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基本系统观点
本文的目的,是讨论一种引进系统观念的本体论和价值哲学及其相关的解释问题,这种本体论和价值哲学,与分析传统的本体论与价值哲学有所不同,因为它引进了一种系统整体论的观点,这种观点似乎未被主流的分析哲学家们承认是一种本体论哲学的观点和方法。在分析哲学的学科体系中根本没有系统哲学这个东西。这种本体论和价值哲学也不被人看作马克思主义的本体论和价值哲学,因为“实践唯物论”学派根本不承认有“自然本体论”这样的东西,按照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施密特(1932—)的观点,“自然首先是人类实践的要素”,“物质世界是个社会范畴”,“没有不以人为中介的自然界”,“抽象的、孤立的、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于人来说也是无”,所以,马克思的哲学具有“非本体论的性质”。[15]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另一个派别,即苏联和东欧的辩证唯物主义学派,虽然承认哲学的本体论,但他们只将黑格尔辩证法的几大规律和几大范畴当作绝对的教条,他们的工作似乎只是将一些自然科学的实例削足适履地填充到这些规律与范畴中,因而也很难谈得上真正引进系统整体观念来系统地讨论本体论和价值哲学问题。当然,引进系统整体观念并不意味着不引进其他观念,例如,分析还原观念、创造性思辨观念等,采取系统哲学的方法来研究本体论并不表示我们拒斥语言取向的分析哲学的方法来研究本体论。事实上,本文的大部分内容都是采取分析哲学的方法写成的,不过在讨论本体论和价值哲学问题时比起某些著作多了一个系统观点和方法的心眼并把它作为基本出发点之一。因此,我们得首先讨论什么是基本的系统观点。
本体论中的系统范畴比起本体论中的基本实体来说是个更复杂的东西,理应放在后面讨论。不过,由于本文的目的是考察引进系统观点会对本体论和价值哲学带来一些什么变化,所以就不能从实体的实在性开始讨论本体论,而在讨论实体与物类之前首先引进系统观点,而系统观点说的东西首先也是一些本体论的原理。不过,首先要说明一点,本章并不是要讨论系统科学,也不是讨论系统科学的哲学结论是怎样经过第一章中所说的系统哲学方法的四个步骤而得出来的。在系统科学和系统哲学研究结束的地方,就是本章的起点,所以本章的论述是从系统科学和系统哲学建立起来的基本的系统观点或系统的基本原则开始。这些原则也可以称为有关系统的普遍规律,如果我们并不是在太严格意义上使用规律一词,而只把它看作一些最为普遍的全称命题或最为普遍的概率性命题的话。
一 系统的一般特征
在讨论基本系统原则之前,我们首先要定义系统。什么是系统呢?一般系统论创始人贝塔朗菲说:“系统可以定义为相互联系的元素的集合”(A system can be defined as a set of elements standing in inter relation)。[16]这个大多数系统哲学家基本上同意的系统定义太一般化了,未能反映系统的动态的、开放的和进化的性质。我个人近来倒是倾向于工程控制论创始人贝尔(S.Beer)的定义,他说:“系统就是具有动态学联系的元素之内聚统一体”(A system is any cohesive collecton of items that are dynamically related)。[17]这个定义说明元素之间的系统联系的性质是内在的、内聚的、紧密关联的,而不是外在的、松散的联系;这种联系是动力学的相互作用、动态的过程的联系而不是外力的静态的平衡,因而一般来说是开放性的,其行为适应于环境的过程的稳定性和进化性。至于什么叫作元素,贝塔朗菲说的是elements,贝尔说的是items,它是相对于关系来说的关系者,对于符号系统来说,这元素可以是符号元素,对于性质系统来说,其元素是性质本身,不过,对于本体论来说,我们讨论的是世界上存在着的事物的系统,讨论的是物质的系统,因而系统的元素我们主要理解为实体元素,即entities、objects或substances。关于这个问题将在下一章中进行讨论。不过,在系统的组成元素方面,有一点这里需要特别说明,我们是在一定的学科领域或物质层次上来研究系统及其组成的。在这个特定领域里,我们常常需要连续研究多级组成。但这些组成元素中有一级组成元素特别重要,我们称为基本组成元素或基本实体(primary entities)。例如,化学系统中我们需要连续研究物体、分子团、分子、原子、外层电子,其中原子、分子是primary entities。在生命系统中,我们需要连续研究群体、个体、组织或器官、细胞、亚细胞(DNA等)等层次。对于遗传学来说,细胞和DNA是primary entities。这些基本元素、基本实体的发现与研究,对于该学科和该理论系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我们这里的系统元素概念,不过是对各门科学所讨论的元素概念的一种元分析,即meta-analysis。
系统具有它的一般特征或一般规律,有许多系统科学家和系统哲学家还指出,表述系统的一般特征或一般规律同时又是表述了任何存在、任何事物或整体自然界和整个世界的一般特征和一般规律,因为自然界、宇宙就是一个系统,它的一般性质也是哲学本体论或哲学宇宙观的研究对象。关于这个问题尚有许多分歧,有些哲学家说世界既有系统,也有非系统,所以系统的一般规律是低一个层次的科学规律,而哲学本体论的一般规律是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普遍规律,前者是科学的对象,后者才是哲学的对象。又有一些哲学家说,所有这些都不是哲学要研究的,他们说,“哲学是研究什么什么普遍规律一说是错误的”,想寻找这样一种“最根本实在只能是人类童年时代的一种幻想”。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暂且存而不论,不过,无论如何,阐明系统的一般原则和一般规律是有普遍意义的,它构成我们所说的基本系统观点。到底如何表述这个基本系统思想,不同学派的系统思想家有不同的见解。不同学派和哲学家见解亦有不同,也许在本世纪内,系统哲学家们会逐渐倾向于一致。我现在的工作是将一些有代表性的或任意选出来的(我个人的著作就属这一类)系统哲学著作关于基本系统思想的表述列表于下(见表2.1),并将这些见解与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和《反杜林论》中关于存在一般特征的见解作个对比。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材料主要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的,近年来系统哲学的资料没有包括进去,主要是因为我未能完全跟上文献。下面,我们从这些系统的基本特征中选出六个基本系统观点来进行讨论。另外,系统的目的性和目标定向的观点以及系统的突变分叉观点,也是极为重要的,只是在此没有对之进行分析罢了。
二 系统的整体突现性质
一个系统首先有它的整体性或整体突现性(holistic emergence)。所谓整体突现性质,就是说整体出现了它的组成部分所不具有的或对于它的部分来说是毫无意义的性质。整体中出现的部分所没有的性质就叫作突现性质(emergent property)。我们应该如何理解突现的概念?
