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随笔(译文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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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谈宗教统一

(1612年作 1625年重写)

宗教是人类社会的主要维系,若其自身能维持真正的统一,实为幸事一桩。围绕宗教产生的争执和分歧是异教徒闻所未闻的劣迹。这是因为异教徒的宗教并无任何恒定的信仰,只表现为各种典礼和仪式。他们的教士、神甫由诗人充当,由此可以想见,他们的信仰是一种怎样的宗教。然而,真正的上帝具有这样一种特性:他是一位“忌邪的神”(1),所以他的崇拜与宗教既掺不得半点杂质,也不容他神分享。因此我们就宗教统一要讲几句,谈谈统一的结果、界限和手段。

统一的结果(除了取悦上帝,因为这是至关重要的)有二:一是针对教外人士的,二是针对教内人士的。就前者而言,异端邪说、拉帮结派无疑是坏中之坏,更甚于伤风败俗。肉体上伤身断肢比一种体液的败坏(2)更加危险,精神上情况亦然。所以要使教外人士望而却步,要将教内人士逐出教门,行之有效者莫过于破坏统一。每当遭遇此类情形:有人说:“看哪,他在旷野里,”又有人说:“看哪,他在内屋中,”(3)(即每当一些人在异端秘密集会里寻找耶稣,而另一些人在教堂门面上寻找耶稣之时),这种告诫的声音应一直在人们耳际回响:“不要出去。”外邦人的教师(4)(他工作的性质使他对教外人士特别担心)说:“如果一个异教徒进来,听见你们操着多种方言说话,岂不说你们癫狂了吗?”(5)诚然,无神论者和世俗之徒一旦听说教内见解如此冲突,印象必不会好,他们对教会也就避而远之,不免去“坐亵慢人的座位”(6)。一位嘲讽大师(7)竟以“异教徒的莫里斯舞”(8)为他虚构的丛书中的一本书命名,此事虽小,然而作为如此严肃的问题的一个佐证,正将这一弊端鞭挞得入木三分:异教徒丑态百出,卑躬屈膝;恰为那些爱诋毁神圣事物的世俗狂徒和腐朽政客徒增笑资。

宗教统一带给信徒的则是和平。和平包含着无尽的福祉。它树立信仰,点燃爱心,并使外在的宗教和平净化为内在的平和心境:不必苦心孤诣钻研撰写论战檄文,转而致力于读写修行、祈祷的伟论。

至于统一的界限,进行正确定位至关重要。似乎存在着两个极端。在某些狂热分子听来,一切主张和解的言辞都不堪入耳。“平安不平安,耶户说,平安不平安与你何干?你转在我后头吧。”(9)平安不平安倒无关紧要,要紧的是沆瀣一气,结党营私。另一个极端则是某些老底嘉派(10)和态度温暾之辈,他们以为可以用折中、骑墙和巧妙的调停来调解宗教问题,仿佛他们要在上帝和凡人之间做出公断似的。这两种极端都应避免,但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将救世主亲自起草的《基督徒盟约》中的两条相反相成的条文解释得中肯明白:“跟我们不相合的就是反对我们,不反对我们的就跟我们相合。”也就是说,应将宗教中的根本实质性的问题同不纯属信仰,而仅是见解、派别或良好意图的问题真正分别开来。许多人认为此乃区区小事,而且已经解决,但倘若处理得更少偏颇,则会更受普遍欢迎。

关于这一点,我仅提供一点建议。人们应当注意且勿以两种争论分裂上帝的教会;其中一类争论只不过是由辩驳引发的,争论的问题纯属鸡毛蒜皮,犯不着为它大动肝火,势不两立。有一位先哲发现:“基督的黑衣确实没有缝儿,但教会的外衣五颜六色。”(11)因此他说:“衣服可以形形色色,但不可让它开裂。”(12)可见统一与划一是两码事。另一种是争论的问题至关紧要,但因着眼点过于琐屑晦涩,以至使争论最后钻了牛角尖,脱离实际,明理善断之士有时会听见一些无知之徒争短论长,但他心里明白,这些殊异之谈指的是同一码事,然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会达成共识。倘若人与人之间由于判断的差异而出现上述情况,那我们还能认为洞悉人心的上帝就不能发现脆弱的人类尽管言辞对立、用意却完全一致,从而能接受双方的意见吗?这类争论的性质,圣保罗在他关于同一问题的告诫中已淋漓尽致地予以表达。“躲避世俗的虚谈和那敌视真道、似是而非的学问。”(13)人们向壁虚造种种矛盾冲突,并赋予它们新的名号,这些名号已约定俗成,以致本来该受实义支配的名号,反而支配了实义。

和平或统一也有假的,表现有二:一种建立在蒙昧无知的基础之上,因为黑暗中百色相同;另一种是在坦率承认根本问题矛盾的基础之上拼凑起来的,因为在那些事情上的真与假,就像尼布甲尼撒王梦见的大象脚趾上的铁和泥,可以粘在一起,却不能融为一体。(14)

至于谋求统一的手段,人们必须当心,在谋求或巩固宗教统一时,切不可废弛博爱义方和人类社会的法度。基督徒有两口剑,宗教之剑和世俗之剑,在维护宗教时二者都有相应的职能和地位;然而我们不可拿起第三口剑,即穆罕默德之剑,或者类似的剑;也就是说,不可借助干戈传教或以腥风血雨的迫害来胁迫人的良心,除非有明火执仗辱没宗教、亵渎神明、或者叛国谋反的情况出现;更不可放任滋生事端,认可阴谋叛乱,授民众以刀剑以及诸如此类意在颠覆神授予的政权(15)的行为(16),因为这样做无异于用第一块石板撞击第二块石板,把两块统统撞碎(17);而且一心要视世人皆为基督徒,从而忘记了他们是人。诗人卢克莱修看到阿伽门农竟然忍心把自己的女儿当祭品,便惊呼:

