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术 语
2.0.1 煤炭企业 coal enterprise
对煤炭资源进行开采、处理和加工的工业企业及附属、辅助企业。
2.0.2 工业场地 industrial site
用于布置与煤炭企业生产直接相关的生产设施及其配套公共设施、辅助生产设施、交通运输及综合利用设施等的各类场地。工业场地一般位于矿田或井田内,而厂区一般指独立选煤厂或矿区辅助附属企业。
2.0.3 矸石周转场 turnover site for coal gangue
为满足煤炭企业生产需要设置的临时存放掘进矸石、选煤厂排出矸石的场地。
2.0.4 地面总布置 field general layout
以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自然条件和外部建设条件为依据,协调井田划分及开拓部署,对矿区及矿井煤炭企业的地面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及行政生活建筑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2.0.5 集约用地 intensive land use
在有限的建设用地上,通过合理的平面布局,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业用地的利用率和单位面积投入产出率。具体措施包括合理功能分区、优化工艺流程、采用联合建筑及标准厂房、提高容积率等。
2.0.6 卫生防护距离 hygienic protection zone
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为避免污染物长期排放对周边人员造成健康影响而设定的自产生有害因素车间的边界到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2.0.7 安全防护距离 safety protection distance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危险源在发生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时,为避免事故造成防护目标处人员伤亡而设定的最小距离。
2.0.8 防火间距 fire separation distance
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2.0.9 功能分区 functional division
将场内各设施按不同功能或系统分区布置,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2.0.10 辅助企业 supplementary enterprise
为煤炭生产直接服务的企业和设施,包括矿山救护和消防设施、机电设备修理设施、机电设备租赁站、器材供应站、中心试验站等。
2.0.11 综合利用企业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enterprise
以煤炭企业的产品或副产品为原料的生产及综合利用企业,包括矸石电厂、瓦斯电厂、矸石砖厂等。
2.0.12 计算水位 calculated water level
根据防护对象的重要程度确定防洪标准,并推算出该标准计算断面的最高水位为设计水位。设计水位加上壅水高度和浪高,即为计算水位。
2.0.13 主要建(构)筑物 major buildings and structures
受到破坏后对煤矿生产及人身安全产生重大影响及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建(构)筑物,包括提升、通风、供电、消防供水、通信、瓦斯排放等相关的建(构)筑物。
2.0.14 截水沟 flood cut-off ditch
沿场区外围布置的阻拦局部地表径流进入场地的沟渠。
2.0.15 排洪沟 flood ditch
为保证场地安全、预防洪水灾害而修筑的沟渠,在遇到洪水灾害时能够起到泄洪作用,提高抵御洪水侵害的能力。排洪沟的设计应满足保护对象防洪标准的要求。
2.0.16 未利用土地 unutilized land
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的土地。该类土地一般需要治理才能利用或可持续利用。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田坎和其他等。
2.0.17 压实系数 coefficient of compaction
用于控制场地填方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指填方区经压实实际达到的干密度与由击实试验得到的试样的最大干密度的比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