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澳门政府改革的核心战略
澳门回归以来,特区政府对民意表达和公众参与充分尊重,向公众进行广泛的政策咨询已经逐渐成为特区政府出台公共政策之前的惯例。但在公共政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也受到了公众的一些批评。在2009年澳门特区立法会的施政方针辩论中,特区政府的高层领导就公开承认,政策研究是政府的薄弱环节,指出政府由于深陷大量行政工作,没有太多的精力进行政策研究,希望今后通过加强政府与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弥补政府在政策研究方面的缺陷。
行政长官崔世安先生在《传承创新 共建和谐》的参选政纲中进一步提到,要“加强政策研究的力量,提升政策研究的水平,确保特区政府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提升政府的政策制定能力,确保政策的可操作性”。[1]崔世安在参选政纲中还指出,要设立政府建制内部的高层智库中心,并鼓励高校与民间政策研究机构的沟通和交流,借此来加强政策研究的力量,提高特区政府决策科学化的水平。第三届特区政府成立以后,行政长官崔世安先生在不同的场合下多次强调科学决策的重要意义。在2010年的元旦献辞上,崔世安特首把“科学决策”和“阳光政府”列为未来特区政府的两大切入点。在2010年3月,新一届澳门特区政府首份施政报告再一次提出,“‘从协调发展和谐共进’的理念出发,特区政府将在公民参与和专家参与论证相结合的基础上,大力提倡和推行科学决策”,“新的时期,政府施政的突破口是,推行科学决策,打造阳光政府。”[2]
因此,“科学决策、阳光政府”是第三届澳门特区政府的施政切入点,是引领第三届特区政府施政的核心理念。第四届特区政府在“科学决策、阳光政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精兵简政”的核心施政理念。崔世安2014年的参选政纲指出,“致力深化行政改革,精兵简政,减少不必要的行政环节,整合同构型较高的工作程序”。[3]由此形成了澳门特区政府施政的三大核心理念和战略:科学决策、阳光政府和精兵简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