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究缘起:寻找国家治理的社会根基
社会是国家治理的内容,社会的性质决定着国家治理的走向。从历史唯物主义来看,“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1]在国家正式产生之前,人类社会通过氏族制度组织起来,在这种制度下“一切事物都是由当事人全体即氏族或者部落来解决,或者由各个氏族相互解决,没有臃肿复杂的管理机关。共产制的家庭经济和氏族制度对于弱者负有义务,大家都是平等、自由的”[2]。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3]
社会先于国家产生,“国家、政治制度是从属的东西,而市民社会、经济关系的领域是决定性的因素……国家不是一个独立发展的领域,它的存在与发展归根到底都应该从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中得到解释……”[4]。社会由个人构成,社会中人的性格、思维以及行为模式决定着社会的独特特征,而塑造社会独特特征的制度以及文化,即为笔者所言的社会根基。那么到哪里去寻找社会根基呢?
马克思认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前提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的”。[5]从马克思论述中可以看出,社会根基不仅要从经济关系中去发现,还要从影响社会人性格的本源性传统去寻找,因为“社会的变迁受历史惯性的支配,经过长期社会历史形成并积淀的社会因子会对当今及未来社会的变化及路径产生规制性影响,形成一个社会发展的‘底色’或‘根基’。当形成‘传统’的社会条件仍然存在,‘传统’就会继续发生影响”。[6]因此只有回到本源性的传统才能真正把握国家治理的条件,“它的重要性不仅在于我们可以从历史中获得知识,还在于种种社会制度的连续性把现在、未来与过去连结在一起。现在和未来的选择是由过去所形塑的”[7],用徐勇教授的话就是“起点决定路径,原型规制转型”。所以回到国家治理的制度原点,寻找它的起源、内在规律和条件,对于国家治理显得尤为重要。
马克思在研究东方社会时将印度人民固步自封、对帝国漠不关心的国民性归结于村社制度,他指出“在印度有这样两种状况:一方面,印度人也像所有东方人一样,把他们的农业和商业所凭借的主要条件即大规模公共工程交给中央政府去管,另一方面,他们又散处于全国各地,通过农业和制造业的家庭结合而聚居在各个很小的中心地点。由于这两种情况,从远古的时候起,在印度便产生了一种特殊的社会制度,即所谓村社制度,这种制度使每一个这样的小结合体都成为独立的组织,过着自己独特的生活”,而“这些田园风味的农村公社不管看起来怎样祥和无害,却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它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的作为和历史首创精神”。[8]在马克思看来,正是村社塑造了印度人民的性格,不存在私有土地的村社是理解东方大国的一把钥匙。
然而,作为东方大国的中国,很早就已经从氏族公社脱离出来,形成了以家为基础的治理体系。家庭对于任何人类集团都是至关重要的,它的意义在于生物性延续和个人社会化。在中国,家庭的意义不止于此,它不仅是生育、生产、经营和消费单位,还与户结合,成为基本的征税单位。以强大的习俗为支撑的完整的家庭制度和以强大的国家行政为支撑的完整的户籍制度共同构成的家户制,是中国农村社会的基础性制度或本源性传统,决定着农村社会的发展道路。[9]
中国的家庭是以父系为主轴的绵延性的事业群,[10]依照父系血缘的扩展,形成家族或者宗族。[11]家庭和家族是乡土社会最主要的社群和载体。[12]宗族是在家的分化、扩展中形成。宗族一旦形成,便成为指导其成员举止的组织,甚至一定程度上分担了政府维持法律和秩序的责任。家庭与国家之间广阔的中间地带,中国人的最重要的集团是宗族。[13]宗族(家族)是中国社会的重要基质。
韦伯在观察中国时,称之为“家族国家”[14],在中国,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宗族组织在社会生活中都起着重要作用……在同一地域中生息劳作的家族依靠地缘关系组成村落共同体(乡),它是以共同的风俗习惯和规范为纽带的自治群体……,[15]孙中山在《三民主义》中也写道:“中国人最崇拜的是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没有国族主义。中国人对于家族和宗族的团结力非常大,往往因为保护宗族起见,宁肯牺牲身家性命……中国人的团结力只能及于宗族而止,还没有扩张到国族”[16],毛泽东在分析中国社会特质时,指出中国社会存在三种权力支配体系:一是由国、省、县、乡构成的国家系统(政权),二是由宗祠、支祠以至家长构成的家族系统(族权),三是由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至土地菩萨的阴间系统以及由玉皇上帝以至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17]正因为“家族系统”在中国社会结构中的重要作用,毛泽东主张通过政治运动来改造“家族系统”。费正清更直言不讳地指出“中国是家庭制度的坚强堡垒,村子里的人直到最近,主要还是按家族制度组织起来。[18]”
由此可见,家族或者宗族不仅是一种组织制度,还是一种社会制度和文化制度,它塑造着个体的性格、影响着个体的观念和行为选择,形成所谓的“家族主义”“宗族主义”。正如葛学溥所言,“家族主义制度是指所有的行为、标准、思想、观念都产生于或围绕着基于血缘聚居团体的利益的社会制度”[19],而在家族或者宗族基础上生成的村落家族文化构成中国社会的基本特质,这是中国社会区别于西方社会或其他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