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精粹·表演艺术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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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艺人保护聚焦

——以鲁西南鼓吹乐的艺人保护为例[90]

林琳 李云鹏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对象,毫无疑问是包括艺术事象在内的艺术文化,但还应该是整个生态系统,不是艺术文化的某一方面,不仅仅是艺术事象本身。其中,艺人作为音乐艺术文化的活载体,在传承与保护活动中,应该处于核心地位。但由于“乐人”文化水平、社会阶层等现实状况的限制,其中心地位并不是天然赋予的,而这只是理论研究的结果,这就需要政府等强势部门赋予他们这一中心地位。理论研究要深入艺人的生活和内心世界中,除了关心他们的生活,更要关心他们的精神需要,为他们创设、提供充分展示的平台,使民间艺人有机会发挥特长,让艺人们能够在展示民间艺术魅力的同时,实现人生价值,这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与传承 艺人 鲁西南鼓吹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91]按这句话字面的意思,其指的是艺术本身,但其传承与传播所仰仗的主要是代表性传承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对象是其传承人,通过保护传承人来保护其所掌握的技艺。

笔者在音乐生态系统的“三维九要素”的分析框架中谈道:“每一种音乐事象的存在都构成一个音乐生态系统,该系统又可分为文化系统、自然系统与音乐系统三个子系统,三个子系统之间存在密切的相互关联性,某一系统的变化必然对其他系统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而每一个子系统又是多因素的复合体,各因素之间也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即所有子系统及其各因素之间构成环环相扣的关系链条,以至于‘牵一发而动全身’。”[92]艺人在生态系统中仅是一个要素,但却举足轻重,是最具创造性的因素,是整个生态系统的灵魂。事实也反复证明,某种繁荣强大的艺术事象,必有一个或一群强大的艺人在发挥引领其发展的核心作用。

据此推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对象,毫无疑问是包括艺术事象在内的艺术文化,但还应该是整个生态系统,不是艺术文化的某一方面,不仅仅是艺术事象本身。其中,艺人作为音乐艺术文化的活载体,在传承与保护活动中,应该处于核心地位。王文章先生在抢救和保护中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座谈会上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是民间文化艺术的优秀传承人”[93],他们是艺术事象的灵魂。笔者赞成“‘乐人’是整个音乐事象的操纵者”的判断,但由于“乐人”文化水平、社会阶层等现实状况的限制,其中心地位并不是天然赋予的,而这只是理论研究的结果,这就需要政府等强势部门赋予他们这一中心地位,并绝对尊重他们、充分挖掘他们的力量和发挥他们的作用。

一 艺人的当代境遇

21世纪以来,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格外重视,这给艺人们带来了一展才艺的机遇;但由于时代、社会环境的变化,艺人们的现实境遇也不容乐观。

在有“中国民间艺术(鼓吹乐)之乡”美誉的山东嘉祥,曾先后涌现出一大批全国知名的鼓吹乐演奏家,如任同祥、曹瑞启、伊双来、杨兴云、赵兴玉、贾传秀等,在国内外都有相当高的声誉,他们对鼓吹乐的传播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据嘉祥文化部门负责人介绍,现在全县鼓吹乐从业人员已经有2000多人,而且流派纷呈、各有绝招。鼓吹乐艺术的最高峰是在2004年“中国·嘉祥石雕艺术节”上,近千人合奏鼓吹乐名曲《麒麟呈祥》,创造了其历史上的演奏辉煌。但随着知名艺人的相继去世或年龄老化,嘉祥鼓吹乐的风光已经难以再现。历史反复证明,知名艺人个体的作用往往是举足轻重的,没有几个带头人的艺术是不会有强大生命力的。

