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文明之间的关系——以及文明统一性的达成
相较于定义“文明”,定义“一种文明”算是不复杂的话题——但也使许多人知难而退。也可以说定义“一种文明”以定义“文明”为基础:要先弄清楚如何认定一般的“文明”,才可能辨认特定的文明是不是文明。“一种文明”是很容易凭着经验性的仔细观察去求证的现象。文明有很多种,但是哪个社会可以算是一种文明,大家意见未必能一致。有些学者似乎犯了傻气,想把文明的数目算清楚。汤因比认为总共有21个。奎格利算出来的是“24个”,塞缪尔·亨廷顿说现今世界上有“7或8种”文明,也许有9种。他们所说的“文明”一词,照例都指一种普遍概念,其真实性还是可以质疑的;要不然就是意指我在上文说的,是所有适于称作文明的社会都该具备的——“文明的要素”。
我称之为文明的每个社会,的确都有一些共通之处:都有想要系统性地改造自然的计划。有共通处并不表示文明的多样性就受限了。我把书名定为复数名词的“Civilizations”,就表示我否认文明不可分之说。
这种不可分之说通常是在两种状况之下提出:第一种是,用文明指全体人类社会,而不是指某些社会或所有社会都有的某种属性或特征;第二种是,用文明指所有的社会因为进步而倾向于往某种状态发展,这个状态便是文明。这种说法认为所有的社会只有一个共同的倾向,即是群居,此外并没有证据可以指出什么其他倾向。朝向某种历史的巅峰而进步是痴人说梦,不论巅峰指的是没有阶级的社会,是“圣灵的时代”,是“千年帝国”,是自由民主,或是某种“历史终结”,都是一样。所以,再深究这个说法显然无甚意义。我在本书中探讨的文明史是一个比较研究的领域,是有断裂性的。有时候我还会冷不防地突然转移阵地,让读者体验本书的不连续性。
读者会不时看见质疑文明可融合并终将融为一体的说法。除了讲述各种文明遭遇自然的故事,本书会逐步让另一个故事成形,即各种文明的互相沟通,最后就跟着这个故事走。彼此同化是这个故事的内容之一,而且是越来越重要的内容。一个个环境在故事中发生的典型事件,都反映重要的跨文化主题:迁徙、贸易、影响力交流、朝圣、传教、战争、建造帝国、大范围的社会运动,以及技术、地区特有动植物和理念的转移。本书讲到的某些环境,如沙漠、草原和海洋,很少作为文明的背景成分,而大部分或全部都是不同文明之间的互通要道。
这个主题需要包容,是因为文明是相互滋养的。也许是由于各种文明多少得以傲慢态度面对自然,它们通常都瞧不起自己的邻居。例如古希腊和古代中国,都认为自己以外的世界全是一无可取的蛮夷之邦。古埃及人甚至认为外邦的居民算不上是人类。我想这不仅仅显示各种社会里的人都不愿意把外人看成与自己一样;据说人类的大多数语言之中没有指“人类”的词汇,只有用来指“说某个语言的人”的名词,说得更精确一点,用来指自己群体的那些词语只限于指他们自己。不过这并不表示指涉外人不能用表示尊重甚至恭敬的名称。鄙视非我族类是一种文明的恶行,不是所有的群体皆然。
文明人的这种自我区隔是很特别的,尤其因为这种区隔是选择性的。同属于某个文明的人会觉得自己凭着某些成就而与其他人群不一样。但不同的文明有时候即使彼此仇恨得难解难分,例如古罗马与古波斯帝国、中世纪的基督教世界和伊斯兰教世界,仍会形成相互承认的关系,甚至彼此维持不衰。他们就像在镜中相互看见的敌对双方。这些文明虽有一些让他们觉得彼此近似的邻居,他们却往往要向远处看,甚至往世界另一端去找,希望发现其他文明的存在,颇似一些畅销科幻小说里描述的外星人,在宇宙中寻觅和他们一样有智能的生命。除了少数例外(见第十章),任何文明都很难在不与其他文明接触的情况下有高度的物质成就,除非是非常庞大的文明。
多少因为这一点,文明的故事必须要包括不同的文明如何建立彼此的接触,且看,所有自古留存至今的文明之间都是有密切接触的。常有人说这些文明将要融合,成为单一的全球文明。本书近结尾的部分会谈到一个全球文明是否有可能。如果真有朝这个目标发展的趋势,结果也只会是在既存的众多文明上再加一种,而不是把所有的文明融入一个总括全体的统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