(1)所谓突现就是说有新的实体、新的性质、新的关系和新的规律出现,它存在着在解释上不可还原的因素。这是整体区别于它的组元或它由之形成的元素的基本特征。如何解释这种情况?那是因为系统的元素之间,它们的关系如此密切,以至于它形成元素之间的特定型构(conformation)或结构(structure),它对组成元素施加一种约束,改变了这些组元的功能与行为,甚至改变了它的性质,使它们按整体组织协调起来,作为整体而行动并与其他事物发生关系。于是整体就变成一种新的实体,突然出现了组元集合所不具有的特殊性质,形成了系统的个体特征与行为,受新的行为规律所支配,这就需要一种与描述组成部分不同的新的观察机制(observation mechanisms)和新的语言来进行描述。例如生命有机体就是与其大分子组元不同的新实体,具有其组元大分子不具有的新陈代谢、自我更新、自我复制等不可还原的突现性质。当然,我们可以用分析还原的解释方法来解释基因的内部联结和基因之间的联系,指出这些联系依赖于核苷酸碱基配对的物理化学联系,它们是与物理化学定律相容的,但那碱基配对的排列本身,即DNA“遗传密码”却是一种突现性质,新的初始条件,是物理化学变化中所没有的东西,不能用物理化学的语言来加以说明,只能用生物学的、遗传学的语言和概念来加以表达。由此便有了用生物学语言论证的生物复制与遗传的功能,合成新蛋白质和生命个体的功能以及生命运行的规律。
表2—1 系统思想和系统普遍规律的不同表述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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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谓突现,有突然出现的意思,在它出现之前一般是不可预测的。当然,对于整体突现性质,在它出现之后,我们可以通过对它出现前的、行将成其为整体组成部分的那些低层次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进行分析,指出这些元素怎样按照自己的低层次规律在特定的初始条件下发生相互关系,形成新的整体,从而对整体的出现以及整体的突现性质作出某种解释,即某种还原的解释。这种解释由于引进了这些元素在低层次活动中所不具有的“特定初始条件”(例如遗传密码),所以并不是全还原的,只能说是部分的、有限的还原解释,即使从概念的外延方面来看也是如此,至于被解释的概念与命题的内涵,则是在任何解释模型中解释者所不能将它们解释清楚的。但是,从整体突现出现前的预言来看,情况就很不一样。在系统整体出现前(这里指的是,在我们的知识中,这类系统整体在这时还从来没有出现过),由于不存在系统整体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也不存在这些系统整体赖以出现的那些初始条件和边界条件,而这些初始条件和边界条件的出现从低层次的观点来看在大多数情况下又是非决定性的、偶然的、非本质的。因此,从这些将要成为整体的组成部分的元素及其相互关系中是不可能预言(或预测)将来发生的整体的突现性质的,因为不具备这种预言的条件。试想在宇宙大爆炸的最初几秒钟,虽然出现了宇宙所具有的所有的各种基本粒子,但谁也不能从这些基本粒子及其相互作用中推论出今后会有地球,而地球又会有生命出现,而从生命中后来又突现出人类的心灵。生命是在地球距今30亿年前那种特定条件下出现的,从物质之间的一般化学反应的观点来看,要想像原始海洋中那些多肽与核苷酸能碰巧组成一个超循环,出现一种“遗传密码”将复制自己,对于化学变化的常规反应来说,那完全是一个任意的、随机的、完全偶然的事件,其概率是几亿万分之一。我们怎可以由此预言出有生命出现以及生命有何突现性质呢?当然,在出现以后你可以解释它,说根据化学反应它如何出现,但这是事后已经有了初始条件的解释,而不是没有初始条件去作预言。
尽管整体突然出现了其组成部分单独存在时所不具有的突现性质,我们还是反对据说是亚里士多德说过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提法。事实上,整体虽然出现了部分所没有的性质,但整体同丧失了其组成部分单独存在时所具有的某些性质(例如氢气可燃、氧气助燃,而组成水后,既丧失了可燃性又丧失了助燃性),同时整体在某些方面又保留了组成部分所具有的性质(如质量、能量的守恒等)。所以我们认为应该将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表述为“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一个事物有许多性质,这些性质的总和便构成该事物的状态。在数学上,一种性质可以用一个函数来表示,因而n种性质所构成的状态可以用n维状态空间表示,记作SL。设系统∑(K1,K2,…,Km)的组成部分为K1,K2,…,Km,则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可以表述为:
用这个式子来表现整体突现规律。这里还须特别提出的是,这个不等式左边表述系统的状态空间SL,有许多新的维度是等式右边的SL的维度所没有的。反过来说,表达组成部分的许多旧的维度,在整合成整体后在表述整体中也丧失了,这是一种状态空间的维度突现,它表现了整体性质的突现。
上面所述的整体与部分的三种相互关系中,第一种关系和第二种关系说明整体与部分的非加和关系,第三种关系说明整体与部分的加和关系。说明整体与部分之间同时存在着加和关系与非加和关系,在逻辑上并不是不相容的,因为这里讲的是整体和部分之间某一些属性上存在着加和关系,而在另一些属性上存在着非加和关系。加和关系反映了整体与部分之间、系统及其所组成的前身之间或系统及其所产生的后继者之间的质的承续性(质的共同性、质的连续性)和量的守恒方面,以及存在着由前到后的因果联结和因果作用的传递过程。而非加和关系则主要反映系统与组成元素之间、系统与其前身与后继者之间的质的区别(质的突现和质的变化)和量的不守恒方面,以及可能出现的前后之间的某些因果链条的中断。在自然系统中,加和性与非加和性是两个不可分离的方面。
