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渠道管理(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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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前言

本书第二版2012年年初出版后,获得了比第一版更广泛的关注、接受和支持。中国很多大学都把它作为教授营销渠道管理的主要教材。2012年年底,即入选“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2016年还获得了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据了解内情的人士透露,这是我院自建院以来首次获得该奖项的一等奖。但是,我自己心里清楚,第二版还存在不少问题。

第三版改动了很多地方,其中改动最大的,是第四章“渠道设计与策略选择”和第九章“营销渠道控制”。修改的主要内容是渠道治理策略。我把渠道组织形式看作渠道治理策略,认为企业可以“基于渠道组织形式选择渠道治理策略”。正如书中脚注所言,在2011年撰写本书第二版时,我已经提出了这一观点。不过,当时只是一个富有新意的“洞见”,并没有进行严格的论证。之后,在2012年,我读到了交易治理三维度的观点,以此为根据,可以使我的“洞见”更有条理,论述也更加严谨。于是,我把我的思考写成了一篇纯理论性的论文,发表在《南开管理评论》2012年第15卷第6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慧眼识珠,全文转载于《企业管理研究》2013年第4期。2015年,我又以“基于渠道组织形式的渠道治理策略研究”为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也获得了基金委的资助。

渠道治理策略在渠道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它的变化几乎会影响到每一项管理内容,所以要把新的观点放到书中去,需要做大量的整合工作。我这次修改的一半时间花在了这里。比如,在第四章中,我描述了交易治理三维度与渠道组织形式之间的关系,由此读者很容易看出渠道组织形式的治理性质;在第九章中,我把渠道治理策略与渠道控制行为放在一起论述,体现了二者在渠道控制中难以区分的关系。除此之外,经过再三考虑,我还把渠道组织形式中契约型垂直渠道系统(contractual vertical marketing sys-tem)的说法改为了特许型垂直渠道系统(franchising vertical marketing system)。因为我觉得,契约型垂直渠道系统的称谓有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任何一种渠道组织形式都需要在不同的企业之间签订合同(即契约),那么为什么其他的渠道组织形式就不能叫作契约型垂直渠道系统呢?将其称为特许型垂直渠道系统,不仅符合其原意,而且能够反映其独特性。

第三版另一个改动比较大的地方,是第十一章“网络环境下的营销渠道管理”。因为近几年互联网应用发展得非常快,第二版中大部分关于网络环境、网络营销和网络渠道的内容都过时了,都需要修改,所以第十一章的主要内容都重新写过。但即便如此,有很多新的内容(如全渠道营销)限于知识不足,还没有敢写进去。

书中的每一章都做过小的、文字上的修改,书中的案例、示例也尽量做了替换和更新。其中,有2/3是更新过的,加入了新的材料。

这次修订再版,我还把案例放在了书的最后,主要是考虑到有些案例可能会在不同的章节重复使用。另外,根据读者的要求,对书中的案例我都做了分析或给出了分析的提示,将作为教辅材料提供给需要的读者,读者可以和北京大学出版社联系索取。

第三版的出版,要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的刘京编辑,她的催促使我提前修改这本书。另外,她在编辑方面给予的专业帮助,使这本书得以顺利出版。

庄贵军 博士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系教授

2018年8月29日晚于古城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