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周转材料的核算
一、周转材料的分类核算
周转材料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对于酒店餐饮企业而言,如餐具、小微家具、玻璃器皿、洗涤用品、床单被罩等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周转材料的种类繁多,为了便于管理和核算,对周转材料进行分类,按周转材料的作用不同,一般可以分为图4-2所示的几大类。
图4-2 周转材料的分类
(一)周转材料的核算
周转材料从经营过程中看,它是劳动资料,而不是劳动对象。周转材料可以在若干个经营周期中发挥作用而不改变原有实物形态。其价值不是一次或全部转移,而是随着实物损失逐渐转移,在使用中要进行修理维护,报废时有一定残余价值。这些特性决定了在核算上与固定资产核算类似。但由于周转材料价值低、易损耗、更换频繁,这又决定了对它的核算与材料相一致。总之,周转材料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价值低、品种多、数量大、易损耗、使用年限短,因而导致购置报废比较频繁。
需要指出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绳、铁丝、铁皮等,应在“原材料”科目内核算;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材料而不对外出售的包装物,应按照价值大小和使用年限长短,分别在“固定资产”科目或“周转材料”科目核算。
小微企业应当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摊销的方法。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也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见表4-5)。
表4-5 周转材料的核算
(二)周转材料的账务处理
周转材料的分类核算是通过“周转材料”科目进行的,它属于资产类科目。核算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和运杂费)和周转材料的价值损耗。借方登记购入和其他原因增加的周转材料,贷方登记售出、废弃或其他原因减少的周转材料,余额表示周转材料的实有数。
为了加强周转材料的管理,反映周转材料的在库、在用及摊销情况,在总分类核算的基础上应设置三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周转材料”科目下,应设置“在用周转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小微企业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
1.周转材料的购入核算
企业购入的周转材料,应按其实际成本入账,即买价、运杂费等。
例4-7
某酒店属于小微企业,2019年9月购入三轮车一辆,价款800元,增值税款104元,以支票付款。根据购车发票及支票存根,编制付款凭证,做会计分录如下:
2.周转材料的领用和摊销的核算
根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原则上实行一次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是指在周转材料领用时,将其价值一次转入“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摊销方法。这种方法手续简便,很适合小微企业的日常核算。
例4-8
某酒店属于小微企业,2019年9月保洁员工领用工作服4套,每套60元。根据“领用单”,做会计分录如下:
二、周转材料的明细核算
周转材料由于数量大、品种多,除进行总分类核算外,还要进行明细核算,财务部门应按周转材料的类别、品种分别设置周转材料明细账,明细账应采用数量金额式,物资保管部门也要按类别、品名设置保管账,使用部门和个人设置保管卡,进行数量核算,各部门之间的账账、账卡要定期进行核对,以保证账账、账卡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