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可以撤回上诉吗?
现实困惑
陈某与石某因一起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原告陈某败诉,陈某不服遂提起上诉,上诉期间石某找中间人与陈某调解,陈某认为石某提出的调解意见比较令自己满意,就决定撤回上诉,与石某案外和解。请问,陈某可以撤回上诉吗?
律师答疑
本案中,陈某可以撤回上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回上诉是诉讼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当事人有权上诉也就有权撤回上诉,一旦上诉撤回,过了上诉期,一审判决、裁定就发生法律效力。但是不是所有情况下当事人都可撤回上诉,是否准许撤回上诉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根据我国司法解释,两种情况下当事人撤回上诉不被允许,一是一审法院判决确有错误,二是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这两种情况下不允许撤回上诉,主要是为了维持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保护案外人利益,维护国家利益。本案中,在上诉审理期间,石某主动找人向陈某和解,陈某也表示愿意和解,本案的情况不存在法定不允许撤诉的情形,因此,法院应当准许陈某撤回上诉的请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三十七条 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
法律解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是关于二审案件能否撤回诉讼的规定。法律尊重个人对其权利的自由处分的行为,即使对于诉讼的相关权利当事人也可以自由处分,但是对于是否可以撤诉,当事人不可以任意处分,因为这不仅关系当事人的自由处分权,还涉及法律的尊严、诉讼的稳定,因此,法律规定对于二审案件,当事人在宣判前提出撤诉申请的,应当由二审法院裁定是否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