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历史考察,可以发现女性劳动者权益保护理论基础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变化:从女性的生理弱势的特殊保护向实现就业平等的转变;从女性的“性别保护”向母性保护(母职保护),并进而发展为家庭责任合理分担的转变;从外在的“父爱关怀”下的“特护保护”向从女性自身需求出发的“差别对待”的转变;等等。而这一系列的转变在本质上体现为对女性就业实质平等和结果平等的追求,在给予女性与男性平等劳动权利和就业机会的同时,承认自然性别差异,通过特殊的保护性立法来消除社会性别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