚本張,彊也。鮑本張,去音,大之也。

[二五]鮑本‘也’作‘而’。補曰︰作‘而’。楚之東地,即楚策‘下東國’云。

[二六]姚本出,歸也。是時張儀誘楚懷王令召秦,秦使質之,故曰歸楚王以為和。鮑本懷。楚懷三十年,張儀誘楚王會秦,秦留之。此十六年也。

[二七]鮑本‘忠’作‘患’。札记今本‘忠’作‘惠’,鮑本作‘患’。丕烈案︰史記作‘惠’。

[二八]鮑本‘破’作‘攻’。秦得無攻,周之力也。札记丕烈案︰史記作‘破’。‘破秦’,上文有。鮑改誤甚。

[二九]姚本楚東國,近齊南境者也。

[三〇]鮑本齊出之,齊之恩也。

[三一]姚本恩德齊,使得歸,楚王必以東國與齊也。

[三二]鮑本無三國之兵故。

[三三]姚本三晉,晉三卿韓氏、魏氏、趙氏分晉而君之,故曰三晉也。

[三四]鮑本秦居晉西,不弱而善齊,三晉畏秦,故齊重。

[三五]鮑本孟嘗傳有。今按楚記,三國攻楚,秦救之,引去。與此言取宛、葉小駁。正曰︰大事記,穎濱蘇氏云,秦昭王欺楚懷王,要之割地。諸侯孰視,無敢一言問秦者。惟田文怨秦,借楚為名,與韓、魏伐秦,自山東難秦,未有若此其壯者也。惜其聽蘇代之計,臨函谷而無攻,以求楚東國,而名義索然以盡。由此觀之,秦惟不遇桓、文之君,故橫行而莫之制,世豈有以大義而屈於不義者哉?‘為強’、‘為和’之‘為’,如字,餘去聲。

秦攻魏將武軍於伊闕

秦攻魏將武軍於伊闕[一],進兵而攻周[二]。為周最謂李兌[三]曰︰‘君不如禁[四]秦之攻周。趙之上計,莫如令秦、魏復戰[五]。今秦攻周而得[六]之,則眾必多傷矣。秦欲待[七]周之得,必不攻魏;秦若攻周而不得,前有勝魏之勞,後有攻周之敗,又必不攻魏。今君禁之,而秦未與魏講[八]也。而[九]全趙令其止,必不敢不聽,是君卻[一〇]秦而定周也。秦去周,必復攻魏,魏不能支[一一],必因君而講[一二],則君[一三]重矣。若魏不講,而疾支之,是君存周而戰秦、魏也。重亦盡在趙。’

[一]鮑本唐志,為縣,屬河南。注,北有伊闕故關。此役秦昭十四年,此二十二年。補曰︰正義云,水經注,禹疏龍門以通水,兩山相對若闕,故謂之伊闕。今洛南猶謂之龍門也。諸本‘犀’作‘’,當正。札记丕烈案︰‘’即‘犀’別體耳。後文殺武,史記作‘仆師武’,集解引此作‘犀師’。‘犀’者,聲之轉也。

[二]姚本秦攻魏將武軍於伊闕,秦遂進攻周。伊闕,在洛陽西南六十里,禹所辟也,水所由此流入于洛川也。

[三]姚本李兌,趙將也。鮑本趙司寇。

[四]姚本禁,止也。

[五]鮑本趙,魏鄰也。魏有秦兵,則趙無事。

[六]鮑本得,猶勝。正曰︰得其土地人民也。

[七]鮑本‘待’作‘持’。補曰︰字有訛。札记今本‘待’作‘持’。

[八]姚本講,和也。一曰‘戰’。鮑本講,和解也。補曰︰史·甘茂傳·索隱云,鄒氏‘講’讀曰‘媾’。又曰漢、史‘媾’、‘講’兩字常雜。愚按,‘搆’、‘構’、‘購’︵韓世家有︶亦然。今凡為和解之義者,定讀從‘媾’;為交結之義者,字當從‘扌’。後放此。

