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治:人与科技间的秩序(科际法学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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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新范式:计算法学的内涵、范畴与方法

自2009年15位科学家在世界著名的《科学》杂志联合发文宣告“计算社会科学”诞生以来,34很多研究者推断“计算法学”也将成为一门新兴学科并不断发展壮大。35事实上,近年来许多国内外法学院都将与信息科技的融合作为一个重要的学科发展方向予以建设,36法学领域和计算科学领域交叉的研究论文和著作也不断面世。在与信息技术相关的各类法律问题研究大繁荣之际,传统的民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都在积极回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同时也出现了计算机法学、互联网法学、信息技术法学、数据法学、人工智能法学、机器人法学、未来法学、法律科技等新的学科概念。然而,这种碎片化的发展致使法学研究对于社会需求的应对不足,亟须构建一个具有科学基础的信息社会的法学理论体系。计算技术给法学研究方法和法治运行模式带来了计算主义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即通过计算思维、计算方法和计算技术丰富法学研究的方法和内容。本文将探究计算法学概念的历史渊源与内涵演进,并对计算法学的基本范畴、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等进行深入分析,从而为计算法学成为一门新兴学科提供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