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4-20 11: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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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 言
1 总 则
2 术 语
3 场址选择
4 地面总布置
4.1 一般规定
4.2 防护距离
4.3 工业场地
4.4 辅助企业与设施
4.5 综合利用设施
4.6 排 土 场
4.7 矸石周转场
5 总平面布置
5.1 一般规定
5.2 矿 井
5.3 露 天 矿
5.4 选煤厂及筛选厂
5.5 爆炸材料库及地面制备站
5.6 机电设备维修设施
5.7 仓库设施
5.8 室外作业场地及堆场
5.9 动力公用设施
5.10 场区出入口及围墙
5.11 行政、公共建筑及生活设施
6 竖向设计
6.1 一般规定
6.2 竖向设计形式
6.3 场地设计标高的确定
6.4 土石方工程
6.5 场地排雨水
6.6 边坡及支挡工程
7 管线综合
7.1 一般规定
7.2 管线综合
7.3 综合管沟
8 绿 化
8.1 一般规定
8.2 绿化布置
9 地面运输
9.1 一般规定
9.2 运输方式选择
9.3 企业准轨铁路
9.4 窄轨铁路
9.5 道路运输
10 防洪排涝
10.1 一般规定
10.2 防洪标准
10.3 洪水计算
10.4 防洪排涝措施
附录A 建(构)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与耐火等级
附录B 台阶至建(构)筑物距离计算
附录C 边坡坡率
附录D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