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小上海”经济崛起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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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中前行的无锡市国有企业

谷志伟

在中国近代经济发展史上,无锡以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和务实创新的人文环境,成为民族工商业的发祥地之一。新中国成立后,全市逐步建立起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标志、国有企业为主体、轻重比例合理、产业门类齐全的工商业经济体系。1978年改革开放前,国有企业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支柱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吸纳职工就业的主渠道,对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主导作用,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性贡献。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总方针,无锡市的国有企业经过清理整顿、减税让利、推行经营责任制和实施多种形式的股份制改革,实现了从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的历史性转变,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一大批优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广大中小企业实现放开搞活,从根本上发展了生产力。1993年以后,按照党中央历次全会决定精神和对各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战略部署,无锡市从有序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等方面,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管理方式等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改革探索。2005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以来,通过全面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认真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加快国有资本结构调整步伐和积极创新监督管理工作举措,实现了国有资本向地方金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高新技术产业等优势领域的集聚,国有企业在承担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发挥了引领带动作用,取得了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辉煌成就。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为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指明了方向。全面回顾40年来无锡市国有企业改革历程,科学总结改革探索和实践经验,能够在新的历史时期为推动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历史借鉴、经验启示和精神动力,激发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征程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就。

一、无锡市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科学决策部署各时期的中心任务,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从初步探索开始,历经扩大经营自主权、转换经营机制、推进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布局结构调整等历史阶段,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初步探索阶段(1978年一1992年),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综合改革为重点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无锡市工业生产迅速发展,工业总产值达到46.3亿元,按照行业类型划分,纺织占30.4%,机械占26.7%,化工占12.0%,其余为冶金、电子、建材、医药、食品等。涌现出以无锡市第三钢铁厂、无锡机床厂、无锡县柴油机厂、无锡油泵油嘴厂、无锡锅炉厂、江南无线电器材厂、无锡电视机厂、无锡无线电厂、无锡第一棉纺织厂、无锡协新毛纺织染厂、无锡市第一巢丝厂、无锡茂新面粉厂、无锡第三橡胶厂、无锡电影胶片厂、无锡自行车厂、无锡洗衣机厂、无锡第一制药厂等为代表的各行业龙头企业。与此同时,突破城乡、市县界限,积极发展集体所有制和乡镇企业,形成与国有企业共同发展、有益补充的经济新格局。经过15年的发展,至20世纪90年代初,全市国有企业达到349家,职工25万人,总资产562亿元,形成了所有制结构多元、产业结构合理、产品门类齐全、具有较大经济优势的现代化工商企业体系,为全市经济高速增长奠定了物质基础。

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试行经营责任制。1979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5个文件,要求在经过整顿、领导班子比较健全的少数国营工交企业中进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为改革高度集中、传统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以搞活企业为目标,在选择自行车厂等17家地方国营企业试行扩大自主权试点的基础上,全市纺织行业全面试行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利润分成。主要内容有:改革企业经营方式,由国家对产品实行计划调拨、统购包销,向“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转变,在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后,企业的产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所需原材料可以直接从市场采购。积极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按照“包死基数(利润)、确保上缴、超收多留、兼收自补”原则,根据企业实现的利润核定一定的留成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奖励和生产发展基金,允许企业对留成资金自行安排使用,使企业的经营效果与企业和职工的物质利益直接挂钩。全面推行工业经济责任制,在劳动用工上,改招收城市基本工为招收城市合同工,打破劳动就业中的“铁饭碗”。这些改革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企业在人、财、物和供、产、销等方面的经营自主权,企业由行政机关的附属物逐步调整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劳动效率得到普遍提高,在缓解产品市场供应短缺的同时,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有了较快的发展。