依据音乐生态系统“三维九要素”的理论来分析,时下鼓吹乐的生态系统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其文化系统中的语言、受众和民俗都发生了变化,城镇化的加剧,文化高度融合,地道的“家乡话”已经很难听到,各种外来的新生词汇也逐渐成为“俗语”。民间艺术的群众基础正在被急剧削弱,原来相对固定的忠诚受众已经分散各地,不能再形成有影响力和凝聚力的受众群体。更为重要的是,现在民俗礼仪更是“换了天地”。鼓吹乐曾一度以民俗礼仪活动作为最主要的传承方式,二者和谐共存,以一种典型的“音乐民俗”形态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成为见证婚丧嫁娶等人生最大事典的文化渲染道具。但现在,鼓吹乐存活所仰仗的这些都已经“被现代化”了,各种“现代化”的仪式、设备没有给鼓吹乐艺人留下可以表现的充分机会,他们不再是主角,而是日益被边缘化了。可见,鼓吹乐或强或弱的存在都一直被民俗礼仪活动制约,没有了传统的民俗礼仪活动,鼓吹乐就会失去可赖以生存的载体,其传承人和艺人也便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二 艺人保护聚焦

民间艺术传承人长期生长在民间艺术的真实语境中,对于民间艺术有着独特的理解和感情,掌握着独特的技艺和职业信仰,是民间艺术传承的中轴脊梁。民间艺术往往依靠传承人而获得持续的发展,若无传承人,民间艺术便无踪可循。可以说,民间艺人是民间艺术保护与保护实践最终能否成功的关键力量。因此,如何充分发挥好民间艺人的积极作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实践中的一个焦点问题。

当前,抢救与保护濒危的传承人是一个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问题。因为,没有传承人的民间艺术就会乱象迭出。正如老艺人刘庆荣所说的:“现在的年轻人,只要会吹流行歌,就能去‘接活’,至于会不会传统曲目,都无所谓。”[94]而一些鼓吹乐经典的传统艺术曲目已经失传或正在面临失传,年青一代已经少有人能够完整地将其演奏出来了。笔者调查了一些嘉祥鼓吹乐老艺人,他们的鼓吹乐已经有几代、十几代的家传渊源。然而到了现在,已经难以为继了。为了迎合社会需求,鼓吹乐艺人们被迫转型发展,也常演奏一些时下的流行乐曲,但仍然跟不上流行音乐不断更新的热潮。事实上,与其疲于追赶新潮,不如原汁原味地维持原来的艺术形式。所谓的“跟不上时代”的说法,都是“现代优于传统”思想主导下的产物。但回望人类的发展历程,“现代”也处在一个不断流变的过程中,现在的“现代”,也是将来的传统。我们有什么理由看不起传统而抛弃它呢?当然,我们要摒弃传统中的糟粕而使之历久弥新。

在那些热爱鼓吹乐的艺人眼中,鼓吹乐就是他们的至宝。鼓吹乐名家赵善云在讲述学艺经验时,说道:“学鼓吹乐,一天不吹,感觉就不对了。有三四年,我每天都要练8个小时以上。鼓吹乐是响亮的乐器,必须吹透,这并不容易。演奏时,最要紧的是控制气,还要靠舌头吐音。吹功、舌功、手功,要协调配合。鼓吹乐听起来好听,但学起来是很乏味的,坚持下来不容易。”[95]这就要求学艺的人必须有巨大的内在动力,要勤学苦练。但就现实来看,如果没有出自内心的爱好,是不会有人坚持学下去的,也就不会有杰出传承人的出现。这在一定意义上制约了鼓吹乐的传承与发展。即便如此,如果我们能够给鼓吹乐人创造好的生存环境、给予他们足够的经济保障,还是可以吸引到一批继承人的。

艺术传承人最为理想的是成为一代艺术大师,有大师的艺术就会有强大的凝聚力。有“中国鼓吹乐天王”美誉的一代鼓吹乐宗师任同祥[96],不仅具有独特的艺术素养和高超的演奏技艺,还创作并改编了大量鼓吹乐作品。更为可贵的是,他在上海音乐学院任教授期间培养了众多唢呐专业演奏人才和理论研究者,这对鼓吹乐艺术的传承和可持续发展意义深远,对我们如何保护与传承民间艺术也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事实上,我们现在最为紧缺的就是这样的精通理论与实践的全能型人才。从任同祥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应该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重点,从传承人培养拓展到演艺与理论人才培养,不断扩大民间艺术的传承面,让各级学校的艺术教育也来主动承担起民间艺术传承的义务。