自然系统的整体性、整体与部分的相互关系以及表现这种相互关系最基本特征的整体突现规律看来是很平凡的,不过它却揭示了自然系统的一些最基本性质,揭示了宇宙之所以有奇迹般的无限多样性和无限创造力的根源。说明宇宙怎样由其种类为数不多的“生成元素”(基本粒子、夸克以及更深层次的生成元素)组成丰富多彩的世界,怎样由严格的守恒的物质与能量创造出性状万千的现象。说明自然界为什么会有各种各样的性质变化:分化质变(由系统瓦解为自由状态组成要素而发生的质变)、会合质变(元素结合成系统而发生的质变),以及重组质变(组成元素不变,因结构改变而发生的质变);为什么会有新事物出现和旧事物、旧性质的衰亡;在从一事物到另一事物的过程中为什么偶然性会起到如此重大的作用。这也可以从整体与部分的相互关系以及整体突现中得到解释。机械论的自然观是性质一元论,认为所有物质客体都只具有单一的性质,如广延性、不可入性等机械性质,于是,整体自然界被描写得暗淡无光。而系统哲学则主张性质的多元论,承认突现性质是层出不穷的。在本文中,除了这些问题外,突现的概念将有助于我们说明实体是如何出现的;层次是如何产生的;“本质”或“非本质”是如何形成的;决定性、随机性和目的意向性是如何层层突现的;规范与价值怎样可能成为一个独特范畴,等等。
三 系统的适应性自稳定性质
一般来说,系统不是与环境无关的。如果它与周围环境发生不断的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则它是一个开放系统。开放系统,特别是复杂系统具有这样的特征,它与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时能保持变化中的恒定性,能在变化着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中保持自我同一、自我维持的稳定性和亚稳定性,这种性质叫作适应性自稳定(self-stabilization)或适应性自维持(self-maintenance)的性质。本节将要讨论的是:第一,这种性质是怎样表现出来的;第二,这种性质是怎样形成的。
有一个英文名词identity不好翻译,只好将它译成“能被识别认出它的同一性的性质”。例如,我们本人在几十年生活中的经历身体、外貌、经验、知识、技术、爱好乃至性格的不断变化。我们身体中的原子、分子乃至细胞不断地更换,也不知道更换了多少次了,可是,我还是我,保持了自身的同一性、恒定性和稳定性。保持这种自稳定仿佛是我们生活的最低限度的目标,不管你是否意识到它。我们的生命就是这样构造的,不过,对于复杂系统中的自稳定的识别还需要有某种客观的标准。
自然界中有许多变化中的不变性:平稳的飞机飞行着,但它的速度不变,均匀圆周运动的速度也不断变化着,但向心加速度不变。马尔萨斯的人口指数增长着,但人口的结构(性别、年龄、阶级比例等)可以不变。最为重要的自然界中虽有随机变量支配的事物不断变化着,但由统计规律支配的统计分布或概率分析可以是完全稳定的,这就决定了宏观的稳定性,而各种图像是不断变化的,但可以有某种拓扑的不变性,这构成我们图像识别的基础,从而认出它的同一性。总之,存在着某些变量,它必须保持在一定的界限内才能使系统保持自身的同一性。这样限定的变量叫作系统的基本的参量或本质的变量。我们正是通过识别本质变量阈值的不变性来识别出系统是适应性自稳定的。
问题在于,这种系统适应性自稳定性质是怎样形成和保持的。
(1)开放系统可能形成这种性质。因为开放系统可能在与环境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和转换中,获得负熵,从而可能维持自己在突现中形成的有序结构,于是,系统特别是复杂系统便获得了适应性自稳定的性质。
(2)系统之所以具有适应性自稳定的性质,是因为它具有负反馈的机制。开放系统不仅与环境有物质、能量的交换,而且有信息的交换,它向自己的结构输入有关环境及系统与环境的关系的信息,通过这些信息进行负反馈控制,使系统的本质变量的阈值保持在一个恒定的和稳定的水平。这个控制的机构由三部分组成:控制器、传感器和执行器。它的基本结构如图2—1。
图2—1 系统的负反馈机制
为了进行控制,不但要由控制器向执行器发送信息,而且要将执行器操作的结果,即被控对象的输出X,通过传感器变换为信号Xc反馈到控制器,控制器再将反馈信息与预定目标信号X相比较,将其偏差变换为控制信息向执行器发出,使系统保持自己的稳定和“目标”。这“目标”就是系统的本质变量所要求的恒定值。正是这种反馈使系统中一切偏离基本变量的阈值偏差得以修正,从而达到自我保持、自身同一的目的。
(3)自创性(autopoiesis)。它是系统的自稳定、自我维持的一种形式。在系统中,有时需要保持稳定的,不是某种变量,也不是它的元素,而是元素之间的特定关系网络。系统组成元素的相互作用,产生了系统的关系网络。这些元素关系网络,可以再生出那些元素本身,以替换原来的元素。系统学家A.拉波波特说:“自创性是系统的一种特性,它以某种方式(内在地)再生产自己以保持其组织,就是说保持它的同一性。”[18]系统因为有了这种适应性自稳定性和自我维持的性质,所以有些系统学家将系统看作一种自治性实体或自主性实体(autonomous entity)。
系统的适应性自稳定性性质在哲学上揭示了质的稳定性的根源,揭示了事物的突现性质,特别是复杂系统的突现性质之所以能够保持下来的一个根源,也为后面我们将要讨论到的事物的广义目的性和广义规范之所以可能存在提供了理由。
四 系统的结构功能性质
每一个系统都有自己的功能或性能,不同的系统有不同的功能或性能。那么,系统的性状功能是怎样决定的呢?仔细分析起来,它与系统的组元、结构与环境都密切地联系着。如果我们将一个自然系统的功能记作F,将它的元素记作C,结构记作S,环境记作E,则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用下列公式表示:
F=f(E,C,S)
这个方程,可以称为物质系统的状态方程,它揭示了系统四个基本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是自然系统的基本规律之一。现在我们稍为详细一点阐明这个问题。
(1)广义地说,一个系统的功能就是该系统在与外界环境相互关系中所呈现的变化、所具有的能力和所表现的行为,所以它就不能不受环境的影响。当然,从发生学的观点看,某一复杂系统之所以具有某种功能,自然选择和系统具有内在的潜在多样性起了决定作用。不过,对于已经存在的系统来说,它的功能主要用元素与结构来进行解释。
(2)元素对系统的性能又起着什么作用?元素是系统性能的物质根源、物质基础和物质载体。没有元素,系统的性能就无所依托、无所承载。例如,一种放电气体或加有挥发盐的火焰,都会发出线状光谱,没有外界供给能量,它们固然不会发射光谱,但环境供给的能量不能说明为什么发射的光谱不是连续的而是分立的,更不能说明为什么是这种光谱线系而不是那种光谱线系。造成系统的这种具体性状的根源,是它的组成元素即全体的原子从一种特定的能级状态跳跃到另一种特定的能级状态。更为根本地说(按照玻尔模型来解释),是它的更深层次的元素,即电子在原子结构中从一个轨道跃迁到另一个具有特定能量的轨道的结果。