[九]姚本曾,一作‘攻’,劉作‘而’。

[一〇]鮑本卻,猶退。

[一一]鮑本支,猶拒。

[一二]鮑本與秦和也。

[一三]姚本君,謂李兌也。鮑本凡言重,皆制人而不制于人者也。

秦令樗里疾以車百乘入周

秦令樗里疾[一]以車百乘入周,周君迎之以卒[二],甚敬。[三]楚王[四]怒,讓周,以其重秦客[五]。游騰[六]謂楚王曰︰‘昔智伯欲伐厹由[七],遺之大鍾,載以廣[八]車,因隨入以兵,厹由卒亡,無備故[九]也。桓公伐蔡[一〇]也,號[一一]言伐楚,其實襲[一二]蔡。今秦者[一三],虎狼之國也[一四],兼有吞[一五]周之意;使樗里疾以車百乘入周,周君懼焉,以蔡、厹由戒[一六]之,故使長兵在前[一七],強弩在後,名曰衛[一八]疾,而實囚之也[一九]。周君豈能無愛國哉?恐一日之亡國[二〇],而憂大王[二一]。’楚王乃悅。[二二]

[一]姚本疾,秦公子名也。其里有大樗樹,因號樗里子也。鮑本秦惠王弟。其居在渭南陰鄉樗里,故號樗里子。後相武王。

[二]姚本百人為卒。

[三]姚本甚敬,敬樗里疾也。

[四]姚本楚王,懷王也。一曰頃襄王之子,懷王之孫也。

[五]姚本怒周敬重秦客,故責讓之也。鮑本謂疾。

[六]姚本續後語,游勝。游騰,周臣也。鮑本周人。正曰︰高注作‘臣’。

[七]姚本智伯,晉卿智襄子孫也。厹由,狄國,或作仇首也。鮑本夷國,屬臨淮。漢志,‘由’作‘猶’。又九域圖,并州有仇猶城,引此。正曰︰高注狄國。括地志云,并州盂縣外城,俗名原仇山。史·樗里傳作‘仇猶’,韓子‘仇繇’,呂春秋劉外紀‘夙繇’。高注‘或作仇首’。漢志,臨淮,乃泗之連水。羅氏路史謂,非智伯所伐者。厹,音求,字又作‘叴’、‘㕤’。札记丕烈案︰‘夙’是‘厹’形近之訛。‘厹’、‘仇’同字。

[八]姚本廣大車也。鮑本欲開道也。

[九]姚本厹由貪大鍾之賂,開道至晉以受鍾,智伯隨入兵伐而取之也。鮑本受其鍾,不防以兵。

[一〇]姚本桓歸蔡姬,未絕;蔡人嫁之,故伐蔡也。不欲令蔡知,故詐言誅楚也。鮑本僖三年,蔡姬沈舟盪公,公怒,歸之,未絕也。蔡嫁之,故伐之。蔡,蔡叔度所封,屬汝南,後徙封下蔡。

[一一]鮑本號,聲言也。以伐楚號眾。

[一二]鮑本無鐘鼓曰襲。正曰︰此據左氏說。陸氏纂例,掩其不備曰襲。

[一三]鮑本‘秦’下無‘者’字。札记丕烈案︰史記無。

[一四]姚本秦欲吞滅諸侯,故謂虎狼國也。鮑本喻其貪殘。

[一五]姚本吞,滅也。札记丕烈案︰史記無。

[一六]姚本戒,以二國為戒也。鮑本‘戒’作‘惑’。一本‘戒之’。札记丕烈案︰史記作‘以仇猶、蔡觀焉’,與文不同。

[一七]鮑本戈矛之屬。

[一八]鮑本衛,行列為護也。

[一九]鮑本‘之’下無‘也’字。補曰︰一本有‘也’字。札记丕烈案︰史記無。

[二〇]姚本錢、劉一無‘國’字。鮑本恐秦亡之。

[二一]姚本恐不敬其使,一日之中以滅亡國,而為大王憂也。鮑本為楚王憂。

[二二]鮑本補曰︰樗里傳有。

雍氏之役

雍氏之役[一],韓徵甲與粟於周[二]。周君患之,告蘇代。[三]蘇代曰︰‘何患[四]焉?代能為君令韓不徵甲與粟於周,又能為君得高都[五]。’周君大悅曰︰‘子苟能,寡人請以國聽[六]。’蘇代遂往見韓相國公中[七]曰︰‘公不聞楚計乎?昭應[八]謂楚王[九]曰︰“韓氏罷[一〇]於兵,倉廩空,無以守城,吾收[一一]之以飢,不過一月必拔之。”今圍雍氏五月不能拔[一二],是楚病也[一三]。楚王始不信昭應之計矣,今公乃徵甲及粟於周,此告[一四]楚病也。昭應聞此,必勸楚王益兵守雍氏,雍氏必拔。’公中曰︰‘善。然吾使者已行矣。’代曰︰‘公何不以高都與周。’公中怒曰︰‘吾無徵甲與粟於周,亦已多矣。何為與高都?’代曰︰‘與之高都,則周必折[一五]而入於韓,秦聞之必大怒,而焚周之節[一六],不通其使,是公以弊高都得完周也,何不與也?’公中曰︰‘善。’不徵甲與粟於周而與高都,楚卒不拔雍氏而去。[一七]

