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音乐评论作品
尼采在浦福塔时期创作过一些音乐作品,也写过不少音乐评论,从中可以看到尼采对音乐精神的理解。1861年,尼采写了《圣诞节清唱剧》,其中对音乐有这样的认识:“虽然,直到现在清唱剧总是被认为在圣乐方面与歌剧在世俗音乐方面同样的位置,这种意见对我来说是错误的,甚至是对清唱剧的污蔑。就其内部与本身,清唱剧本来是极其单纯的,的确令人振奋,的确是严肃虔诚的音乐,肯定是这样的。由此,清唱剧藐视歌剧制造效果的所有手段;没有人可以把它仅仅当作次要的事,像歌剧音乐依然为大众一样,它激起的仅仅是我们的听觉。清唱剧的内容也是无限单纯、更神圣,在极大程度上,是令人亲近与易于理解的,即使是对于一位没有受过教育的听众。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在它的音乐类型方面,清唱剧位于比歌剧更高的层面,它的意义更单纯、效果更直接,它的受众应该更广泛。如果情况不是这样,不应该从音乐的类型找原因,而是部分从处理的方式、部分从我们时代缺乏严肃性的角度。一部分成许多不连续的作品是怎样造成统一的,尤其是,神圣的印象?……其二,一个缺陷是太人造了,‘真正古老的(altvaterisch)’表演方式更多是用以研究而不是在教堂与礼堂里,确保音乐对没受过音乐教育的人是困难的,甚至不可能理解……然而,清唱剧不怎么流行主要的原因应该从它的音乐中混杂了一种非神圣的亵渎的元素。这是主要的必要条件;神进入所有的部分,神圣明显的标志。”(49)
在1862年10月至1863年3月,尼采写过三篇《论音乐的本质》的草稿。在第一篇中,尼采认为音乐是一种情感与理智的结合,人的情感是无意识的,具有恶魔精神的元素,我们很难知道这些精神是什么,而理智需要应用数学一般的结构将这些情感有序化。在第二篇中,尼采称瓦格纳的《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中“情感完全缺少音乐的尺度”。第三篇,写于1863年早期:“这种恶魔精神的传播必须令人满意,这是艺术理解的最高要求。不管怎样,这既不是一种感觉,也不是一种知识,而是对神的模糊的暗示。通过乐章形成一种情感,由此天堂之光突然闪耀;这象征了宇宙的运行。”(50)
在1864年春天写的《关于歌队音乐的思考》中,尼采对音乐与诗歌关系的理解受到瓦格纳歌剧创作观念的影响,这是后来《悲剧的诞生》一些重要观点的前形式:“希腊戏剧起源于抒情诗,与音乐的元素统一在一起……仍然,在埃斯库罗斯最古老的保存的悲剧中,歌队是最重要的角色;中间的言辞常常只为介绍新的动机服务,改变歌队的情绪,感情发展的需要。不可否认,歌队逐渐隐退,随着行动脱离它的时候,成了介于中间的部分(歌队段落)。它保留的意义仅仅因为它包含了悲剧必不可少的音乐元素,如果它旨在达到真正的悲剧效果的话。有关悲剧效果,希腊人的想法与我们不同:它被引入重大的悲情场景,情感的重要流露,主要是音乐的,其中言辞只占很小的部分。抒情诗调的感情,与我们相比较而言,是一切。歌队在这些场景中包含一个最重要的决定性的瞬间,为了悲剧的成功,悲剧中的音乐。这确实是一个有充分根据的假设,去主张在它的最高点……这整个悲剧,不仅仅是歌队部分,取决于秩序与音乐规划的比例。什么是不同于音乐的对称性的歌队的歌与反歌队的歌?”(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