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生产力的曲折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恢复国民经济,首先进行了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变革旧的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同时,实施了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在苏联帮助下进行了156项重点项目建设,为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向工业化迈进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后来超前变革生产关系和政治运动的干扰,生产力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
一、变革旧的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
(一)开展土地改革,走互助合作道路
1949年全国解放,推翻了“三座大山”,随即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进行改造,建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并从这年开始,全国解放区陆续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在运动中,实行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的政策,有步骤、有分别地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及其生产资料,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到1952年8月,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以外,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全国约有3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约4600多万公顷的土地。在此基础上,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的道路。到1952年,组织起来的劳动互助组已达800多万个,农业合作社4000个。所有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把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变为个体农民的所有制并走互助合作道路。对封建生产关系的改革,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二)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营经济
在城市中,没收了原属于国民党政府和官僚资产阶级的工厂、矿山、铁路、轮船、邮政、银行、商店和其他企业,归国家所有。并通过民主管理等多项改革,将其改变成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到1949年底,共没收工业企业2858个,拥有生产工人75万多人。在1949年的全国大型工业产值中,社会主义国营工业所占的比重已达40%。官僚资本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工人从原来的雇佣劳动者,变为企业的、社会的主人,调动了工人的积极性,推动了生产力的飞快发展。
上述改革解放了生产力,在全国人民的努力下,短短三年时间,使遭受战争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得到恢复。从1949年至1952年,被称为三年恢复时期。其实,1952年的工农业产值已大大超过了国民党统治时期最高水平。全国工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77.5%,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145%,农业总产值增长48.5%。这一年,工农业的主要产品产量都大大超过了新中国成立前的最高年产量。
(三)恢复国民经济,生产力大发展
从1950年到1952年,在新中国经济发展史上被称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年国民党留下来的烂摊子有多烂呢?1949年的经济与历史最高年份相比:工业总产值减少50%、煤炭产量减少48%、钢铁产量减少80%以上、粮食产量减少25%、棉花产量减少48%……整个国家是生产凋敝、通货膨胀、物价飞涨,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成立,党中央和人民政府就全力抓经济恢复工作。通过土地改革和对官僚资本的没收,通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调整,即调整公私关系、调整劳资关系、调整产销关系,以及在1951年后开展的“三反”“五反”运动等,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和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的大发展。(详见表1-2)
表1-2 1949—1952年三年经济恢复时期主要产品产量与解放前最高年产量对照表
二、实施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
(一)进行156项重点项目建设
从1953年到1957年,生产力进一步向前发展。这一时期实施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其主要任务是:根据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集中主要力量,进行苏联帮助设计的156项重点项目建设。它涉及国防工业、机械工业、电子工业、化学工业、能源工业。它被称为我国工业化奠基之役,不仅填补了我国大量工业空白,奠定了基础工业发展的基础,而且也改善了地区分布不平衡的状态。156项(实际为150项)重点工程具体项目如下:
