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儿”的格律——兼论新诗向民歌学习的一些问题
在用汉语歌唱的民歌当中,“花儿”的形式是很特别的。其特别处在于:一个是它的节拍,多用双音节的句尾;一个是它的用韵,用仄声韵的较多,而且很严格。这和以七字句为主体的大部分汉语民歌很不相同。
(一)
徐迟同志最近发表的谈诗的通讯里,几次提到仿民歌体新诗的三字尾的问题。他提的这个问题是值得注意的。民歌固多三字尾,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
并非从来就是如此。《诗经》时代的民歌基本上是四言的,其节拍是“二——二”,即用两字尾。《诗经》有三言、五言、七言的句子,但是较为少见,不是主流。
三字尾的出现,盖在两汉之际,即在五言的民歌和五言诗的形成之际。五言诗的特点不在于多了一个字,而是节拍上起了变化,由“二——二”变成了“二——三”,也就是由两字尾变成了三字尾。
从乐府诗可以看出这种变化的痕迹。乐府多用杂言。所谓杂言,与其说是字数参差不齐,不如说是节拍多变,三字尾和两字尾同时出现,而其发展的趋势则是三字尾逐渐占了上风。西汉的铙歌尚多四字句,到了汉末的《孔雀东南飞》,则已是纯粹的五字句,句句是三字尾了。
中国诗体的决定因素是句尾的音节,是双音节还是三个音节,即是两字尾还是三字尾。特别是双数句,即“下句”的句尾的音节。中国诗(包括各体的韵文)的格律的基本形式是分上下句。上句,下句,一开一阖,形成矛盾,推动节奏的前进。一般是两句为一个单元。而在节拍上起举足轻重的作用的,是下句。尽管诗体千变万化,总逃不出三字尾和两字尾这两种格式。
三字尾一出现,就使中国的民歌和诗在节拍上和以前诗歌完全改观。这是一个划时代的变化。
从五言发展到七言,是顺理成章的必然趋势。五言发展到七言,不像四言到五言那样的费劲。只要在五言的基础上向前延伸两个音节就行了。五言的节拍是“二——三”,七言的节拍是“二——二——三”。七言的民歌大概比七言诗早一些。我们相信,先有“柳枝”“竹枝”这样的七言的四句头山歌,然后才有七言绝句。
七言一确立,民歌就完全成了三字尾的一统天下。
词和曲在节拍上是对五、七言诗的一个反动。词、曲也是由三字尾的句子和两字尾的句子交替组织而成的。它和乐府诗的不同是乐府由两字尾向三字尾过渡,而词、曲则是有意识地在三字尾的句子之间加进了两字尾的句子。《花间集》所载初期的小令,还带有浓厚的五七言的痕迹。越到后来,越让人感觉到,在词曲的节拍中起着骨干作用的,是那些两字尾的句子。试看柳耆卿、周美成等人的慢词与元明的散曲和剧曲,便可证明这点。词、曲和诗的不同正在前者杂入了两字尾。李易安说苏、黄之词乃“字句不葺”的小诗。所谓“字句不葺”,是因为其中有两字尾。
词、曲和民歌的关系,我们还不太清楚。一些旧称来自“民间”的词曲牌,如“九张机”“山坡羊”之类,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能不能算是民歌,还很难说。似乎词、曲自在城市的里巷酒筵之间流行,而山村田野所唱的,一直仍是七言的民歌。
“柳枝”“竹枝”,未尝绝绪。直到今天,中国大部分地区的民歌仍以七言为主,基本上是七言绝句。大理白族的民歌多用“七、七、七、五”或“三、七、七、五”,实是七绝的一种变体。湖南的五句头山歌是在七绝的后面加了一个“搭句”,即找补了一句,也可说是七绝的变体。有些地区的民歌,一首只有两句,而且每句的字数比较自由,比如陕北的“信天游”和内蒙古的“爬山调”,但其节拍仍然是“二——二——三”,可以说这是“截句”之截,是半首七绝。总之,一千多年以来,中国的民歌,大部分是七言,四句,以致许多人一提起民歌,就以为这是说七言的四句头山歌。在许多人的心目中,“民歌”和四句头山歌几乎是同一概念。民歌即七言,七言即三字尾,“民歌”和“三字尾”分不开。因此,许多仿民歌体的新诗多用三字尾,不是没有来由的。徐迟同志的议论即由此而发,他似乎为此现象感到某种不安。
