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月色:吴小如早年书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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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使人觉得遗憾的,乃是作者在第三章论朱熹之哲学的那一部分。作者对西洋哲学大约有些扞格,故所用名词,不能切当。即以朱熹的本体论(Ontology)言,其为理气二元论,固尽人皆知者也;但这个二元说,既不能说它唯心,亦不能说它唯物,总之,这些名词都不宜妄加。但作者在论其政治哲学那一节说:“朱熹之政治哲学,一言以蔽之,曰,唯心论而已。唯其偏于唯心,故重人治而轻物治,主德治而薄法治。……然朱熹之政治哲学何以必主于唯心,是则当求其源于其本体哲学及伦理哲学。”(页三五至三六)而在第六章论朱陆异同时又说:“就本体论言,朱为理气二元论之主张者;以近代哲学术语言之,可称为一实在论者:即以为一切现象界之背后有所谓理气二元之实在者在。陆为心即理说之主张者;以近代哲学术语言之,可称为一唯心论者。……”(页八六)既唯心论矣,而又为实在论,且与唯心论反其道。岂非自相矛盾?况作者对“实在论”(Realism)这一术语之本义亦不甚清楚,其解释亦不免有误。此虽不必深究,但毕竟不是太小的问题也。

复次,作者在讲价值论时共分成四部,即伦理、教育、政治、宗教等哲学。而伦理哲学中又分性论、心论、修养论三节,未免叠床架屋。盖所谓教育哲学与政治哲学,都应算在人生哲学(伦理学,Ethic)范畴之内,而论心与论性,则似乎应归于形上部分为宜;放入伦理哲学,终嫌枘凿。惟谈及朱子对鬼神之观念,直斥为退步,则实有见地。

此外,第三段以认识论之名词加于释“格物致知”之上,亦欠妥帖。所谓格物致知,原是修养阶梯,归入人生论中,最为方便,且无两橛之病。名之曰认识论,似乎文不对题。况作者自己明明承认:“严格言之,中国自来之哲学思想,纯正之认识论实不多觏。朱熹之穷理说,格物致知说,实亦不过哲学的方法论。盖对知识之本身,未曾加以分析与穷究也。”夫如是,则何必不径名之曰方法论,而必欲名以认识或知识论耶?

我觉得中国人的思想,自有其一贯体系,初非西方哲学之体系与范围所能绳准。纵加绳准,亦必有所过或不足。今人讲中国哲学,动辄绳以西方条例,加以西方名词;即使所加无误,亦必将原有统系予以割裂,因为中国的思想根本与外国的不同也。故中与西相对照相比较则可,硬以彼之模型格式套入此思想则不可。故友人陈熙橡君谓:“最好能用科学方法把中国人所用来思想的体系步骤寻找出来,而成一自我的统系,乃可望于今后中国思想的进步。”是真值得玩味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