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黄昏下的浪漫
从林教授家里出来,已过了正午,阳光落在蓬松的发顶上,给卷起的毛发镀上了一层金色。
叶子是绿油油的,反着光,风吹过,吹乱了头发,草地上响起“刷刷”声,万物都随之起舞。
太阳照在身上,很暖和;风吹在身上,很冷。
沈洛清迎着太阳的方向抬头,手遮住了半边眼。
天晴万里无云,阳光刺眼,于眼角留下光晕斑斓。
太阳将一方天空都染上了只属于它的颜色,浅淡,又刺目的蓝色。
那是纯的,无法用语言来描述和形容的,是属于秋天的蓝色。是秋的天空。
树上的叶子闪着细碎的金光,微风拂过,撒了一地的金子,是秋天的馈赠。
姑娘微抬下巴,露出纤细修长的颈线,双肩平直,自然下垂,发丝轻扬,白到发光。
姑娘在看景,殊不知,自己也是一道景。
纤细的手肘上挽着竹篮,竹篮里有装好的萝卜和已切好的鲈鱼。
巷道上没有人,老街人吃饭早,午睡也早。姑娘独自一人,脚步轻缓,清雅素丽的脸庞沐浴在阴雨绵绵后难得的阳光下。
她很喜欢一个人独处的感觉。
哪儿都可以,一个人就行。
这个时候,什么都可以不用想,思维放空,一直走到花店。
姑娘轻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嗓音温绵,柔软温和,曲调轻快,活泼悠扬。
玫瑰摇曳,花瓣红的滴血。
沈洛清心情很好地给它浇了点水。
慢悠悠打了个哈欠,五指修长,指尖苍白,眼角溢出泪光点点,到点了,要睡了。
姑娘中午没吃几口饭。林教授做的菜太咸,实非所能接受范围。空腹感强烈,她随手撕了包面包,草草咬了两口后就合衣躺下了。
许是昨晚睡的时间短暂且不安稳,姑娘睡得很沉,太阳慢悠悠地挪到了西边。沈洛清这一睡,就睡到了青年回来。
“所以…你是想下厨?”
姑娘瞅了眼青年手里的黑色塑料袋,指甲掰得欢:“那个,还是我来吧。”
许璋辞不是很相信。
沈洛清直接伸出食指,将袋子勾了过来:“你真的可以相信我。”
姑娘拿着袋子直接去了厨房。
没一会儿,她又吞吞的探出头来:“手机给我一下,男朋友。”
姑娘没有手机,青年也不大用手机,两人显然都选择性忘了这件事。许璋辞把手机递过去,更加不相信了。
“请给我一点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好吗?这并不难。”沈姑娘摇摇手中的手机,鼻翼间还残留着青年身上的淡淡木槿香,她忽然就起了玩闹的心思,“对不对,许哥哥?”
姑娘的嗓音软淡温绵,一声“许哥哥”叫得跟猫崽子儿似的。许璋辞腿一软,差点绊倒,而罪魁祸首撩完就顺手带上了厨房门。
沈姑娘淡定地上了锁,以免某人堂皇而知地进来报仇。
亲都亲了,啃都啃了,结果已确定,形式不重要。所以沈姑娘十分遵循本心的调戏了下自己已转正的男朋友。
青年的手机很简单,初始界面背景还是系统配的,没有上锁,也没有下载其他乱七八糟的软件,主页就有一个“百度一下”的小程序,干净整洁到可以直接拿去当手机模板。
姑娘素白的指尖轻点屏幕,很快就弹出了熟悉的界面。
不懂就点百度一下,度娘都知道。
沈姑娘会做小糕,能泡清茶,但是没做过菜。
不过没关系,咱是天赋型选手。
淘米择菜,姑娘打开煤气试着点开,很快就熟练业务了。
许璋辞不得不承认,有些人在某些方面真的很有天赋,姑娘炒出的菜,卖相好,味道好,一桌菜硬是摆出了米其林三星即视感。
青年鱼肉夹得欢。
沈洛清夹起筷子,戳了戳鱼鳍,单手撑头,掀眸,细软的睫毛轻颤:“有这么好吃吗?”
