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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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逻辑前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概括、提炼和升华,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必然是概括、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逻辑起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方面的基本内容,因此,社会主义价值理念的概括、提炼应以此为前提进行逻辑推演。

(一)马克思主义是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思想基础

中国人民选择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指导思想,是因为它符合中国人民争取民族解放的价值追求,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在指导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进行伟大实践进程中,马克思主义已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成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社会是个有机体,任何阶级社会都有自己的社会意识形态。社会意识形态包括哲学、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等多种形式。从社会结构说,社会意识形态属于社会文化形态。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经济形态(经济基础)的反映和政治形态(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系统反映、体现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形态的思想体系。因此,有什么样的经济、政治形态,就会有什么样的意识形态;同时,意识形态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如果意识形态与经济形态、政治形态相适应,就能促进经济形态、政治形态的巩固与发展;反之,则会阻碍经济形态、政治形态的巩固与发展,甚至造成社会的停滞和倒退。因此,一切阶级、政党、国家无不重视社会意识形态问题,尤为重视捍卫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质问题。

体现社会意识形态本质的是核心价值理念。社会意识形态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意识,它的核心内容是阶级、政党、国家对自身根本利益和要求的深刻认识,对自身发展道路和目标任务的高度概括,对自身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的集中表达。对于一个阶级、政党、国家来说,社会意识形态的根本问题是存在理由、存在价值的问题,它所要回答的是思想旗帜、发展道路、精神风貌、理想目标等问题,它所要解决的是举什么旗帜、走什么道路、以什么样的精神面貌、向什么样的目标前进的问题。这些问题就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质问题,也是一个社会核心价值理念所要集中体现的问题。也就是说,核心价值理念所揭示的阶级、政党、国家价值取向与判断标准,在社会意识形态中处于支配地位,对阶级、政党、国家的生存发展起领导作用。一个阶级、政党、国家的成熟、先进与否,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有没有成熟的、先进的意识形态以及体现该意识形态本质的系统的、完备的核心价值体系,有没有在实践中始终不渝地倡导、捍卫该体系的核心价值理念。

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迄今为止最为先进的社会形态,它有自身独特的意识形态及其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及其核心价值体系区别于以往社会形态的本质特征是,它以历史唯物主义为世界观基础,反映无产阶级的根本经济政治利益的、自觉的、系统化的思想观念体系。科学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取了资产阶级思想家们研究意识形态的成果,在总结和概括了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在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并成熟起来的。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发展,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这是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政治制度的精神力量,也是共产党人领导人民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信念支柱;它以公有制为基础,表现为共产主义的理想、集体主义的精神、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起着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在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中的指导地位,决定了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灵魂,这种灵魂作用在于,马克思主义能够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提供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发挥着思想基础和理念支撑的作用。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出发点

共同理想是国民对其国家和民族追求愿景的价值认同,因此,它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进步的精神动力。当代中国的共同理想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把国家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产物,是当代中国发展的客观需要,它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精神支柱。

“共同理想”一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团结社会主义国家,发展民族、党派间关系的一个重要概念和口号。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逐渐成为现阶段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理想的主要内容,“全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就是要通过大家的艰苦奋斗,去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国。”[34]邓小平非常重视理想信念建设,“有理想”是他提出培育“四有新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还指出:“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铁的纪律。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35]

首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命题的是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正式提出“共同理想”的是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提出了“用共同理想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的历史任务,并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把中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就是现阶段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36]决议还要求正确处理最高理想和共同理想的关系。从此以后,“共同理想”成为中国共产党历次代表大会报告的关键词,成为“九五”、“十五”、“十一五”计划(规划)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把“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确定为今后十五年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第一个主要目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确定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

从社会发展阶段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一个具体的阶段性理想。实现共产主义是我们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但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过程,它由若干个具体的阶段性过程所组成,因此,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相比,阶段性的理想更为具体,也易于实现。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时代性也因此成为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基本原则。

从利益表达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追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基础上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是公平正义、民主法制、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就是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创造巨大的物质财富,并在这个基础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共识性也因此成为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基本原则。

从精神依托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体现了中华民族共有的文化认同。历史上,中华民族曾长期走在世界各民族的前列,创造了辉煌的文明。对民族文化的自豪感,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渴望民族复兴的心理基础。近代中国积贫积弱,人民受尽磨难,拯救民族危亡,争取民族独立,建设强大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华各族儿女的共同愿望。中国共产党顺应这一共同愿望,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取得了民族的独立和解放,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引领各族人民走上了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共同的民族心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的基石,民族性也因此成为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基本原则。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最终目标的必经阶段。这样的理想和追求,把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与人民的福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把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利益诉求和精神依托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极具广泛性和包容性,具有强大的感召力、亲和力和凝聚力。这个共同理想,既是对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也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根本体现;既是凝聚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精神旗帜,也是我们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出发点。