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艺术的实质不仅是作品,也不仅是产生这一艺术的社会环境,还有更重要的就是创作这些作品的人以及创作这些作品的群体,他们深邃的思想,他们丰富的情感,他们坎坷的人生经历,他们的集体意识,他们的经验世界以及他们和社会生活所形成的各种复杂的网络关系,等等。”[97]理论研究要深入艺人的生活和内心世界中,除了关心他们的生活,更要关心他们的精神需要,为他们创设提供充分的展示平台,使民间艺人有机会发挥特长,让艺人们能够在展示民间艺术魅力的同时实现人生价值,这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


[1]原文刊于《天津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

[2]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附件1《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二、三条。

[3]邹启山主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申报指南》,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版,第41页。

[4]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网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栏。

[6]中国戏剧出版社编:《王国维戏曲论文集》,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年版,第163页。

[7]中国戏剧出版社编:《王国维戏曲论文集》,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年版,第29页。

[8][刚果(布)]爱德蒙·木卡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们的文化认同感》,载乔晓光主编《交流与协作——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文集》,西苑出版社2003年版,第28页。

[9]《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建立“人类活珍宝”制度的指导性意见(译文)》,转引自文化发展网站“文化发展论坛”专栏。

[10]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世界文化报告2000:文化的多样性、冲突和多元并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3页。

[1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与合作》专刊,1999年。

[12]转引自刘魁立《培育根基,守护灵魂——中国各民族民间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中国民族》2003年第3期。

[13]《鲁迅全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18页。

[14][刚果(布)]爱德蒙·木卡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们的文化认同感》,载乔晓光主编《交流与协作——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文集》,第28页。

[15]郭英德:《戏曲文学的文体特性》,载《中国戏曲的艺术精神》,国家出版社2006年版,第19—20页。

[16]李斌:《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之际温家宝李长春参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人民日报》2007年6月10日。

[17]原文刊于《中国文化研究》2019年第1期。

[18]万建中:《民间文艺认定的三个维度——基于民间文艺认识误区的反思》,《民族艺术》2016年第4期。

[19]尕玛多德:《论玉树藏族原生态民间舞蹈》,载罗桑开珠等主编《玉树文化研究》,中国藏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381页。

[20]李韵:《民族民间舞:莫让脂粉味掩盖乡土气》,《光明日报》2013年12月23日。

[21]刘承华主编:《守承文化之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特殊性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99页。

[22]周海宏:《危机中的抉择——对改造、发展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再认识》,载田青主编《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代序二),安徽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第12页。

[23]陈洁:《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能动性保护》,载田青主编《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代序二),安徽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第75—76页。

[24]王学仲:《多元文化理念与传统音乐文化的复兴》,载金俨编《东北大鼓艺术论辑》,春风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第295—296页。

[25]高燕:《国外保护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验与启示》,《艺术百家》2016年第5期。

[26]刘承华主编:《守承文化之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特殊性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71页。

[27][法]丹纳:《艺术哲学》,傅雷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39页。

[28][法]丹纳:《艺术哲学》,傅雷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34页。

[29]周显宝:《人文地理学与皖南民间表演艺术的保护》,《文艺研究》2006年第4期。

[30]胡亮:《对徽州民间吹打乐与鼓吹乐的考察所引发的思考》,《齐鲁艺苑》2009年第4期。

[31]安学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以云南巍山彝族打歌为例》,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第154页。

[32]刘志群:《藏戏与藏俗》,西藏人民出版社、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00年版,第42页。

[33]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编委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编辑部编:《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年版,第471页。

[34]赵艳喜:《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系统》,《民族艺术研究》2009年第1期。

[35]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编:《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座谈会交流材料》(内部资料),2017年7月,第39—41页。

[36]郑智民主编:《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研究》(内部资料),第36页。

[37]郑传寅:《文化安全视阈下的地方戏保护》,载吉林大学中国文化所主办《华夏文化论坛》(总第十六辑),吉林文史出版社2016年版,第70页。

[38]参见河南省文化厅《培养后继人才 传承河南豫剧》(内部材料)。

[39]葛树蓉:《云南民间舞蹈现状调查报告》,《民族艺术研究》2010年第4期。

[40]易红霞:《从 〈花月影〉 看二十一世纪广东粤剧的生存与发展》,载李少恩等编《香港戏曲的现状与前瞻》,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粤剧研究计划,2005年。