许璋辞闻言,牙齿咬住筷子轻轻磨了磨:“尝一尝不就知道了。”
姑娘摇头,她不吃鱼。
墙上的挂钟指针转到了“10”,屋外夕阳红似火,照在了姑娘的身上,照在了青年的身上,照在了那盘还没吃完的清蒸鲈鱼上,照亮了只有两个人在的空间。
姑娘顺着光线抬头,太阳刚好被框在了窗户的黑色边框里,横架在中间的墨色窗架好似因抵挡不住夕阳的灼热而融化。
红得耀眼又夺目。
沈洛清干脆把窗户推开,被挡住的天空以一种十分奇特的方式展现在面前,从红日开始,一点点抛现出全貌。
夕阳很红,并没有白天那般圣洁明亮,不可侵犯,它像是褪去了那层刺目的金芒,露出了浓妆重彩的朱颜酡。
它的周围没有云朵,像是害怕灼热太阳的余晖,都躲得远远的,也都不可避免地被染上了金黄,像金色的鱼鳞。
即便是隔得再远再远的云,也都如橘粉色的棉花糖,一簇一簇,被融化到无法粘黏在一起,熙熙攘攘,要很仔细很仔细地找,才能找到那躺在金色鱼鳞上,恬静的月牙儿。
很美的夕阳,很美的天空。
就是离得太远了,沈洛清撑着头,暗自惋惜。就冲着老天爷今年的脾气,也不知几时才能再见到一回。
姑娘的发丝是炽黄的,肌肤也染上了属于夕阳的温度。
青年慢条斯理地扒完最后几口饭,把碗筷收拾了,一并放入水槽里。打开水龙头,泡好水,青年抽了两张纸巾擦手。
他把纸巾丢了,顺手带起搭在木椅上的大衣:“走吧。”
姑娘回头:“去哪儿?”
许璋辞正在扣扣子,闻言抬头,嘴角弯出醉人的弧度:“带你去追太阳。”
沈洛清是个温柔又迷糊的姑娘,她喜欢裁衣服,喜欢穿旗袍,喜欢抹茶,喜欢小蛋糕,喜欢蓝色和绿色,喜欢风,喜欢雨,喜欢太阳,喜欢所有古色古香的东西。
这是许璋辞经过一个月的观察整理得到的姑娘一小部分兴趣爱好。
她是向日葵,向阳而生。
姑娘跟着青年下了楼,红日又往更西边去了,她对于两人能否追上太阳表示强烈怀疑,且问了出来。
许璋辞又笑了,青年笑起来很好看,像东升旭日:“我可没说要带你追上太阳。”那可是连夸父都追不上的太阳。
“把手给我。”青年手很长,骨节分明,指尖苍白。姑娘依言,顺从地将手放到了他的掌心,两只手都很修长白皙,不过青年的更大,也更宽厚,更有力。给人以足够的安全感。
他们开始奔跑。
西落的红日还在移动,它不会因某一个星球而改变自己的轨迹,更不会为了一段或轰轰烈烈或细水长流的恋情而在某个地方驻留片刻,给青涩小伙一个得以与姑娘共同观赏日落的浪漫机会。
这就让青年小伙们能够毫无保留地展示出独属于这个年段的轻狂与放纵,毫无保留地展示此时的大志与理想,去拥抱美好,与夕阳奔跑。
带起的风吹打在脸上,霞光落满全身,将两人的身影都染上少年的朝气。
影子明明暗暗,青年带着姑娘在巷里穿梭,街巷上没什么人,两人尽情奔跑。
盘好的发松了,春日青色的大发箍圈掉了,碎花发带松了,编好的麻花辫也散了。一头秀发随着她的奔跑而摇曳,拍打在脸上,遮住了视线,只能看到青年半边温俊的侧脸,美好的不像话。
两人最终没能欣赏到日落之壮景。
青年带姑娘上了一座高台。从花店到高台,贯穿半条老街,跑步进行,不过五六分钟,夕阳只余留个尾巴在西边天际。
像大火烧着了天空。
高台不知是什么时候修建的,积满了灰,每走一步,那铁质生锈的楼梯就会发出如老人般行将就木的“咯——吱”声。
最后两级阶梯断了,青年熟练地攀着楼口的栏杆,脚上借力爬了上去。铁杆发出刺耳的声音,在这片宽阔的空间里显得尤为惊心胆颤。
许璋辞脱了大衣,铺在地上,然后伸手,将姑娘拉了上来。
高台上还算干净,应当是有人常来,还摆了个花架,藤蔓肆意游走,自由生长,非常青绿葱茂,十分生机勃勃。
别人种花,精心呵护,青年种花,自生自灭,别人种的花十分遵循自然守则,青年种的花总是反季节生长,奇葩种奇葩,还是奇葩。
她真的很好奇青年是如何做到的。
沈姑娘无语,偏头看他,许璋辞没管她在想什么,牵着她的手来到高台边。
高台这边是老街,对面是大厦,鳞次栉比,将燃烧的天空切分成小段小段,飘忽不定的行云开始聚集。
不知是否是飞机驶过,两条耀眼灼目的平行线横挂在天空,静止了没一会儿,一条便开始向另一条靠拢,形成了个歪歪扭扭的X。
姑娘双臂交叠平放在栏杆上,栏杆被青年用湿巾擦了一遍,很干净。她看了会儿那个歪歪扭扭的X,扭过头来看青年。
许璋辞:“怎么了?”