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实施两步“利改税”。1983年4月和1984年9月,国务院决定分两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利改税”制度改革,其核心内容是将国有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改为缴纳所得税。盈利的大中型企业按5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税后利润一部分以调节税形式上缴国家,一部分留给企业使用,盈利的小型企业按8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所得税,税后由企业盈亏包干。通过全面实施两步“利改税”改革,无锡市国有企业的平均留利率达18.55%,加上折旧基金的20%留在企业使用,大大增强了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至1985年,全市工业总产值中全民所有制企业占44.85%,发展形成了江南无线电器材厂、江宁机械厂、机床厂、油泵油嘴厂、锅炉厂、动力机厂、无线电厂、电视机厂、电子管厂、第一棉纺织厂、印染厂、协新毛纺织染厂、第一巢丝厂、电影胶片厂、自行车厂、柴油机厂等一批具有相当规模的大型企业。

全面推行经营责任制,进行综合改革试点。1985年起,厂长负责制在全市工业企业逐步推开。1986年11月,无锡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6个推行企业经营责任制试点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在部分大中型企业中试行经营责任制的意见》,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工业企业中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1987年4月,无线电厂在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中率先签订经营责任制合同,与锅炉厂、第一棉纺织厂、自行车厂、协新毛纺织染厂、无锡第一百货商店等6家企业成为第一批试点企业。在推行承包制工作中,着重抓住引进竞争机制,择优选聘企业经营者;合理确定承包基数,实行多数承包形式;坚持创利、创汇、创后劲并举;强化对承包合同制的考核。在推进工业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同时,对大中型商业流通企业也进行了综合改革试点,小型商业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合股经营。

全面推进对外开放,鼓励发展外向型经济。1979年6月,无线电五厂从日本引进电子钟收音机生产线,开展来料组装业务,成为无锡近现代工业发展以来第一个引进的外资项目。1981年5月,无锡市家具总厂与菲律宾维德集团合资成立江海木业有限公司,成为江苏省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1986年7月,江苏省粮食系统成立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无锡中萃食品有限公司,1990年1月,成立中外合资无锡华新可可食品有限公司。1991年9月,市政府批转市外管局《关于鼓励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利用外资的意见的通知》,提出12条鼓励大中型企业积极利用外资、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工作措施。至1992年底,全市145家大中型企业共兴办三资企业170家,合计投资10.65亿美元,合同外资5.13亿美元。通过外资嫁接改造和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带动了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劳动者素质的同步提高。

鼓励优势企业横向联合,加快企业集团发展。至1990年底,全市共建企业集团47家。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其中一部分优势企业成为大型企业集团和股份多元化的上市公司。

(二)全面推进阶段(1993年-2006年),以转化企业警用机制、试行股份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理顺职工劳动关系为重点

1993年7月,市政府制定《无锡市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全市广大工商企业以转换经营机制为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围绕企业经营权、经营责任和经营体制等进行改革探索。

扩大“三项”制度改革试点。1992年5月,市政府制定《关于全面推行工业经营企业“五放开”的意见》,选择太湖耐火材料厂等一批企业进行“三项”(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市区主要行业的200家工业企业以“五放开”(放开人事用工、发展外向型经济、自销产品定价、自我积累和投入)经营为内容,按照“抓大放小”和“三改一加强”(改革、改制、改组、加强管理)方针、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企业管理体制和面向市场的经营机制。

推进“公有民营”和股份合作制试点。帮助中小型困难企业摆脱经营困境。市经委等部门制定《无锡市工交企业“公有民营”实施办法》,在轻工、化工、电子和工艺美术行业中选定无锡市皮革制品厂、无锡建筑五金工具厂、无锡市铝制品总厂、无锡市制伞总厂、无锡市化工机械厂、无锡市电容器厂、无锡市纺织品印花厂等10家企业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对全市中小困难企业普遍推行“公有民营”。至1995年,市区“公有民营”企业推广到24家。

进一步放开搞活中小企业。1995年12月,市经委等部门转发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国有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暂行办法》,全市在工业企业中率先实行由承包经营责任制向资产经营责任制的改革。1996年12月,市体改委等部门制定《无锡市流通企业实行资产委托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在全市商业、粮食、供销、物资、外贸、旅游、服务行业的全民和集体企业中推广。资产经营责任制以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二项资金占用和重点目标为辅助、三年为一期限,经营者按企业所有者权益大小缴纳2万元至12万元的风险金,实行由年薪工资、风险工资、重点目标责任奖励构成的收入分配制度。1996年至1999年,市政府分别制定《关于国有小型企业推行“五放活、三加强”试点的意见》《关于搞好搞活国有中小型企业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放开搞活中小企业的意见》,形成搞好中小企业的基本思路和方法,提出股份制、股份化合作制、拍卖、租赁、兼并、歇业、破产、中外合资、联营、委托经营10种形式,全面启动市属中小企业转制。