[41]汪广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意价值》,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55—156页。

[42]原文刊于《民族艺术研究》2011年第5期。

[43]根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相关信息计算所得,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www.ihchina.cn/inc/guojiaminglu.jsp)。

[44]陈瑜:《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保护才能“原汁原味”》,科技网,http://www.stdaily.com/kjrb/content/2010-09/09/content_227790.htm。

[45]黄峻:《关于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云南人大网,http://www.ynjcy.gov.cn/ynrdcwh/1013077919204900864/20091230/207738.html。

[46]刘魁立:《论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河南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第32页。

[47]李晓佳:《百年傣剧“寂寞”来袭人》,《民族时报》2010年9月14日第A05版。

[48]参见苑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研究》,《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49]参见彭吉象《艺术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50]陈哲:《土风计划2010年夏简报》,转引自zenlucia《陈哲的土风计划 2010年夏简报》,豆瓣网,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4742716/。

[51]杨雪吟:《生态人类学与文化空间保护——以云南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为例》,《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第46页。

[52]参见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53]原文刊于《文化遗产》2012年第4期。

[54]大规模调查共进行两次,分别为2010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与2011年2月13日至19日。调查者主要为山东大学民俗学研究所与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研究所在读硕士研究生,具体为付伟安、杨莹、张旭、刘星、佘康乐、艾晓飞、吴美云、刘清春、关少卓。另外还有山东省非遗保护中心原副主任王丕琢、山东大学民俗学研究所李浩副教授及山东济南山泉服务社工作人员张玉。在此对他们表示深切感谢。本文所依据之资料就主要来自这两次调查。

[55]与此说不同的是,目前有关胡集书会的官方文献称至少已有800年历史。

[56]岳永逸:《空间、自我与社会——天桥街头艺人的生成与系谱》,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版;《老北京杂吧地:天桥的记忆与诠释》,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

[57]黄静华:《民间艺人研究中的描述、解释和理解》,《民间艺术研究》2006年第2期;《民间艺人的生活空间、艺术知识、生活历史》,《民间艺术研究》2005年第6期;《论民间艺人的艺术知识》,《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58]黄中祥:《传承方式与演唱传统——哈萨克族民间演唱艺人调查研究》,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

[59]张玉:《民间艺人、书会传承与乡民社会——胡集书会调查与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2008年;郝沛然:《音乐与养家糊口——山东省胡集书会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马志飞:《马街书会民间曲艺活动的社会机制研究(1979—2007)》,博士学位论文,福建师范大学,2008年。

[60]王志清:《蒙古贞地区胡尔沁说书艺人生存现状调查》,《民间文化论坛》2006年第2期。

[61]说书行有“金正月,银二月,沥沥拉拉到三月”的说法,就是说正月是一年之中说书的最旺季。

[62]张玉:《民间艺人、书会传承与乡民社会——胡集书会调查与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2008年,第45页。

[63]当然,说书通常是以“档”的形式进行,一般由两人组成(评书除外),一弹一说,收入三七分成(说七弹三)。若以一月100元计,则两人平均仍有几十元,仍是相对较高的。

[64]郝沛然:《音乐与养家糊口——山东省胡集书会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第29页。

[65]张岩:《胡集书会艺人基本情况的调查与思考》,《商情》2009年第2期。

[66]调查过程中,许多民间艺人仍强调自己是专业艺人,以说书为主业,其实这更主要是虚荣心在作怪。通过访谈某位艺人的年中行事及参照其他艺人访谈,可以发现绝大多数其实并非如此。

[67]被访谈人:马士海,1947年生;访谈人:王加华;时间:2011年2月13日晚;地点:山东省惠民县胡集镇海军旅店。

[68]被访谈人:劳玉山,1949年生;访谈人:王加华;时间:2010年2月25日上午;地点:山东省惠民县胡集镇书会路。

[69]郝沛然:《音乐与养家糊口——山东省胡集书会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第48页。