沈洛清:“没怎么。”
她撑着头,眨了眨眼睛,慢吞吞的补充,“就是想看看你。”
霞光总是能给人一种暧昧感,两人就着这份天然的旖旎接了个吻。
轻触即分,并未深入。
就像是在一起生活了多年的老夫老妻,日常生活里代表纯洁爱意的一个亲吻。
两人认认真真欣赏起了残红的天空,两只手十指相扣。
姑娘五官精致,容颜清丽,并非浓颜系的长相,清新耐看。
她卷翘睫毛沾着光,沐浴着圣洁,如同天使。
两人在台上呆了半个多小时,待最后一点余红退却,才原路返回。
天色昏暗,太阳落下的风又凉人心肺。
沈洛清缩了下脖子,青年把大衣披在姑娘肩上。
“几点了?”姑娘拢了拢衣襟。
许璋辞:“6:30吧。”
他没带手机,又不爱戴表,估了个大致时间。
老街的人都不怎么看钟,全凭习惯估算时辰。
沈姑娘歪头,轻轻“啊”了声,将头靠在青年肩上,咕哝道:“这么早啊。”
姑娘声线轻软,有点儿遗憾。
她今日没穿高跟,比青年矮了一个头,两人挨得很近,即便抬头也只能看到青年光洁的下巴,以及那线条流畅的下颚线。
两人的影子被拉的老长。
许璋辞止住脚步。
沈洛清:“怎么了?”
许璋辞:“去约会吧。”
沈洛清笑了:“我们不正在约会吗?”
许璋辞:“我们去看电影。”
沈洛清:“好啊。”
许璋辞:“然后去买对戒。”
沈洛清沉默了。
许璋辞又接着说:“还要买束玫瑰花。”
沈洛清盯着地上,路灯坏了,照的影子明明暗暗。
“好啊。”她轻轻开口,还是柔柔的语音,“都听你的。”
不同于姑娘,他的睫毛很长,低头时会跟着下垂,如同黑色凤尾蝶翅,在眼底留下一小片狭长的阴影。青年的眼型很占优势,就使得那双眼睛无论在什么时候看人都是温柔浅倦的。
仿佛拒绝这样一个看着你的人是一件罪大恶极的事。
何况姑娘也不忍心拒绝。
老街巷道多,跟迷宫一样,对老街不熟的人很容易弄混方向。
宁江是个大城市,天黑下来,便是夜猫子们的狂欢。
车水马龙,灯红酒绿,行走的人,忙碌的车辆,堵塞不通的十字路口,五光十色的娱乐城,一眼望不到头的小吃街。
全是人。
熙熙攘攘的人,摩肩接踵的人,大声交谈的人,一眼望去,全是人头。
深秋天还有吃刨冰的,穿着超短裙,露脐装,8公分的细高跟,左手拿着甜筒,右手牵着小孩。一不留神,小孩就挣开手跑掉了。
小孩手上拿着烤火腿,肠衣上挤了番茄酱,撞到了刚付完钱的青年身上。
青年把大衣给了姑娘,里面就穿了件宽松的白毛衣,那一块鲜红更是格外打眼。
许璋辞扶住差点摔跤的小男孩,后面是追的气喘吁吁的女孩。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十分抱歉弄脏了您的衣服,我……”
女孩连连鞠躬道歉,一抬头就看见了青年的脸。
穿着青年大衣的姑娘站在台阶上,手里捧着正热乎的奶芙,她腾出一只手,在大衣口袋里翻出一包纸巾,递给青年。
青年摇头,对女孩说了句“没关系”,接过姑娘递过来的纸巾,蹲下,抽出一张给小男孩擦干净了那只弄脏了的手。
小孩约莫8岁,肉嘟嘟的,手也是肉嘟嘟的,眼睛很大,对青年说“谢谢”,浓浓的奶音。
许璋辞说着“不用谢”,然后用纸巾将掉在地上的火腿包起来,扔进了奶茶店旁的垃圾桶里。
许璋辞把小孩还给女孩,与姑娘一道走了。
女孩十七八岁,看着两人的背影十分遗憾,低声咕哝了句:“果然帅哥都跟美女在一起了。”