组建企业集团,推进资产重组和合资合作。1994年4月,市经委等部门制定《关于组建无锡市“四化”企业集团的实施方案》,明确企业集团的发展目标和规模化、多元化、国际化、现代化要求,采取深化改革、重点扶持、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等措施,促进企业集团快速发展。在推进企业集团建设中,优势企业围绕做大做强主业,按照产业化分工原则,积极实施同一系统跨部门、跨地区的战略性改组战略。

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培育国有企业上市。1994年12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在无锡召开大中型企业厂长座谈会,厂长们就加快改制、改组、改造和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等话题发言,朱镕基称赞无锡市289家大中型企业是无锡工业经济的重要支柱,他指出,很少看到厂长们对国际国内市场及本企业的地位和趋势如此了如指掌,无锡有一群思想开拓的企业经营者。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作为国家整个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地位的确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全面展开。

1994年4月,市政府批转市体改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明晰产权关系、建立法人财产制度、理顺政企关系、明确生产经营目的、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等工作目标要求,将无锡威孚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钢集团公司、无锡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海星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钢绳厂、宜兴陶瓷集团等37家企业列入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范围。经过一年多的运行,37家试点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由上年的64.9%下降为61.9%,资产增值11.1亿元,增幅为26.4%,新办合资合作及境外企业38家,总投资14.6亿元,利用外资9173万美元,技改投入8.3亿元,兼并企业9家,调整存量资产7465万元,接纳职工4082人。

实施股份制改革,培育国有企业上市。从1992年开始,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同时,按照“大胆试验、稳步推进”的原则,对一批大型和重点企业加快实施股份制改革试点,培育有条件企业成功上市,实现从产品经营到资本经营的转变。

妥善分流安置职工,实施再就业工程。在国有企业改革中,遇到的最突出、难度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妥善分流安置在兼并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过程中分离出来的职工。为顺利推进改革,化解职工再就业压力,在试点多种形式分流安置职工的基础上,1996年7月,市政府制定《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意见》,年底召开全市再就业工程工作会议,通过采取举办职业指导教育学习班;调整就业政策,开发就业岗位;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功能,帮助企业解困,开展生产自救;清理压缩外来用工人员;发挥劳动就业四级管理网络整体功能等措施,实施再就业工程。

全面推进2001年至2004年改革工作。针对国有企业在发展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机制问题和市场竞争不足的现状,始终把推动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搞活经营机制,提高创新能力,解决债务和社会负担,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等问题作为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具体做法是:建立机构,强化领导;广泛动员,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总体规划;调查研究,摸清家底;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措施配套,规范操作;分类指导,形成合力;化解难题,维护稳定。

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全市基本完成锁定范围内国有企业的改革目标任务,在改革的主要方面以及广度和深度上,取得了新的突破和阶段性成果,对部分正在实施中的资产经营公司、企事业单位以及公益性、资源性、基础性、垄断性企业集团的所属企业等,将结合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新要求,继续进行改革攻坚。

2004年12月,根据省、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决定组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从2005年起,市国资委以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角色定位,继续承担起全市国有企业改革职能,改革实施工作进入历史新阶段。2005年6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体制创新大会,作出《关于全力实施改革攻坚七项重点工作的决定》,在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明显突破的新形势下,要求从消除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着手,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紧有利时机,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的勇气和力度推进改革攻坚重点工作,其中,进一步深化国有(集体)企业改革被列为第一项重点工作。