不过我们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我们这里所说的元素的行为决定系统功能,已经包含了结构的作用和元素协同作用,并不是孤立的、自由状态的、单个的元素决定系统的功能。例如,不是自由电子的行为决定受激气体的线状光谱系,而是处于原子结构中受原子内部结构关系约束着的电子的能级跃迁行为决定了受激气体的线状光谱。我们说,不同元素的系统一般有不同的性能,主要讲的是不同系统的元素,有不同的结构,从而决定不同的性能。掺杂了某种化学元素的金属材料,其硬度、熔点、导电性能之所以发生变化,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它的化学结构变化了。我们说大脑具有思维的功能,并不是说大脑的某一部分器官、某一部分神经具有思维的功能,这些功能不是单个元素决定的,而是它们协同决定的,这里也显示了结构的作用。
(3)所以,系统的结构与组成元素相比,对于决定物质系统的性能来说,具有更为根本的意义。什么是系统的结构呢?所谓系统的结构,就是系统诸元素之间相互关系、相互作用的总和。它构成了系统内部相对稳定的组成形式和结合方式,所以,结构就是决定系统稳定性的关系网络。一个系统对于它的前身以及曾作为其前身的组成要素的根本区别在哪里呢?就在于前面所讲的系统的“突现性质”。可是“突现”了什么?它所突现的,就是它的关系与结构,所以结构在系统中起决定作用,这是自明的道理。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自然系统的性状与功能,主要是由结构决定的。一定的结构是一定性状功能的内在基础,而一定的性状功能是一定结构的外在表现。这个规律叫作自然系统的结构功能规律,即在F=f(E,C,S)这个基本方程中,当C、E已确定,这时结构与功能的函数关系便是:
FE,C=f(S)
FE,C为确定了特定环境和组成元素的系统功能,S为自然系统的结构。
不过,在讨论复杂系统的结构功能关系时,我们要特别注意两种功能的概念。第一种是广义的功能概念,它指的就是系统或系统的组成部分在与外部环境或内部环境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性质、行为与效应。这种功能可以叫作性状功能,并不特别考察它对系统本身的存在与维持起到什么作用。第二种是狭义的系统功能概念,它指的是系统中的这样的性质、组成或过程,它会产生这样的效应与作用,这些效应与作用有利于系统的生存、维持与稳定。例如,孔雀的尾巴有非常美丽的色彩,发出闪闪的光芒,它的功能就是吸引异性的交配,起到有利物种的生存、繁殖和发展。至于它的尾巴妨碍它行走,就不列入这种有目的的功能之内。又如,人体的心脏跳动的功能就在于它将血液泵向全身,引导血液循环向全身提供营养,以维持生命的存在。我们可以将这类狭义的功能称为目的性功能。我们在第三节说到的系统的负反馈控制作用,也属于这种目的性功能。我们将在第七章较为详细地讨论到系统的适应性自稳定和适应性自组织可以看作系统的“目标”,而这里所说的系统的合目的性功能就是达到这个“目标”的手段。所以,在复杂系统中,我们看到结构与功能的重要关系:结构决定功能,功能维护结构,对系统中发生的事件与过程进行结构的解释和功能的解释同样是重要的。
五 系统的适应性自组织性质
所谓系统的适应性自组织性质(self-organization),指的是系统能够通过自组织而达到进化这样一种性质。上节讲过,当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随机运动的干扰没有超出一定限度时,系统能达到适应性自稳定,保持自己的基本参量和本质变量的阈值。但是,当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的干扰超过上述所说的限度时,系统就会瓦解。这是我们日常看到的耗散结构的瓦解、生命的灭亡、物种的毁灭的情况。
19世纪以来,自然科学兴起了两股演化思潮:一股是热力学思潮,一股是进化论思潮。热力学思潮造成的世界观叫作熵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至今仍有相当大的影响,它认为我们的世界,包括自然界、社会和生态系统,都向着混乱、无序和灾难的状态走去。而进化思潮揭示的演化方向则是由无序到有序、由简单到复杂,进化箭头指向建设、创新和组织化而不是崩溃。1862年,即在达尔文《物种起源》发表后的第三年,英国哲学家斯宾塞在《第一原理》一书中从哲学上推广了这个进化论思潮,指出宇宙的发展总是由不确定的、分散的同质状态进化到确定的、凝聚的异质状态,进化的目标总是指向最完善和最幸福(happiness)的状态。这是进化主义的世界观,是比较乐观的世界观。显然,最初看来,这两股进化思潮及其世界观结论是相互矛盾的。不过到了20世纪中叶,这个表面矛盾由于发现系统自组织原理而得到解决。
所谓系统自组织原理,是说明系统在一定条件下,特别是在远离平衡态和输入负熵的条件下,在系统存在着代表多种潜在稳态的随机起伏以及元素之间的非线性相互作用的条件下,以及在系统存在着某种恒常的输入,即这种输入作为一种外界干扰对系统施加某种选择压力与刺激下,系统能够通过分叉与突变,系统元素之间能自动、自发协同动作,重新组织自己的实体、过程与力,形成新的有序结构、新的描述整体的基本参量(序参量)和本质变量,从而从旧的稳态进展到更能对抗与适应环境干扰的新稳态,这样,系统便通过“自我选择”和“环境选择”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向着更加有序和更多的等级层次方向演化。这就是近年来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理论和各种复杂性理论所集中研究的问题,从而提出“艾什比自组织原理”“普利高津自组织原理”“哈肯自组织原理”等哲学结论。这里有几个条件需要说明。
(1)系统必须开放而且输入负熵。这是因为对于开放系统来说,系统的熵的改变量dS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diS,它是系统内部由不可逆过程引起的增熵,它总是正的;另一部分deS,是系统与外部环境进行物质与能量交换引起的熵流,它是可正可负的。即:
FE,C=diS+deS
当deS<-diS,即当或(表示信息对时间的增量)时,系统便能处于不断自组织状态,朝进化方向发展。这是系统自组织的外部条件。
