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性视角下中国大学人文素质教育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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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文素质的基本内涵

人文素质是一种素质,是人的素质的一个组成部分。人文素质是一个人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通过相关的学习和实践活动等形成的一种个性心理品质。虽然这种心理品质的具体内容与所谓的人文科学知识、人文理论观点等密切相关,但我国许多学者都把人文知识或理论说成是人文素质的重要内容或构成方面,则是一种误解。人文知识或理论本来就不是什么素质,当然也就不能够说是素质的内容或构成方面。人文知识或理论只有经由作为主体的人类个体的吸收内化为一个人的学识、素养、个性修为等,才能够称得上是所谓的人文素质。

一 人文素质的基本含义

如上所述,素质起初主要是心理学和生理学的概念,后来才被引申和借用到诸如教育学等其他领域。生理学和心理学强调的是素质的先天性,认为素质是人的先天的解剖生理特点,主要是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方面的特点,是人的心理发展的生理条件,但不能决定人的心理内容和发展水平。与生理学和心理学不同,教育学强调素质的后天性,认为素质是人在先天生理基础上,受后天环境、教育的影响,通过个体自身的认识与社会实践养成的比较稳定的身心方面的基本品质或素养。此外,虽然《辞海》所说的素质是指人或事物在某些方面的本来特点和原有基础。但素质概念主要是用来讲人的素质,讲物的素质的情况并不多见。而人的素质一般又分为生理素质和心理素质两个基本的方面。

人文素质是人的素质中最内在最重要的素质,属于人的心理素质层面,主要指的是人的思想和精神方面。

人文素质是人文与素质两个概念的结合,但这一结合又非概念之间的简单的叠加,而是在两者结合的基础上凸现其核心特征和基本特性。这一概念构成了教育学当中的人文素质教育的核心概念。在教育学学者对这一问题展开的普遍性研究当中,对其基本含义形成了几种代表性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人文素质就是个体的综合素质,人文素质是指知识、能力、观念、情感、意志等各种因素结合而成的一个人的内在品质,表现为一个人的人格、气质、修养,是一个人外在精神风貌和内在精神气质的综合表现,也是一个现代人文明程度的综合体现。人文素质的内涵可以理解为由人文科学知识、社会心理、文化修养、人文精神等方面综合而形成的一个人内在的、稳定的特质,外在表现为一个人的人格。只有那些优秀的、能够升华人的精神、提高人的价值的文化,才能列入人文素质教育的内涵。[3]这种理解强调人文素质对于个体的内在品格的综合塑造。

另有一种观点强调人文素质就是一门知人的学问,人文素质是关于人类认识自己的学问,做人的根本在于品质培养,发展人文素质就是要学会做人,引导人们思考人生的目的、意义、价值、发展人性、完善人格,启发人们做一个真正的人。[4]这种理解强调人文素质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人成为人。

还有的学者从人文素质内部的分类把握人文素质的整体内涵,人文素质可分为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等,其中思想道德素质是根本,是灵魂。人文素质教育,就是更加注重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和提升、重视学生人格的不断健全和完善的教育;对高校来说,就是重视大学生内在精神品质和文化素质的有机结合与协调发展,也就是提高其人文精神的涵养水平。强调人文素质是多重素质的结合。这些理解方式都从不同侧面揭示了人文素质的本质特征,即综合性、整体性、全面性、内在性、协同性和生成性。

虽然对人文素质目前人们还没有统一的学理界定,但大家在讨论中所言说和关注的主要观点和基本内容还是一致的。大体上说来,所谓人文素质,即做人的基本素质。它体现在一个人对自己、对他人和社会的认识、态度和行为当中。广义来说,人文素质是指一个人成为人和发展为人才的内在精神品格。这种精神品格往往体现在一个人在自身的学习和实践中所形成的诸如爱国忧民情怀和做人的气节情操等方面。狭义来说,人文素质指人们对文史哲艺等知识和技能的内化,它主要是指一个人的文化素养和个性修为。人的素质是一个内容丰富的体系,人文素质一方面是这个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或层面;另一方面,它本身又是一个由多重要素或多个层面的内容构成的复杂系统。诸如人文认知、人文情怀、人文方法和人文实践等,都是这个系统的主要方面或构成要素,但是,人文素质又不单单等同于它们其中的任何一个,而是这些方面或要素有机统一在一起的某种整体性的心理品质与品格。