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经过五年多的全面推进和改革攻坚,至2006年12月,完成了以产权制度改革和理顺职工劳动关系为核心内容的各项改革目标任务。一是全市历年来列入改革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全面完成改革转制目标,包括:机械、冶金、纺织、电仪、贸易、石化、建设等资产经营公司及下属599家一级工商企业;小天鹅、化工、山禾、商业大厦、新中润、庆丰、四达7家授权企业集团;“破、关、撤、并”一级“壳体”企业77家;“事改企”自收自支经营性事业单位367家;54个党政机关下属的企事业单位等。二是通过国有资本优化调整,改制企业总股本达到41.9亿元,其中,保留国有股5.7亿元,占总股本的13.6%,除部分继续需要保持控股、参股地位的企业保留10%-40%的国有股外,其余企业的国有股权基本有序退出,基本实现了改革攻坚总体要求,形成了投资多元化的新格局。三是在历年进行的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累计理顺企事业单位26.3万余名职工的劳动关系,先后多渠道筹措改革成本40余亿元,清偿陈欠职工社保费3亿元以上,安排836名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及相关费用2.3亿元,陆续实行“属地化管理”的离退休人员达到30余万名,从根本上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回顾全市国有企业在深化推进阶段的改革历程,既有面对严峻形势,寻求突破困境、化解矛盾的艰辛探索,又有通过改革转制,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的丰硕成果。一大批国有企业在改制改革工作完成后,继续发扬创新精神,积极应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各行业通过结构调整、产业开拓、退城进园、联合重组、培育上市等,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实现再次创业,这是对改革根本目的和正确性、必要性的最好检验。

(三)全面深化阶段(2007年一2015年),以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和推进布局结构调整为重点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无锡市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行动纲要(2008-2009年)》,市国资委制定《无锡市2008-2009年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为目标,进一步明确改革重点内容;以优化企业管理体制为重点,巩固国有企业改革成果;以布局结构为中心,整合重组市级国有企业集团;以创新监督管理模式为主线,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提升企业运行质量和效益,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启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启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按照市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精神,加快打造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的宏伟规划,市政府于2014年7月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改革促进国企发展的意见》,从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资监管体系、提高国资监管效率和加强对国资国企改革的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改革目标和任务。一是坚持以党为中央战略部署为中心,准确把握深化改革的精神实质;二是坚持以深入推进分类改革为重点,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三是坚持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抓手,发挥国有资本最大效益;四是坚持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为关键,促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五是坚持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保障,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六是坚持以国有资产保值为目标,提升国资国企监管水平。

(四)纵深推进阶段(2016年一2017年),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加强党的领导为重点

2016年5月25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小敏率队深入市属国有企业调研,考察国联集团综合金融运营中心、市政公用集团自来水调度和检测中心、产业集团海太半导体公司、交通集团火车站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城发集团古运河风貌带综合整治工程等企业和项目,鼓励企业突出做优主业,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发挥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共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在调研座谈会上,李小敏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国有企业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对推进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市委的领导和推动下,全市国有企业的改革全面推进,一大批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重大项目相继落地见效,结构调整、重组整合、转型升级效应逐步显现,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建立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争先进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和高质量发展取得丰硕成果。2017年市属国有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和盈利能力增幅远高于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增幅水平,年末资产总额达到4428.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达到1810.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7.8%;全年完成营业收入579.9亿元,同比增长30.7%,利润总额79.9亿元,同比增长25.0%,实现工业总产值245.8亿元,同比增长39.3%,上缴税费348亿元,同比增长9.2%,上缴国有资本收益3.99亿元,职工总数4.5万人。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在全市产业转型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产品服务和民生福祉保障等关键领域继续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无锡市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的主要成就

实践证明,作为地方经济建设的支柱,无锡市国有企业不但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为全市财政收入来源、吸纳职工就业和各行各业输送了人才、输出了技术与管理,还充分体现在国有企业克服面临的困难,承担了巨大的改革成本,为全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取得了辉煌成就。

(一)促进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破除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传统思想观念是改革遇到的最大障碍。在推进改革、实现与非公经济相互融合和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过程中,国有企业摆脱了“等、靠、要”思想的束缚,职工逐步告别平均主义的“大锅饭”“铁饭碗”思想,开始树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分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带动全社会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革。通过政府职能调整和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使国有企业在改革的“阵痛”中获得新生,生产力水平得到极大提高,增强了人们对改革的承受能力,树立了主动适应改革、全面参与竞争、遵循科学发展规律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社会氛围,为全市经济持续发展、社会事业共同进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推动企业发挥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活力

