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澳门华政衙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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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国内外研究状况

早在1960年,幼年时期即来澳定居的葡萄牙史学家文德泉神父(Pe.Manuel Teixeira)于《澳门教区月刊》上发表了题为“华政衙门”的短文,这是目前所知现代葡萄牙学者研究华政衙门的第一篇专文。该文以不到两页的篇幅简略追述了华政衙门的形成过程,提及了1847年敕令、1852年总督训令、1866年海事暨海外部部令、1877年总督训令等,随后开列了一份“1583~1884年间华政衙门理事官姓名及任期清单”[1]

1990年,另一位葡萄牙学者马里亚诺(José Gabriel Mariano)发表了《澳门华政衙门(1583~1894)》,其中披露了更多、更新的资料[2]

葡萄牙史学家施白蒂(Beatriz Basto da Silva)编撰的多卷本《澳门编年史》自1995年陆续问世以来,便开始为研究澳门历史的中外学者所广泛引用。第三卷(十九世纪)的多个年份涉及华政衙门问题,其中提到了1863年训令、1865年敕令、1869年部令等,但其内容甚为简单,尚有如1862年章程、1877年章程、1881年章程、1894年敕令等多份重要文献没有涉及。[3]

由葡萄牙当代著名史学家马尔克斯(A.H.de Oliveira Marques)主编的《葡萄牙人在远东的历史》第三卷亦有部分内容论及澳门华政衙门,其中特别列举了1877年章程赋予华政衙门的主要职责,有一定的参考价值。[4]

葡萄牙学者对澳门华政衙门研究内容较为丰富的有叶士朋(António Manuel Hespanha)所著《澳门法制史概论》。叶士朋在该书第四章第四节之“澳门法律及司法的多轨制”题内讨论了华政衙门。叶士朋参考了前述文德泉和马里亚诺的文章,但在某些细节上更为丰富。他较为详细地征引和分析了1867年《改革委员会报告书》、1877年《华政衙门章程》、1880年《改革委员会报告》、1881年《华政衙门章程》以及1894年海外省司法管理新章程的内容[5]。叶士朋的研究为目前所见葡萄牙学者对华政衙门最为翔实的研究成果,对本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然而正如该书的标题所显示的,整体而言,叶士朋的著作仍属于概述性成果,对一些重要的文献(如1847年第526号部令、1865年7月5日敕令等)仅一笔带过,尚有一些重要的文献未见征引,在梳理与阐述华政衙门源流上仍留下了较多有待发展的空间。

萨安东教授(António Vasconcelos da Saldanha)被认为是研究中葡关系史成就最为卓著者,其研究论著也涉及了华政衙门。在《葡萄牙在华外交政策(1841~1854)》中译本中,有大约一页的篇幅述及亚马留(Maria Ferreira do Amaral)任总督时期对理事官署的改革措施,其中讨论了1847年第526号部令的主要内容[6]。不过,华政衙门并不是萨安东教授重点研究的问题,在其专著中并未设专门章节讨论。在《万难的条约》这部未经汉译、长达900页的巨著中,他也没有对华政衙门设专门章节讨论,而是在相关地方做了注释,提示读者参阅他人的相关研究。[7]

中国学者中较早关注华政衙门的是吴志良博士。他在《生存之道——论澳门政治制度与政治发展》中以“华务检察官署”为题讨论了华政衙门,其中述及1847年8月20日法令、1852年11月19日总督训令、1862年12月17日新章程、1865年7月5日的转变、1868年新编制的确立、1877年12月20日立法、1881年12月22日立法、1885年11月2日华务科的独立,以及1894年华务检察官署被取缔等内容。[8]

2010年4月,在澳门举行的“首届澳门学国际学术讨论会”上,笔者曾就有关华政衙门的葡语文献做了不到五分钟的简短报告,后又于同年8月在“第二届珠澳文化论坛”上宣读了《晚清澳门华政衙门源流考》[9]。同年11月,在澳门举行的“卢九家族与华人社会学术讨论会”上,陈文源博士宣读了《近代澳门华政衙门的组织结构与职能演变》一文[10]。这两篇文章为国内学者较早全面论述澳门华政衙门的渊源、成立、结构及职能的论文,在学术选题的开拓方面具有值得肯定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