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互文性视角下的“杂家”面貌
说起来,作为文体概念的“小说”,实依据于西学,与之相伴而生的各种小说史写作也是乘梁启超、胡适等学人所助推的“西学东渐”之风。每当探讨小说“起源”,人们往往依据当时确立的“叙事性”“虚构性”等标准,加以逆向推断,容易陷入“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困境。而今,在尼采、福柯所创谱系学的冲击下,人们逐渐意识到既往大行其道的“起源学”存在较大缺陷。美国学者加里·夏皮罗(Gary Shapiro)有言:“从某种意义上,我们从谱系学学到的就是:人们继承遗产,或者是来源,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想找到一个绝对的起始或本源,又是不可能的。”[38]为此,我们既要继续“历时性”地追溯各种被命名的文类称谓,又要从“共时性”维度到先秦杂体互通的各种文史“文本”那里去“众里寻他千百度”,以实现从“事理”研究向“文理”研究的迈进。此所谓“文理”指的是文本之理,是相对于“事理”而言的。
一 从“多源共生”到“杂体互通”
先秦时期各种诸子、史乘著作之于小说的“多源共生”态势已经形成,其突出标志是大量小说因素充斥于各种典籍之文本中。谭家健的《先秦诸子散文中的小说因素》曾经进行过探讨,[39]其中所涉及的“小说因素”可谓小说的胎孕形态。此外,美国汉学家倪豪士《中国小说的起源》一文除了历时性地追踪《水浒传》《西游记》等小说中的“九天玄女授天书”“收服红孩儿”等情节之源,还特别提出将周代典籍列入重点考虑的两点理由:“第一是《庄子》《孟子》《战国策》《国语》等作品展露了后世小说中的写作技巧。第二是后世小说的写作题材多由《山海经》《穆天子传》及《楚辞》而来。”进而指出这些周代作品包括“传记性和历史性的作品”、“经营修辞的作品”以及“神怪作品”三种类型,皆包含小说成分,且影响了后世小说。[40]沿着这种思路,我们可从先秦周代“共时性”文本中考察小说的胎孕形态。马振方《中国早期小说考辨》认为,“中国小说发轫于先秦”,并把这一结论置于这样一种认知逻辑:虽然当时小说这种文体尚未成熟,还孕育于史乘之中,但依然无法否认其中所固有的大量“小说家言”。这种“小说家言”散落在《国语》《左传》《论语》《孟子》《庄子》《韩非子》《战国策》《管子》《尚书》《韩诗外传》《新序》《说苑》《列女传》《列子》《孔子家语》《孔丛子》《高士传》中。[41]相对而言,常森《先秦史传、诸子及辞赋中的“小说”叙事和想象》一文更是采取了共时眼光看问题:“先秦史传,尤其是《左氏春秋》等著作,虽往往被看作信史,但很多叙述原本殆只有一个相当抽象的基本事实(大概类似于传世《春秋》所记),大量的情节和细节由录记者填充,其间不排除吸纳和糅合口传材料。这样说不只针对《公羊传》对历史事件的叙述,而且也针对《左氏春秋》。”“在春秋末至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时代,大量的小说作品口耳相传,小说质素普遍存在于史传、诸子、辞赋各文类中。从保存小说作品方面看尤为重要的是,诸子常吸纳小说以为寓言之能指,这一方面为小说的流传提供了空间,一方面又赋小说以新的价值;而韩非子等人还录写并集成了一部分小说。”[42]此所谓“吸纳”,其实是共时“互文性”活动的留存,指的是先秦时期文类之间的互相渗透,可视为“多源共生”的一种形式。对这些“吸纳”因素进行考察,即可在一定程度上察知小说当年“应然”的胎孕风貌。无论如何,所谓“小说因素”“小说家言”“吸纳小说为寓言”云云,皆意味着小说文本已作为胚胎处于“多源共生”孕育中。
同时,在先秦这段小说文本胎孕过程中,人们已经开始将些许带有“想当然”小说性质的文本塞入史乘文本大母体中,使之成为史乘整体文本的有机构成之一。诸如《左传》中的“鉏麑触槐自杀前的慨叹”“介之推偕母逃亡前的问答”,以及《国语》中的“骊姬对晋献公夜泣”等故事,均具有“小说家言”性质,备受重视。钱锺书曾解释为:“盖非记言也,乃代言也,如后世小说,剧本中之对话独白也。左氏设身处地,依傍性格身份,假之喉舌,想当然耳。”[43]这些叙事文本生发于“想当然”,虽然也许子虚乌有,但却合乎事理、情理,不妨视为小说的原始胚胎。况且,被后人列为经书的《左传》,兼属史乘的著作,而又广泛地吸纳了“怪力乱神”因素,并不时地加以浮夸渲染,同样成为影响后世的“小说因素”。清代评点家冯镇峦《读聊斋杂说》曾经说过:“千古文字之妙,无过《左传》,最喜叙怪异事。予尝以之作小说看。”[44]指出《聊斋志异》与《左传》的密切关联,并确认了二者在虚构叙事、别有寄托方面的传承。《战国策》中这类叙事文本也不少见。据今人缪文远《战国策考辨》考证,其中有一百篇左右属于“出自依托”的“拟托”之作。[45]诸如《苏秦以连横说秦》《邹忌讽齐王纳谏》《鲁仲连义不帝秦》《唐雎不辱使命》《楚考烈王无子》《蔡泽见逐于赵》等传诵不衰的文本,带有信口开河的小说性质,而并不符合信史的标准。
