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全球化逆流下的突围与反击
历时8年谈判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终于在2020年11月15日正式签署。作为涵盖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全球最大自贸区,RCEP的实施旨在带来更广泛的货物贸易零关税,以及更高层次的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水平。
当然,考虑到中国此前已与RCEP日本以外的所有国家有过双边贸易协定,与东盟的自贸协定也已经削减了90%的关税,且下一步关税减免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20年内逐渐推进,因而可以预期,RCEP的短期影响是有限的。
RCEP最大的突破在于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巨大进展,以及首个中日贸易协定安排。与此同时,在近年来逆全球化加剧、贸易保护主义大行其道的背景下,东亚区域一体化的突围,有助于发挥区域供应链优势,促进更广泛的合作与融合,亦为中国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实行更高水平的开放迎来新契机。
RCEP的战略意义较为显著
在疫情不退、逆全球化思潮盛行之时,RCEP签署本身具有战略意义,它是新形势下推广多边主义的一块基石。
第一,RCEP是对逆全球化思潮的反击。特朗普政府奉行“美国优先”的保护主义,先是退出奥巴马时代签署的高规格、高覆盖面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其后对传统贸易伙伴施压,重新签订“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美墨加协定》)等贸易协议,试图推动汽车等制造业回流北美或直接回到美国本土;再是在谈判中向日本等国提出“毒丸”条款,迫使第三方国家在中美之间选边站。对此,依赖全球贸易的东亚国家对贸易自由化要求反而更强烈,这为RCEP谈判提供难得的窗口期。展望未来,尽管美国新一届总统拜登上台后,在对外贸易政策方面会与特朗普明显不同,但考虑到自贸谈判耗时较长、不确定性大,且重返TPP不在民主党最新的纲领中,预期美国在2022年中期选举之前无法实质性重回《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谈判,RCEP已具有一定程度的先发优势。
第二,亚太全球产业链枢纽优势进一步巩固。2019年,RCEP15个成员国总人口达22.7亿,GDP达26万亿美元,出口总额达5.2万亿美元,均占全球总量的1/3左右,RCEP已成为目前全球体量最大的自贸区。与此同时,亚太内部合作紧密,产业链完备。2020年前三个季度,东盟已一举超过欧盟,成为中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且与产业链布局有关的资本品贸易、中间品贸易和直接投资迅速增长。RCEP关税减让安排和原产地规则,进一步降低了区域内部产业链合作成本,也使得欧美发达国家回迁产业链面临更高的相对成本,有助于使产业链留在亚太地区。
第三,RCEP是中日首次加入同一自贸框架。由于中国与日本之外的14国家都有双边贸易协定,因此,此次中日自贸安排是最大的增量。日本是仅次于东盟、欧盟、美国的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2019年中国对日出口1432亿美元,主要集中在服装(12.1%)、计算机(6.8%)、手机(6.2%)、电器;而中国自日本进口1715亿美元,主要为机械(12.2%)、汽车及零件(10.3%)、集成电路(10.1%)和精密仪器,美妆和食品亦受中国消费者欢迎。但相比中国与其他主要经济体贸易发展迅速,中日贸易规模在过去10年停滞不前。RCEP预计将对中日出口有较大提振,未来日本出口至中国的机械、汽车零部件和食品,以及中国出口至日本的服装、鞋帽、箱包,将是双边关税逐步减让的主要受益者。中日电子、电气和精密仪器等产品领域的贸易已经实现双边零关税,基本不受影响;中国自日本进口的汽车、美妆产品关税保持不变,受影响较为轻微。
不应高估RCEP的短期影响
RCEP意义更多体现在长期,短期影响和改变是有限的。具体体现在:
第一,整体关税减让力度并不大。如上文所述,在RCEP签署前,大部分国家便已缔结了多项自贸协定,如作为谈判发起方的东盟本身已经构成单一市场,并在“东盟+1”框架下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签署了相关自贸协定,中国与东盟的自贸协定已经削减了90%的关税。事实上,除了缺少中日、日韩的“拼图”,亚太地区的贸易版图已经完全被双边自贸协定覆盖。此外,从中国进口角度来说,关税仅是海外商品税收的一环,更多税收来自进口增值税与消费税。2020年前三个季度,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1.1万亿元,远高于关税的1899亿元,显示仅是关税减让对最终购买者而言影响有限。
第二,关税减让周期长,进展快慢与政治经济环境相关,存在不确定性。RCEP关税减让是个长期过程,协议中大多数减免设置了10~20年的过渡期,之后才实现零关税。相比之下,号称“现代自贸协定”的《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EVFTA)在生效后立即取消71%的关税,之后7~10年完成剩余关税的逐步取消,最终取消99%的关税。此外,即便在同一自贸区,不同国家之间也存在差异化减税标准,如在服装鞋帽等品类,日本承诺RCEP生效后立即免除对东盟和澳新的全部关税,但对中韩则是渐进削减关税,说明国家战略与地缘政治考虑、产业结构竞争性的考量,均是影响合作深度的重要因素。
第三,RCEP目前主要以货物贸易协定为主,在服务贸易与投资协定方面的进展并不显著。与如今经贸协定越来越多地涉及服务贸易和非贸易要素有别,RCEP主要停留在货物贸易领域,服务贸易规则涉及较少,特别是缔约国在电子商务方面分歧较大,围绕电商跨境的数字产品交易、隐私保护、消费者保护和跨境数据存放等问题,现阶段并未形成成熟的框架。RCEP对服务贸易采用正面、负面清单结合模式,与仅采用负面清单的CPTPP在开放程度上有所区别。同时,RCEP对数据、环境、劳动力工作条件等非贸易要素要求不高,这也使得该协定更容易被缔约国接受。
综上,笔者认为,RCEP的签订是全球化逆流之下多边主义的一次突围和反击,对于推进东亚产业合作、加速中日韩贸易一体化、对抗贸易保护主义冲击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当然,东亚区域一体化是起点而非终点,考虑到关税减免是个长期过程,且政策层面的日韩争议、中澳纠纷仍将左右贸易区成员的紧密程度,RCEP的短期作用与效果并不宜被高估。展望未来,中国仍需以RCEP为基础,加快推动建设更高质量的经贸协定与对外开放。一方面,升级RCEP至更加实质的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另一方面,借助RCEP尽早促成中日韩自贸区协议签订,以实现更加紧密的东亚区域一体化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