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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垂体泌乳素瘤的诊断及妊娠期的监测

(一) 临床症状

1.非孕期

育龄期出现月经紊乱、不孕不育、溢乳、闭经、多毛或者青春期延迟者,应考虑本病。

2.孕期

已确诊的垂体瘤患者一旦妊娠应密切关注患者的是否出现神经压迫症状,如头痛、呕吐、视力异常等,妊娠期间新出现此类症状意味着可能有垂体瘤复发、增大、周围侵袭等情况的发生。
(二) 血液学检查
一般认为血清泌乳素>1.14nmol/L(25ng/ml)可确诊为高泌乳素血症。但一项对235例患者的研究发现12%的高泌乳素血症患者存在垂体大腺瘤,认为>2000mU/L(94ng/ml)对于诊断真正的高泌乳素血症特异度为97%,推荐在静息状态排除干扰的情况下检测。尽管>200~250ng/ml高度提示泌乳素瘤,但有25%的微腺瘤患者血清泌乳素水平<100ng/ml,另外,还存在一些低泌乳素水平的假象,称之为Hook效应,可能导致错误的诊断和不必要的手术治疗。
垂体瘤患者妊娠期是否需要定期检测血清PRL一直存在争议。由于整个妊娠过程孕妇PRL大量增加,增加水平为非孕期的10~20倍,相对于妊娠自身PRL增加量,垂体瘤所引起的PRL增高量占比重较小,因此定期检测并不能指导临床医师判断肿瘤是否复发或增大,因此,目前国际内分泌协会认为,妊娠期间没必要定期检测PRL的水平,反而认为,定期的视野检查及评估对判断垂体瘤是否扩展及压迫神经更为有价值。
(三) 影像学检查
当血清泌乳素>4.55nnmol/L(100ng/mL)时,建议应行垂体MRI检查,明确是否存在垂体微腺瘤或腺瘤。MRI对垂体瘤的诊断优于CT,对于平扫不能明确诊断者建议增强扫描以提高诊断率。CT在判断垂体瘤对周围骨质的破坏和侵袭时比MRI具有更好的临床价值。在妊娠过程中若新出现神经压迫症状,如视力改变、头疼、呕吐等,要及时进行影像学检查,为了避免CT对胎儿的影响,建议妊娠期用MRI进行垂体瘤的检查,需要增强时建议用不含钆的造影剂。
(四) 眼底检查
由于垂体微腺瘤可侵犯和(或)压迫视交叉,引起视乳头水肿;也可因肿瘤压迫视交叉致使视野缺损,因而眼底、视野检查有助于确定垂体腺瘤的大小及部位。对于患垂体瘤的孕妇而言,特别是患垂体大腺瘤、垂体巨腺瘤或垂体侵袭性瘤的孕妇,推荐每两月进行一次常规视野检查。对妊娠期间新出现视力异常、头疼等症状的患者,要及时予以视野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