(2)系统必须有足够的代表未来新稳态的多样性或随机涨落。这是因为,系统的自组织不同于依靠外部系统控制的他组织,它主要是由内部多样性即所谓选择多样性(selective variety)引起的。只有“随机起伏”“涨落”“噪声”“混沌”“分化”等多样性形态才是系统内部自组织的重要根源。这就是H.V.Foerster称为“通过噪声而有序”(order from noise)以及I.Prigogine称为“通过涨落而有序”(order through fluctuations)的原理。另一方面,系统元素之间必须有协同的非线性的相互作用,它表现为自催化、交叉催化、超循环等形式,正是这种非线性相互作用,特别在远离平衡态造成失衡的条件下能将某一种或某几种内部随机作用加以放大,从而加速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发展,普利高津说,“这时在系统内部非线性相互作用下,一定的涨落不是衰减下去,而是可能放大,影响整体系统,强迫系统向着某个新的秩序进化”[19]。这两点是系统自组织的内部条件或机制。
(3)系统适应性自组织的进化,还需要一个外部环境的条件。这个外部环境不能太恶劣,以免系统的解体;这个环境又不能没有变化,以致系统只能保持稳定。所以,进化就要求有一种相对恒定的选择压力,因此,列温斯说,“系统本身的动力,以及施加在这一系统而使其进化的外力,会使系统产生新的结构,合并某些次系统,细分另一些系统,减小某些部分的相互作用,并组织等级结构,使一些系统相互转化”[20]。将第(1)点和第(3)点合起来看,环境的自然选择是系统自组织的外部条件或外部机制。
六 系统的适应性进化
自然界,特别是生命世界有着许多神奇的现象。各种生物的行为是如此地合目的,例如,啄木鸟的嘴能啄出隐藏在树干中的虫,长颈鹿的颈使它能吃到很高的树叶,向日葵随日光转动最大限度地进行光合作用,以至于人们曾经认为,只有造物主的有目的的设计才能解释。19世纪的生物学家达尔文(1809—1882)以他极其丰富的生物学知识及其多年细心的考察与探索,终于得出结论:物种的起源,一方面来自遗传性能的偶然的多样性的自发的突变,这些突变是盲目的,可能增强也可能减弱了该生物对环境的适应性;另一方面由于选择,带有不同变异特性的物种之间以及物种内部个体之间为食物以及为其他生存条件而竞争,于是适者生存。这就是达尔文进化论的基本论点。
许多科学家和哲学家都曾指出,通过对自发多样性的选择保存而达到进化的适者生存原理是系统的,至少是复杂系统的普遍性质或普遍规律。社会生物学家E.O.威尔逊写道:“达尔文的‘适者生存’其实是宇宙中稳定者生存(Surrival of the stable)这个普遍法则的一个特殊情况。宇宙为稳定的物质所占据。所谓稳定的物质,是指原子的聚合体,它具有足够的稳定性或普遍性。或许由于存在的时间足够长,或许是属于某个一致的种类的实体(例如雨点)出现的频繁……如果一组原子在受到能量的影响而形成某种稳定的模型,它们总在保持这种模型。自然选择的最初形式只是选择稳定的形式,抛弃不稳定的形式。”[21]物理学家H.哈肯(1929—)在他的《协同学》一书中也写道:“达尔文主义不仅存在于有生命自然界,而且在无生命物质中也存在着。我们已把激光作为一例,其中我们发现各种激光光波之间存在着竞争,最终也只有一种波生存下来。我们当然可以称它为适者。”“在激光波中,在生物分子中,在超循环中,并在动物和植物中,达尔文主义都起作用,达尔文规律支配着有生命和无生命物质,这一事实显示它的重大意义。它对必然要研究诸如职业和经济竞争的社会科学也有直接意义。”[22]哲学家K.波尔普,在建立他的进化认识论,提出认识是通过尝试与排除错误的一般方法(the general method of trial and error-elimination)而进化,通过问题——多样性的试探性解决——排除错误——新问题的公式(P1→TSi→EE→P2,其中i=1,2,…,n)而获得知识进步和知识增长时,也运用了多样性与选择的适应性进化本体论来为他的认识论辩护。[23]而下一节我们可以看到,自然界之所以具有层次结构,就是这种广义达尔文主义的自然选择法则的一个推理。可见,适应性进化原理是系统进化的一个普遍原理,在基本系统观点中占有相当核心的地位。
参照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进化系统哲学研究小组F.海里津等人的研究,[24]系统适应性进化原则可以归结为三个原理。(1)自发的多样性原理(the principle of spontaneous variation)
这里所说的多样性,指的是型构(configurations)的多样性,包括事物的特征、性质、状态、形式、关系、结构与系统等。在型构的进化过程中,某类事物在进化中越有足够多的多样性,它被环境所选择的概率就越高,尤其是在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单一农作物耕作制度最容易发生病虫害和其他歉收灾难,而多种经营最容易适应环境。这个自明的本体论真理可能是多元论的理论基础。
幸而,世界上事物型构的多样性总是自发的甚至总是盲目地产生的。例如,分子的随机组合,基因的突变与漂移,个人性状的变迁,以及问题解决方案的提出和试探性假说的提出,都是自发地多样性的。对于它们是否能被选择,当其产生之时是不可预测的,在这个意义上是盲目的。这种自发多样性的根源,在于事物的偶然性机制。关于这一点,我们在第六章中将进行详细的论述。
(2)非对称的转换原理(the principle of asymmetric transi-tions)
自然界总是趋向于稳定的。系统从非稳定的型构转换到稳定的型构的概率总是大于相反方向的转换。设较稳定的型构为A,较不稳定的型构为B。则
Pr(B→A)>Pr(A→B)
其中,Pr表示概率,表示转换。
这个原理是艾什比首先提出来的。他在《系统自组织原理》[25]一文中写道:“我们从系统一般总是趋向于平衡这个事实出发。而现在许多系统的状态是不平衡的,所以从任意状态到一种平衡状态,系统是从多数状态进行到少数状态。以这种方式实现了选择。这是纯粹客观意义上的选择。它拒绝了某些状态,离开了它;而保持某些状态,依附于它。”这种趋于稳定平衡的过程,总是对应着能量的释放过程。例如,一个激发态的原子,放出光子之后,进入稳态。能量代表做功的能力,我们可以将它看作潜在的多样性。放出能量,便有一个从不稳定的状态到稳定状态的过程。
至于非平衡态系统,例如耗散结构,也有一个从非稳态走向新的稳态的自组织的过程。这里它要保持的不是一种静止平衡状态,而是某种过程的不变结构。其条件是输入负熵,耗散来自环境的自由能。所以这里所说的向稳定或平衡的非对称转换,与上两节所讲的适应性自稳定和适应性自组织密切相关。
