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食盐生产企业缺乏自主创新的积极性
现行定价体系造成食盐生产企业利润微薄,生产企业不能直接进入市场和自主经营,一些盐业公司垄断了食盐的加工分装,食盐生产者没有自己的商标、品牌,极大地影响了食盐生产者提高自身竞争力的积极性,从而也就没有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品种盐和进行设备更新改造的积极性。食盐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生存发展,取决于生产调拨计划和批零差价,而非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
以品种盐开发为例,据统计,目前全世界的品种盐有14500多种,而且品种盐的种类和数量还在逐步上升。发达国家品种盐的研发已经历了上百年的历史,但其快速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美国、日本、欧洲各国、韩国在品种盐的开发方面比较超前,其中,日本是品种盐最多的国家,多达2000多种,仅调味盐就有240余种。我国品种盐开发起步较晚,从20世纪80年代起开始生产品种盐,目前为止也只有200多种,而我国食盐市场品种单一,消费者缺乏选择权。以北京为例,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品种盐只有十几种(见表2-2),而且多以批发企业为主导研发,但价高利大。以北京市小包装食盐中的110g天然海盐为例,每吨达到了52727元,是普通食盐价格的26倍,而这些品种盐的开发主要是盐业公司从盐生产厂购入原盐,再委托加工而成,所获得的收入主要归食盐销售企业。
表2-2 北京市小包装食盐零售价格表
数据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小包装食盐价格[EB/OL].[2014-08-15].http://www.bjpc.gov.cn/ywpd/wjgl/cx/sp/201208/t3884346.htm.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之一就是制盐企业缺乏开发品种盐的积极性。因为在现有盐业体制下,普通小包装食盐只有专营公司的商标,没有生产企业的商标。调查问卷显示,多数生产企业认为“有属于自己独立的品牌非常重要”。由于难以拥有自己的品牌,生产企业缺乏自主创新的积极性,致使一些制盐企业生产技术条件还停留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水平上,职工收入水平较低,产销矛盾也不断深化。
有专家认为,产销矛盾的焦点是分装业务权。食盐分装业务的利益空间较大,销区分装与生产企业集中分装相比有明显的不经济表现,但盐业公司依然坚守。近年来,尽管流通批发企业大量减少分装业务,开始将分装业务向生产企业集中,但方式上是采取委托加工,生产企业依然无法分享食盐批发价的现实利益空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