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17: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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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一、交通事故中的主体问题
1 家庭成员可以成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受偿主体
2 机动车上乘客行为导致第三人损害的,对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内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3 下车过程中被车门挤压后受伤的受害人不应认定为车外的“第三者”,而应认定为“车上人员”
4 “某滴顺风车”APP平台与车主、乘客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问题及其处理意见
5 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对突发事故的安全管理和保障义务范围
6 工伤赔偿不足以弥补受害人损失的,不足部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7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名义登记人的责任承担
8 醉酒驾驶致人损害时宴会组织者未尽注意义务的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9 快递加盟商经营活动中侵权法律责任分析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10 外伤参与度的鉴定意见是否可以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
11 扶养人的年龄及状况不能决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损失赔偿
12 履行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实际扶养人可获得死亡赔偿金
13 车辆全损时车辆购置税损失属于车辆重置费用
14 间接损失原则上不应纳入道路交通纠纷赔偿范围
15 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的效力认定及审查
16 人身损害十级伤残,可认定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10%
17 外国人的赔偿标准
18 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导致休学损失依法获得赔偿
19 路边修车致修理人损害的,应按交通事故确定各方责任
20 同乘人员开车门的行为是否属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范畴
21 快递业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对被特许人未尽到管理监督风险防控义务的,应对受害人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程序
2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作为第三人对赔偿款优先受偿的处理
23 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汽车二次碰撞致人死亡责任比例认定
24 仅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赔偿比例
25 多次碰撞交通事故案件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及举证责任的分配
26 物业施划车位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27 肇事司机无营运车辆上岗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否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免责
28 保险人能否因驾驶人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而免赔
29 关于商业三者险实习期免责条款效力的司法审查
30 交强险无责赔付是否应以被保险人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为前提
31 高速公路因交通事故发生二次伤害时的赔偿责任
32 格式合同中被保险人加盖公章行为的效力认定
33 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鉴定费应由保险人负担
3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顺风车网络平台与保险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承担
35 交强险不赔偿因交通事故中的伤者自身过失导致的扩大损失
36 赔偿义务人应据实赔付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理支出
37 交通事故造成农民身份的公民人身损害的误工费应如何认定
38 连续碰撞的交通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可以多次使用
39 明知机动车未年检而承保保险公司仍应在商业三者险中理赔
40 商业保险免责条款是否有效应根据订立合同时该条款是否合理判断,而非从免责事由在具体保险事故中的“参与度”判断
41 社会治安保险中第三者责任保险理赔问题
42 损伤参与度的考量
43 网约车停运损失赔偿权利人的认定标准
44 未年审车辆是否应在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
45 无证擅自驾驶他人车辆造成交通事故责任承担及保险赔偿的认定
46 续保合同中保险公司对商业三者险免责条款仍应承担提示说明义务
47 交强险“空白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仍需赔偿
48 网络投保中保险人主动履行免责条款提示义务的认定
49 外卖骑手发生交通事故,外送平台购买的第三者险能否参照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的原则对受害人直接予以赔偿
中国法院2012~2021年度案例系列