(3)自然选择:稳定性生存原理
稳定者生存,这个原理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重言式,是一个形而上学命题。因为所谓“稳定”一词其意义就是不易改变、不易消失或被消灭的意思。于是,稳定者生存就成了“幸存者生存”。达尔文主义中表达的“适者生存”,在同样的意义上也是一个重言式,一个形而上学纲领,这是哲学家波普尔早就指出的。因为我们拿什么标准来判别哪一个物种最适合于它的环境呢?波普尔说,“恐怕除了实际生存之外,我们没有别的判断适应性的标准”。[26]所以,“适者生存”就是“幸存者生存”这个重言式。尽管如此,适者生存或稳定者生存是一个伟大的形而上学纲领,它说明包括物种在内的自然系统适应着环境的不断变化而不断进化,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不断由简单演化到复杂。
近年来,自然选择和适者生存的原理走出了同义反复的形而上学论证范围得到了精确的表述。除了波普尔的精确化表达在此不加讨论之外,最值得注意的是艾根在“超循环”中、哈肯在“协同学”中表达了适者生存在非生命系统中的精确形式。艾根指出,自然选择和适者生存,早在生命产生前的大分子自催化和交叉催化的超循环中已经存在。这种携带特种信息的大分子序列保存和复制自己的适应性强弱程度,从而它与不同分子之间进行竞争力的强弱,可以用“选择价值”量这个新概念来表示。艾根的分子选择与进化的动力方程为:
这里xi为分子种i的浓度,即i的群体变量。它的生成速率为Ai,分解速率为Di,复制生成的品质因子为Qi,由于复制总会发生错误,所以Qi介于0与1之间。表示其他亲属群体xk因错误复制而对突变产生xi的贡献。Φi为个体流或运输项,表示xi因稀释流动而减少的数量。这里的关键是AiQi-Di,它表示xi的“选择价值”,表示xi的适应度的大小,它是一种生存的价值,如果它比竞争者xk要大,它就是“适者”。这里适者有了一个区别于生存者的事先的定义,并且可以事先计算和检验。[27]
哈肯协同学中讨论系统演化行为的主方程与艾根方程形式十分相似,只不过作了一个概率的表述。[28]哈肯写道:“然而重要之点在于,在激光物理学中我们可以事先计算出哪种模式与哪种波将生存下来。”“艾根理论的原始文本中描述生物分子增殖的方程,有着与激光波‘增殖’的方程完全相同的形式。这些方程是由不同的学者完全独立地导出的,在两个全然不同的领域中出现这样的一致,不可能是巧合——事实上它指出存在着普遍适用的原理,我们一再遇到这些原理。”[29]这样,我们便可以给一般系统xi对于自然选择的适应度作出一个形式的定义:
F(xi)为xi的适应度,P(xj→xi)为xj转变为xi的概率,P(xi→xj)为xi转变为xj的概率,Δti为xi的平均寿命。
七 系统的等级层次性(Hierachization)
我们在第二节中指出,系统由于其结构对元素的约束,组成整体,产生了突现性质,便构成了这个系统的实体或系统个体。但是这些系统个体之间又可以由于相互联系、相互会聚而组成结构,又会出现更高一层次的性质。这样,每一个层次的实体都以它具有不同于高一层次和低一层次的突现性质为其特征,于是系统便形成了多层次的复杂结构。这样看来,由于等级层次是突现的结果,我们自然应该在紧接着第二节讨论等级层次的问题。不过,在历史上,自然界和社会的等级层次的形成,是物质系统在自会聚、自组织的进化中分层地演化出来的。所以,将系统的等级层次性质放在自组织性质之后进行讨论是比较合适的。
但是,为什么系统的演化不是从最简单的元素直接自会聚、自组织为极为复杂的系统呢?也就是问,为什么系统演化会朝着增加等级层次结构和方向发展呢?关于这个问题,美国经济学家、计算机科学家西蒙(H.A.Simon)和生物学家罗森(R.Rosen)作了一个很好的数学证明。[30]这个证明表明,一个经由相对独立的稳定的子系统组成系统,比起直接由组成元素组成这样的系统更能经受住环境的干扰与破坏,因而在变化的环境中更加稳定。所以从发展的速度上看,分层形成系统比直接形成系统的速度要快得多,因为前者自会聚、自组织的失败都不会整个地破坏系统,而只是分解为低一层次的子系统。这件事情直观上也是很明显的,要用碳、氢、氧、氮等元素原子直接合成胰岛素的成功概率几乎等于0,而分层合成(先合成无机分子,再合成有机小分子,然后由氨基酸小分子再合成G链和P链,最后合成胰岛素)成功的概率就较大。因此,在演化过程中产生多层次结构物质系统的概率要比产生无层次结构物质系统的概率大得多,又是环境的压力和自然的选择决定了现实世界即自然界有一个层次结构。
图2—2 宇宙演化与物质序列(个体进化路线)
图2—2表明,自然界是怎样通过微观物理进化链、天体进化和地质进化链、化学进化和生物进化链、生态系统进化链而协同地形成物质系统的一些重大层次的。
图2—3 自然界宏观演化与微观演化的协同作用
这里应该说明的是,图2—3转引自E.Jantsch,The Self-Organizing Universe一书,中译本为曾国屏等译的《自组织的宇宙观》,第107页。图2—2是我个人的设计。当然,我们还可以将系统层次细分下去,单是生命系统就可以划分为生命大分子、细胞、组织、器官、个体、小群体、大群体、生态系统等,不过分得太细会模糊下面的最为重要的界限,这就是不同层次有不同的实体、不同的突现性质、不同的支配规律和不同的语言描述。单层次的认识论和本体论都是不可能的。于是系统学家就需要发现一个新词来指称那对于低一层次来说是结构整体,而对于高一层次来说是组成部分的那个东西,那个实体,它集中表达了系统的各种性质和层次的各种性质,似乎世界上任何事物本质上都是那样的东西。于是杰勒德(R.W.Gerard)于1964年称它为组织子(Orgs),凯斯特(A.Koester)于1978年称它为整体子(holons),而雅各布(F.Jacob)于1974年则称它为整合子(integron),金吾伦教授在1994年提出生成子(generation),并由 此建立“生成哲学”。我和金吾伦教授于1997年共同提出“协同生成子”(Synergic generation)来表达系统的最基本特征和哲学宇宙观上的最基本的实在,[31]它也是每个重大研究领域的基本实体的一种概括。