据考察,小说得以滋生的重要契机是“子”“史”合流,以及二者合体文本的出现。经过这种“杂体互通”,小说文本得以日趋成型。其间,用以论道的叙事因素得以与“史”固有的叙事能量相互助长,小说体呼之欲出。近来,陈成吒提出研究小说观念要采取“以古流今”“散点透视”的策略:“不用人为、抽象、固化的本质去追溯其本源,自觉‘小说’文体可能是由原本与之几不相干的事物演化而来,与之相应的‘小说’观念也是在一种不稳定而多诡谲的状态中演化。在具体研究上,对小说文体的演变采用无本质的过程分析,用文体的变化过程述说其历史,也以此揭示中国小说观念演变的真实历史图景。”[46]根据这种视角,我们便可以更好地理解作为动态流质的小说是如何历经千变万化的。如除了《孔子家语》中的《相鲁》《始诛》《儒解》《致思》《观周》中的系列故事,《晏子春秋》中的“晏子使楚”“二桃杀三士”,《吕氏春秋》中的“齐王病愈杀医”“丁氏穿井得一人”,小说的征象与特质日显。唐代刘知几《史通·杂述》曾经有过这样的梳理:“子之将史,本为二说,然如《吕氏》《淮南》《玄晏》《抱朴》,凡此诸子,多以叙事为宗,举而论之,抑亦史之杂也。”[47]《吕氏春秋》《淮南子》《玄晏春秋》《抱朴子》这种由“子书”衍生而出的“叙事”体式,名为子书,而实为“史之杂”,初步具备了两汉“杂史”小说的某些要素和概貌。即使在“杂家”小说脱胎而生后,这种“杂体互通”的文本形态依然存在,并照常为小说繁衍成长代孕。
关于小说在“杂体互通”文本中的发育状况,明代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下》有过这样一番梳理:“小说,子书流也。然谈说理道,或近于经,又有类注疏者;纪述事迹,或通于史,又有类志传者。他如孟棨《本事》、卢環《抒情》,例以诗话文评,附见集类,究其体制,实小说者流也。至于子类、杂家,尤相出入。郑氏谓古今书家所不能分有九,而不知最易混淆者,小说也。必备见简编,穷究底里,庶几得之;而冗碎迂诞,读者往往涉猎,优伶遇之,故不能精。”[48]小说似“子”,通“史”,又近“经”,由“多源共生”而来,兼容并包,继而走向“杂体互通”,最后获得独立。所谓“近于经”“通于史”,又从另一层面显示出小说“亦经亦史”,而又游离于“经史”的“杂体互通”表征;而所谓“类注疏”“类志传”,又显示出小说尚处于胚胎时期所固有的某些“经史”性征。
必须承认,尽管小说孕育于先秦各种文献典籍中,属于“多源共生”,但其主要母体却是“子书”。据此,以往被纳入视野的子书中的一系列叙事片段,如《论语》中的“石门击磐”“楚狂接舆”“长沮桀溺”“荷蓧丈人”,《孟子》中的“齐人有一妻一妾”“王顾左右而言他”“再作冯妇”,《韩非子》中的“晋平公好音”“扁鹊见蔡桓公”,尤其是《庄子》内篇中的《人间世》,外篇中的《天运》《秋水》《山木》《田子方》《知北游》,杂篇中的《则阳》《让王》《盗跖》《渔父》《列御寇》等所载的那些较为纯然的寓言故事,均可视为“想当然”性质的小说胎孕形态。
若进而细加考辨,便不难发现,杂入诸子的小说文本偏重于微观叙事,以生动传神的写人取胜;而杂入史乘的小说文本则注重人物宏观,以完整曲折的叙事取胜。尽管与其他民族的小说一样,中国小说也以“叙事”为本,但却以强调“事在人为”为特色,并按照“就人论事”原则以“写人”。就子部文本中的小说因素而言,“写人”对“叙事”已具有决定意义。如《庄子》所叙“孔子劝盗跖”故事,先是交代盗跖其人“驱人牛马,取人妇女,贪得忘亲,不顾父母兄弟,不祭先祖”,为害一方。孔子打算劝盗跖改邪归正,而孔子好友柳下季却以盗跖“心如涌泉,意如飘风,强足以拒敌,辩足以饰非,顺其心则喜,逆其心则怒,易辱人以言”为由,劝告孔子不要自取其辱。然而孔子不听劝告,一意孤行,不仅遭遇到盗跖“目如明星,发上指冠”“两展其足,案剑瞋目,声如乳虎”,而且还被指斥为“巧伪”之人。这种服务于说理的叙事文本富含以叙事来写人之基因,属于小说的胎孕形态,离小说“脱胎”独立只差分娩一步之遥了。
概而言之,中国小说之原初形态不是神话、寓言或史传中的任何一家,也不是三者的简单叠加,而是先秦时期各种经、史、子众体在叙事写人上的共谋与聚合。先秦两汉时期,大量小说因素在经、史、子各种文献典籍母体中孕育,此乃谓之“多源共生”。待小说走向成熟时,“史才”“诗笔”“议论”反而又寄生于唐传奇等成熟的小说文母体,此之谓“文备众体”。探索小说原初面貌,就应当从对“多源共生”文本的分而析之转向对“杂体互通”文本的合约解读。其中,子部中的虚妄叙事成为后世小说的灵魂。
二 从“杂体互通”到“自成一家”