[一]姚本雍,韓別邑也。楚攻韓,圍雍氏,故曰役。役,事也。鮑本周紀注,陽翟有雍氏城。韓紀注,赧王三年、十五年,楚再圍雍氏。此十五年也。

[二]姚本韓召兵及糧於周也。鮑本徵,猶索。

[三]姚本蘇代,蘇秦兄也。鮑本秦之弟,洛陽人。

[四]姚本患,憂。

[五]姚本高都,韓邑。今屬上黨。鮑本屬上黨。正曰︰水經云,伊水逕邥郵亭,又北逕高都。杜預云,河南新城有邥郵亭。括地志云,高都故城在洛州伊闕縣北。京相璠云,非在上黨者。

[六]姚本聽,從也。鮑本以國事從之。

[七]姚本公中,韓公侈,為相國也。鮑本‘中’作‘仲’。韓公族。正曰︰古‘仲’字省。補曰︰索隱云,公仲侈。裴駰云,相國,秦官。韓亦有相國,倣秦也。

[八]姚本昭應,楚將也。鮑本昭、屈、景皆楚之族姓。

[九]鮑本懷王。

[一〇]鮑本‘罷’,‘疲’同,勞也。

[一一]鮑本‘收’作‘攻’。補曰︰一本‘收之’。

[一二]鮑本得城曰拔,如拔物然。

[一三]姚本病,困也。

[一四]鮑本猶以飢疲告之。

[一五]姚本折,屈也。鮑本入,猶歸。

[一六]姚本節,符信也。鮑本節,符信也,行者所執。焚之者,不通周也。周官,通達於天下必有節,無節則不達。

[一七]鮑本紀有而略,周君為東周。補曰︰正義,雍,於恭反。

周君之秦

周君之秦。謂周最[一]曰︰‘不如譽秦王[二]之孝也,因以應為太后養地[三]。秦王、太后必喜,是公有秦也[四]。交善,[五]周君必以為公[六]功;交惡,勸周君入秦者,必有罪矣。’[七]

[一]姚本謂,有人謂周最,姓名不見也。最,周公子也。鮑本最時從王。

[二]鮑本秦昭。

[三]姚本原,周邑也。太后,秦昭王母也。鮑本‘應’作‘原’。補曰︰同。徐注,穎川父城縣應鄉。札记今本‘應’作‘原’。丕烈案︰史記作‘應’。考索隱云,案戰國策作‘原’。原,周地。小司馬依高注為說,則作‘原’為是,因史記而訛為‘應’也。吳氏引姚本云同,失考索隱耳。

[四]鮑本有,言得其意。

[五]鮑本周、秦之交。

[六]姚本公,周最也。

[七]鮑本紀四十五年有。

蘇厲謂周君

蘇厲[一]謂周君曰︰‘敗韓、魏,殺[二],攻趙,取藺、離石、祁者,皆白起[三]。是攻用兵,又有天命[四]也。今攻梁[五],梁必破,破則周危,君不若止之。謂白起曰︰“楚有養由基者,善射[六];去柳葉者百步而射之,百發[七]百中。左右皆曰善。有一人過曰,善射,可教射也[八]矣。養由基曰,人皆[九][一〇],子乃曰可教射,子何不代我射之也。客曰,我不能教子支左屈右[一一]。夫射柳葉者,百發百中,而不已善息[一二],少焉氣力倦,弓撥矢鉤[一三],一發不中,前功盡[一四]矣。今公破韓、魏,殺武,而北攻趙,取藺、離石、祁者,公也。公之功甚多。今公又以秦兵出塞,過[一五]兩周,踐[一六]韓而以攻梁,一攻而不得,前功盡滅[一七],公不若稱病不出也。”’[一八]

