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运营比地产开发更重要
曾有评论说:“城市的成功,就是国家的成功。城市的命运,决定着地球的命运。”这似乎有些道理。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有句名言:“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人们居住在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好。”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觉得城市应该是个充满生活意蕴的“综合体”。
当前,许多城市片面追求GDP,一谈发展就想到盖高楼、圈地皮。其实,政府提供土地、开发商盖楼卖楼,这种“摊大饼式”的粗放型发展,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不符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有人说,城市高高低低大楼的增加、大大小小广场的出现,和自己实实在在的收益其实没有多少关系,似乎只跟地方政府的政绩、样板工程、拉动内需,还有最终要出现在统计表上的数字有关。当然,这种说法多少有失偏颇,却从侧面给了我们警醒,那就是我们要思考:人们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正是这种以房地产商为主角的粗放式发展“大剧”,在让城市发展持续了10多年高速增长“黄金时间”的同时,也让城市累积了大量的闲置楼宇。当然,话说回来,如果不是城市中建造了这么多的闲置楼宇,就不会有今天的“楼宇经济”这个名词的诞生。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开发商和运营商扮演着不同阶段的角色,承担着两种不同的任务,也构成了城市发展进程中的两个阶段、两种模式。如果说城市开发商关注的是城市的前期建设,那么城市运营商注重的则是城市的后期管理。作为承载现代服务业、都市工业、现代农业的楼宇经济,其体现的是一种运营城市的理念,它倡导的是有机更新、可持续发展、不做“一锤子买卖”、追求“亩产效益”。这也正好契合了高质量发展的理念。
房地产行业有句话,叫“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城市发展的好坏,往往不在于前期的建设,而在于后期的运营与管理。对于现代楼宇而言,其品质包括楼宇前期建设的品质和楼宇后期管理的品质。决定一幢楼宇或一个楼宇集群品质的,往往不是初期的建设水平,而是后期的运营、管理水平。因此,楼宇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避免“三个旧”的现象发生:
要由“重开发”转向“重运营”,尽力避免重蹈房产开发的“旧路子”。楼宇经济发展,既包括楼宇的建设,也包括楼宇的运营,如楼宇物业的管理、楼宇业态的培育、楼宇资源的盘活等。楼宇能否发挥出更大的效益,关键不在于建设而在于运营。不少城市仍在以房地产开发的思路发展楼宇经济,建楼卖楼,做“一锤子买卖”,造成大量的楼宇闲置和产权分散,给后续的楼宇招商、运营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如不及早避免此类现象,必将重蹈房地产开发的“旧路子”,将房产开发的隐患和泡沫引向商业地产。
要由“重形态”转向“重业态”,尽力避免片面追求租金的“旧思维”。发展楼宇经济并不是单一的城市商业地产开发,而是一个城市功能的再造工程。相对于楼宇的整体规划、布局、建设,楼宇内业态的布局、集聚、招商显得更加重要,也更难做好。现实中存在的一个大问题是,由于楼宇建设初期的短视和缺少统一规划,不少城区的楼宇空置率很高、产权过度分散、业态缺少规划,导致出现了“楼宇建成之日,就是亏损之时”的尴尬局面。
要由“重综合”转向“重特色”,尽力避免陷入同质化竞争的“旧战场”。楼宇经济发展绝不是对企业的“归大堆”“1+1=2”,而是要借助楼宇这一载体,梳理企业形态、集聚产业业态、提高税收“亩产”。从楼宇经济产生的效益看,税收贡献大的楼宇大多是有特色的主题楼宇;而从业态布局看,不同业态特色楼宇的错位发展,能够更好地体现产业特色、人文特点、自然特征,避免陷入“同质化”的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