面对错综复杂的中国小说原初问题,如何真正从相关研究的困境中走出来,不再“拔剑四顾心茫然”?除了到“多源共生”“杂体互通”的先秦两汉文本中寻根,还要根据小说文本应然的叙事、奇幻、谐趣等“文本”传统,对“杂体”形态的小说进行文本甄别,从而达到辨明其本体的目的。战国时期,至迟在汉代,小说已逐渐脱胎而自成“稗官野史”,得以与其他诸子比肩而特立独行,与各种史乘相互镜照,从而凭着“虚妄”特质而得以自成一家。
按照文类操行规则,小说好奇务虚,史乘求信务实,二者相得益彰。先秦时期,在尚未被史家专门列入史册之前,小说已经逐渐从胎孕的先秦子部典籍那里脱胎而生。《穆天子传》是当年呱呱落地的唯一幸存儿。而后诞生的《吴越春秋》《越绝书》等“杂体互通”文本已经游离于“子”而偏于“史”了。其大体情景正如明代笑花主人《今古奇观序》所说的:“小说者,正史之余也。《庄》《列》所载化人、伛偻丈人等事,不列于史。《穆天子》《四公传》《吴越春秋》皆小说之类也。”[49]如果说,小说孕育于《庄子》《列子》,那么可以说《穆天子》《四公传》《吴越春秋》正是独立成家的稗体小说。清末天僇生(王钟麒)《中国历代小说史论》指出:“记事体者,为史家之支流,其源出于《穆天子传》《汉武帝内传》《张皇后外传》等书,至唐而后大盛。杂记之体兴于宋。”[50]李剑国和陈洪主编的四卷本《中国小说通史》第一卷第二编第一章《小说的发端:最早的一批小说与准小说》认为,“战国时期出现了最早的一批小说和准小说”。其中《穆天子传》“标志着小说文体的初步形成以及杂传小说的形成”[51]。根据历代文本演化留下的痕迹,我们可从现存的后世踵事增华的“祖述”文本基因将其确认为小说的原初文本形态。如从《水浒传》所写“武松打虎”以及《西游记》所叙“西游”故事与《穆天子传》所载“高奔戎捕虎”以及周穆王姬满“西行”故事之间的“祖述”关系,可认定《穆天子传》带有小说原初形态性质,并鉴别出其传奇性基因。
由“杂体互通”而来的稗官野史本姓“杂”,一开始即名副其实地属于“杂家”。《汉书·艺文志》所谓小说十五家又被明代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下》明确为“亦杂家者流”,这些所谓稗官野史大多带有“依托”性质,如“《伊尹说》二十七篇。其语浅薄,似依托也”“《师旷》六篇。见《春秋》,其言浅薄,本与此同,似因托之”“《务成子》十一篇。称尧问,非古语”“《天乙》三篇。天乙谓汤,其言非殷时,皆依托也”“《黄帝说》四十篇。迂诞依托”。[52]胡应麟继而指出:“子之为类,略有十家。昔人所取凡九,而其一小说弗与焉。然古今著述,小说家特盛;而古今书籍,小说家独传,何以故哉?怪力乱神,俗流喜道,而亦博物所珍也;玄虚广莫,好事偏攻,而亦洽闻所昵也。谈虎者矜夸以示剧,而雕龙者闲掇之以为奇;辩鼠者证据以成名,而扪虱者类资之以送日。至于大雅君子,心知其妄,而口竞传之;旦斥其非,而暮引用之:犹之淫声丽色,恶之而弗能弗好也。夫好者弥多,传者弥众;传者日众,则作者日繁,夫何怪焉!”[53]本来属于子部的小说因为难以入流而被从中剔除出来,反倒因祸得福地获得松绑,无论是“怪力乱神”,还是“玄虚广莫”,均因大众喜闻乐见而得以盛行。“谈虎”“雕龙”“辩鼠”“扪虱”皆能迎合读者口味。就连同那些“正人君子”也不免“心知其妄,而口竞传之”了。这不仅呼应了小说本姓“杂”之原初,也彰显出小说特有的审美效果。从目录学意义上看,志怪类和杂史类在《隋书》《旧唐书》中被归属于史部杂传类、杂史类,《新唐志》又将其退入“小说家”类。与此观念一脉相承,清人章学诚《文史通义》认为后世“为说部者,不复知专家之初意也”,其实所谓“说部”的小说是“收拾文集之余,取其偶然所得,一时未能结撰者,札而记之”,是“经之别解,史之外传,子之外篇”。[54]这意味着小说带有经、史、子三者之“余”的性质,从根本上说是与“专家”相对的“杂家”。这种“杂家”身份又时而给人以“大杂烩”之感。
小说之为“杂家”,也因为它一开始就很驳杂。到汉代方才在刘向和班固等人推动下,得以自立门户。从表达方式看,“说”是一种小说性叙述,而它又是口传性的,故容易失传。由于先秦时代的许多历史故事、传闻都已失传了,因而将“说”坐实为书面性的叙事,便成为文本依据。尽管这些物化文本有的还被称为“说”(如《韩非子》中的《内储说》《外储说》以及《说林》),但更多地被称为“传”(如《穆天子传》《燕丹子》《汉武帝内传》)。在后世小说史上,“话”与“说”是相通的,“说”的对象是“话”。在由口传性的“说”转化为文本形态的“话”的过程中,人们往往不取孔孟直言不讳地正说人事的叙述方式,而采老庄不正说而寓以言之的叙述方式,通过娓娓道来的叙事以寄寓人生经验和生活哲理,由此形成“话异”行文之道。关于“话异”的内容与形式以及“说”“话”“语”等表达方式的相关阐释,可参看日本学者小南一郎的《唐代传奇小说论》。[55]刘向在继承韩非子《说林》的基础上,自觉地直接以“说”命名其《说苑》《世说》等相关作品。他在九流之外另立“小说家”的观念,也直接传输到班固以其《七略》为基础而创作的《汉书·艺文志》中。