[一]鮑本亦秦之弟。

[二]姚本武,魏將。

[三]姚本白起,秦將也。殺武於伊闕。藺、石,本屬西河;祁,本屬太原也。

[四]姚本是,實也;攻,巧玄也。白起用兵,又有天命之助也。鮑本攻,功字,言善巧也。正曰︰‘攻’、‘工’字通借。

[五]鮑本魏都。

[六]姚本養,姓;由基,名。楚善射人也。鮑本楚共王將。

[七]鮑本發,發矢。

[八]姚本集、劉、錢無‘也’字。鮑本意欲其息。

[九]姚本劉、錢下有‘曰’字。

[一〇]鮑本善,善我。

[一一]姚本支左屈右,善射法也。鮑本支,去竹之支也。蓋取其直左右臂。正曰︰列女傳云,左手如拒,右手如附枝,右手發之,左手不知,此射之道也。

[一二]姚本‘已’,錢、劉作‘以’。鮑本‘已’作‘以’。百中善也,此時宜息。札记丕烈案︰史記作‘以’。

[一三]鮑本‘鉤’作‘拘’。補曰︰‘拘’有鉤音,古或通。札记丕烈案︰‘拘’當是。此亦因史記而訛為‘鉤’耳。

[一四]鮑本盡,猶滅。

[一五]姚本曾一作‘週’,集、劉作‘過’。

[一六]鮑本踐,履也,猶過。

[一七]姚本滅,沒也。

[一八]鮑本周紀三十四年有。補曰︰‘射之’、‘射柳’之‘射’,食亦反。

楚兵在山南

楚兵在山南[一],吾得[二]將為楚王[三]屬怒[四]於周。或謂周君曰︰‘不如令太子將軍正迎吾得於境[五],而君自郊迎,令天下皆知君[六]之重吾得也。因泄[七]之楚,曰︰“周君所以事吾得者器,必[八]名曰謀[九]楚。”王必求之[一〇],而吾得無效也[一一],王必罪之[一二]。’

[一]姚本在周之山南也。鮑本山,吳岳,屬扶風。所謂岳山也。正曰︰岍山,秦地,非此所指。

[二]姚本吾得,楚將也。‘吾’當為‘五’,楚五將者也。鮑本‘吾’作‘伍’。補曰︰‘吾’字訛,當作‘伍’。札记丕烈案︰鮑改吳補皆非,高注可證。

[三]鮑本頃襄。

[四]鮑本‘怒’作‘怨’。屬,連也,猶結。

[五]姚本或,猶有人謂周君也。使太子與軍正於境迎吾得也。鮑本周太子也。將,去音。軍正,猶卒正,軍之率也。正曰︰此謂將軍而正迎也。史·穰且傳‘軍正’無注。

[六]鮑本‘君’作‘軍’。

[七]姚本泄,猶使楚聞之也。鮑本微漏其言,使楚知之。

[八]姚本一無‘必’字。

[九]姚本曾、集作‘謀’,錢、劉作‘某’。鮑本此以間得於楚,言與得之器,其款識云然。

[一〇]鮑本楚王。

[一一]姚本效,致也。鮑本得實未嘗得器,故無以效。

[一二]鮑本以其欺也。彪謂︰此謀雖不出於正,而免國於難可也。正曰︰鮑以此為尊周,繆矣。

楚請道於二周之間

楚請道於二周之間[一],以臨[二]韓、魏,周君患之。蘇秦[三][四]周君曰︰‘除道屬[五]之於河[六],韓、魏必惡[七]之。齊、秦恐楚之取九鼎也[八],必救韓、魏而攻楚。楚不能守方城之外[九],安能道二周之間。若四國[一〇]弗惡,君雖不欲與[一一]也,楚必將自取之矣。’

[一]鮑本以假道請。

[二]姚本臨,猶伐也。

[三]鮑本‘秦’作‘子’。秦字季子,洛陽人,其死時,東、西周未分,此當為代若厲,諸如此處不一。正曰︰東、西周見前。不曰蘇秦東周洛陽人乎?

[四]姚本曾一作‘調’。集、劉作‘謂’。

[五]姚本屬,猶至也,通也。鮑本除,去穢也。

[六]鮑本夏紀注,河出金城、積石。蓋道行兩周之間,使楚所假連及之。正曰︰河,東過洛、汭,在鞏縣東,洛邑北望有河。

[七]鮑本惡楚。

[八]鮑本道廣可以出鼎。

[九]姚本方城,楚塞也。外,北也。

[一〇]姚本四國,齊、秦、韓、魏也。

[一一]鮑本與之道。正曰︰謂鼎也。

司寇布為周最謂周君

司寇布[一]為周最謂周君曰︰‘君使人告齊王以周最不肯為太子也[二],臣為君不取也。函冶氏為齊太公[三]買良劍,公不知善,歸其劍而責之金。越人請買之千金,折而不賣[四]。將死,而屬[五]其子[六]曰︰“必無獨知[七]。”今君之使最為太子,[八]獨知之契[九]也,天下未有信之者也。臣恐齊王之為君實立果[一〇]而讓[一一]之於最,以嫁之齊也[一二]。君為多巧,[一三]最為多詐[一四],君何不買信貨哉[一五]?奉養無有愛[一六]於最也,使天下見之’。[一七]

