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海德格尔神学思想的路径考察
如前所述,海德格尔一生直接探讨神学思想的著作,其一是《宗教生活现象学》,它包含海德格尔1918—1921年的三篇讲稿;其二是作于1927年的《现象学与神学》,海德格尔试图用现象学来阐释神学,或者说试图证明现象学比基督教神学更为根本;其三是1936年开始写作的《哲学论稿》,海德格尔在其中首次提出“天、地、人、神”四重整体思想,但这里的神还需要与天、地、人的交相辉映,因而还不是最后之神;其四是写于1957年的《形而上学的存在—神—逻辑学机制》,海德格尔从形而上学第一开端的角度阐释存在学、神学和逻辑学的同质性问题。
海德格尔在《宗教生活现象学》中提出了“形式化与形式显示”的现象学方法,解读了自由神学大师特洛尔奇(Ernst Troeltsch)和哈纳克(Adolf von Harnack)的神学观点,并对保罗书信中的具体宗教现象进行现象学阐释,重点是提出了“时间性”问题。海德格尔指出,“实际生活经验是某种全然独特的东西;在实际生活经验中,走向哲学之路成为了可能,在其中也进行着那种引向哲学的倒转”48。如果实际生活经验是走向哲学之路的出发点,那么实际生活经验会不会也是走向神学之路的出发点?海德格尔意识到,在原初的基督教信仰经验中,“基督再临”作为历史性事件(Geschehnis)源自一种原初的、个体化的时间性,即上帝的恩典时刻基于个体的实际生活经验。恩典时刻毫无预兆,不能被预期,就像小偷光临一样。从而,海德格尔把实际生活经验的时间性和历史性从哲学维度推向了神学维度。只有在这种不能预期、时刻准备的时间性体验中,个体才拥有他自己本真的信仰(信、望、爱)。只有基于这种时间性的信仰生活,基督徒乃至基督教才有自己本真的历史。由于过分强调这种基于个体的时间性和历史性,海德格尔又被列奥·施特劳斯等人批评为“极端历史主义”。施特劳斯对海德格尔的批判是否契合海德格尔的思想,这个问题当然值得讨论。1923年,海德格尔赴马堡大学任职,布尔特曼当时正在马堡大学教授神学。两人遂成为至交,并经常相互旁听讲课,布尔特曼的神学人类学转向也与海德格尔的哲学思想有关联。海德格尔在马堡大学任教期间(1923—1928)创作了《存在与时间》,延续了其在《宗教生活现象学》中所提出的“实际生活经验是走向哲学之路的出发点”的观点,而其对个体实际生活的时间性的分析是领悟此在和理解《存在与时间》整体思想的决定性维度。
在《现象学与神学》中,海德格尔又把这一思想明确为“信仰乃是人类此在的一种生存方式”。这种生存方式并非在此在中或是通过此在自发地生发出来,而必须是从个体所信仰的上帝而来。对于基督教信仰来说,作为信仰被启示出来,同时作为启示又被信仰出来的存在者,就是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启示和信仰必须是相互、相向且同时在场的,即上帝与人必须同时在场,这一点直接影响了卡尔·拉纳(Karl Rahner)的基础神学。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受难及其全部内涵乃是针对每一个信徒的历史性事件,没有个体的信仰,上帝的启示就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