为什么我们要用“协同生成子”来指称“那对于低一层次来说是结构整体,而对于高一层次来说是组成部分的那个东西呢”?这是因为对低一个层次来说是结构整体的东西固然是明显的突现生成的东西,而对于高一层次来说是组成部分的那个东西,对高一层次来说也是突现生成的东西。例如,生命大分子对于生命小分子,即各种有机小分子如核苷酸之类固然是突现生成的东西,但它对于生物体,例如细胞来说本身也是突现生成的。生成了什么?生成了DNA遗传密码。个体在整体中也改变了自己的性质。因此,作为组成部分的东西在任何意义上,无论在高层次意义上还是低层次意义上,也无论在层次合成与层次分解的意义都不是什么不变的实体。所以世界并不是在不变实体的“构成”意义上有多层次结构,而是在“突现生成”意义上有多层次结构。这是协同生成子的第一种意义。协同生成子的第二种意义说的是这个基本系统是协同生成的。从图2—2和图2—3中我们可以看出,各层次的系统一方面是在宏观宇宙演化序列中通过自组织不断增加内部复杂性从而自上而下形成星系、星团、恒星、行星、岩石、生命这些群体系统,另一方面在微观、亚微观演化序列中通过自会合、自组织自下而上地形成从基本粒子到生命这样的个体系统。并且这个自上而下的生成过程与自下而上的生成过程是协同作用下生成的。自上而下的生成不能脱离微观环境个体生成的介入,而微观演化的自下而上的生成,也不能脱离宏观环境的进化。宏观环境本身介入了微观事物的组合生成与分解生成。关于这一点,许多讨论系统层次的文献都没有注意到。倒是怀特海说得好:“每一个包容统一体都充满了其他统一体的样态”,“事件与一切存在都有关系,尤其与其他事件有关”。[32]因此,我们绝不能脱离宏观环境的变化与演化来讲物质无限可分。物质层次理论本身不能导出物质无限可分的概念。这一方面因为物质层次理论主要讲的是突现生成,而不是讲“可分”;另一方面,因为任何层次的分解与合成都介入了环境的干预和参与。所谓无限可分的“分”字本来含义就是供给系统或实体以一定的能量使它分解。当粒子的结合能与其静能为同一数量级,甚至结合能远远大于粒子静能时,“供给能量,使其分解”这个命题本身已失去意义,因而“无限可分”的提法本身也就失去意义。在宇宙线的级联“簇射”中,宇宙线中一种高能粒子(电子、光子或介子等)在高空中击中一个原子核,就如雪崩一样转化为几十万个同样的高能粒子(电子、光子、介子等)。这里“组成”与“可分”的概念已经失去意义。我们不能说几十万个电子组成一个电子,或一个电子分解为几十万个电子。但这几十万个电子却可以说由一个高能电子生成,是更大的能量环境生成了它们,是将世界联成一体的规范场的激发生成了它们,是宇宙生成了它们。作为基本实在的协同生成子所阐明的物质层次结构的概念是突现生成的概念,而不是“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的无限可分的概念或由越来越小的东西构成的概念,它所阐明的实在概念是实体、过程、关系三位一体的概念,这里实体的概念不过就是某种突现生成,有某种持续性的过程和相对稳定的结构,整体性地与其他事物发生作用的东西而已。
系统等级层次的观念告诉我们,我们对于系统中发生的事件的分析至少需要有六个维度:①载体的分析;②关系与结构的分析;③过程的分析;④还原的分析;⑤本层的分析;⑥扩展的分析。例如,我们对于人体的癌病变的分析,就不仅要分析癌症发生在那个人体器官的本层分析,分析其发病部位、恶化程度,而且需要还原分析。癌症是分子病,我们需要分析引起癌症的基因病变、免疫病变,并且我们还需要扩展分析,分析癌病变是在怎样的生态环境中引起的。将一个事物放到一个更大的系统中观察它在大系统中的功能,以及它与高层次大系统如何发生相互影响,这叫作扩展方法,是还原方法的另外一极。低层次对高层次有上向因果关系,因此,我们的方法要从外向里看,即outside-in thinking,建立我们的上向层次解释模式即还原解释模型。高层次对低层次有下向因果关系,它约束和控制低层次的活动,因此,我们的方法要从里向外看,使用inside-out thinking的方法,建立我们下向层次解释模型,即扩展解释模型。每一个层次自身有突现性质,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有本层次的初始条件和本层次的行为规律或规则,因此就有本层解释模型。这就是我们的多层次解释理论,它是系统本体论的一个推理。
八 基本系统观点对本体论和价值哲学是否必要
以上讨论的基本系统观点,说明的是本体论的某些基本观念,勾画的是本体论的基本宇宙图景(请不要与宇宙学中的宇宙图景相混淆),同时,它们又是进一步研究本体论和价值哲学的方法论上的新视野。不过,哲学界对于在哲学上引进这些基本系统观点赞成者甚少而反对者甚多,以至于我觉得有必要在此作一点澄清,想得到同行的进一步批评与指正。这种批评和指正是我期待很久的了。最使我难堪的不是受批评,而是“可怕的沉默”。
当然,我上述的关于系统观念的六点陈述,作为系统科学的哲学结论的表述是否合适,是否有一些最主要的问题没有说到,是否表达得不伦不类,那是另外的问题,即个人的知识与能力的问题。不过,这里的分歧首先是关于本体论的对象与方法的分歧。本体论本来就是研究宇宙的最普遍的特征的,是要研究存在与生成的最一般的模式与样态的。所以,说它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哲学学科”这个定义基本上没有错。我在第一章中讨论本体论何以可能时曾经谈过,接受或选择一个科学学说和接受或选择一个本体论学说的理由与标准没有什么原则区别。因此,本体论可以看作“最一般的广义科学”,而“本来意义的科学可以看作局部的本体论”。当然,我们不可能仅使用经验主义的归纳方法,就从特殊规律中归纳出一般规律,从科学进到哲学。即使经验科学也没有这样使用归纳法,它更常用的方法是假说—演绎—检验或评价方法。但是,我们也不能说,没有任何方法也没有任何必要从特殊规律的研究进到一般规律的研究,从科学的研究上升到哲学的研究。其实,当代科学、技术与文化的特点之一是信息爆炸。各种学科、各种理论、各种意识形态、各种文化、各种宗教多如牛毛,它们之间是多么不连贯甚至不协调。不过,世界是统一的,或者说我们是与有统一性和连贯性的世界打交道。因此,事实上,各个文化领域中已经出现各种本体论承诺,在它们的视野中将尽可能多的领域连贯起来。哲学本体论的任务本来就是要构造世界观的概念框架,尽可能将各种本体论承诺连贯起来。一种框架失败了,就再接再厉地提出另一种或不同种的概念框架。当然,说哲学要对科学进行反思这是对的。但所谓反思,不过是从一种更加广泛的文化观点来批判地思考科学干了些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干,以及怎样才能干得更好,而不是单纯的“内省”与“顿悟”。不过,这个反思至少应该包括本体论反思、认识论反思、价值论与伦理学的反思三个方面。而在本体论反思方面,它问的问题是,科学的发展已经作出了什么样的本体论与世界观的承诺,为什么要作出这种承诺,怎样的本体论承诺会更好和更为合适,这些本体论承诺能否整合起来,以及如何整合起来以回答哲学宇宙观和存在的普遍性质的问题。