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责任投资
(一)责任类投资定义和类别
ESG是责任类投资很重要的决策因素,ESG投资是责任类投资的重要组成。但定义责任类投资的概念一直没有统一,总体有一个演化的过程。早期表达责任类投资的说法有伦理投资(或道德投资)、社会责任投资、绿色金融、可持续金融、可持续责任投资等。这些概念各有侧重,其中社会责任投资和可持续性责任投资(sustainable and responsible investment)的核心内涵已经涉及某几个或全部三个ESG的因素,这两种说法和伦理投资(或道德投资)也最受学术界议论。
20世纪中后期开始,学者普遍对伦理投资(或道德投资)和社会责任投资有争议。一类学者认为两者没有差别,只是在不同国家使用的差异而已。以英国为代表的国家使用伦理投资较多,而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家则使用社会责任投资。另一类学者则认为伦理投资起步更早,且范围只涉及伦理,而社会责任投资包含的范围更广。20世纪80年代起,伦理投资逐渐被社会责任投资取代,但社会责任投资并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
20世纪90年代起,社会对责任类投资的内涵又发生了新变化,社会责任投资逐渐受到投资界的质疑。投资者指出,社会责任投资的理念与基于道德信仰而禁止对一些公司或行业的投资相关,这样的做法限制了可投资的范围,可能导致业绩的下降。另一些声音则认为投资者经常偏向投资某些公司或行业,这只是投资的一个基金部分。此外,投资界意识到SRI并未包含包括能源效率、碳排放、有毒废物处理、工作场所安全、员工关系等与环境、社会和治理相关的子因素。类似这些对SRI的研究孕育了ESG投资的理论基础。
2010年以来,随着ESG投资理念的正式提出,责任类投资的内涵主要包含:社会责任投资、影响力投资(impact investing)和ESG投资。
(二)社会责任投资、影响力投资与ESG投资
在责任类投资中,社会责任投资的实践十分广泛。社会责任投资指在投资过程中,除了传统的财务指标外,整合社会正义性、环境永续性、财务绩效等伦理性指标,稳定利润分配的持续性与社会贡献程度,从而达到财务性与社会性的利益。在社会责任投资的考量之下,投资者不再只追求财务利益,还要将社会公义与环境正义等纳入投资决策当中,以确保永续发展。
“影响力投资”一词最早由洛克菲勒基金会(Rockefeller Foundation)于2008年前后提出。影响力投资的定义,根据全球影响力投资网络GIIN(Global Impact Investing Network),它指的是通过对公司、组织和基金的投资,在获得财务回报的同时,对社会、经济和环境产生可以衡量的积极影响力。在影响力投资中,产生正面影响力是必不可少的。而如何评估这种正面影响力在投资业界是一个新命题。
对比来看,社会责任投资的出现时间更早,且最常见的形式是负面筛选出投资者认为不为社会所接受的行业,例如烟草、军火或赌场,比较注重对负面事件的预防。而影响力投资指的是能够积极地把资产投入基金来获得社会上更好的影响,实际的影响效果需要看得到。影响力投资依然追求财务回报,但和主流的风险投资相比,对回报的方式和收益率的要求更为灵活,投资回收期也更长,所以有时候也被称为“耐心资本”。
而ESG投资其实是一种将ESG因素纳入投资者投资决策过程中的一种流程或方式。ESG投资的前提是在投资分析中考虑ESG因素,以识别具备长远更佳发展潜力的公司,对比来看,社会责任投资和影响力投资更加注重利用资金和投资活动来体现机构的价值或推进机构的使命。而ESG投资不涉及限制任何投资行业或公司,是一种工具,目的只是改善投资业绩以及避免对社会、环境的损害,从而为机构支持提供额外资源。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指出ESG投资强调即使是不追求财务回报的投资者,也有必要将ESG因素纳入投资决策中。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于影响力投资,ESG投资并非用来解决社会需求或问题,而是帮助投资者来识别能有长期可持续发展潜力的企业或投资组合。
另一个概念——可持续性责任投资所表达的含义与ESG投资相似。这一概念已经被欧洲EUROSIF和美国SIF组织纳入其官方表达责任类投资的说法。相比之下,之前的社会责任投资(SRI)强调将财务回报与ESG因素相结合的投资,而可持续性责任投资强调将ESG因素的风险和回报纳入投资决策中,以追求可持续性发展。
由此可见,ESG社会责任投资、影响力投资与ESG投资相互关联,但又各有侧重。毋庸置疑的是,ESG投资已经成为责任类投资的关键组成之一,并且其核心理念逐渐被全球各大责任投资组织和投资机构所认可并采纳。
(三)责任投资国际组织和行业准则
国际ESG组织主要包括三大类:非营利性ESG组织、ESG市场主体(交易所、评级机构及大型投资机构)、ESG监管机构。国际组织是ESG投资的重要推动者,它们在理念倡导、原则和标准制定、援助融资以及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如表1-4所示,国际上主流的ESG投资组织为数不多,包括发起《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协定》的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PRI)、发布《ISO26000社会责任指引》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的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发布《公司治理指引及多国企业指导纲领》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及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等。其中,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及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是最早倡导ESG投资的国际组织,将ESG投资理念推广到全球50余个国家;全球报告倡议组织是使用范围最为广泛的机构,其不仅发布可持续发展的披露指标和内容,还对《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定期评估,提供机构高效编制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则向机构提供了量化的ESG报告准则,目前为10个领域的80多个行业制定了可持续会计准则,为美国上市公司提交至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强制性档案进行披露时做参考。