面对改革开放带来的激烈市场竞争,国有企业打破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在转换经营机制、实施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创新市场化运行机制,使其真正成为市场运行的主体。通过改革创新,企业普遍建立起了灵活高效的市场化运行机制、科学高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和竞争上岗、效率优先的分配激励机制。按照市场需求科学选择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式,以适应市场、开拓市场、驾驭市场为核心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大力培育优势品牌,采用生产、贸易、经营并举战略和上市融资、资本输出、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实现裂变式扩张。通过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优化管理岗位,调整管理人员,强化岗位竞争意识,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起职工与企业的命运共同体,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绝大多数改制企业都经受住了市场竞争的考验,在发展中进一步巩固了改革成果。

(三)全面激发企业发展动力和后劲创新能力

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企业的发展动力、发展模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从“要我发展”变为“我要发展”。从总体上看,2005年市区300多家原国有企业改制后,经济运行质量和盈利水平普遍得到提高,一大批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95%以上的企业都走上稳定发展的道路。通过改革转制,传统产业从适应性调整转向开拓性和战略性调整,实现产品升级换代和技术再改造、再更新,为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200多家因各种原因多年亏损的原国有企业通过淘汰过剩产能和落后产品,实现战略性调整,腾出了人力、财力、物力和发展的时间与空间,彻底止住了“出血点”。300多家改制为民营的企业吸收了50多亿元注册资本,有近3万名职工进行自主创业和再就业,成为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

(四)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管理规范化

在改革过程中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以公司制改造、股份制经营和培育上市为核心内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经营者选拔任用和激励约束机制,实现了所有者、经营者、监督者三到位和科学的决策、经营、管理新体制。在加强企业管理上,围绕做强做大主业,深入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以技术进步为先导,推进自主创新,加大科技研发力度,为产业升级提供新的增长支撑点。积极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加强战略规划研究和对产权、财务、资金、成本以及投资活动的全过程管理,使管理活动逐步从粗放型向集约化、精细化转变。

(五)从根本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通过改革同步理顺职工劳动关系,保障就业岗位的延续和稳定是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在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工作中,全社会广开就业门路,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倡导自主创业,实施再就业工程,落实一系列劳动保障、失业救济、最低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政策措施,全力维护职工就业岗位稳定。依据法规规范职工与改制企业的劳动合同关系,明确职工应享有的权益,特别是采用多种方式筹措改革成本,彻底清算处理与职工权益有关的历史陈欠和社保费用,解决了多年来沉淀在国有企业内部的历史包袱和深层次矛盾,从根本上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

(六)探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新体制和推进布局结构调整

为实现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的分离,在改革中同步构建了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新体制。从改革初期设立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到2005年成立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了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市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构成的三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通过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和实施各项监督管理措施,全面落实目标考核责任,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奠定了基础。同时,按照合理配置有效资产、调整重组低效资产、全面消除无效资产的工作方针,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重组和布局结构调整,促进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和中小企业中有序退出,改变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数量过多、分布过广的不利局面。以改革为契机,整合重组企业集团,使国有资本向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聚,在地方金融、高新技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增强了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三、无锡市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经验和启示

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开放战略方针的重大历史举措,40多年的改革实践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紧紧围绕发展主题,以改革的新突破增创体制的新优势,以体制的新优势构筑发展的新平台。国有企业改革积累的宝贵经验,为未来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多方面的有益启示。

(一)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与培育大集团和调整经济结构相结合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始终坚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强化组织、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按照“发展型、接轨式、整体性、多元化”的要求,对大中型企业实施战略重组,对中小企业放开搞活,对弱、小、亏劣势企业有序淘汰,其根本目的都是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生产关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改革为先导培育发展大集团,必须服从和有利于优质资产向优秀企业集聚、向优秀企业家靠拢的原则,特别是对于战略投资者的选择,坚持从价格、技术、市场、信誉度和人力资源等多方面综合衡量,更多地注重于能否为企业带来新的发展空间和技术进步,有经营机制的推动力和支撑点。原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资产经营公司在完成改革任务后,及时将工作重心转入培育专业化企业集团建设上,通过集中资源、集中企业、集中人才,促进了工业园区的建设。部分企业结合“退城进园”搬迁,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一批具有增长潜力的优势企业在发展的空间、时间和资源配置上赢得了先机。