小吃街很吵,娱乐城里的摇滚乐也听得见,女孩这话刚出口就散了。
青年和姑娘没看电影,今天周六,又正巧是新影片首映的时候,来看电影的人很多,从7:00~11:00的场次都已满满当当。两人干脆就在附近逛了逛,买了点小东西,期间又进了几家珠宝店,也没挑中称意的对戒。
许璋辞很郁闷觉得今天的好运气都在黄昏的时候用完了。索性卖花的不少,最后还是抱了束玫瑰花,也不算空手而归。姑娘嗜甜,就给姑娘买了杯布蕾奶芙。
两人胳膊挽着胳膊,闲庭漫步于喧闹街头,像是一对穿错时代的民国恋人。
沈洛清将头靠在青年肩上,鼻尖尽是青年身上那股淡淡的木槿香,她想,许璋辞真的是个很温柔的人。
沈洛清:“回去吧。”
许璋辞:“才逛了一会儿,怎么就想回去了?”
他偏头看她,笑意潋滟。
奶芙还是热乎的,沈姑娘把它塞到了青年手里。
许璋辞怕冷畏寒,又把大衣给了姑娘,只穿了件毛衣,那毛衣是修身款,领口宽松露出一小截下陷的锁骨,被风吹的发白。
深秋夜本就凉意袭骨,青年手很凉,姑娘抓着的时候都哆嗦了一下。
她不由分说地把青年的手连同自己的手一并塞进了大衣口袋。
许璋辞晃了晃另一只手上的奶芙,低低地笑:“不喝了?”
沈姑娘点点头,又摇摇头,正巧一辆的士驶来,她一边招车一边回:“回去以后热了再喝。”
那的士向前滑了一二十米,又打着转向灯后退,停在了两人面前。
沈洛清打开车门,把青年先塞了进去。
许璋辞:“我们是不是剧本拿倒了?”
他往旁边移了移,靠着车门就这样懒懒散散的瞧着跟着坐进来的姑娘。
“师傅,到南景路。”
姑娘报了地址,顺手带上了车门。
师傅“哎”了一声,麻利换挡,打表器发出滴滴声,车子随之向后一滞,进而缓缓启动。
车里开了暖气,青年把奶芙递给姑娘。
沈姑娘咬着吸管,就着青年的手喝了一口,已经不热了。
她把奶芙推开,摇头。
“拿倒什么剧本了?
”嘴角上沾了奶茶,姑娘伸出舌/_——一尖,轻轻一扫,舔掉了。
那点猩红在青年眼前一闪而过,喉结没忍住上下一动。
姑娘毫无察觉,睁着一双清润剔透的秋水剪瞳,静静看着他。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光透过车窗,在姑娘眼珠上折射出光怪陆离的破碎光影,恍若一对儿琉璃珠子,呈现出一种冰冷的无机质感。
许璋辞很喜欢这对眸儿,亲润的,剔透的,有迷糊,有困顿。欢喜也好,悲伤也罢,这种较为强烈的情绪从不曾折射进那最深的眼底,就像是一对儿摆在橱窗里的精美工艺品,像是做工精致的洋娃娃和人形木偶的眼眶里镶嵌的宝石珠子。
“许老板,恕我直言。”沈姑娘伸出两根细白的手指,戳了戳青年的胳膊,“就你这种秋天都要围围巾的体质,心里没点数吗?”
姑娘戳的很轻,说话也很轻,身上还有股淡淡的,甜腻的奶味儿,像只刚刚断奶的猫儿崽。
“没数啊。”许璋辞抓住姑娘的手,睫毛下垂,眸心温柔,“所以女朋友,你管管我好不好?”
司机师傅在前面乐呵呵的笑,偶尔还能听见两句“年轻真好”什么的,青年还是那般温温柔柔的看着她,沈洛清只得庆幸,许青年不是真正的狐狸精,自己也不是那封建王朝的皇帝,不然早就沉浸在温柔乡里,国破家亡,尸骨无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