二 人文素质内涵的三个主要层面

人们对人文素质的构成要素或具体内容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据我们粗略统计,在相关的研究文献中人们所给出的此类要素或方面的具体内容多达十几种,诸如,人文知识、人文观念、人文意识、人文情怀、人文精神、人文思维、人文方法、人文价值取向、人文作为和人文实践等。但仔细分析起来,抛开那些犹如本节开头所说的把人文知识直接看作是人文素质内容等不合理的说法,就这些说法想要表达的真实意图来看,可以把它们大致上归纳为人文意识和学养、人文情怀与精神、人文行为及实践三个主要的层面。其中,人文意识和学养是人文素质的基石,而人文情怀与精神是人文素质的灵魂,人文行为及实践则是人文素质的外显。它们共同构成人文素质的动态存在过程,形成一个完整的人文素质系统。

1.人文意识和学养

人文意识是一个人在对待周围的人和事,在处理生活与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关系的时候,所具有或秉持的尊重人、关爱人、以人为重的个性心理倾向。人文学养是一个人通过自己的学习和努力,在人文方面所拥有或达到的某种学识水平和个性修为与素养。人文意识和学养都与相应的显性的或隐性的人文知识有关,它们是在个体所获取的人文知识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作为主体的个人对这些知识的吸收和内化的结果。而人文知识是与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相对应的一种知识类型,是人类总体知识构成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语言(符号)的方式对人文世界的把握、体验、解释和表达。具有丰富的人文知识是一个人优良的知识结构必需之要素,是一个人成为全面发展的人的必备之条件,是人文素质的前提和基础。

人们通常所说的文、史、哲以及伦理、音乐、艺术和那些几乎涵盖了人文社会科学的绝大部分的知识,都属于人文知识的范畴。这类知识是人们对人本身、人的精神和物质生活、人类社会等的认识的成果。它启迪和引导人们领悟和思考诸如人的本质是什么?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的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的价值体现在何处?以及什么是人类的幸福?什么是人类的痛苦?如何与他人和谐相处?如何处理自身与社会的关系?如何与自然乃至宇宙和谐共生?等无确定答案但却意义重大的价值性问题。

人们通过人文知识的学习和思考,将其内化和转变为个体自身的知识结构和认知模式,就为其人文素质奠定了相应的知识基础。所以说人文知识是人文素质的基石。虽然人文知识还不等于人文素质,但一般说来,一个人的这种基础知识越扎实宽厚,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素质就越强,反之就会制约和影响其整体素质和发展后劲。

作为人文素质之基石的人文知识浩如烟海。人类个体究竟应当掌握其中的哪些知识?这要具体分析。解梅和陈红在他们所著《理工类高校人文素质教育研究》(甘肃文化出版社2013年版)中的说法值得借鉴。他们认为理工类大学生应掌握的最基本人文知识的标准是:

历史与传统方面:能够形成贯通古今、关联中外的,反映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科学技术等领域的重要历史知识网络体系;学会从不同角度认识历史发展中全局与局部的关系,辩证地认识历史与现实、中国与世界的内在联系;能够用历史的观点和视角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

哲学与社会方面: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领会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能够运用哲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文学与经典方面:具有广泛的阅读兴趣,养成经常性阅读的习惯;具有一定的阅读表达能力和知识文化积累;能够鉴赏、评价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作品;能够通过各种途径搜集素材并进行文学创作。

美学与艺术方面:掌握基本的美学知识,形成正确审美观;懂得一定的现实美、艺术美的知识以及从中概括出的形式美的知识;具有对自然美、社会美、科技美、艺术美的感受力、鉴赏力,形成健康的审美观和高尚的审美情操。

