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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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关键概念界定

(1)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根据“三重底线”(Triple Bottom Line)理论,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包括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三重底线”是指经济底线、社会底线和环境底线。企业在追求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需同时满足经济繁荣、环境保护和社会福祉三方面的平衡发展,为社会创造持续发展的价值(Elkington,1998)。这里的“价值”涵盖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这里的“发展”乃是平衡发展、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长期来看,企业对任何一条底线的逾越,都将导致其他效益“归零”。。从强制性程度上看,可以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基于法律层次的强制性社会责任和基于道德层次的非强制性(或自愿性)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理论包括利益相关者理论、社会责任层级理论、企业公民理论、经济伦理学的社会责任理论等。参照联合国“全球契约”(Global Compact)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2010),基于法律层次的强制性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必须履行的社会职责和义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含服务)、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反贪污等,利益相关者具有现实性、直接性。基于道德层次的非强制性企业社会责任比较广泛,包括支持和参与社区文化建设、从事慈善事业包括扶贫、助教、救灾等,利益相关者具有潜在性、间接性。企业应当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员工、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环境的和谐共生,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

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大致经历了三大发展历程。20世纪50~70年代,企业将营利作为唯一的社会责任;20世纪80~90年代,企业开始关注环境;20世纪90年代至今,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兴起。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起点是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市场机制能够自动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目标,达到理性经济人“利己”目标的同时,必然也增进了社会福利。由于存在市场失灵、失败的可能,人们对该论点的认可度不高,而且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已经证实了自由资本主义会带来社会危害,政府应当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推动者和规制者,并引入社会监督机制。现代企业不仅仅是私人领域内的营利机构,而且是公共领域的重要成员,从而赋予企业社会责任以公共品属性,古典学派的社会责任无关论站不住脚。利益相关者理论被认为是用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最为密切相关的理论框架(Wood, Jones, 1995),将利益相关者理论应用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是可取的。利益相关者学派将“社会责任”转化为“利益相关者权益”,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路径明确化,但在“利益相关者”概念上缺乏清晰界定,由此可能增加内部交易成本并引发管理者的寻租行为。战略学派站在企业的视角考察社会责任,重点关注关键利益相关者,可操作性强,但削弱了社会责任的社会需求方面,容易忽视那些高投入、低收益的社会责任,并可能导致对关键利益相关者过度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从而危及弱势群体的权益。鉴于对利益相关者及其范围的界定会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以及利益相关者的身份可能是动态变化的、复合的或者非直接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也是动态的和发展变化的。现代企业是由众多利益相关者形成的契约组织,具有社会的、经济的和环境的多重属性,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维护利益相关者的正当权益应成为现代公司治理和企业管理的首要职责和功能。

(2)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所谓“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是指企业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实现社会责任控制目标的过程。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系统是将传统企业内部控制的窗口往社会责任拓宽、往战略层次提升而形成的内部控制系统,更加关注战略性社会责任风险,旨在促进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概念的内涵包括三点:一是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更加突出利益相关者参与作用,尤其是对关键利益相关者的战略性社会责任,会深刻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既有决策上的参与,也有监督上的参与,扩大了企业原有内部控制的主体——不仅包括原有的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还包括工会、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媒体等;二是管理层和全体员工是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实施主体,负有执行责任;三是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作为维护和平衡利益相关者的共享价值的手段,是旨在实现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目标的过程。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基本职能是监督、控制企业合理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维护、平衡和促进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传统意义上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安排是基于股东拥有企业和两权分离导致的委托代理治理逻辑,企业内部控制重视对合规性风险和经营效率风险的控制,而社会责任风险控制处于从属地位,企业社会责任管理表现出被动响应的特征,缺乏系统性、主动性和战略性。传统企业内部控制研究是基于“原子型”企业假设,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突破了传统的“原子型”企业假设,向“网络型”企业假设靠拢,即现代企业已不是一个完整、孤立、封闭的价值创造实体,而是一组利益相关者缔结而成的动态契约。企业处在一个开放的商业生态系统中,呈现网络型特征,强调连接、共生、责任和分享(担)。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是基于内部管理需要,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内部控制理论与实践经验对企业有效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控制,因而属于社会责任管理会计的范畴(花双莲,2011)。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研究将利益相关者理论、社会责任理论和内部控制理论三大理论融合。利益相关者理论曾经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提供理论依据,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和演变。企业内部控制理论是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基础理论,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目标和体系框架都是架构在企业内部控制理论之上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目标是通过将企业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的战略目标,识别、分析和控制企业社会责任风险,促进各利益相关者资本的高效配置和权益的公平分配,实现包括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内的综合价值最大化,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共生及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研究是对内部控制理论的修正和补充,内部控制产生于委托代理需要,而现代企业受托责任已经从原始的经济受托责任扩展到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因此,有必要重构企业内部控制,建立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