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
「因」是一個很重要的關鍵詞,「因」是根據,根據八卦創生的理論,是「因」的一種。如果是這樣的話,則難怪邵康節據此認為由三畫卦發展到六畫卦的過程,就是第一分為兩儀、第二分為四象、第三分為八卦、第四分為十六卦、第五分為三十二卦、第六便變成六十四卦了,當然還可以一直分下去。但是,這「因」字是受到下面「重」字的限制,「重」是重複、重叠之意。因此,如果我們按「因」和「重」二字的關係,及二字受作者注重的程度之不同(《繫辭傳》的作者是比較注重「重」字的意義多一些的),所以這個句子照原文的理解,應是指「把兩個“單卦”重叠變為六畫卦」,而不是邵康節的一而二、二而四、四而八一直增加的方式。
「重卦」的說法,可能是因為見諸《繫辭傳》,就成為二千多年來的常識。一直到最近,由於考古發掘到周初甚至商朝的銅器和甲骨,發現它們上面有一種數字卦的符號,雖然偶有四個數字,但大多數都是六個數字的;再加上後來進一步的考古工作,發覺五千年前的崧澤文化也有這些數字卦的符號,並且已是六個數字的。因此,現代研究易學的學者,便認為易卦非常悠久,至晚可以追溯到「銅石」甚至「新石器後期」,古人已經用了六畫組成的卦。因此,易卦並非「重卦」組成,而是一開始就有六個爻畫。這個說法,從事實來說可能是對的。但是,從推理來看就不大對。原因是甚麼?人類的事物和思想,都是由幼稚一直發展至複雜、由簡單發展至精密的。如果我們說五千多年前已經有六畫卦,我們何不想像六、七千年前,古人用的是三畫卦,經過了一、二千年的演進,變成了六畫卦?這豈非更合乎人類學問思想演進的常例嗎?另外,「重卦」是有證據的。一九七三年馬王堆出土的帛書《易經》,肯定是根據「重卦」來排列卦的次序的。至於帛書《易經》,即使以它抄寫、放入墳墓之時來推算成書年代,也幾乎二千一、二百年了。何況,抄寫未必等於創作。因此,至晚在漢初、甚或先秦之時,它已經以「重卦」形式出現。所以,「重卦」的說法,我們仍然應該接受。「因而重之」,意思是根據「單卦」的「因」,把它重叠;「之」是「它」,指「單卦」。整句是說:重叠了「單卦」,變成六畫的卦。
「爻在其中矣」這一句要特別注意。因為我們在講解的時候,為了讓各位明白,沒法不用到「爻」字,甚至講到「單卦」的時候,我們都說是「爻」。實際上,「單卦」或三畫卦是沒有「爻」的。要到了六畫卦才有「爻」,這是嚴謹的稱謂。何謂「爻」?「爻」,就是效法、模仿天地萬事萬物變動的規律,「爻」,就是變化。怎樣才可以有變化呢?一定要到了兩卦重叠的時候,那就有了上下、內外之分,下面的叫「下卦」,上面的叫「上卦」,因而產生了空間的關係,或下面的叫「內卦」,上面的叫「外卦」,同樣是屬於空間的關係。另外,當有了兩個卦、可以作出比較之後,就有了初終、先後的分別。一件事物本身,很難說它是初還是終、是先還是後的,兩件或多件事物作出互相比較,才有最初或結束、開始或後來等等的觀念;而初、終、先、後都是時間的觀念。有了時間、空間,宇宙的事物才可有變化。沒有空間或時間,事物是不會變化的。
因此,第一點:通過兩個卦的組合,就有了空間、時間的哲學關係在內。第二點:一件事物本身是沒有比較可言的,有了兩個事物才可有比較。有比較之後才有變動。例如,我與某人比較,我的學問太差了,於是挑燈夜讀,覺也不睡,那麼我便是在變動之中。十年之後,可能我的學問更勝於原先比我優秀的某人。這是另一個變動。所以就是變動刺激了變動。因此,當有了比較之後,便有了感應,我們稱此為「乘承比應」的關係。當一有了乘、承、比、應,有了空間、時間的因素,然後這些符號便由固定不變被迫變動。有了變動,它才是名副其實的「爻」,所以到了這時候才有爻。請各位今後要注意:不是六畫卦,千萬不要稱那些符號為「爻」,只能稱之為「符號」:剛的符號、柔的符號等。「爻在其中矣」,只有在變成「重卦」之後,才有爻、才有變化,本來不變的卦,因爻的變化推動整個卦內裡變動不休,而這種變動反映了宇宙人事變動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