[70]2011年胡集书会调查过程中,我们就遇到一位来自阳信的王姓女经纪人,手下有王秀兰等多位民间艺人。其主业为牛羊肉贩卖,利用业余时间联系说书业务。

[71]张军主编:《中国曲艺志·山东卷》,中国ISBN中心2002年版,第459页。

[72]可参见岳永逸《老北京杂吧地:天桥的记忆与诠释》,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

[73]被访谈人:李鸿儒,1947年生;访谈人:王加华;时间:2010年2月25日上午;地点:山东省惠民县胡集镇书会路。

[74]被访谈人:曲庆涛,1979年生;访谈人:张旭、张玉、艾晓飞;时间:2010年2月24日下午;地点:山东省惠民县胡集镇海林旅店。

[75]另外两位为2010年的赵墨涵(11岁)、2011年的王伯骏(9岁),均为山东肥城文化局山东快书艺人徐辉的学生。他们学习曲艺,纯粹是作为一种特长,就如同其他孩子学习钢琴、绘画一样。另外,他们只是受邀参加了正月十二上午的“卖场”表演,并未被安排下村。

[76]也有极个别举行拜师仪式的。如2008年夏,惠民县胡集镇政府就专门为曲庆涛拜师白曰华举行了隆重的传统拜师仪式。对此仪式,各方都非常重视,胡集镇党委书记、镇长及滨州市、惠民县、邹平县文化局长都亲自参加。但此仪式,更多还是出于一种宣传目的。

[77]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210页。

[78]吉尔印象编著:《璀璨中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全档案》,金城出版社2009年版。

[79]参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数据库系统,福克网,http://fy.folkw.com/step2.asp? s_id=17&shi_id=246。

[80]近两年胡集书会的书价通常集中于1500元到2000元之间。而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了滥竽充数的现象,为此从2008年开始,胡集镇政府又专门增加了考察艺人的工作环节。

[81]张岩:《胡集书会艺人基本情况的调查与思考》,《商情》2009年第2期。

[82]因此调查过程中,很多艺人都会向我们热切打听有关非遗保护的政策与相关操作,2011年书会时陪笔者调查的山东省非遗保护中心原副主任王丕琢更是受到艺人们的热烈追捧。

[83]被访谈人:张珠峰,1963年生;访谈人:王加华;时间:2010年2月24日上午;地点:山东省惠民县胡集镇书会路。

[84]不过有些艺人似乎自豪的过了头,如2010年书会,某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下村表演时,因嫌弃村落接待水平低而被赶了出去。对其进行访谈的两位同学在谈到他时,也纷纷评价说“太自负”“爱吹牛”,因此在这位艺人身上发生这种事他们感觉并不奇怪。

[85]被访谈人:李鸿儒,1947年生;访谈人:王加华;时间:2010年2月25日上午;地点:山东省惠民县胡集镇书会路。

[86]实际上传承人的评选也在艺人间造成了矛盾与冲突,尤其是在同一地方、同一曲种的艺人之间。访谈过程中,我们就不时听到艺人间相互攻击的言辞,比如“某某那样的,就那水平,怎么会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87]郝沛然:《音乐与养家糊口——山东省胡集书会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第28页。

[88]郝沛然:《音乐与养家糊口——山东省胡集书会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第47页。

[89]被访谈人:曲庆涛,1979年生;访谈人:张旭、张玉、艾晓飞;时间:2010年2月24日下午;地点:山东省惠民县胡集镇海林旅店。

[90]原文刊于《民族艺术研究》2017年第5期。

[9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 id=343073。

[92]林琳:《音乐生态学视角下的皖北坠子流变》,《民族艺术研究》2013年第5期。

[93]王文章:《保护传统艺术,弘扬优秀文化——在抢救和保护中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座谈会上的讲话》,《文艺研究》2002年第4期。

[94]板俊荣、伍国栋:《区域音乐文化的主体——乐人个案研究——以庆阳鼓吹乐艺人马自刚为例》,《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95]周立文:《鼓吹乐吹得凤凰来》,《光明日报》2014年1月27日。

[96]任同祥,1927年生,1954年任上海歌剧院演奏员,2002年逝世。民间艺人很少有像任同祥这样华丽的人生。

[97]方李莉:《艺术人类学研究的当代价值》,《艺术探索》200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