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合理布局 提高质量
新华网郑州1月11日电(记者秦亚洲)。河南省政府决定,农村初中布局调整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收拢,并向乡镇所在地集中。原则上每3万人左右设1所初中,5万人左右可以设2所初中。平原地区的初中一般应达到18个班、班额50人,校均900人以上的规模;山区初中一般应达到12个班、班额50人,校均600人以上的规模。各地要根据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撤并一些办学规模小、教学质量差的初中。
农村小学布局调整要在坚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按照相对集中、规模适度的原则进一步调整、撤并一些村办小学和教学点。人口比较密集的平原地区,原则上每5000人左右设1所小学,每个乡镇可设若干所中心小学,中心小学要逐步建成寄宿制学校。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数量不足30人的,一般不再设成建制小学。平原地区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不含寄宿制学校),在交通不便或距离较远的村要保留必要的教学点,方便低年级学生就学。
与此同时,河南省将调整城镇中小学布局,重点解决学校数量不足、容量不够、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原则上每1万人区域内建设1所24班规模的小学,每2万人区域内建设1所36班规模的初中。[21]
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是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我国今后十年重要的教育政策所在。河南省基于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保证教育公平,方便群众接受义务教育的考虑,对中小学布局进行科学调整,以提高中小学的教育质量。这种调整是《规划纲要》精神落实的具体表现。下面对《规划纲要》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