(三)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鲜明主题

任何国家与民族在长期的生息繁衍中,都会形成本民族固有的思维方式和文化习俗,而民族文化最本质、最集中的体现则是民族精神,这是一个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支柱。经过数千年的历史积淀,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文化已深深融入了中华民族的血脉之中,塑造了中华文明特有的文化基因,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爱国主义是爱国之情、报国之志和强国之行的统一。在当今世界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需要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努力奋斗才能最终实现的崇高目标,而凝聚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有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团结奋斗的力量无疑则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既是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财富,也是中华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动力,它也因此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文化根基。

时代精神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精神的时代性体现和现实升华,是被社会成员普遍认同和接受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在当代中国,改革创新已成为时代精神的关键词和主旋律,它表征着当代中国的发展要求和发展方向,是中华民族精神对时代课题的精神回应,更是解决时代课题的精神武器。“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中华民族富于进取的民族性格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伟大成果,而且还深深地融入了当代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时代精神既是全国各族人民携手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强大精神动力,也是不断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力量源泉,它也因此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现实基础。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与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相互交融,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共同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早日实现,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品格,成为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动力。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价值目标上的统一,使得二者形成了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绝不能厚此薄彼。民族精神离开了时代精神,就会因缺乏新鲜血液而失去时代的价值,民族精神的弘扬无异于画饼充饥;时代精神离开了民族精神,就会因缺失生存载体而失去民族的特征,时代精神的培育无异于缘木求鱼;时代精神需要从民族精神中汲取养分,民族精神也同样需要在时代精神中丰富内涵。

如果说民族精神是一定社会的时代精神的基础和源泉,那么,时代精神则是民族精神在该社会的继承和发展。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形成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优良传统;在争取民族独立的战争年代,形成了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优良传统;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形成了大庆精神、雷锋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等优良传统;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形成了“64字创业精神”、九八抗洪精神、抗击非典精神、青藏铁路精神等优良传统。这些不断发展变化着的优良传统都是民族精神融汇时代精神的具体结晶,共同构筑了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强大精神动力,也是中国人民在未来的岁月里薪火相传、继往开来的强大精神动力。

历史证明,任何一个国家,没有自强不息的民族性格就不会有昂扬奋进的时代旋律,没有万众一心的民族志向就不会有休戚与共的时代脉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不仅是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也是前无古人的事业。伟大的事业需要并催生崇高的精神,崇高的精神支撑并推动着伟大的事业。因此,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有利于把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这一旗帜上来,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亦成为凝聚人心和引领社会前进的精神力量,也是我们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主题所在。

(四)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道德基础

不辨是非难处世,不知荣辱不成人。由此可见,知荣辱既是人性的标志,又是人之为人的重要标准。荣或辱,既指人自我评价时萌生的自尊或自愧心理体验,也指外界对人评价的褒奖或贬斥。正向的评价体验既为荣,负向的评价则为辱。荣辱观集中反映了社会的价值导向与个人的价值取向,主体的行为准则与客体的评价标准,因此,不同时代、不同民族有着不同的荣辱观,生活于其中的人们亦有着不同的社会风气和价值取向。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委员联组讨论时提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总书记的精辟概括具有很强的民族性、时代性和实践性,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对推动社会形成良好风气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直接反映了人们的价值取向,是社会关系最外在的表现形式,正如中国古谚所讲的“风俗者,天下之大事也”。对社会而言,风气是社会成员依其价值取向而行动所产生的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结果,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好的社会风气可以陶冶、滋养人们的道德情操,给人以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而不良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不仅使人性堕落,还会腐蚀整个社会有机体的健康。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绝对不能混淆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唯有社会成员都知荣弃耻、褒荣贬耻、扬荣抑耻,才能风清气正,社会的主流价值才能有所依托,并进而彰显活力。

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着眼当代中国发展的全局,面向中华民族的未来,紧密联系当前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高度概括了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应该遵守的基本思想道德规范、法律法规,以及应该养成的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首先,以热爱祖国为荣、以服务人民为荣、以崇尚科学为荣、以辛勤劳动为荣,既是对社会主义价值原则的集中概括,也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五爱”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每个公民应当承担的义务;其次,以团结互助为荣、以诚实守信为荣、以遵纪守法为荣,体现了公民在家庭生活、职业生活、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以信用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基石;最后,以艰苦奋斗为荣直接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中国共产党人的革命传统,体现了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根本要求。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涵盖了个人、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既有先进性导向,又有广泛性要求,为社会成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判断行为得失、作出道德选择、确定价值取向,提供了基本规范。如果说“八荣”是正向方面的精辟概括,那么“八耻”则是负向方面的明确鞭挞,二者相互映衬,从总体上对社会主义社会主流价值观进行了生动表述,既丰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涵,又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提供了道德支撑。通过共同的价值尺度,社会主义荣辱观帮助全体公民提升明辨是非、区分善恶、识别美丑的能力,推动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通过提高人的素质特别是思想道德素质,进而提升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打下良好的道德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不断升华亦有了道德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