[一]姚本布,周臣也。鮑本司寇,周官,布其名。

[二]鮑本閔王善最,欲其為太子,以賂進之。最時讓立,周以最不肯立告齊。正曰︰閔王說見前章,此並無據。

[三]姚本齊太公,田常孫田和也,始代呂氏為齊侯,號曰太公。函,姓;冶,官名也。因以為氏。知鑄冶,曉鐵理,能相劍。太公不知其劍善,故歸之而責其買劍金。

[四]姚本雖願千金,猶未盡其本價也,故折其︵錢、劉下有‘劍’字︶,不賣與越人也。鮑本折,折劍。正曰︰高注云,‘雖千金,猶未盡其本價,故折其錢而不賣’。則‘折’作‘折闕’義,若作‘斷折’,則於下文不通。

[五]鮑本‘屬’,‘囑’同。集韻,託辭。

[六]姚本函冶氏屬其子曰。

[七]姚本必無以語人,獨知其利。鮑本無以告人,自知其良。正曰︰因高注。愚意,‘必無獨知’當作一句,言凡有售,必使眾知其良,不可獨知也。

[八]鮑本周雖以最不肯立告齊,猶欲立之,特未定耳。

[九]鮑本契,約也。當兩知之,今則獨。補曰︰禮記‘右契’注,一書兩札,同而別之。

[一〇]姚本果,周太子也。鮑本‘為’作‘謂’。補曰︰‘為’、‘謂’通借,此當作‘謂’。亦周子也。札记丕烈案︰‘謂’、‘為’非通借,乃寫者亂之,後倣此。

[一一]鮑本讓,飾說也。

[一二]姚本嫁,賣。鮑本‘之’下補‘於’字,‘齊’下無‘也’字。言欺齊。

[一三]鮑本巧,猶詐。

[一四]鮑本心欲之而言不肯。

[一五]鮑本可信之貨,非獨知也。

[一六]鮑本愛,猶吝。

[一七]鮑本然則立最信矣。從周紀,皆當為楚王。正曰︰使眾見之而信最之當立。從周紀改楚,非。補曰︰‘為周’、‘為君’、‘為齊’之‘為’,去聲。

秦召周君

秦召周君,周君難往[一]。或為周君謂魏王[二]曰︰‘秦召周君,將以使攻魏之南陽[三]。王何不出[四]於河南[五]?周君聞之,將以為辭於秦而不往[六]。周君不入秦,秦必不敢越[七]河而攻南陽。’

[一]鮑本意不欲往。

[二]姚本史記作韓王。鮑本安釐。正曰︰無考。

[三]姚本南陽,魏邑也。

[四]鮑本‘出’下有‘兵’字。札记丕烈案︰史記有。

[五]姚本史記作南陽。鮑本河南,洛陽也。時未為郡,言河之南耳。正曰︰河南即西周郟鄏。考王封弟河南,其名久矣。

[六]姚本以魏兵在河南為辭,不往詣秦也。

[七]鮑本越,度也。

武敗於伊闕

武敗於伊闕,周君之魏求救[一],魏王[二]以上黨之急辭之[三]。周君反,見梁囿而樂之也[四]。綦母恢[五]謂周君曰︰‘溫囿不下此[六],而又近[七]。臣能為君[八]取之。’反見魏王,王曰︰‘周君怨寡人乎?’對曰︰‘不怨。且誰怨王?臣為王有患[九]也。周君,謀主也[一〇]。而設以國為王[一一][一二]秦,而王無之扞也[一三]。臣見其必以國事秦也,秦悉塞外之兵,與周之眾,以攻南陽[一四],而兩上黨絕矣[一五]。’魏王曰︰‘然則柰何?’綦母恢曰︰‘周君形不小利,事秦而好小利[一六]。今王許戍[一七]三萬人與溫囿,周君得以為辭於父兄百姓[一八],而利溫囿以為樂[一九],必不合於秦。臣嘗聞溫囿之利,歲八十金[二〇],周君得溫囿,其以事王者,歲百二十金[二一],是上黨每[二二][二三]而贏四十金[二四]。’魏王因使孟卯[二五]致溫囿於周君而許之戍[二六]也。[二七]