“宗教作恶如此之甚。”(18)

倘若他知道法国的大屠杀或英国的火药阴谋,他又当何言以对?(19)他会七倍地沉溺于逸乐,更加不信神灵。因为那口世俗之剑为了宗教而拔出鞘时,需要慎之又慎,所以将它放到百姓手中便是荒谬绝伦之举。这种事还是留给再洗礼派(20)教徒和其他亡命之徒吧。魔鬼说“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21),那是极大的亵渎。可是如果让上帝扮演成某种角色,让他说“我要降到地下,当个黑暗之王”,那就是更大的亵渎了。倘若宗教的目标堕落到谋杀君主(22)、残害百姓、颠覆国家和政府这一类丧尽天良的行径,那跟亵渎行为相比又好在哪里?毫无疑问,这是把圣灵鸽子般的形象贬为兀鹰和乌鸦,这是在基督教会的船上挂起海盗和杀手的旗号。因此,教会必须靠教义、教令,君主必须靠武力、文治。无论是基督教的还是伦理的,好像借助墨丘利的神杖(23)一样,都要把支持上述罪行的行为和看法统统打入地狱,并使它们万劫不复,如同大多已经做过的那样。毫无疑问,关于宗教讨论,那位使徒的话应当放在前面:“人的怒气并不成就上帝的正义。”(24)值得注意的是,一位睿智的前辈同样坦诚地表白:凡对良心施压的人一般都有自己的打算。

解析

一、宗教中的异见自然限于那些崇拜一位忌邪的神的人。

二、统一的结果:

1.避免坏事祸因(教外);

2.保证和平(教内)。

三、统一界限的确定:

1.不是由着狂热(耶户)这一个极端;

2.也不是由着宽松(老底嘉派)的另一个极端;

3.而是借助仔细公正地区分实质性问题和一般性问题,因为:

(a)不必要的讨论也许会出现在鸡毛蒜皮的问题上;

(b)或者会出现在以琐屑的方式处理的重大问题上。

四、在下列情况下统一是假的:

1.建立在蒙昧无知的基础之上时;

2.建立在对真正分歧无知的基础之上时。

五、统一的手段:

2.迫害,非法


(1) 参见《圣经·旧约·出埃及记》第20章第5节。

(2) 西方中世纪生理学说认为人体中有四种体液,若它们配合不均,就会导致疾病。

(3) 参见《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24章第26节。

(4) 指圣保罗。

(5) 参见《圣经·新约·哥林多前书》第14章第23节。“操着多种方言说话”比喻教义不统一。

(6) 参见《圣经·旧约·诗篇》第1篇第1节。

(7) 这里指法国作家拉伯雷(约1483—1553)。

(8) 莫里斯舞是英国一种传统民间舞蹈,在五朔节表演,舞者通常为男子,身上系铃,扮作民间传说中的人物,模样怪异。之所以称为莫里斯舞,莫里斯这个词显然来自“莫里斯科”(morisco),意为“摩尔人的”。

(9) 见《圣经·旧约·列王纪下》第9章第18节。耶户系以色列第十代王。

(10) 参见《圣经·新约·启示录》第3章第14~16节。

(11) 参见《圣经·新约·约翰福音》第19章第23节。

(12) 原文为拉丁文,“先哲”指圣伯尔纳。圣伯尔纳(1090—1153),法兰西人,天主教西多会修士,明谷隐修院创立者。在政治、文学、宗教等方面对西方文化有重大影响。

(13) 见《圣经·新约·提摩太前书》第6章第20节。

(14) 参见《圣经·旧约·但以理书》第2章。

(15) 这里似乎指《圣经·新约·罗马书》第13章第1~2节:“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

(16) 培根影射教皇开除伊丽莎白女王教籍的行为。

(17) 据《圣经·旧约·出埃及记》所载,摩西带领希伯来人出埃及过红海,抵西奈山,在那里传授上帝刻在两块石板上的十诫,令希伯来人遵守。第一块板上是人对上帝的责任,第二块板上是人对人的责任。

(18) 原文为拉丁文。阿伽门农,特洛亚战争中希腊军队的最高统帅,由于得罪了狩猎女神,女神使奥利斯港平静无风,船队不能进发,预言家指出,必须将爱女伊菲革涅亚献祭给阿耳忒斯,女神之怒方能平息。阿伽门农迫于无奈,只好同意将爱女杀死献给女神。但在最后一刻,女神赦免了伊菲革涅亚,将她摄走,用一只牝鹿代之,随后风起,希腊联军开始进发。

(19) 指1572年的圣巴多罗缪节对胡格诺派教徒的大屠杀和1606年11月5日英国天主教徒企图炸毁议会、炸死詹姆斯一世的阴谋事件。

(20) 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的一个教派。不承认为婴儿所施的洗礼,主张成年后须再次受洗,故称。主要成员为农民和城市平民,他们对封建制度及其支柱天主教会极度仇恨,一部分人参加了德国的农民起义,后受到残酷镇压。

(21) 见《圣经·旧约·以赛亚书》第14章第14节。

(22) 这里指法王亨利三世于1589年被一名多明我会修士暗杀之事。

(23) 古罗马神话里墨丘利手持神杖招引亡魂前往阴间。

(24) 见《圣经·新约·雅各书》第1章第20节。使徒指雅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