表1-4 国际主流ESG组织及相关报告/指引
资料来源:陈宁、孙飞《国内外ESG体系发展比较和我国构建ESG体系的建设》,《发展研究》2019年第3期
1.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及其UNEPFI、UNEP Inquiry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组织(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Financial Initiative,UNEPFI)隶属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旨在推动ESG投资理念普及及发展。
UNEP Inquiry的目的是积极协调金融体系的弹性和实体经济的增长活力,通过发现和推广最佳实践,探索金融市场的政策和监管创新,支持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在过去的两年中,其全球报告对15个以上国家的实践进行了跨部门的深入分析研究,参与者包括银行、保险业、投资机构和资本市场。报告认为许多创新已经在国家一级的层面上发生,可持续发展的因素正在被纳入金融体系的监管规则,并且为新的国际合作形式提供了平台。UNEP Inquiry将这描述为一场“安静的革命”。该项目最初关注创新的合作国家或地区主要是孟加拉国、巴西、中国、欧盟、印度、印度尼西亚、南非、乌干达、英国和美国。目前正在与毛里求斯、蒙古、秘鲁等国家开展合作。在南非、乌干达和哥伦比亚的初步工作已开始。
环境署金融机构支持全球金融部门原则,以促进将可持续性纳入金融市场实践。环境署金融机构建立或共同创建的框架包括:
·责任银行原则(PRB)于2019年9月22日启动,共有130多家银行共同持有47万亿美元的资产,占全球银行业的三分之一。
·可持续保险原则(PSI),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机构于2012年制定,如今已被全球四分之一的保险公司采用(占全球保费的25%)。
·责任投资原则(PRI)由环境署金融机构和联合国全球契约于2006年建立,目前已被全球一半的机构投资者(83万亿美元)采用。
这些框架建立了可持续金融准则,为制定标准提供了基础,并帮助确保私人金融发挥其潜在作用,为实现2015年世界各国政府商定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巴黎气候变化协定》做出贡献。
环境署金融机构还支持与贸发会议、联合国全球契约和PRI于2012年发起的可持续证券交易所倡议(SSEI),涉及90个证券交易所,几乎涵盖了所有公开上市的资本市场。环境署金融机构与银行、保险和投资行业的成员、技术专家和主要利益相关者合作,共同开展雄心勃勃的集体行动,促进共同学习并共同开发实用资源,为金融机构提供专业知识,将可持续性纳入其战略和操作;促进协作项目的开发,并支持领导层加快可持续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质量的增长。环境署金融机构旨在建立最有效的知识交流和最佳实践的网络,并在政策辩论中扩大金融部门的集体声音,使决策者和监管者参与金融部门在促进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2.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PRI)
联合国支持的责任投资原则(United Nations-supported 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UNPRI)的倡议是一个国际机构投资者的自愿性网络,旨在提倡将责任投资的原则付诸实践,并由此推动一个更可持续的全球金融体系。2005年初,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的科菲·安南(Kofi Annan)邀请了一群世界上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制定责任投资原则的进程。来自12个国家/地区的机构组成的20人投资小组得到了来自投资行业、政府间组织和民间社会的70人专家小组的支持。联合国支持的责任投资原则由此诞生。
该原则于2006年4月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启动。从那时起,签字人的数量已从100个增加到3 000多个。《责任投资的六项原则》是UNPRI所提倡的一套自愿和理想的投资原则,为将ESG问题纳入投资实践提供了一系列可能的行动。该原则是由投资者为投资者制定的。在实施这些协议时,签署国为发展更具可持续性的全球金融体系做出了贡献。他们吸引了代表全球大多数专业管理投资的全球签署方基地。
·原则1:我们会将ESG问题纳入投资分析和决策流程。
·原则2:我们将是积极的所有者,并将ESG问题纳入我们的所有权政策和实践中。
·原则3:我们将寻求投资实体对ESG问题进行适当的披露。
·原则4:我们将在投资行业中促进原则的接受和实施。
·原则5:我们将共同努力,以提高我们在实施原则方面的效力。
·原则6:我们将分别报告我们在实施原则方面的活动和进展。