——国防工业44项。其中航空工业12项:如南昌的飞机厂、株洲航空发动机厂、沈阳飞机厂、沈阳航空发动机厂、西安飞机零件厂、西安发动机附件厂、陕西兴平航空电器厂、陕西兴平机轮刹车附件厂、宝鸡航空仪表厂、哈尔滨飞机厂、哈尔滨航空发动机厂、南京航空液压附件厂、成都飞机厂(成都航空发动机厂);电子工业10项:如北京电子管厂、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等;兵器工业10项;航天工业2项;船舶工业4项;其他6项。
——冶金工业20项。钢铁工业7项:如鞍山钢铁公司(1952—1960)、本溪钢铁公司(1953—1957)、吉林铁合金厂(1953—1956)、富拉尔基特钢厂(1953—1958)、武汉钢铁公司(1955—1962)、热河(承德)钒钛厂(1955—1958)、包头钢铁公司(1956—1962)。有色金属13项:如江西华山钨厂、云南锡业公司等。
——能源工业52项。它们是煤炭工业25项:如峰峰中央洗煤厂(1957—1959)、大同鹅毛口立井(1957—1961)、峰峰通顺3号立井(1957—1961),辽源中央立井(1950—1955)、阜新海州露天煤矿(1950—1957)、抚顺东露天矿(1956—1961)等;电力工业25项:如北京热电厂(1956—1959)、乌鲁木齐热电厂(1952—1959)、大连热电厂(1954—1955)、成都热电厂(1956—1958)。石油工业2项,如兰州炼油厂(1956—1959)、抚顺第二炼油厂(1956—1959)。
——机械工业24项:如沈阳风动工具厂(1952—1954)、沈阳第一机床厂(1953—1955)、沈阳电缆厂(1954—1957)、哈尔滨量具刃具厂(1953—1954)、第一重型机械厂(1955—1959)、洛阳第一拖拉机厂(1956—1959)、兰州石油机械厂(1956—1959)等。
——化学工业和轻工业共10项。其中化学工业7项:它们是太原化工厂(1954—1958)、太原氮肥厂(1957—1960)、吉林氮肥厂(1954—1957)、吉林染料厂(1955—1958)、兰州氮肥厂(1956—1959)等;轻工业包括医药共3项:华北制药厂(1954—1958)、太原制药厂(1954—1958)、佳木斯造纸厂(1954—1957)。
“156”项重点项目的逐步建成,为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向工业化迈进奠定了基础。作为156项之一的长春汽车厂,于1956年7月12日,从总装配线上开出了国产第一辆解放牌汽车,结束了中国不能制造汽车的历史。洛阳拖拉机厂于1959年11月建成投产,结束了中国不能生产拖拉机的历史。佳木斯造纸厂,于1957年建成投产,填补了我国造纸工业的空白。总之,156项工程的建成,使我国的工业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业化进程大大地前进了一步。
156项重点项目的建设,不仅门类较全,填补了我国原来工业的许多空白,而且使我国工业布局得到优化。旧中国工业不多,且分布很不合理,70%主要集中在沿海几个大城市。156项重点项目的建设,彻底改变了这种不合理布局。
(二)推进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
“一五”时期,在所有制改造上,主要是“三大改造”:一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二是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三是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1.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发展成为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改革后,农民虽然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各农户的劳力和支出不同,仍存在着苦乐不均的情况。有的农户劳力有余,却无用力之地。有的农户或因病因残,劳力不足。为解决此矛盾,当时根据自愿原则,组成了互助组。约过了一年左右的时间,于1952年前后,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初级社。每社约为20户左右,土地和生产资料作为股份入社分红、社员入退社自由。提取少量的积累以后,余额实行按劳分配。这种组织形式,农民比较适应,但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有矛盾。于是要求进一步改革,变低级社为高级社。有些地区按此要求,在逐步推进,但速度较慢。1955年7月31日召开的全国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毛泽东做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会上严厉批评了农村工作部负责人邓子恢,认为他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像小脚女人一样,落在了群众运动的后面。1956年1月,毛泽东主编并亲自写了两篇序言和大量按语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公开出版,自此,掀起了农村由低级社向高级社过渡的高潮。在1955年7月农业合作化高潮前,全国参加高级社的农民仅4万户,到1956年3月,参加高级社的农民已达6000万户,到年底则达到10742万户,占入社农户总数的90%以上。原来准备用三个五年计划完成的改造任务,仅三年时间就完成了。
2.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一五”时期又一重要任务。我国手工业者有四种类型:一是从属于家庭农业的家庭手工业,二是作为农民家庭兼业的手工业,三是独立经营的个体手工业,四是雇工经营的工场手工业。其中第三种类型在数量上最多。据1952年统计,全国手工业从业人员为736.4万人,加上兼营手工业生产的农民,约为2000万人,其产值为72.17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21.36%,占工农业总产值的8.8%。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个体手工业是社会主义改造对象,主要是第三种。第一、第二种纳入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范围,第四种纳入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对象。
对个体手工业者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早在“一五”时期前就开始进行。但那时,是个别的、分散的。到1952年底,全国已建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2600多个,社员达到25.7万人,年产值将近3976万元。