[一]姚本秦將白起敗魏將武於伊闕,遂進攻,周君故求救於魏也。鮑本補曰︰大事記,秦怒東周助韓、魏,故攻之。按文當作西周。

[二]鮑本昭。

[三]姚本故不救周。鮑本意者有趙或韓兵也。正曰︰趙兵無考。周、韓、魏共伐秦,此時韓、魏必和。

[四]姚本梁,魏惠王之都也。畜禽曰苑囿,有林池曰園也。鮑本陳留浚儀注,魏惠王自安邑徙大梁,有林池曰囿。正曰︰囿者,蕃育鳥獸之所。

[五]姚本綦母恢,周臣也。

[六]姚本溫囿,今在河內,是時屬魏。下,猶減也。此,□梁囿︵一作梁︶也。溫囿近周,□能為君取□溫囿也。鮑本溫屬河內。言其樂不在梁下。

[七]鮑本近周。

[八]札记今本脫‘君’字。

[九]姚本患,憂也。鮑本‘怨王’作‘怨乎’。

[一〇]姚本周,天子也,故曰謀主也。鮑本猶為天子故。正曰︰韓世家,使公孫喜率周、魏伐秦,敗伊闕,緣是,故稱謀主。比周君也。

[一一]鮑本‘王’作‘乎’。札记今本‘王’作‘乎’。

[一二]姚本扞,禦也。曰,扞禦北狄也。鮑本設,施陣。扞,衛也。

[一三]姚本言魏為周無所扞禦也。

[一四]姚本南陽,魏邑。

[一五]鮑本言趙、韓援魏之路絕。正曰︰是時魏上黨被兵,若周、秦攻南陽,則魏又當禦其攻,而上黨必絕。後云‘上黨無患’,言得併力於此也。

[一六]姚本形,勢也。小利,謂溫囿也。鮑本‘不’下有‘好’字。國小多憂,其勢宜不得游觀。札记今本‘不’下有‘好’字。丕烈案︰此‘小’字因下文而衍,讀以‘秦’字句絕。鮑本有‘好’字,乃讀‘利’字為句,所解全謬。今本依之,非也。

[一七]姚本戍,守也。鮑本戍,守邊也,許為周扞秦。

[一八]鮑本云得戍卒之援。

[一九]姚本‘利’,錢作‘私’。私,愛也。鮑本‘利’作‘私’。補曰︰作‘利’字,則與上協。得戍公也,得囿私也。札记丕烈案︰吳氏說非是,詳高注。姚校皆作‘私’。秦策‘而私商於之地’,亦其證。

[二〇]鮑本‘歲’上有‘計’字。魏人貢其上之數。

[二一]鮑本周許魏之數。

[二二]鮑本‘每’作‘無’。札记今本‘每’作‘無’。

[二三]鮑本周善事魏,則趙、韓必不加兵。

[二四]姚本溫囿貢于魏王八十金耳,周君得之則貢百二十金,故曰‘是贏四十金’。鮑本贏,有余賈利也。

[二五]鮑本鴻烈·汎論訓注,齊人,即芒卯。

[二六]鮑本‘戍’下無‘也’字。

[二七]鮑本彪謂︰周君非賢君也,秦兵在境,而樂於囿,其志荒矣。恢雖能得囿,非君子所以事其君者也。補曰︰‘為辭’、‘為樂’之‘為’,如字,餘去聲。

韓魏易地

韓、魏易地[一],西周弗利[二]。樊餘[三]謂楚王[四]曰︰‘周必亡矣。韓、魏之易地,韓得二縣,魏亡二縣[五]。所以為之者[六],盡包二周[七],多於二縣,九鼎存焉[八]。且魏有南陽、鄭地、三川[九]而包二周,則楚方城之外危[一〇];韓兼兩上黨以臨趙,即趙羊腸[一一]以上危。故易成之曰[一二],楚、趙皆輕。’楚王恐,因趙以止易也[一三]

