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与性别
“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7]参《孔子家语·好生》:“曾子曰:‘狎甚则相简,庄甚则不亲。是故君子之狎足以交欢,其庄足以成礼。’”[8]顾炎武引申为:“颦笑有时,恩泽有节,器使有分,而国之大防不可以逾,何有外戚、宦官之祸乎!”[9]
整部《论语》纯就男性修行立言,即有漠视或不承认女性主体性之意在。书中提及女性二十余处,各种等级并具,就是看不出平等观念。鲁迅冷嘲道:“女子与小人归在一类里,但不知道是否也包括了他的母亲。后来的道学先生们,对于母亲,表面上总算是敬重的了,然而虽然如此,中国的为母的女性,还受着自己儿子以外的一切男性的轻蔑。”[10]如果我们“穿越”回古代,当面指责一个男子歧视女性,他的反应会是根本听不懂我们在说什么,因为在他看来,正是他赋予了女性恰如其分的地位,哪儿来的什么“歧视”呢?事实上,这种情况在20世纪前期中国农村的妇女解放运动中就一再发生。
古之“人性”大体指男性言,但此“男性”其实吸收了“女性”,即女性的付出乃至牺牲完全隐藏在男性背后,“男性”(“人性”)的芳华少不了女性的血泪浇灌。孔子人格的伟大难道不是基于“女子”与“小人”的奉献吗?这或可适度地解释,为什么在提倡男女平等——女性从男性背后站出来——的今天,男性平均来说显得猥琐了许多。
不少学者纠结于怎样为孔子的话“消毒”,但这是传统与现代衔接和转换的问题,而非思想史本身的问题。若将现代意识混入历史研究,就会出现荒唐的错乱。康有为《礼运注》于《礼运》“男有分,女有归”注称:“‘归’,旧本作‘岿’。”“岿者,巍也。女子虽弱,而巍然自立,不得陵抑。”[11]与把“小人”解作“小孩”半斤八两。杜维明先生《中庸:论儒学的宗教性》写道:“当孔子列举自己修身方面的缺失时,他并不是出于谦卑:‘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中庸》第13章)如果根据‘五伦’的说法,我们还可以加上一句:‘所求乎夫以事妻,未能也。’”[12]竟于“五伦”之等级关系熟视无睹,发为怪论。孔子“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焉有所谓“事妻”?[13]还是听听张之洞的总结吧:“五伦之要,百行之原,相传数千年更无异义,圣人所以为圣人,中国所以为中国,实在于此。故知君臣之纲,则民权之说不可行也;知父子之纲,则父子同罪、免丧废祀之说不可行也;知夫妇之纲,则男女平权之说不可行也。”[14]
若敢于承认现代女性与古代女性存在“人性”意义上的差别,就像现代男性与古代男性那样,纠结便不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