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的解放”:消灭分工、缩短工作日与“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在马克思眼中,实现了“人的解放”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需要消灭剥削、消灭分工、缩短工作日。
在存在剥削、阶级分化的社会中,“一些人靠另一些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一些人(少数)得到了发展的垄断权;而另一些人(多数)经常地为满足最迫切的需要而进行斗争,因而暂时(即在新的革命的生产力产生以前)失去了任何发展的可能性”。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消灭阶级分化,需要进行无产阶级的社会革命:“只有在伟大的社会革命支配了资产阶级时代的成果,支配了世界市场和现代生产力,并且使这一切都服从于最先进的民族的共同监督的时候,人类的进步才会不再像可怕的异教神怪那样,只有用被杀害者的头颅做酒杯才能喝下甜美的酒浆。”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还提出了“消灭分工”的设想:“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有论者嘲笑这段话,认为它是空想。其实,这里的“消灭分工”并不是泛指消灭人们社会活动的一切差别,而是要消灭人们的社会活动的固定化。对此,马克思、恩格斯的另外一段论述说得更明了:“在共产主义的社会组织中,完全由分工造成的艺术家屈从于地方局限性和民族局限性的现象无论如何会消失掉,个人局限于某一艺术领域,仅仅当一个画家、雕刻家等等,因而只用他的活动的一种称呼就足以表明他的职业发展的局限性和他对分工的依赖这一现象,也会消失掉。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没有单纯的画家,只有把绘画作为自己多种活动中的一项活动的人们。”这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说的那样:“用那种把不同社会职能当作互相交替的活动方式的全面发展的个人,来代替只是承担一种社会局部职能的局部个人。”
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还有赖于“工作日的缩短”,即自由时间的延长,因为“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在《资本论》第3卷中,马克思谈及人类活动的两个领域:物质生产领域即必然王国,以及“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挥”的真正的自由王国。他认为,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而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也有相关论述:“正像在单个人的场合一样,社会发展、社会享用和社会活动的全面性,都取决于时间的节省。一切节约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约。”“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