[一]鮑本韓策書此在楚圍雍氏后。

[二]姚本利,便也。

[三]姚本樊餘,周臣也。曾,下有‘為周’字。

[四]姚本為周謂楚王。楚王,懷王。

[五]鮑本易地,則魏亦有得;而獨言亡者,亡多於得也。

[六]鮑本魏雖多亡,然且為之。

[七]鮑本東、西。

[八]鮑本漢志,武王遷九鼎于郟鄏。郟鄏屬河南,為東周。正曰︰說見前。

[九]鮑本河內修武注,晉始啟南陽是也。京兆、山陽皆有鄭,河南有新鄭。此在楚、魏之間,新鄭也。河南郡注,秦三川郡也。周紀‘三川震’注,涇、渭、洛。補曰︰杜注,在晉山南河北,故曰南陽。鄭本在西都畿內咸林。武公得虢、檜之地,乃徙其封,是為新鄭。咸林今華州鄭縣,新鄭今鄭州。正曰︰三州,河、洛、伊。張儀所謂天下朝市,秦武王所謂車通以闚周室者也。秦拔成皋、滎陽,初置三川郡。

[一〇]鮑本南陽郡注,葉公邑,號方城。補曰︰正義云,方城山在葉縣西。

[一一]姚本羊腸,趙險塞名也。山形屈璧︵錢作辟︶,狀如羊腸。今在太原晉陽之西北也。鮑本上黨壺關有羊腸阪。此皆以所近之國強故危。

[一二]鮑本‘曰’作‘日’。札记今本‘曰’作‘日’。丕烈案︰舊‘日’字多寫為‘曰’字者。

[一三]鮑本‘趙’下有‘兵’字,‘易’下無‘也’字。補曰︰一本‘因趙以止易也’。

秦欲攻周

秦欲攻周,周最謂秦王[一]曰︰‘為王之國計者[二],不攻周。攻周,實不足以利國,而聲畏天下[三]。天下以聲畏秦,必東合於齊。兵弊[四]於周,而合天下於齊,則秦孤而不王矣。是天下欲罷[五]秦,故勸王攻周。秦與天下俱罷[六],則令不橫行[七]於周矣。’[八]

[一]鮑本昭。

[二]鮑本‘王之國’作‘國之’。札记丕烈案︰史記作‘為王計者’。

[三]鮑本聲,猶名也。周,天子也,今見攻,故天下畏秦。正曰︰畏,猶惡也。周地狹不足以利國,而有攻天子之惡名,見畏惡於天下。與司馬錯說同意。

[四]姚本弊,罷也。鮑本攻雖勝,不無傷失。

[五]鮑本‘罷’,‘疲’同。下同。

[六]鮑本天下合齊而與秦戰,戰則必疲。

[七]姚本橫行,東行。鮑本橫行,無畏忌也。

[八]鮑本紀有。

宮他謂周君

宮他[一]謂周君曰︰‘宛恃秦而輕晉[二],秦飢而宛亡[三]。鄭恃魏而輕韓,魏攻蔡而鄭亡[四]。邾[五]、莒亡於齊[六],陳、蔡亡於楚[七]。此皆恃援[八]國而輕近敵也。今君恃韓、魏而輕秦,國恐傷矣。君不如使周最[九]陰合於趙以備秦,則不毀。’

[一]姚本宮他,周臣也。鮑本周人。

[二]鮑本宛屬南陽,故申伯國。南陽,三晉時屬韓。韓釐五年,秦拔我宛。蓋宛亡在春秋之晉。三晉分晉,乃屬韓也。

[三]姚本穀不熟曰飢。亡,滅也。鮑本此下皆恃遠輕近而亡。秦飢不暇救宛,故晉滅之。其亡不經見。

[四]姚本韓哀侯滅亡鄭。鮑本鄭,河南新鄭。鄭君乙二十一年,韓哀侯滅之。

[五]姚本錢、劉下有‘臣’字。

[六]姚本為齊所滅亡。鮑本魯鄒縣,故邾也。邾,曹姓國,二十九世,楚滅之。莒屬城陽國,故盈姓國,三十世,楚滅之。蓋恃齊也。

[七]姚本為楚所滅亡。鮑本陳,舜後,漢淮陽國。楚惠王十年滅陳,四十二年滅蔡。皆不見所恃。蓋即恃楚,不備之也。

[八]鮑本援,引也。故有助意。

[九]鮑本‘最’原作‘早’,又改作‘最’。補曰︰姚本正作‘最’。

謂齊王

謂齊王[一]曰︰‘王何不以地齎周最以為太子[二]也。’齊王令司馬悍[三]以賂[四][五]周最於周。左尚[六]謂司馬悍曰︰‘周不聽,是公之知困而交絕於周也。公不如謂周君曰︰“何欲置[七]?令人微告悍,悍請[八]令王進之以地。”’左尚以此得事[九]

