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与进步
既有的论述之中,一些令人最感兴趣又引起最大反响的,都是最具个人特色的。王尔德认为文明是“中产阶级厌恶的那些东西”,怀特海说的文明是“表现真、美、冒险精神、艺术、和平特质的社会”。奥尔加特·伊·加塞特将其定义为“把武力推迟到最后手段的力量”。科林伍德是20世纪少数几位名副其实的形而上学教授之一,他认为文明不是一种社会类型,而是社会成形之前的一种态度:走向“有礼”的理想社会关系的一种心智过程。就实践层面而论,这是指逐渐变得较少诉诸暴力、更有科学精神、更能接纳外人。他在世界大战期间写过一篇以证实德国不文明为主旨的文章,其中勉强引申出,文明一词可以用于指朝这个方向改变程度不一的社会。汤因比可能是一时大意,也给了文明“向神圣进步”的特质。克莱夫·贝尔说文明是“被价值观软化的理智……被理智固化和指引的价值观”,这显然是代表“有闲阶级”私利而发的论点。批判文明的人士常会说文明是一种霸权,用暴力压服人,这往往有部分属实。类似这样一言以蔽之的判词,也许可以令人感到振奋或刺激,或是透露说话者的成见,但是对于划定一个可供研究的主题而言实在无甚帮助。
“过程”倒可能是派得上用场的概念。从词源学着眼而思考词义的人会说,按正确词义来讲,“文明”必然是一种过程,因为所有源自法文带着-isation词尾的词,指的都是过程。然而,这里说到的“过程”,都沾染了“进步”的意思。弗洛伊德提出的说法有他一贯的令人既难忘又不安的效果。他赞成把文明视为文化沉淀物的累积——是个人心理升华与压抑的集体效应。他称之为“服务于爱欲的过程,爱欲的目的是陆续把人类个体、家庭、种族、民族和国家都结合成一个大的统一体”。他想将人从文明极具侵蚀性的不满,即负罪感中解放出来。这个倡议带来的后果就是“感觉良好的社会”,这也是现代西方社会政治学与心理治疗的共同目标。显而易见,拿这个作为文明史写作的开端是无用的,不过无论如何我都讨厌它。这是滋生道德惰性的温床。我们如果想自求精进,就必须对自己有所不满。
更有害的是某些社会生物学家所谓的进步之说。他们认为文明是人们凭脑部特别快速的进化而获得的优越成就。按这派人士所说,文明是达到“一定的智能及教育水平……是大脑不间断的、活动中的、进化中的产物”。这一观点可以表现为把特定的表述形式抬高到独具界定文明特征的关键地位,例如书写文字或是国家政府,也就是这派人士说的“以高度抽象的意义层次写成的人类象征符号”;但是,不论把话说得多么模糊,都掩盖不了问题的真正重点。他们说:“历史上的各种文明,不但证实了智能就是力量,而且呈现出多样的人类智能,它们皆以象征的古老形式表现出来。”这种大量使用隐喻的思考方式,不大可能博得识货者的看重,却会唬住一些人。这等于是说,为了迫使进化的步调加快,暴政是有理的,不具备象征符号的那些社会,例如没有文字或没有政府组织的社会,就会被贬低为没有智能的、进化水平不够的次等类别。
相信进步说的人往往把文明摆在靠近进步终点的位置。按汤因比的另一句名言,“文明”永远是“终极的”。文明照例被当作社会从原始状态成长的过程之中达到的一个阶段,是不可避免的模式之中的一个时期,是依照人类自然扩增的思维或是凭技术逐渐成熟完成的;要不然,他们会说,社会演化就是机动力量,力量的大小是由经济和生产手段决定的,或是由人口统计数字和消费需求决定的。有一种顺序是:狩猎、放牧、农耕、文明;另一种是:部落、图腾社会、“复杂社会”;又有一种是从部落头人制,经酋长制,到国家政府;再有一种是从迷信经魔法到宗教;还有一种是从营地开始,再进步到小村落、村庄、城市。这些顺序虽有一些可以用来形容某些社会的历史阶段,但没有一个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令人惊奇的是,仍有那么多人忍不住要把过去描述成逐渐进步的。芒福德是带着偏见来看待文明的,他依然把文明放在进步说的架构里,其中“分散的村庄”演化成有政府的国家和城市,古老风俗演化成书写成文的法律,“村庄仪式”演化成戏剧,魔法演化成“建立在开启对时空与权能的广阔视角的宇宙神话之上”的宗教。
人们误以为,只因为文明发生在历史的后期,所以文明是优越的规划生命的方法,这是演化进步说难辞其咎的。社会不会演化,社会只会改变。如果“适者生存”是一个可信的评判准则,一些非文明在某些状况下存活得比文明的对手要好(见第一章),就反而应该算是演化水平比较高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