1953年12月,根据总路线的精神,公布了《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个体经济的改造才大大加快。《提纲》指出:“分散的个体手工业的生产是十分落后的,不能使用新的技术,在生产和销售中会遇到许多不可克服的困难,并且也是不稳固的,如果听其自然发展,也会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就是少数人发财,大多数人破产的痛苦的道路。因此,必须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引导手工业劳动者走社会主义的道路。”“把手工业者逐渐组织到各种形式的手工业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生产供销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中去,是国家对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唯一的道路。”“手工业者一方面是劳动者,但同时又是私有者,因此,必须经过说服、示范和国家援助的方法,提高手工业劳动者的社会主义觉悟,使他们自觉自愿地组织到手工业合作社中。”
自此,手工业合作化的速度大大加快。全国掀起了手工业合作化的高潮,至1955年12月底,全国共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7万多个,社员200多万人,约占手工业从业人员785万的25%。1956年1月12日,北京率先推动全市手工业合作化进入高潮。随后,全国省、市向北京学习,采取全市按照行业全部组织起来的办法,到2月底,全国已有143个大中城市和691个县基本组织起了手工业合作社,全国参加手工业合作社组织的新成员达到300万人。对于这种高速度的改造,毛泽东加以肯定。于是,再次推进了改革的进程。到1956年6月底,全国组织起来的手工业者已占手工业者总数的90%。到年底,全国手工业合作社(组)成员已占全部手工业从业人员的91.7%,手工业合作组织的产值已占全部手工业产值的92.9%。到此,可以说,全国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3.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严格说是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就开始的,只不过与“一五”时期(1953—1957)改造不同。那时实行的是根据《共同纲领》提出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和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即利用其有利于国计民生和恢复发展经济的积极作用,限制其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改造其从旧社会带来的不符合新民主主义社会要求的弊病。这可以说是对私改造的第一阶段。
“一五”时期的对私改造,则与之前有所不同。这个阶段的改造,其实是要消灭私营工商业,计划采取两个步骤:先是采取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然后采取“全行业的公私合营”,最后逐步消灭之。
1953年9月7日,毛泽东邀集民主党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座谈,在会上谈了对资本主义改造的三点设想:第一,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改造。第二,稳步前进,不能太急。将全国私营工商业基本上引上国家资本主义轨道,至少需要三年到五年的时间,因此,不应该发生震动和不安。至于完成整个过渡时间,即包括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基本上完成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则不是三五年所能办到的,而需要几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在这个问题上既要反对遥遥无期的思想,又要反对急躁冒进的思想。第三,实行国家资本主义,不但要根据需要和可能,而且要出于资本家的自愿,因为这是合作的事业,既是合作就不能强迫,这和对地主不同。
那后来为什么会速度大大加快?主要出于两个原因:一是在1954年底前,合营的企业,其合营后的劳动生产率和利润都超过合营前,形成了一个“合营”就是好的印象。其实那时的合营,是严格按照条件进行的:一是企业规模,人员要在100人以上;二是企业要有发展前途,产品有市场;三是成熟一个、合营一个,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四是合营后,国家就注入大量资金,促其发展。但当时给人的印象、特别给中央领导的印象——“合营”就是好。合营既然好,那就应该加快速度。二是1955年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掀起,推动了公私合营的步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掀起,一方面消灭了广大农村私有制,使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更加孤立,使其感到社会主义已是大势所趋;另一方面,也使党和政府产生了早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急迫心情。1955年10月,毛泽东邀集全国工商联执委召开座谈会。会上,毛泽东提出希望私营工商业者认清社会发展的规律,接受社会主义的改造,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的前途结合起来,掌握自己的命运。在这种形势下,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大大加快了。
1956年1月1日,北京的私营工商业者首先向政府提出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申请,要求政府批准。到1月10日,仅用了10天时间,北京市就实现了全市私营工商业的公私合营。由此,全国许多城市纷纷响应。至1月底,上海、天津、广州、武汉、西安、重庆、沈阳等大城市以及50多个中等城市,相继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到1956年底,除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私营商业户数的82.2%,分别被纳入了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经过清算,当时,全国公私合营的私股为24亿人民币,其中工业17亿元、商业6亿元,交通运输业1亿元。按照当时政府与工商联共同商定的意见,对上述私股实行定息,年息5%,由政府统一发放,先规定发10年,然后视情况而定。据1957年统计,全国拿定息的私方在职人员81万余人,平均每人每年拿定息148元。由此可见,我国的私营工商业规模是很小的。
