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中心城市的辐射力研究:以上海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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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互联网+”时代来临对传统社会生活秩序的挑战

互联网是一股变革的力量,随着现代互联网技术与经济产业、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众多领域的深度结合,它改变了人和人之间的联系,改变了人们工作与生活的方式,改变了人们思考、观察世界的角度……“互联网+”时代人类社会生活领域势必遭遇到一系列新的挑战与变化,更为深远的是,被互联网变革的所有层面又将怎样相互作用并产生影响?我们需要重点关注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社会关系协调规则和逻辑不同于传统社会的突变;其二是网络社会多重权力合法性的叠加与社会认同的碎片化;其三是网络社会非传统社会风险的影响。

关于技术变革所带来的社会生活变迁或社会的大转型,已经为很多的社会学家、未来学家所重视和关注。无论是丹尼尔·贝尔所描述的以技术和知识为中轴的后工业社会,托夫勒关于信息社会的前瞻性判断,还是奈斯比特关于网络时代与全球化发展的观察以及卡斯特尔对网络时代认同的分析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关注到了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于人类社会生活的深远意义及影响。至少,人们正在面对或将要面对的时代是与前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具有高度差别性的时代,整个社会的生活方式、组织方式都呈现出独有的特征。如贝尔关于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区分性表述:前工业社会以传统主义为核心,人类与自然界竞争,人类社会由地主和军人统治;工业社会以经济增长为核心,同经过加工的自然界竞争,企业家是社会的统治人物;而后工业社会以知识为核心,人与人之间展开知识竞争,科技精英成为统治人物(关凯,2013)。遵循类似的逻辑,敏锐的观察者或将意识到,受现代互联网技术与经济产业、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结合的影响,在“互联网+”时代,人类社会在此之前构建起来的社会生活秩序势必遭遇一系列的挑战与新变化。

(一)社会关系协调的规则和逻辑发生突变

“互联网+”时代社会关系协调的规则和逻辑发生了不同于传统社会的“突变”。正如一些“互联网+”的倡导者所言,“互联网+”本身是一种思维的变化,正是把互联网的思维与游戏规则植入到传统产业,才形成了一种全新的经济产业形态,创造出了前所未有的财富增长。其中,对于规则变化的强调是当前人们对“互联网+”内涵及特征的共识性理解。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在“互联网+”时代,人们可能会很快遭遇社会关系协调规则及逻辑的突变,并由此在一段时期内变得无所适从。在传统农业时代,受技术条件的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主要仰赖天时地利,人们生活的空间有明确的范围和边界,而其中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连接纽带主要是土地、血缘、亲缘等,因而社会关系的协调主要依赖于有形的身份权威与互惠的逻辑;在工业大生产时代,机器流水线替代了传统的手工生产,使得人类社会的分工逐渐细化、市场规模逐渐扩大,进而导致人际互动联系的时空范围得以拓展。由此,工业时代比较明显的社会协调更多地呈现出科层制特征,利益的交易与再分配成为整个社会互动的核心内容。目前人类社会正处于工业时代向“互联网+”时代跨越的进程中。由于现代互联网技术突破性变革以及其所具有的开放、平等、便捷、跨越时空等特征,人类社会将遭遇社会关系协调规则和逻辑的巨大转变。比如,从社会秩序构造与整合的角度来看,社会关系的协调开始超越工业化时代流水线上等级化、以物质和利益等为纽带的关系模式;社会资源的配置开始超越市场、正式组织的边界,社会最关键的资源从传统的资金、土地、技术等转变为信息及信息生产、加工和分析的能力;社会的组织结构形态开始超越正式与非正式的差别,超越自上而下的科层制或等级制结构形态,向灵活、弹性、边界模糊的结构形态或组织过程转变(李友梅、张虎祥,2014)。面对“互联网+”时代社会关系协调规则所发生的变化,人类社会将很难通过某种单一的逻辑而被组织起来。

(二)出现多重权力合法性的叠加与碎片化认同的危机

“互联网+”时代或将出现多重权力合法性的叠加与碎片化认同的危机。任何一次技术革命都会对人类的观念意义系统、合法性来源及其建构产生重大影响。在“互联网+”时代,人们或许可以预见这样的场景:那些拥有庞大数据库和信息网络的平台公司的董事长们正商讨着如何改变普通社区居民的消费品位与偏好,如何让那些缺乏信息和技术采集加工能力的传统垄断企业成为实现其庞大利润生产的某个并不重要的环节,因为它随时都有对这些企业施加命令的权力;在虚拟的生产组织中,那些拥有创意与创新资源的“创客”(maker)对于公司的管理者进行批评和指正;在大城市社区中,置身于虚拟网络中的个体都在为如何提升社区环境推进某个公共服务项目而进行激烈的争论,并最终通过众筹的方式为项目筹集资金,并主导项目的建设与服务提供。从中我们似乎发现,在“互联网+”时代,从经济市场、公司组织到社区空间,传统权力的合法性不断被消解,甚至被完全取代。市场中的权力来源不再是那些拥有雄厚资本的投资人,而是那些拥有更多关于市场、消费者、产品等信息的中介平台;在企业组织中,拥有权力的人不再是科层体制下的企业所有者、职业经理人、高级管理阶层,而是那些极具个性的创意创新人才;在日常生活中,拥有权力的人不再是传统的拥有体制身份的社区管理者,而是每一个个体。在此意义上,“互联网+”时代面临着巨大的权力合法性挑战,其结果可能是多重权力合法性的叠加。