关于杂体小说发展情况,陈文新曾经断言:“‘小说’这一术语在汉代刘向、刘歆父子完成的《七略》及班固据《七略》编写的《汉书·艺文志》等典籍中就已定型并且广泛使用,表明汉人对子部小说的认识是明确的,汉人写作子部小说是自觉的,也就是说:子部小说至迟在汉代已经成熟。”[56]小说由经史诸子各大部类文本脱胎而生伊始,尚属于“杂家者流”。为使之名正言顺,后人将其命名为“杂史”“杂传”以及“杂录”。关于其内涵,唐人所撰《隋书·经籍志二》曰:“然其大抵皆帝王之事,通人君子,必博采广览,以酌其要,故备而存之,谓之杂史。”“魏文帝又作《列异》,以序鬼物奇怪之事,嵇康作《高士传》,以叙圣贤之风。因其事类,相继而作者甚众,名目转广,而又杂以虚诞怪妄之说……今取其见存,部而类之,谓之杂传。”[57]尽管这种命名显得相对滞后,但却抓住了小说体固有的“杂家”本质。所谓“杂史”虽然也记录帝王之事,但大多限于博录所闻所得,未必是实际发生过的事情;而所谓“杂传”则是记载一事始末、一时见闻或一家私记,以及“杂以虚诞怪妄”特质的史乘,二者虽然脱胎于“子”,但有些史学家却乐于将其改换门庭使之加入“史”。因此,鲁迅关于小说原生态之所谓“托人者似子而浅薄,记事者近史而悠缪”的说法是合乎事理的。[58]
在脱胎而生的过程中,稗官野史小说依然保持着“杂家”的血脉。这种杂家血脉不仅表现为“杂体性”“杂源性”,而且表现为“杂言性”。[59]从历代小说不断累积的“祖述”内容和形式,可以推断出先秦经史诸子共时性的“多源共生”以及“杂体互通”文本对小说的孕育,进而揭示小说的稗史面貌。至汉代班固生活的时代前后,小说不仅延续着庄子“姑妄言之”的生命,而且已由“杂体互通”的文史交杂状态脱颖而出,虽然难归类、不入流,但却能自成一家。于是,“小说家言”也就成为虚妄故事言说的代名词。其基本特点被后人概括为“言淫诡而失实”“幻设语”,[60]“虽极幻妄无当,然亦有至理存焉”,[61]带有与生俱来的“虚妄”基因。
小说虽然由“子”脱胎而来,但只有得到“史”之“叙事”哺育而获得了丰富的营养之后,才得以茁壮成长。凭实说,贴上“史”的标签或戴上“史”的帽子,不免会带来一系列麻烦,首先是与“史”之“实录”发生扞格。即使杂家小说被改姓“史”,但仍然凭着由“子”遗传的“妄言”基因与“史”之“实录”血脉相互镜照。唐代刘知几说《史通》也意识到“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62],认为这些权记当时、不终一代的“偏记小说”能够“自成一家”,与正史相参而行,甚至分庭抗礼,相得益彰,以暗示其相对独立性。清代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曾评价南朝梁代《殷芸小说》说:“此殆是梁武作《通史》时,凡不经之说为《通史》所不取者,皆令殷芸别集为《小说》,是《小说》因《通史》而作,犹《通史》之外乘。”[63]当年,这种“小说”已被打入与正史相镜照的另册,自然也意味着已拥有了相对独立性。清代四库阁臣看到了“小说”被命名为“杂史”“杂传”所带来的与“史”相混问题,并在《四库全书总目·史部·杂史类》中指出:“纪录杂事之书,小说与杂史最易相淆。诸家著录,亦往往牵混。今以述朝政军国者入杂史,其参以里巷闲谈辞章细故者则均隶此门。《世说新语》古俱著录于小说,其明例矣。”并进而说:“杂史之目,肇于《隋书》。盖载籍既繁,难于条析,义取乎兼包众体,宏括殊名。故王嘉《拾遗记》《汲冢琐语》得与《魏尚书》《梁实录》并列,不为嫌也。然既系史名,事殊小说,著书有体,焉可无分,今仍用旧文,立此一类。凡所著录,则务示别裁。大抵取其事系庙堂,语关军国,或但具一事之始末,非一代之全编;或但述一时之见闻,只一家之私记。要期遗闻旧事,足以存掌故、资考证,备读史者之参稽云尔。”[64]在与小说孕育发生的那段历史时期,现在被分解为文史哲的各体文本尚处于未命名、未分类的混沌状态,自然难说清谁生发谁、谁脱胎于谁的问题。后来,尽管清代的“四库阁臣”在对“小说家类”通过与“杂史”“载记”“杂家”等其他类别进行区分,对“小说家”作了类别规范,并突出了其“小说之本色”,但仍然未能超越“杂史”“杂传”命名带来的尴尬。
为了维护目录学上的“四部”,四库阁臣们还是煞费苦心地将一些以议论为主的丛谈、辩订之作归入了子部杂家,将史部中较为琐碎的退入小说家,而将传奇中相对真实的更名为传记归入史部。另外,《四库全书总目》还强调小说是由“子部”而衍生的“杂家”:“杂之义广,无所不包,班固所谓合儒、墨,兼名、法也。变而得宜,于例为善。今从其说。以立说者谓之杂学;辨证者谓之杂考;议论而兼叙述者谓之杂说;傍究物理,胪列纤琐者谓之杂品;类辑旧文途兼众轨者谓之杂纂;合刻诸书,不名一体者谓之杂编。”[65]如此“杂”来“杂”去,小说的灵魂在“杂家”那里得以安放。