“一五”时期,通过对农业、个体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促进了生产力的新发展。
对农业的改造,虽然在合作化高潮中,有不顾条件,为合作而合作的倾向,但从总体上说,把个体农户组织起来,对生产力发展还是有一定促进作用的。从个体农民由单干到互助组,再到农业合作社,使劳动力到劳动对象发生了三大变化:一是个体农民变成了一定规模的联合农民,发挥了组织的力量、联合的力量。过去个体农民难以进行的工作,如开河、挖渠、整修水利、实行科学灌溉等,现在可以进行了,这无疑是提高了生产力。二是耕地由小块变成了大块,可以进行机械化操作。过去单干时,一户才二三亩,三四亩地,无法进行机械化作业。现在一个合作社,可以把几十亩地、几百亩地连在一起,农业机械化变为可能。三是销售渠道变宽了。过去个体农户所产农产品数量少、品种杂,无论是农户自己上街销售,还是国家下乡采购,都是件非常琐碎而复杂的事。现在几十户、上百户为一个单位,无论是自己销售,还是国家收购都比过去省时省力省费了。
对个体手工业的改造,虽然也有不顾条件,为改造而改造的倾向,而从协作创造生产力来说,其作用还是明显的。在改造以前,个体手工业者大多采用单独、分散、落后的生产方式,市场信息不灵、销售渠道不通、没有或很少有协作配套,一件产品从头到尾由一人完成,其生产效率是很低的。改造以后,情况就不同了。相同产品、相近工艺的企业可以进行联合,扩大规模;产品可以按不同工序、不同流程进行分工;销售不再是前店后场、一对一的个别经营,而是可以根据市场信息、客户订单,进行批量生产……这一切变化,都显示了协作、联合、分工的力量,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虽然后来有人说,改早了、改快了。或者有人说,资本家白天敲锣打鼓表决心,晚上一家人却在哭鼻子……这种情况可能存在,而从当时的大环境来看,特别是从工人、店员的热情来看,无疑是远远超过前者。之前,几代人当工人,几代人受剥削。……现在企业、商店实行了公私合营,工人、店员翻身成了企业、国家的主人,不再忍气吞声干活、提心吊胆过年,他们的积极性一下子爆发了出来。在这一时期,工人、农民意气风发,斗志昂扬,搞生产浑身是劲,因而大大促进了生产力发展。
工业技术基础得到极大加强,五年内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速度达到18%,其中生产资料的生产平均每年增长25.4%,消费品生产平均每年增长12.8%。同期内,与世界几个发达国家比较,其增长速度也遥遥领先。详见表1-3。
表1-3 1953—1957年中国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与主要国家比较 (单位%)
资料来源:刘国光.中国十个五年计划研究报告[M].人民出版社,2006:106.
“一五”时期,由于生产力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也得到了显著提高。在这五年期间,全民所有制部门职工平均实际工资增长30.3%,农民的实际收入增长近30%。而且这几年,物价稳定,市场繁荣。难怪现在上了年纪的许多老工人,一讲到20世纪50年代的生活,都会说“难忘的1957年”!农民则说:“那时的生活,是芝麻开花节节高!”
三、生产力经历曲折发展历程
(一)“大跃进”使生产力“欲速而不达”
改革旧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生产关系,建立、完善新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超出生产力发展实际需要,超前建立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不仅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而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在这方面,中国有一段极为深刻的历史教训。
1958年,中国掀起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此想建立超前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急于过渡,急于建立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这在农村表现得更为突出,就是要建立比原来合作社公有化程度更高的所有制,即人民公社所有制。1958年7月1日,《红旗》杂志第3期发表了陈伯达写的《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的文章,提出“把合作社办成一个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的基层组织单位,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接着第4期《红旗》杂志又发表了陈伯达写的《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的文章,明确引用了毛主席的指示:“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我国社会的基层单位。”7月初,全国第一个人民公社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在河南诞生了。还制定了《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章程(草稿)》。毛泽东在山东视察,省委书记谭启龙向他汇报工作时说:准备办大农场。毛泽东说:“不要搞农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和政府合一了。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自此以后,全国就掀起了大办人民公社的高潮,短短几个月时间,把没有站稳脚跟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全部合并升级为规模更大(一般为一个乡或镇为单位),公有化程度更高的人民公社。到1958年10月底,全国74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组成2.6万多个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农户有1.2亿户,占全国总农户的99%以上。同时,还割了小私有的尾巴,如取消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等。在城市,也掀起了小集体所有制向大集体所有制过渡、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浪潮。