人格与心理方面:具有健全的人格、健康的心理品质和鲜明的个性,自信、自尊、自立、自强,能较好地处理人的理性、情感、意志等方面的矛盾冲突,善于合作、敢于竞争、勇于探索。这里所列的内容和标准,显然是较为全面的和理想的。但按此要求理工类大学生在毕业时全部达到又是不现实的、不可能的。正如两位学者自己所说:人文知识的获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伴随着人的一生。大学教育仅是其中一个重要阶段。各高校可根据其人才培养方向在目标上有所侧重,学生也可以有自己的个性特点,并不一定要求在目标上面面俱到。换个角度说,这些知识不外乎就是关乎到人的心理、意识、情感、意志、兴趣、语言、行为等,引导人们去思考人生的目的、意义和价值,去追求人的完善、完美的知识,关乎社会结构、社会组织、社会群体行为以及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事物,促使人们认识和思考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事物和现象,确立自身的定位、取向,选择实现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相统一的途径和方式的知识等两大类知识,即所谓的“人文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两类。学校和学生的人文知识教育与学习,主要就是这两类知识的教育和学习,但具体内容则应当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由选择或有所侧重。

2.人文情怀与精神

人文情怀与精神是一个人所拥有的对人类生存意义和价值的关怀,是以人为对象、以人为中心的思想意识品质与品格的集中体现,它内含在人的信念、理想、人格和道德等方面。人文情怀与精神是人文素质的核心与灵魂,它会通过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人格特征和审美趣味等体现出来。

人文情怀与精神和一切主观的东西一样,都不是人先天固有的什么东西,而是在生活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着的。它既与个人的努力和修为有关,又是由人类优秀文化在社会获得性遗传(及历史传承)积淀凝聚而成。个体的人文情怀与精神往往植根于自己所在的社会文化和民族精神之中,一般会具有时代的主题和烙印,具有鲜明的时代精神特质和价值取向。个体通过自己的学习和实践,将这些社会文化和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价值取向吸收内化为自己的人生信念、理想和道德人格后,它便成为能够支配自己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人格特征和审美趣味等的特定的思想意识品格。这种品格就是这个人的具体的和富有个性的人文情怀与精神。它是一个人的人文素质最主要的内容和最内在的核心或灵魂。它是人文知识或认知的内化与升华,它决定和支配着人们的人文行为和具体表现。

人文情怀与精神的具体内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透视。我国学者顾明远认为,人的素质主要表现在四个正确对待上。即正确对待自然,理解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懂得爱护自然,保护环境,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命圈;正确对待社会,认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和个人对社会的责任,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为社会的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正确对待他人,善于理解他人,懂得尊重别人,尊重他人的价值观,善于与人相处,具有团队精神;正确对待自己,正确认识自己的价值,善于解剖自己。学术界认为这“四个正确对待”,其实简要地道出了人文情怀与精神的精髓。这就是说,人文情怀与精神作为一个人内在的思想意识品质或品格,不是某种自在自为的、可以自我解释的东西,必须通过人所处的和面对的各种具体关系体现出来。

例如,就人与自己所在的国家、民族和社会的关系来说,它就表现为所谓的社会关怀,即人对社会的一种庄严的道德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梁启超说:“人生于天地间各有责任”,“自放弃责任,则是自放弃其所以为人之具也。是故人也者,对于一家有一家之责任,对于一国而有一国之责任,对世界而有世界之责任。一家之人各放弃其责任,则家必落;一国之人各放弃其责任,则国必亡;全世界人之各放弃其责任,是世界必毁”[5]。历史上屈原的“独立不迁”,“上下求索”的精神;李白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壮志;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态度,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等,都抒发和表现出忧国忧民,报国之志和完成社会责任、历史使命的人生态度,无不彰显着他们浓烈的人文情怀,都是人文精神的鲜活的体现。

再比如,就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说,人文情怀与精神就表现为对自然的关怀,即关心、热爱、保护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协调发展的生态观与责任感等。人离不开自然界,自然界是人类生存的家园。马克思甚至说,自然是人的无机的身体。面对今天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物种锐减、人口膨胀,形形色色的自然灾害频发的局面,人们开始反思“人定胜天”“战胜自然”等人与自然相处的方式的合理性。人们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与平衡发展,是关涉到人类生存根基的重大问题。因此,必须转变观念,摆脱人类的自私和狭隘,把人类及其每一个个体生命对自然的责任提升到全新的高度加以认识和践行。这种观念和行为的扩展必然深刻改变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并使人对自身本质的认识发生新的飞跃,使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更加友好。这是当今时代最为突出的人文情怀与精神的新内涵。