可惜,早年诞生的杂家小说大多散佚。从现存状况看,《燕丹子》《汉武内传》《汉武故事》《西京杂记》《拾遗记》《异苑》《飞燕外传》等姑且可以视为“杂家”小说的代表,也是中国小说呱呱落地后的第一代。近年,刘勇强的《中国古代小说史叙论》把汉代之前看作“小说文体的孕育”阶段,而把汉魏六朝小说视为“中国小说的原初形态”,并指出这个时期“出现了大量的小说作品,尤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更堪称中国古代小说创作的第一个高峰”[66]。这个时期小说的代表形态自然就是所谓的与正史“参行”的“杂史”“杂传”,它们已经代表着小说原初面貌。
即使运用经学思维,我们也同样可以发现,后世小说所“祖述”的正是子书中那些荒诞不经、迂怪莫测的基因,万变不离其宗。所谓“荒诞不经”之事,大致相当于《论语·述而》所说的孔子不愿谈论(即“子不语”)的“怪力乱神”。也就是说,稗家小说因素在先秦经传中开始大量孕育,导致各种典籍中的“怪力乱神”四种叙事体态一度泛滥失控,以至于注重实务的孔子不得不去有意规避了。彼时彼刻,与不语“怪力乱神”的孔子显得过于拘谨相比,声称“以天下为沈浊,不可与庄语”的庄子则显得较为放诞,他凭着“以卮言为曼衍,以重言为真,以寓言为广”(《庄子·杂篇·天下》),大大地推动了稗官野史小说的滋生进程。这种小说家言在后世不断繁衍,至明清时期达到极盛。
从某种意义上说,《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小说正是“怪力乱神”叙述的经典化:《三国演义》以写乱为主,《水浒传》以写力为主,《西游记》以写怪为主,三者兼写神。怪力乱神,寓理于诞,在叙事上可以夸大其词,可以敷衍了事,能够有效地借力于“史”之叙事技巧与“子”之“姑妄言之,姑妄听之”叙事格调而大行其道。
总而言之,从“事理”喻说到“学理”言说,再到“文理”阐释,关于中国小说原初问题的探讨可谓百转千回,终于柳暗花明。无论如何,按照现代起源学观念,试图探索到中国小说长河的源头是徒劳的。我们只能根据以“祖述”为标识的“互文性”原理推测其若隐若现的原貌,而无法考证其具体生发的原点。具体来说,一方面,打破“以西律中”“以今律古”的局限,抛开各种“事理”起源幻象,运用“从古察今”“散点透视”等子学思维,我们会看清小说合乎逻辑的衍生情景以及自成杂家的过程:先是以“多源共生”的状态孕育于经史诸子等先秦文献典籍中,继而历经“经”“子”“史”杂体互通,小说终于作为一种文体,大约在刘向到班固生活的汉代脱胎而生,并凭着原初的“虚妄”以及“事赝理真”本性而安身立命。另一方面,立足于中国本土文化观念,借鉴当今全球化的“文本”“互文性”等“文理”视角,运用“万变不离其宗”“一以贯之”等经学思维,从较为可靠的“文本”实据着眼,我们会得出这样的结论:那些曾被纳入“杂史”“杂传”“杂录”等名目下的传统小说,总不失其“妄言”“想当然”等自成“杂家”稗体的本色。
[1] (清)刘廷玑著,张守谦点校:《在园杂志》,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82—83页。
[2] 徐贲:《海登·怀特的历史喻说理论》,《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3期。
[3] (宋)黄震:《黄氏日钞》,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399页。
[4] (明)谢肇淛:《五杂组》,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79页。
[5] (明)冯梦龙:《古今小说》,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1页。
[6] (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415、474页。
[7] (清)谭献:《复堂日记》,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10页。
[8] (南朝梁)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726页。
[9] (清)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945页。
[10] (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745页。
[11] (汉)张衡:《西京赋》,(唐)李善注《文选》卷二,岳麓书社2002年版,第36页。