(2)在人们之间相互关系上,否定差别搞平均主义。这是在大办人民公社浪潮中刮起的一股“共产风”。“共产风”虽然含有所有制的问题,但也可从人们相互关系上分析。共产风之所以发生,其基础是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即“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体制。因为这个体制,在公社内实行统一生产、统一分配。社员过着集体、实则平均主义的生活。这样,原来各个农业合作社之间的贫富被拉平、社员与社员之间的穷富、收入也被拉平。这就成了穷队共富队的产,贫穷的社员共富裕社员的产。有些公社还发文规定,如喳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规定:“各个农业社合并为公社,根据共产主义大协作的精神,应该将一切公有财产交给公社,多者不退,少则不补。”“在已经基本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化的基础上,社员转入公社,应该交出全部自留地、并且将私有的房屋、牲畜、林木等生产资料转为全社公有。”“共产风”就这样刮起来了。哪村有猪、有鸡,就拿来大家吃;谁家有粮、有柴,就拿去办食堂,等等。这就是在1958年至1959年,一度刮起的“共产风”,搞得村村紧张,人人自危。
(3)在分配关系上,否定按劳分配。随着人民公社的兴起,毛泽东提出了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问题(现译为资产阶级权利)。1958年8月19日,毛泽东在协作区主任会议上说:要破除资产阶级法权。例如争地位,争级别,要加班费……都是资产阶级思想的残余。“各取所值(今译为按劳分配)是法律规定的,也是资产阶级法权的东西”。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的柯庆施回到上海后,把毛泽东的上述说法转告给当时的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张春桥。张春桥就根据自己的理解,写了一篇《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的文章,发表在上海《解放》杂志第6期。毛泽东看后,很为赞同,指示《人民日报》予以转发,并代写编者按说:“这个问题需要讨论,因为它是当前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认为,张文基本上是正确的,但有一些片面性,就是说,对历史过程解释得不完全。但他鲜明地提出了这个问题,引人注意。文章又通俗易懂,很好读。”全国报刊就加以转载。自此,全国掀起了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高潮。
在城市,许多工商企业取消了加班工资,否定了奖励制度。把计件工资制改为固定收入的月工资。在农村,表现得更为严重。几乎每个公社都取消了评工计分和奖励制度,把过去按时计分、按量计分制度,变成为“大概计分”、或男女劳力“固定计分”,如男的为10分、女的为7分。不管你实际劳动量多少,男的一出勤,不管你做多做少、即使不劳动也是10分;女的出勤,即使你做得最多最好,也是7分。取消按劳分配制度以后,生产情况怎样呢?效率低下,生产力发展大受影响,这可从1958年至1962年的生产统计中看出。
据1958—1962年统计,社会总产值年平均下降0.4%,农业净产值年平均下降5.9%,国民收入年平均下降3.1%,社会劳动生产率年平均下降4.7%,居民消费水平年均下降3.2%……国家和人民全面进入困难时期。
1958年后,工农业生产连续下降的情况,引起了毛泽东和党中央的高度重视,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12条》)。到1961年3月22日,中央工作会议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文件共10章60条,简称为《农业六十条》,被称为人民公社的宪法。指示信规定: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相当原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基础,至少7年不变;彻底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从各方面节约劳动力,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认真实行劳逸结合;整风整社等。《12条》对于扭转当时农村的形势起了积极作用。各地农村召开了各种形式的贫下中农及各级干部的座谈会,在会上、会后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是两个问题。社员反映的是“平调”和干部打人、骂人问题。队干部反映的是社员“不出工、不出力”懒散的问题。所谓平调,就是公社、大队搞平均主义:不按质按量评工记分。
(二)“三年调整”使生产力重现生机
中共中央一面向农村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12条》)和《农业六十条》,一面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双管齐下,才使生产力重新恢复生机。“八字方针”的主要内容是:
“调整”,即调整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比例关系。主要是调整农轻重、工业内部、生产与基建、积累与消费等比例关系。在三年“大跃进”中,重工业比重不断提高,基本建设的战线越拉越长。相应的积累率就不断提高,消费基金不断下降。轻工业生产严重不足,人民消费品供应十分紧张。对此,八字方针中把“调整”作为第一要务。对于重工业生产,除了采掘和采伐工业等薄弱环节得到加强外,其他如冶金、机械、建材等工业部门的生产都有计划地降低了发展速度。1962年与1960年相比,全国重工业产值下降了58.6%,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66.7%降为53.5%。钢,减少了1200万吨,总产量降为667万吨。对农村来说,则是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加强农业战线。明确规定,农村人民公社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级所有的经济制度。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强调实行“大集体、小自由”的方针。返还自留地,鼓励社员经营各种家庭副业,并恢复了农村集市贸易。