[一]鮑本凡言‘謂’、言‘為’而不人,失之也,猶言‘或為’、‘或謂’。王,閔王。正曰︰周最,屢見西周策。‘謂周最曰,仇赫之相宋’云云,事在赧王十七年;‘周最於齊王厚也,而逐之,聽祝弗相呂禮’云云,禮之相,在赧王二十九年,此則正當齊閔之世;周紀,赧王四十五年,‘周君之秦,客謂周最以應為太后養地’;五十八年,有‘周聚以收齊’,則正當頃襄王之世。相距凡四十年,不可定為閔王時也。按,西周兩章皆云最為太子,而東周又出最名,無曰太子云者,疑或自是二人,然無所考。

[二]姚本齎,進也。周最為周之太子。鮑本齎,持遺也。最,周之庶子。凡周皆周之族。正曰︰鮑意此即上章事,而上有五庶子之文爾,無明據。

[三]姚本劉,一作‘稈’。鮑本齊人。

[四]姚本續︰一作‘地’。

[五]鮑本進,猶薦。

[六]鮑本齊人。

[七]姚本置,立也。欲立誰為太子也。

[八]鮑本‘悍’下無‘請’字。補曰︰一本‘悍請令’。

[九]姚本左尚以教司馬悍勸王齎周最地,以此得尊寵之職。鮑本以教悍得齊王意,故委任之。疑此即上章‘楚王’、‘楚人’。補曰︰最,作聚。索隱云,‘最’,古‘聚’字。說文同。趙策顏最,亦作顏聚。

三國攻秦反

三國[一]攻秦反[二],西周恐魏之藉[三]道也。為西周謂魏王[四]曰︰‘楚、宋不利秦之德三國[五]也,彼且攻王之聚[六]以利秦[七]。’魏王懼,令軍設舍速東[八]

[一]姚本三國,魏、韓、齊也。

[二]姚本反,還也。

[三]鮑本‘藉’亦‘借’。

[四]鮑本哀。正曰︰此據。按通鑑大事記,顯王三十五年,乃魏惠王後元年;慎靚王三年,當魏襄元年。說見魏策。此當作襄,事在二十一年。

[五]鮑本‘德’作‘聽’。聽,猶順從。三國近楚、宋,秦聽之則強而害楚、宋,故不利也。正曰︰三國不攻秦而解,故秦德之;秦德之,則和而不利於楚、宋。

[六]鮑本楚、宋攻魏之廩庫。正曰︰邑落曰聚。如狐聚、陽人聚之類。

[七]鮑本若為秦報魏王。

[八]鮑本舍,軍次也。魏東還,必道周,周必賓之,故恐。今速東,則無賓之之費矣。

武敗

武敗,周使周[一][二]之秦。或謂周足曰︰‘何不謂周君曰︰“臣之秦,秦、周之交必惡[三]。主君[四]之臣,又秦重[五]而欲相[六]者,且惡臣於秦[七],而臣為不能使矣[八]。臣願免而行[九]。君因相之,彼得相,不惡周於秦矣。”君重秦[一〇],故使相往,行而免,且[一一]輕秦也,公必不免[一二]。公言是而行,交善於秦[一三],且公之成事也[一四];交惡於秦,不善於公[一五]且誅[一六]矣。’

[一]姚本集、曾、錢,一無下‘周’字。劉有。

[二]鮑本周相。

[三]鮑本皆美惡之惡。正曰︰左傳,周、鄭交惡,杜注,兩相疾惡。據此,則皆當烏故反。

[四]鮑本主君稱周君。

[五]鮑本秦之所重。

[六]鮑本欲得周相。

[七]鮑本此人欲代足相周,故敗其使事,此二國所以必惡。

[八]鮑本‘臣’下‘為’字在‘能’字下。

[九]鮑本免己之相,以順欲者。

[一〇]鮑本此下或人復說足也。

[一一]鮑本‘且’作‘是’。

[一二]鮑本雖以免自請,勢不可免也。

[一三]姚本為秦所善。

[一四]鮑本‘且’作‘是’,‘成事’作‘事成’。補曰︰恐當作‘事成’。

[一五]鮑本‘公’下補‘者’字。札记今本‘公’下有‘者’字,乃誤涉鮑也。鮑補‘者’字。

[一六]鮑本意其惡足于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