[12] (清)梁章钜:《归田琐记》,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32页。
[13] (唐)魏征、令狐德棻:《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982页。
[14] (唐)刘知几著,(清)浦起龙通释:《史通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273页。
[15] (宋)欧阳修、宋祁等撰:《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421页。
[16] (明)陈言:《颍水遗编》,《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31页。
[17] (明)焦竑:《国史经籍志》,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00页。
[18] (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182页。
[19] 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788页。
[20] 陆亮成:《月月小说发刊词》,《月月小说》1906年第3号。
[21] 阿英:《晚清文学丛钞·小说戏曲研究卷》卷四,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423页。
[22] (清)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61页。
[23]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鲁迅全集》第9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7页。
[24] 吴组缃:《说稗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6页。
[25] 石昌渝:《中国小说源流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53页。
[26] 王齐洲:《中国小说起源探迹》,《文学遗产》1985年第2期。
[27] 王枝忠:《中国小说起源新论》,《名作欣赏》2011年第10期。
[28] 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75页。
[29] 黄钧:《中国古代小说起源和民族传统》,《文学遗产》1987年第5期。
[30] 游国恩等:《中国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296页。
[31] 北京大学中文系编:《中国小说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3页。
[32] 吴志达:《古小说探源》,《武汉大学学报》1986年第6期。
[33] 杨义:《中国古典小说史论》,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7—8、9—10页。
[34] 李剑国:《小说的起源与小说独立文体的形成》,《锦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3期。
[35] 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第2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83页。
[36] 庞金殿:《论中国小说多源共生》,《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
[37] 王峰:《如何成为“一个”原初的审美经验——从历史主义、先验观念论、意识现象学走向系谱式的语言现象学分析》,《中国现象学美学》2018年创刊号。
[38] [美]加里·夏皮罗:《翻译、重复、命名——福柯、德里达与〈道德的谱系〉》,萧莎译,见汪民安、陈永国编《尼采的幽灵:西方后现代语境中的尼采》,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271页。
[39] 谭家健:《先秦诸子散文中的小说因素》,《聊城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4期。
