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论与生活世界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1章 主体间性与生活世界本章部分内容原载《社会理论学报》2004年第2期和2005年第1期。收入本书时,笔者进行了改写。

人们不能用紧闭自己的邻人来确认自己神志健全。

——陀思妥耶夫斯基《作家日记》

在社会理论的传统里,主体间性的问题从来不仅仅是现象学对于相互理解之可能性的描述。从《圣经》中“爱邻如己”的教诲出发,在西方的文化传统之中就存在着“邻人”的问题,而在从霍布斯以降的社会理论传统中,关于他者的问题始终是一个现代人无法绕过去的难题。所有关于他者的政治与社会问题,现象学地看,都要从关于相互理解的描述现象学开始。在诸神之争的现代社会,尤其要互相倾听。社会学之中关于他者的讨论,首先是一个我群群体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社会科学之方法论的问题,最后还是一个社会科学之可能性的问题,进而,这一问题域还彰显了现代社会之“界限”(limit),以及更多的自我理解的可能性。这是一个有着极为复杂和张力之内在维度的社会理论核心概念。不过,就本书而言,对于这一概念的讨论,首先要从对于现象学社会学之中的主体间性问题开始。

舒茨认为韦伯止步于个体的意义分析,而这只是一个高度复杂的世界的起点。始于个体意义的现象学社会学必得面对他者的出现,主体间性因此而成为必须面对的问题。然而,主体间性的可能性,在舒茨的思想中始终是缺席的,现象学所特有的意识分析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本章借助海德格尔的生存哲学,将问题引入了更为本原的生存状态。在我们看来,这一线索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帮助我们理解现象学社会学传统之中主体间性之可能性,更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生活世界”的概念。如果我们可以判断说,在梅洛-庞蒂和福柯等人那里存在着现象学社会学的话,那么在本章之中,我们就要寻找理解这一传统内在维度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