(二)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相结合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在改革中强调从企业实际出发,明确目标,落实职责,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充分尊重企业对改制形式的选择,不论是与战略投资者合作还是由经营层收购,只要符合企业实际,有利于企业发展,就不作强求和搞一刀切。认真善待经营者,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多年来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在坚持原则、规范操作的前提下,既要创造一定的条件,又要营造良好的环境,使改革能够顺利推进。积极依靠企业职工搞改革,有职工的理解、主动参与和关心企业发展前途,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组织职工共同完成改革,有利于解决主要矛盾和化解重点难点问题,使改革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只有通过改革实现企业制度、管理和机制创新,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生产技术水平和增强发展后劲,才能发挥生产要素潜力,全面提高企业素质,把潜在优势变成现实竞争力。制度和机制的创新保障了企业改一个、成一个、活一个,取得了改革的最大成效。

(三)坚持以规范为关键,与健全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结合

政策严格、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是依法有序推进改革的必要保障。按照国家、省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政策文件和要求,全市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涉及改革操作程序、资产处置、审计评估、产权交易、收益管理、土地使用、劳动关系处理以及规费收取等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意见。为严格改制工作纪律,市纪委、市监察局专门制定严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纪律的规定,对贯彻执行改制法律法规、遵守改制程序和参与改革的操作平台、改制企业、中介机构、各职能部门提出明确的责任要求。在实施改革方案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阳光操作,做到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审核审批、监督检查、协调配合、畅通信访“六个到位”。特别是强调所有改制方案、职工分流方案都要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所有改制资产都要依法审计、评估、确认;所有审计、评估报告和核销资产都要公示;所有改制方案都要经过相关部门共同论证审核,以保障职工的知情权、选择权、就业权、申诉权和合法权益的所有权。通过审计评估和严格审核改制企业的不良资产、核销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职工安置费提留和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改革程序的规范化、交易的市场化、操作的公开化。

(四)坚持以党建为核心,与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相结合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下,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各项改革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保证。在改革中企业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领导力量作用,积极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全面参与重大改革问题决策,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搞改革。市委组织部专门制定在企业改制改组中加强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党组织设置和调整必须与企业改制改组同步进行,根据改革实际选配好企业领导班子,认真做好下岗职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改制改组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在市国资委成立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管理权限依法选派、推荐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和企业经营管理负责人,支持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工会、共青团、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参与改革,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

(五)坚持以稳定为前提,与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职工再就业相结合

确保社会稳定、企业稳定、职工稳定是顺利推进改革的重要前提。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改革过程中,正确认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科学把握推进的力度、深度和速度,切实做到在稳定的环境中有序实施各项改革举措。在理顺职工劳动关系时,注重“有情操作”“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有利于发挥职工原有技能和工作特长为原则,妥善安排职工就业岗位,开通内部退养、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继续保留劳动关系、自谋职业、解除劳动合同等选择渠道,切实维护和落实职工合法权益。按照稳定工作责任制要求,认真做好改革政策宣传与咨询,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妥善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将稳定作为对各层面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妥善解决富余冗员是企业改革的难题之一,在改革推进中一方面完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另一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广泛开辟就业渠道,努力创造就业岗位,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职工,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六)坚持以合力为保障,与深化企业和职工的社会化管理相结合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市改革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统一指挥,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事前介入、协调配合,满腔热情地为企业改革提供政策指导、现场咨询、手续办理等全过程的高效服务,全社会形成了促进改革的合力,社会各界从无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理解和支持改革,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有力地保障了改革的快速、平稳、有序推进。在改革向纵深推进的新形势下,企业和职工的社会化管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畅通职工再就业渠道、建立社区劳动服务机构、保障安置分流职工基本生活等难题得到妥善化解,形成了社会化管理的新格局。

(作者单位: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