凭借UNPRI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ESG理念被逐渐推广到全球范围。中国在该领域发展相对滞后,但近年来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投资相关协会和机构积极推动绿色投资、绿色金融的发展。2017年3月,中国投资基金协会和UNPRI共同举办了ESG研讨会,共同探讨ESG的投资理念和趋势。此外,UNPRI和中基协联合出版了三份中文版的投资工具报告,分别为“绿色机构投资”“绿色股权投资”和“空气污染:投资风险与机遇”,进一步推动ESG理念在中国投资界的深入发展。
3.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
1997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及美国非营利组织环境责任经济体联盟(CERES)联合发起了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提供规范性框架,推动全球可持续投资报告质量,提升汇报数据的严谨程度、数据的实用性,最终提高报告的有效性,增强不同行业不同公司之间的可比性。2006年10月,GRI发布了第三版《全球报告倡议组织报告指南》,包含财务、环境、社会等多方面的指标。GRI以独特的多利益相关方原则为基础,该原则确保不同利益相关方在各自的标准制定中享有一定参与度及专业优势。GRI的使命就是通过GRI标准和多利益相关方网络赋权世界各地的决策者,并采取行动,使经济和世界更加可持续。GRI与众多机构遵循多样化报告编制框架进行密切合作与众多其他机构进行密切合作,统筹各自的工作,使企业能够满足地方和国际报告编制需求。为此,GRI与世界各地的证券交易所和市场监管部门展开对话。目前共有17个交易所或市场监管部门在其政策中明确提及了GRI。GRI在大洋洲、南美、北美、大中华区、南亚、东南亚和非洲都设有地区办公室。2009年7月,GRI设立大中华区办公室,借助中国强劲的全球化势头及其在国际舞台上的新兴领导地位为政府、企业和非商业团体提供指导和支持。GRI大中华区办公室服务于大中华区业务,致力于实现如下核心目标:
·增加该地区GRI报告编制人员的数量,推动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成为主流并确保其成为标准实践;
·加强与主要行业团体的合作,突出具体行业的报告编制优秀实例;
A
·与中国的利益相关方群体沟通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的最新发展动态;
·助力中国利益相关方在GRI的全球网络、进程及活动的参与。
4.可持续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
可持续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是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2011年发起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致力于推动企业综合可持续会计报告标准的制定。2018年11月7日,可持续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全球首套可持续会计准则。该套准则涵盖了77个行业,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识别机会并进行沟通,以便实现长期的价值创造。针对那些最有可能对某一行业的代表型企业造成重大财务影响的可持续因素集合,该准则给出了应对指导,旨在帮助投资者和企业做出更为明智的决策。
SASB标准着重于财务上的实质性问题,帮助全球企业报告对投资者而言最重要的可持续性主题。尽管公开披露了许多环境、社会、治理和可持续性信息,但通常很难识别和评估哪些信息对于制定与财务相关的决策最有用。SASB识别出财务上的重大问题,这些问题在合理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或运营绩效,因此对投资者而言最重要。最终,公司在考虑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决定什么对财务具有重大意义以及应披露哪些信息。
可持续性会计反映了对公司因商品和服务生产而产生的环境和社会影响的管理,以及对创造长期价值所必需的环境和社会资本的管理。它还包括可持续性挑战对创新、业务模型和公司治理的影响,反之亦然。因此,SASB的可持续性主题分为五个主要的可持续性维度:
·环境。通过使用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作为生产要素的投入,或通过有害物质释放到环境中(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会产生不好的环境影响。
·社会资本。这个维度与企业以社会许可来换取对社会的贡献的期望有关。它解决了与关键外部方(例如客户、本地社区、公众和政府)的关系管理。它包括与人权、弱势群体的保护、当地经济发展、产品和服务的使用和质量、可负担性、负责任的市场营销业务惯例以及客户隐私有关的问题。
·人力资本。此维度将公司人力资源(员工和个体承包商)的管理作为实现长期价值的关键资产。它包括影响员工生产力、劳动关系管理、员工健康与安全管理以及建立安全文化能力的问题。
·商业模式与创新。这个维度解决了公司价值创造过程中环境、人类和社会问题的整合,包括资源回收和生产过程中的其他创新以及产品创新,如设计、使用阶段与产品处置中的效率和责任感。
·领导与治理。此维度涉及对业务模型或行业惯例中固有问题的管理,这些问题可能与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群体的利益发生冲突,因此会产生潜在的责任或限制,或取消经营许可证。这包括合规性、风险管理、安全管理、供应链和材料采购、利益冲突、反竞争行为以及腐败和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