但不是所有的民歌都是三字尾。“花儿”就不是这样。
“花儿”给人总的印象是双字尾。
我分析了《民间文学》一九七九年第一期发表的《莲花山“花儿”选》,发现“花儿”的格式有这样几种:
①四句,每句都用双音节的语词作为句尾,如:
除去一些衬字,这实际上是一首六言诗。
②四句,每句的句尾用双音节语词,而在句末各加一个相同的语气助词,如:
除去四个“呢”字,还是一首六言诗。
这里“有”“走”本是单音节语词,但在节拍上,“都有”“你走”连在一起,给人一种双音节语词的感觉。这一首第三句是三字尾,于是使人感到在节拍上很像是“西江月”。
③四句,上句是三字尾,下句是两字尾:
④上句是七字句,下句是五字句,七、五,七、五。但下句加一个语气助词,这个助词有延长感,当重读(唱),与前面的一个单音节语词相连,构成双音节的节拍,如:
⑤四句,上句的句尾是双音节语词加语气助词,下句为单音节语词加助词。同上,下句的单音节语词与语气助词相连,构成双音节的节拍,如:
⑥五句,在四句体的第三句后插入一个三音节的短句。或各句都是两字尾,或上句是三字尾,下句是两字尾:
⑦六句,即在四句体的两个上句之后各插入一个三音节的短句。上句常为三字尾,下句或用双音节语词,或以单音节语词加语气助词构成双音节:
⑧六句、七句,下句句尾或用双音节语词,或以单音节语词加一语气助词构成双音节。
总之,“花儿”的节拍是以双音节、两字尾为主干的。我们相信,如果联系了曲调来考察,这种双字尾的感觉会更加突出。“花儿”和三字尾的七言民歌显然不属于一个系统。如果说七字句的民歌和近体诗相近,那么“花儿”则和词曲靠得更紧一些。“花儿”的格律比较严谨,很像是一首朴素的小令。四句的“花儿”就其比兴、抒情、说事的结构看,往往可分为两个单元,这和词的分为上下两片,也很相似。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花儿”是用汉语的少数民族(东乡族、回族)的民歌,为什么它有这样独特的节拍,为什么它能独立存在,自成系统,其间的来龙去脉,我们现在还一无所知。但这是一个很值得探讨,并且非常有趣的问题。
(二)
另一个问题是“花儿”的用韵,更准确一点说是它的“调”——四声。
中国话的分四声,在世界语言里是一个很特别的现象。它在中国的诗律——民歌、诗、词曲、戏曲的格律——里又占着很重要的位置。离开四声,就谈不上中国韵文的格律。然而这是一个非常麻烦的问题。
首先是它的历史情况。四声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众说不一。清代的语言学家就为此聚讼不休。争论的焦点是古代有无上去两声。直到近代,尚无定论。有人以为古代只有平入两声,上去是中古才分化出来的(如王了一);有的以为上去古已有之(如周祖谟)。从作品看,我觉得至少《诗经》和《楚辞》时代已经有了四声——有了上去两声了,民歌的作者已经意识到,并在作品中体现了他们的认识。
比如《卿云歌》:
小时读这首民歌,还不完全懂它的意思,只觉得一片光明灿烂,欢畅喜悦,很受感动。这种华丽的艺术效果,无疑是由一连串的去声韵脚所造成的。
又如《九歌·礼魂》:
年轻时读到这里,不仅听到震人肺腑的沉重的鼓声,也感受到对于受享的诸神的虔诚的诵颂之情。这种堂皇的艺术效果,也无疑是由一连串的上声韵脚所造成的。
古今音不同,我们不能完全真切地体会到这两首民歌歌词的音乐性,但即以现代的语音衡量,这两首民歌的声音之美,是不容怀疑的。