“巩固”包含两个内容:一是原来做得对的东西要巩固,如以农业为基础,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方针,不能动摇;二是已经取得成果、证明正确的东西要巩固,如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贯彻按劳分配、评工记分,恢复自留地、集市贸易等要巩固。
“充实”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充实农业生产,不能牺牲农业来大炼钢铁和其他工业;二是要充实农业劳动力,让进城做工、上山炼钢的人回到农业第一线,经过几年努力,到1962年农业劳动力比1958年增加5786万人,总数达到21278万人,超过了1957年的人数;三是对战线过长的工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精简职工,压缩城市人口,充实到急需发展的部门。经过几年努力全国工业企业数由1959年的31.8万个减少到1962年的19.7万个,减少了38%。
“提高”,主要是提高经济效益,消灭财政赤字。主要措施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浪费,扭转企业亏损。缩短基建战线,压缩基建投资及各项事业费用,以减少财政支出;努力增产日用工业品,增加商品供应,增加财政收入。在保证人民必需品供应的情况下,对自行车、酒、烟、糕点等实行高价政策,以回笼货币。
随着“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贯彻,到1962年,情况基本得到好转,农业生产改变了前三年连续下降的情况,开始回升。1962年与1961年相比,农业总产值增长6.2%,粮食产量增长8.5%,生猪年末头数增长32.4%。工业生产、特别是轻工业生产,1962年底开始出现转机。国家财政扭转了前四年出现大量赤字的被动局面,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全国集市贸易的价格比上年下降了35%,城乡人民生活也开始好转。从1963年起,又用了三年时间,继续实行调整的八字方针。到1965年,各项调整任务顺利完成。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总产值都超过了1957年,不少经济技术指标还创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好水平,整个国民经济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新局面,生产力发展重新出现了生机。
(三)“文革”十年生产力发展受到严重阻挠
但好景不长,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生产力发展又一次受到政治运动的干扰。
从1966年至1976年“文革”十年,正值第三、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生产力发展受到严重影响。1965年经济形势很好,完全可在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基础上,取得进一步的成就。但“文革”一来,全打乱了。
1966年本是贯彻第三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但第三个五年计划被讨论多次,一直定不下来。后来,根据毛泽东准备打仗的思想,直到1965年3月,才有了个大概设想。其主要内容是:①立足于打仗,抢时间,改变布局,加快“三线”建设,首先是国防建设(包括国防工业和同国防有关的基础工业、交通运输和“小三线”的建设)。②大力发展农业,大体能解决吃穿用,重点是抓粮、棉、油、盐,争取在三年左右做到粮食进出口平衡。③加快建设以钢铁和机械为中心的基础工业,做到既能支援国防和农业,又能为第四个五年计划更大的发展做好准备。④猛攻科学技术关,有目标、有重点地掌握60年代的新技术,保证第四个五年计划在新的技术基础上加快前进。
1966年正要落实具体计划时,“文化大革命”开始了。5月16日,“五一六”通知的发表,标志着“文化大革命”正式开始。后随着批斗“黑帮”、“破四旧”、“大串连”等活动被推向社会,工农业生产逐渐受到冲击和影响。到1967年1月,在上海“一月夺权”的带动下,全国掀起了夺权高潮。各级政府、党组织陷于瘫痪,生产建设处于混乱状态。各省市的武斗和停工停产时有发生,计划编制工作根本无法进行。到1967年的8、9、10三个月,全国陷入一片混乱当中。这一年,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唯一没有年度计划的一年。
从1966年到1968年的三年中,虽都受“文革”的冲击,但冲击的程度有所不同。1966年主要冲击在第四季度,因此全年经济还有所增长,但增长幅度缩小。1967年和1968年两年,由于受“文革”的全面冲击,经济损失较大。1967年国民经济全面下降,财政状况极为困难,工农业总产值2104亿元,仅完成计划的80.2%,比上年下降9.6%。其中农业总产值651亿元,只完成计划的97%。工业总产值1453亿元,仅完成计划的74.3%,比上年下降13.8%。1968年是“文化大革命”中工农业产值下降最多的一年。工农业总产值2015亿元,比上年下降4.2%。其中农业总产值635亿元,下降2.5%;工业总产值1380亿元,下降5%。其他工农业产品也大幅减产:粮食减产4%、棉布减产2%、钢铁减产12%、发电量减产7.5%……
1971年进入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在这一时期内虽然政治事件不断,如林彪事件、“四人帮”掀起的反击右倾翻案风、“批林批孔”等。但是全国人民从干部到群众对极左思潮的厌恶,要求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把经济搞上去的热情还在,坚持“抓革命、促生产”,努力发展生产。所以综观十年“文化大革命”时期,生产力还是有一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十年中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8.7%。其中,农业增长4%,工业增长10.4%。在交通、邮电、科学技术等方面,也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绩和进步。到1975年全国铁路通车里程达到4.84万公里,比1965年增加1.1万公里。全国邮路总长度达到479万公里,比1965年增加130万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