[40] [美]倪豪士:《传记与小说:唐代文学比较论集》,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4页。
[41] 马振方:《中国早期小说考辨》,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7页。
[42] 常森:《先秦史传、诸子及辞赋中的“小说”叙事和想象》,《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43] 钱锺书:《管锥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65页。
[44] (清)蒲松龄著,张友鹤辑校:《聊斋志异会注会校会评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9页。
[45] 缪文远:《战国策考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页。
[46] 陈成吒:《“新子学”视域下中国“小说”观念的演进——以诸子“小说家”作品的文体变革为中心》,《学术月刊》2019年第5期。
[47] (唐)刘知几著,(清)浦起龙通释:《史通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277页。
[48] (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374—375页。
[49] 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792页。
[50] (清)天僇生(王钟麒):《中国历代小说史论》,《月月小说》1907年第1卷第11期。
[51] 李剑国、陈洪:《中国小说通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63、74页。
[52] (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745页。
[53] (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374页。
[54] (清)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60、576、791—792页。
[55] [日]小南一郎:《唐代传奇小说论》,童岭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7—15页。
[56] 陈文新:《“唐人始有意为小说”这一命题不能成立》,《中国文化研究》2017年冬之卷。
[57] (唐)魏征、令狐德棻:《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982页。
[58]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3页。
[59] 张开焱:《中国古人眼中的小说:驳杂的世界——兼论21世纪世界文论发展的资源问题》,载徐中玉、郭豫适《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第二十六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39—261页。
[60] (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346、486页。
[61] (明)谢肇淛:《五杂组》,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46页。
[62] (唐)刘知几著,(清)浦起龙通释:《史通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273页。
[63] (南朝梁)殷芸:《殷芸小说》,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5—6页。
[64] (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460页。
[65] (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006页。
[66] 刘勇强:《中国古代小说史叙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