又再比如,就人与自身及他人的关系来说,关爱生命及尊重他人就是人文情怀与精神在这方面的集中体现。关爱生命是人文情怀与精神的第一要义。生命的存在是个人的一切存在的基础。没有生命,个人的其他一切都会失去根基和依赖;没有一个个的生命,社会也就不复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关爱生命,才是人生最为紧要的事情。因为,只有关爱生命,才能善待生命;只有善待生命,才能善待自己;只有真正善待自己,才能真正去关注别人,去关注自然和外在的一切。也只有这样,人们才会去遵守伦理,遵守从生命伦理到社会伦理,从人类伦理到自然伦理的一切伦理。也只有真正遵从这些伦理,人们才会提升自己的道德。以人为本,才能真正使自己的生命更加有意义,更有活力,更有异彩。

尊重他人,懂得爱人,这是人之为人的基本要求。人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社会性是人的根本属性。既然如此,任何个体要能融入社会,就必须懂得尊重他人,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文精神的形成过程也是人的社会化程度逐步提高的一个过程,尊重他人是判断人的社会化程度的主要标志。尊重他人,包括尊重他人的权利,尊重他人的尊严,尊重他人的价值。人只有在尊重他人的同时才能获得他人对自己的尊重。唯有如此,方可以此构建“自爱”和“他爱”相依相成的人际和谐关系。这也是人文情怀与精神的基本要义。

关爱生命和尊重他人所包含的人文情怀与精神的具体内涵,也是一个人的人格基本内容。要塑造具有人文情怀与精神的理想人格,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就应当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养成诚实守信的品格、培育开拓进取的精神、拥有积极乐观的态度以及自强不息的信心和宽容大度的胸怀与健全的心理素质等。具有这样的人文情怀和这种人文精神的人,就等于拥有无价的精神财富,懂得如何与自然、社会和他人和谐相处,敢于直面人生,敢于体验生存之美,积极探索和创造人类的美好生活。

总之,人文情怀与精神是人文素质的内在支撑,是人文素质的最高层面,具有人文素质的最典型标志就是具有人文情怀与精神。

3.人文行为及实践

人文行为及实践是人文意识与学养和人文情怀与精神的落脚点,是衡量或评价一个人是否具有一定的人文素质的重要指标和外显标志。一个人通过人文知识的学习和体悟,唤起对人的生命本身带有终极性质的追问和思索,养成相应的人文价值追求和精神品格。这种内在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品格体现在外在的行为上即是人文行为和人文实践活动。乍看起来,素质是内在的,行为及实践是外在的,似乎是两码事。但之所以把人文行为及实践也看作是人文素质的三大基本内涵之一,不仅在于素质决定和支配行为,行为反映和体现素质,而且在于,“素质”一词原本就含有“技巧”“能力”之意,表现这种技巧和能力的人文行为与实践活动,正是人文素质固有的目的性构成要素之所在。

人文行为及实践可以表现在人的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则如,坚守民族气节与美德、为正义和真理献身、为国家和社会奉献力量、力求对人类有所作为等;小则如,言行举止文明、仪表仪容得体、热爱集体、帮助他人、遵守公德与秩序以及勤俭节约、慈悲行善等。

总而言之,人文意识和学养、人文情怀与精神和人文行为及实践是相互依存,互为补充的。只有这三者内在地高度统一在一起,构成一个整体,才能形成完整的、立体的、活生生的人文素质。人文意识和学养是人文素质的前提和基础,人文情怀与精神是人文素质的内在品格和追求,人文行为及实践则是人文素质的能力和水准的体现。就一个具体的人来说,所谓一个人具有人文素质的意思,就是说他能够通过自己的认知和实践,把外在的人文知识与标准内化为自我的习惯和做人的品格,并能够把人生的信念转化为实在的行为。人文素质教育的功能和目的,就是要培养具备这种素质的人。


[1]程颐:《伊川易传》第2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85—86页。

[2]张宏斌:《中国高校人文素质教育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大连海事大学,2012年。

[3]钱源伟:《社会素质教育概论》,广东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87页。

[4]赵四亮、李毅:《浅谈高校人文素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2004年第2期。

[5]梁启超:《饮冰室文集(二)》,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