与此同时,在“互联网+”时代,人们或将普遍遭遇诸如“碎片化”等认同的危机。相对而言,无论是在农业时代,还是在工业社会,人们对自己及社会的认同都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确定的关系及边界基础之上,建立在既有的等级结构、福利依赖关系等基础之上。但是在“互联网+”时代,塑造人们身份认同的将不再是公民、市民、居民、企业(单位)员工等有形的符号,而主要是虚拟的网络符号。对于个体而言,人们既从网络的利用中获得了巨大的好处(如资源的帮助、情感的交流与支持等),同时也会陷入另一种悖论的危机状态。比如,由于人们对于虚拟网络、电脑机器的高度依赖,容易导致个体出现诸如“我是谁”等自我认同的危机。如一些研究者所论述的那样,在“互联网+”时代,人们将会遭遇虚拟社会的自我认同危机,这种认同危机普遍地表现为“碎片化”和“虚幻感”。一方面,人们工作中的机械化成分越来越多,工作的性质越来越简单,即便像程序设计那样的知识密集的劳动形式,也因为机器的参与而变得日趋程序化、简单化和机械化。另一方面,机器已显示出的巨大智能前景,使得人类对自己未来在世界上的地位和作用产生了忧虑。网络虚拟社会瓦解了传统社会中群体身份认同,将其真正地“碎片化”了。网络的虚拟性和自由性,在一定程度上将人们的交流从现实关系中解脱出来:它为游戏者引入了新的身份;动摇了早已存在的各种等级关系,使人们的交往按照自由设定的关系进行;最为重要的是,它分散了主体,使它在时间和空间上脱离了原来的位置(王成兵等,2003)。

(三)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以及诸多非传统的公共风险

“互联网+”时代社会或将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以及诸多非传统的公共风险。“互联网+”作为一种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力量,有其积极优势,同时,如果缺乏有效监管体制和手段,“互联网+”的广泛快速扩展会给人类的社会生活带来许多的不确定性及风险。以上海等特大城市为例,在推动“互联网+”发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及全球城市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信息、资源、机遇等都会由于互联网平台所具有的开放性、平等性、共享性等特征而迅速流动和分配。任何一个主体都有可能利用人们对于“互联网+”本身认识的不充分性而将其转换为实现个人不正当目标的工具。在缺少有效的诚信体系的情况下,一些网络黑客或不良组织可能会通过窃取网民私人信息、经济行为数据而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也严重侵犯了网民个体的隐私权。再如,由于网络载体的存在,以往现实空间中难以动员和组织起来的集体行动,有可能依托互联网空间以隐匿的形式大规模地动员和组织,通过线上线下的互动连接引发大规模的集体行动或群体性事件。近年来,我国各地频频发生的反对PX(对二甲苯)项目的集体抗争运动,就是充分利用了互联网信息交流传递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等特征。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政府传统的社会管理造成了严重的挑战。“社会结构快速重组的动力来源多样化,社会关系的基础会因为新型网络社会的崛起而发生重要变化,政治权威的合法性也会发生变化。这对于中国而言,必须从战略上引起重视”(李友梅,2015)。

与社会生活不确定性增长关联或类似,在“互联网+”快速渗入经济社会生活,全球化、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等多重过程叠加的情况下,公众面临的公共安全风险及其后果或将更为严重。以互联网金融为例,随着人们理财观念不断更新,人们将会把更多的资产与精力投入到金融领域。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发展恰恰为人们参与金融活动提供了机会与空间。然而,由于互联网平台具有的简化金融知识的功能以及网络金融领域人们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互联网金融运行的程序与逻辑以及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或将远远超出普通人的理解范围和认知能力。而在高额理财投融资收益陷阱的诱惑以及国家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行为监管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们很容易陷入非理性的互联网金融投机,招致巨大的金融风险,并有可能转化为大规模的社会危机。如2012年前后发生在我国温州地区民间借贷风险事件、非法集资案等,都有可能借助互联网渠道再次成为国家、社会极难应对的金融风险与社会危机。此外,关于“互联网+”时代的社会风险,我们还必须高度关注诸如城市恐怖袭击等公共安全风险。在全球政治经济形势仍然十分动荡的时期,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中不同的文化、族群、宗教等元素相互激烈碰撞,有可能给城市社会带来较严重的恐怖威胁及公共安全问题。不法分子很容易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信息的传递与组织动员,而且不容易为监管部门所发现,其产生的社会灾难将非常巨大。典型的案例比如,有报道声称,活跃在西亚、中东地区的ISIS(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恐怖主义组织就利用流行的交友网站实施精神渗透和招募成员,并利用网络发布针对特定城市、人群、组织的恐怖袭击。[4]

综合而言,“互联网+”作为一场全新的技术革命,为社会结构的变迁注入了新生力量,信息自由发布和获得的非等级化,使得传统意义上的金字塔形、块状的层级结构模式变为扁平化社会结构。伴随着共享经济、网络协同和众包合作所创造的大规模、社会化协作的新模式、新业态的出现,一些全新的组织类型及个人与组织关系模式将会出现,改变和重塑传统社会结构,使其经历着一场解构与重构的革命,整个社会将维系于信息网络呈现出的一种多元网状结构。由此,社会在交往互动、舆论表达、利益诉求、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都将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的新特性,这使得社会变得更加复杂多变,不确定性增加(佟力强,2015)。“互联网+”背景下社会生活领域遭遇的上述多重危机与挑战,必然要求构建起相适应的社会再组织模式,以实现社会关系纽带的重新连接和良性社会秩序的有效达成。正是在此意义上,“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社会管理者和研究者提出了社会再组织这一重大问题,它需要我们通过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加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