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就是,当我们许多哲学家说基本系统观点的研究,不是哲学、不是本体论,而是一种误入歧途的表现的时候,世界上许多最主要的一般系统论者却要宣布,自己的研究有相当的部分是属于哲学的研究。长期担任《一般系统年鉴》主编的系统学家A.拉波波特在1992年写道:“科学认知的实践集中注意一般规律问题,尤其是在科学意义上富有成效地运用类比,这种实践的推广导致某种哲学的产生,而我认为,一般系统论正是这种哲学的最初发展。它寻找背景情况大不相同的系统和过程的共同特征。一般系统论的基本假定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每一事物都同每一其他事物相关联。这一论断如此笼统,似乎空空洞洞,然而正是得出这一普遍相互关联原理,才把科学思想和道德哲学两方面的长处充分发挥出来了,它为人类的整合指出道路。”[33]而本文的目的和拉波波特所说的一样,正是企图通过引进一般系统观点,使本体论研究与价值哲学连接起来,以解决“对人类的终极关怀”问题。其实,上面所引述的一般系统观点并不是什么具体科学问题。这六个基本观点所表述的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由于“系统”“复杂系统”这些科学新规范的出现,带来世界观方面的变化,导致人们将整个世界以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看作一个有机的整体。另一方面是因为以上所表述的系统、层次、突现、结构功能、自稳定、自组织、非线性相互作用、适应性进化这些概念,根本不是物理、化学、生物这些Science的概念。它的观点和方法是贯穿了从力学、物理学到生命科学、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的跨学科观点与方法。依靠这种概念与方法,就有可能建立一般物质客体共同特征的概念模型和数学模型解决本体论问题。将基本系统观点引进本体论视作不必要或不可能者,可能对于跨学科研究的性质、趋向和意义并不了解。其实,我们的工作不过是20世纪以来,特别是逻辑实证论和机械论自然观失败以来,许多著名的哲学家和思想家的工作的继续。这些工作包括怀特海的《过程与实在》,贝塔朗菲的《一般系统论》,邦格的《系统的世界》,艾什比的《控制论导论》,拉兹洛的《系统哲学导论》,普利高津的《从混沌到有序》,詹奇的《自组织的宇宙》,艾根的《超循环》,格莱克的《混沌》,海里津的《复杂性的进化》,等等。事实证明,分析哲学定位的本体论和系统主义的本体论是当代走向新世界观的两条平行道路,只不过是我国有些哲学家没有守住哲学来做,对于系统热一阵,又冷一阵,然后以转入管理学和管理工作而告终罢了。
一旦我们将基本系统观点列入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普遍特征和普遍规律的领域,接下来立即就会发生一个苦恼的问题:这里所说的六个一般系统观点和一般系统规律,与黑格尔首先作了全面论述,后来又被恩格斯“倒转过来”的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三大规律的关系如何。当你仔细比较这系统六观点和辩证三规律时,你就会发现它们有类同的产生背景、同样的抽象程度、共同的研究对象(其实一般本体论都有共同的研究对象),但二者却又是各自独立的本体论理论体系(六个观点以“系统”为理论核心,三大规律以“矛盾”为理论核心,并且各有不同的特征分类框架,由于理论的内核不同和分类系统的不同而成了两个不可通约的理论体系,这已是科学哲学的常识)。同一个研究对象有几种不同的理论模型(如粒子说与波动说之于光学,大爆炸宇宙说和量子宇宙说之于宇宙学等)共存着和竞争着,这本来是科学上司空见惯的,一个领域只有唯一的一个理论存在才会令人惊奇不已。现在我国学术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已经有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理论体系和教科书体系了吗?如果按恩格斯和马克思的意见,将辩证法定义为“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34],人们就不可避免地将“六个观点”和“三大规律”看作辩证法的两个不同的理论模型(系统辩证法与矛盾辩证法),发现那“六个观点”同样是理解事物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钥匙(自组织、适应性进化和层次演进),理解连续性的中断飞跃和质变的钥匙(突现与自稳定、结构与功能),理解自己运动,它的动力、源泉和动因的钥匙(自组织与非线性相互作用等)。我个人也曾作过这种比较,结果使自己陷入一种进退维谷的地步。一些传统老哲学家斥之曰,这就是赶时髦、系统热,想用“系统论代替辩证法”是完全错误的,甚至是反动的。而一些年轻的新哲学者则讥讽之曰:此乃一种很保守的“辩证法情结”也。我个人现在不想去作一种“夹攻中的奋斗”了,而希望采取陈昌曙教授在定义“什么叫做技术”时所采取的“知难而‘绕’”[35]的态度。陈教授对研究生陈红兵说:“在讨论某些技术哲学问题时,要绕过给技术下定义这个难题。”因为受到这个启发,我现在在讨论本体论时也绕过给辩证法下定义这个难题。我前面说的问题都只是一些假言判断,也就是说,“如果将辩证法了解为什么什么,则会有什么什么的不同理论模型”。至于我们到底应该将辩证法了解为什么?我个人虽然研究了多年,到现在仍然不甚了了。系统哲学家拉兹洛在1988年到中国讲学时曾经说过一个故事,当年他曾经访问过他的祖国,即社会主义国家匈牙利,问了科学院哲学所所长一个问题:“什么叫做辩证法?”结果得来的回答是:“我也搞不太清楚,如果什么时候你搞清楚了,请你告诉我。”尽管有这些争论和考虑,我个人总是认为,20世纪以来,分析的本体论的存在与发展,综合的本体论(例如系统本体论)的存在和发展,甚至思辨的本体论的存在与发展,对于我国研究辩证法的学者来说,既是一种挑战,又是一种机会。“既是一种挑战,又是一种机会”,这不是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吗?所以,辩证法学者认真研究不同学派的本体论,包括研究那些拒斥本体论的那种本体论,吸取它们的精华,对于坚持追求真理、学术自由和尊重传统这种求学三大法宝都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