从实践上看,上去两声的存在是相当久远的事,两者的调值也是有明显的区别的。至于平声、入声的存在,自不待言。
麻烦出在把四声分成平仄。这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的事。旧说沈约的《四声谱》把上去入归为仄声。不知道有什么根据。中国的语音从来不统一,这样的划分不知是根据什么时代、什么地区的语音来定的。我们设想,也许古代语言的平声没有分化成为阴平阳平,它是平的——“平声平道莫低昂”。入声古今变化似较小,它是促音,“入声短促急收藏”。上去两声,从历来的描摹,实在叫人摸不着头脑。也许在一定时期,上去入是“不平”的,即有升有降的。但是平仄的规定,是在律诗确定的时候。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在唐代以律诗取士的时候。我很怀疑,这是官修的韵书所定,带有很大的人为的成分。我就不相信说四川话(当时的四川话)的李白和说河南话的杜甫,对于四声平仄的耳感是一致的。
就现代语言说,“平仄”对举是根本讲不通的。大部分方言平声已经分化成为阴平阳平。阴平在很多地区是高平调,可以说是平声。但有些地区是降调,既不高,也不平,如天津话和扬州话。阳平则多数地区都不“平”。或为升调,如北京话;或为降调,如四川、湖南话。现在还把阴平阳平算作一家,有些勉强。至于上去两声,相距更远。拿北京话来说,上声是降升调,去声是降调,说不出有共同之处。把上去入三声挤在一个大院里,更是不近情理。
因此,我们说平仄是一个带有人为痕迹的历史现象,在现代民歌和诗的创作里沿用平仄的概念,是一个不合实际的习惯势力。
沿用平仄的概念带来了不好的后果,一是阴平阳平相混;一是仄声通押,特别是上去通押。
阴平、阳平相混,问题小一些。因为有相当地区的阳平调值较高,与阴平比较接近。
大部分民歌和近体诗都是押平声韵的。为什么会这样,照王了一先生猜想,以为大概是因为它便于“曼声歌唱”。乍听似乎有理。但是细想一下,也不尽然。上去两声在大部地区的语言里都是可以延长、不妨其为曼声歌唱的。要说不便于曼声歌唱的,其实只有入声,因为它很短促。然而,词曲里偏偏有很多押入声韵的牌子,这是什么道理?然而,民歌、诗,乃至词曲,平声韵多,这是事实。如果阴平、阳平有某种相近之处,听起来或者不那么太别扭。
麻烦的是还有一些仄韵的民歌和近体诗。
本来这是不成问题的。照唐以前的习惯,仄韵诗中上去入不能通押。王了一先生在《汉语诗律学》里说:“汉字共有平上去入声四个调;平仄格式中虽只论平仄,但是作起仄韵诗来,仍然应该分上去入。上声和上声为韵,去声和去声为韵,入声和入声为韵;偶然有上去通押的例子,都是变例。”不但近体诗是这样,古体诗也是这样。杜甫和李颀的许多多到几十韵的长篇歌行,都没有上去通押。白居易的《琵琶行》和《长恨歌》,照今天的语音读起来,间有上去通押处,但极少。
由此而见,唐人认为上去有别,上去通押是不好听的。
“花儿”的歌手也是意识到这一点的。我统计了一下《民间文学》一九七九年第一期发表的“花儿”,用平韵的十首,用仄韵的三十四首,仄韵多于平韵。仄韵中去上通押的也有,但不多,绝大部分是上声押上声,去声押去声。试看:
这样的严别上去,在民歌里显得很突出。
“花儿”的押韵还有一个十分使人惊奇的现象,是它有间行为韵这一体,上句和上句押,下句和下句押,就是西洋诗里的ABAB,如:
“雨”和“底”协,“长”和“想”协。
这样的间行为韵,共有七首,约占《民间文学》这一期发表的“花儿”总数的六分之一,不能说是偶然的现象。我后来又翻了《民间文学集刊》和过去的《民间文学》发表的“花儿”,证实这种押韵方式大量存在,这是“花儿”押韵的一种定格,无可怀疑。
间句为韵的一种常见的办法是两个上句或两个下句的句尾语词相同,如:
“花儿”还有一种非常精巧的押韵格式:四句的句尾押一个韵;而上句和上句的句尾的语词,下句和下句句尾前的语词又互相押韵。无以名之,姑且名之曰“复韵”,如:
这里“开”和“来”为韵,“口”和“走”为韵,“雨”和“起”又为韵。
这里四个“里”字是韵,“箱子”“腔子”为韵,“柜”“内”又为韵。
间句为韵,古今少有。苏东坡有一首七律,除了双数句押韵外,单数句又互押一个韵,当时即被人认为是“奇格”。苏东坡写这样的诗是偶一为之,但这说明他意识到这样的押韵是有其妙处的。像“花儿”这样大量运用间行为韵,而且押得这样精巧,押出这样多的花样,真是令人惊叹!这样的间行为韵有什么好处呢?好处当然是有的,这就是比双句入韵、单句不入韵可以在声音上造成更为鲜明的对比,更大幅度的抑扬。我很希望诗人、戏曲作者能在作品里引进这种ABAB的韵格。在常见的AA×A和×A×A的两种押韵格式之外,增加一种新的(其实是本来就有的)格式,将会使我们的格律更丰富一些,更活泼一些。
“花儿”押韵的一个优点是韵脚很突出。原因是一句的韵脚也就是一句的逻辑和感情的重音。有些仿民歌体的新诗,也用了韵了,但是不那么突出,韵律感不强,虽用韵仍似无韵,诗还是哑的。原因之一,就是意思是意思,韵是韵,韵脚不在逻辑和感情重点上,好像是附加上去的。“花儿”的作者是非常懂得用韵的道理的,他们长于用韵,善于用韵,用得很稳,很俏,很好听,很醒脾。韵脚,是“花儿”的灵魂。删掉或者改掉一个韵脚,这首“花儿”就不存在了。
(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为“花儿”的格律作一小结,以赠有志向民歌学习的新诗人:
(1)“花儿”多用双音节的句尾,即两字尾。学习它,对突破仿民歌体新诗的三字尾是有帮助的。汉语的发展趋势是双音节的词汇逐渐增多,完全用三字尾作诗,有时不免格格不入。有的同志意识到这一点,出现了一些吸收词曲格律的新诗,如朔望同志的某些诗,使人感到面目一新。向词曲学习,是突破三字尾的一法,但还有另一法,是向“花儿”这样的民歌学习。我并不同意完全废除三字尾,三字尾自有其方兴未艾的生命。我只是主张增入两字尾,使民歌体的新诗的格律更丰富多样一些。
(2)“花儿”是严别四声的。它没有把语言的声调笼统地分为平仄两大类。上去通押极少。上声和上声为韵,去声和去声为韵,在声音上取得更好的效果。上去通押,因受唐以来仄声说的影响,在多数诗人认为是名正言顺、理所当然的事。其实这是一种误会,这在耳感上是不顺的,是会影响艺术效果的。希望诗人在押韵时能注意到这一点。
(3)“花儿”的作者对于语言、格律、声韵的感觉是非常敏锐的。他们不觉得守律、押韵有什么困难,这在他们一点也不是负担。反之,离开了这些,他们就成了被剪去翅膀的鸟。据剑虹同志在《试谈“花儿”》中说:“每首‘花儿’的创作时间顶多不能超过三十秒钟。”三十秒钟!三十秒钟,而能在声韵、格律上如此的精致,如此的讲究,真是难能之至!其中奥妙何在呢?奥妙就在他们赖以思维的语言,就是这样有格律的、押韵的语言。他们是用诗的语言来想的。莫里哀戏剧里的汝尔丹先生说了四十多年的散文,民歌的歌手一辈子说的(想的和唱的)是诗。用合乎格律、押韵的、诗的语言来思维(不是想了一个散文的意思再翻译为诗),这是我们应该向民歌手学习的。我们要学习他们,训练自己的语感、韵律感。
我对于民歌和诗的知识都很少,对语言声韵的知识更是等于零,只是因为有一些对于民歌和诗歌创作的热情,发了这样一番议论。
我希望,能加强对于诗和民歌的格律的研究。
一九七九年二月六日初稿
三月二十二日改成
注释
原载《民间文学》一九七九年六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